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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1-06-09 10: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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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为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后的“严管”要求,根据《__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xxxx]xx号)和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xx省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工商发[xxxx]xx号)以及《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开展xxxx年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定工商发[xxxx]xx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公开透明公正,确保履职安全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奖惩约束等信用监管手段,落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工商监管执法效能,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服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任务目标

      根据公开、公平、规范和抽与查相分离的原则,通过采取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建立以随机摇号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的方式,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公示信息的核查和其他监管事项的检查,并对检查过程、处理结果及其运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努力做到“抽查前有计划、有部署、有宣传,抽查中有重点、有程序、有记录,抽查后有处理、有总结、有提升”。

      三、抽查时间和对象

      县局决定xxxx年x月x日在工商局六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不定向摇号现场活动,确定抽查检查主体名单,届时将邀请县法制办、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新闻媒体和市场主体代表和县局法规股、监察室、各工商所(分局)长参加并现场监督),抽查对象为:xxxx年月前在通渭县工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市场主体抽查检查工作。

      四、抽查内容和比例

      按不低于辖区市场主体总量x%的比例随机抽取,工商所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按照名单进行监督检查。

      抽查检查内容: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新办企业是否按规定时限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无无照经营行为;是否在规定的营业(经营)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企业连续停业有无超过规定期限;是否按有关规定悬挂或放置营业执照,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行为;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核准的名称一致;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是否与登记核准的地址相一致,经营场所是否具备必要的条件;是否按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从事经营活动,有无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行为;被撤销、吊销的市场主体是否还在继续开展经营活动,是否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是否有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五、抽查检查程序

      1.各工商所对市场主体实施抽查检查时,须严格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抽查检查人员不少于x人。

      2.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当场核对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基本信息,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当场纠正的,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或市场主体的授权委托人确认;被检查市场主体不确认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并请第三人见证。

      3.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4、经检查未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经工商所(分局)长或执法办案机构负责人核审后,通过抽查系统汇总至市场监管部门并由其负责,按照规定将检查结果反馈到xx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5、实施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抽查数据应及时转换至相关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作为电子档案备查;实地检查记录表等纸质材料要在检查或案件办结后x个工作日内归档并参照企业档案进行保存.

      六、具体要求

      1.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所(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履职。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工作依法、在序、高效推进。

      2.积极协作,密切配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此次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大力宣传,正确引导。抽查工作涉及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抽查的震慑意义大于检查意义,各所(分局)要对全县首次抽查工作进行充分宣传报道,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监管工作。

      4.严肃纪律,保守秘密。各所(分局)要做好对抽取市场主体名单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是保证抽查监管工作避免外界干扰和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在实施检查前,全县工商系统各相关部门及其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对外泄露抽查名单。抽查检查中涉及的表格、工作总结等上报的时限、程序和内容依照《xx省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各所在x月xx前向县局上报检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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