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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来源:卡耐基范文网
  • 时间:2021-07-30 1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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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风险隐患,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严格贯彻省、市、县领导对食品监管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狠抓整改落实,严堵监管漏洞,强化农村薄弱环节,促进监管能力提升,切实保障全镇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和近期新闻媒体曝光的我市肉及肉制品市场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食品各环节的监管。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重点对肉及肉制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冷冻冷藏、“地沟油”、“瘦肉精”、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滥用农药兽药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各类学校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企业集中用餐点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建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通过x个月的专项整治,治理一批重点企业和市场,深入查处一批案件,彻底捣毁一批黑窝点和链条、网络,依法惩治一批犯罪分子促进我县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农药兽药使用管理,加大抽检力度,重点抓好违禁高毒农药、兽药渔药、“瘦肉精”、饲料产品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抓好农(水)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

      加强畜禽检疫工作,全面开展生猪养殖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档案,严格执行对饲养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措施。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生猪养殖环节出售病死猪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运输和经营无检疫证明或伪造检疫证明猪肉、养猪场业主违法销售病死猪的行为。

      依法打击私屠滥宰特别是宰杀病死猪行为,取缔生猪私宰窝点,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违法行为,对定点屠宰场加工注水肉、病死肉、有害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摘牌,取消定点资格,并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力度,防止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残留超标等不合格的粮食流入市场。

      (二)加强生产环节监管。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肉制品、糕点、蜜饯、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瓶(桶)装饮用水、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用塑包材料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的产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重点抓好食品安全问题较多较突出的环节和区域的监管,特别是县际结合部、城乡结合部和近年来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不合格问题突出的、有违法记录的问题企业。加强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整顿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把关不严、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可追溯台帐记录不符合要求等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为,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原料肉生产加工食品和制售假冒牛(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落实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措施,全面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流通环节监管。要把好流通环节市场准入关,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质。要督促流通环节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打击销售无合法来源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检,监督不合格食品退市。要加强食品市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加大对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业冻库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帐、质量把关、索证索票等制度;严厉查处销售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

      (四)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餐馆、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重点单位和旅游景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单位肉及其制品的监督检查,落实原辅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各项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注水肉、假冒牛羊肉、非法屠宰肉品、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病死畜禽等肉制品的餐饮单位。

      (五)加强食品安全犯罪打击。结合公安部深化“打四黑、除四害”和“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案件侦办工作,重点打击专门从事收购、屠宰、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病死猪及其制品的犯罪分子,捣毁一批“黑作坊”、“黑窝点”,彻底摧毁犯罪链条和网络。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正面宣传,提振消费者信心,营造良好氛围,防止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炒作行为,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七)加强行政问责力度。加大行政监察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问责,对失职、渎职、贪赃枉法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工作步骤

      全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xx月上旬至xx月下旬,为期x个月,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准备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镇直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各村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实施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肉制品加工点、肉品冷冻企业、肉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餐饮业的突击检查,集中力量查处捣毁一批黑窝点,销毁一批产品,依法惩治一批犯罪分子。

      (三)总结验收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于xx月xx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食安办。市食安办将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到各县(市、区)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作出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并将全市专项行动情况汇总报送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按照“县里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要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现象,切实解决好涉案问题食品的处置方法和处置经费问题。要加强区域之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

      (三)坚持纠建并举。严格执法工作程序和规定,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抽查和相互通报情况,密切各环节的执法衔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有效解决监管缺位、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等问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立即整治有困难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加强督查督办;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反馈。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专项行动的重要情况及有关问题,分阶段报送工作总结,并定期报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条以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情况,互通信息。

      (五)加强监督检查。镇食安办将会同监察部门对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将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得不到解决的将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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