• 当前位置:卡耐基范文网 > 优质范文 > 关于秋季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 关于秋季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 来源:卡耐基范文网
  • 时间:2021-06-25 09:15:28
  • 移动端:关于秋季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 关于秋季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因焚烧农作物秸秆而造成的大气污染,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预防火灾,维护公共安全,现就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秋收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

      二、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环保、公安、交通、农机、农业、林业等部门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推广。

      三、各镇__(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层层签订禁烧责任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村、组、地块。要大力推广清储、高温堆(积)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和秸秆气化及生物饲料技术,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xx%以上。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各镇__(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印有关宣传材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形式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报道好的典型和经验,对禁烧失控的地方予以曝光。各镇__(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把禁烧农作物秸秆列入《村规民约》,以提高广大农民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的自觉性。

      五、凡发生大面积焚烧的,要追究相关镇__(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故意纵火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大“秋收”期间大气污染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焚烧秸秆行为依法查处。对在xxx国道、连霍高速公路、xx黄河公路大桥、豫xx公路两侧x公里以内焚烧秸秆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焚烧秸秆者均有权予以制止,并可向环保部门举报,联系电话:xxxxxxxx。


    关于秋季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由:卡耐基范文网整理
    链接地址:http://www.gjknj.com/special/289.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网吧专项整治的通知
  • 推荐专题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