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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来源:卡耐基范文网
  • 时间:2021-07-26 1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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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是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渔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xx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促进海洋与渔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增进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成效,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与目标

      围绕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安全三项任务,立足积极预防,持续推进,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社会公众对海洋与渔业安全文化更加关注,广大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海洋与渔业安全平台和网络建设基本配套,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海洋与渔业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应急处置快速有效;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执行,安全管理更加法律化、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机构比较完善,队伍作风优良,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基本适应安全管理的发展要求;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实现体系推进,综合管理效应明显增强,工作成效不断提高。

      二、主要措施

      要从教育、基础、创新、制度、监管、保障等方面“六管齐下”,实行综合建设,确保任务与目标的实现。

      从法制上支撑,从落实上着力,

      (一)从意识上强化,深化宣传教育

      要按照贴进工作、贴进实际、贴进群众、贴进生活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广大民众特别是海洋与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1、寓教于法。要加强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灌输,让广大民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安全执法案例的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寓教于警。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作安全生产警示片,用惨痛事例作反面教材,提醒海洋与渔业从业人员保持警钟长鸣。制作警示牌挂到渔家船上墙上和养殖片区的岸边地头,时刻提醒筑牢安全防线,杜绝侥幸心理。

      3、寓教于学。强化对海洋与渔业管理人员安全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等基础知识的培训,使之在学习中提升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强化对船员、渔技员等需持证上岗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素质和应急处置自救能力。

      4、寓教于节。以每年的“安全生产月”、“6.8海洋宣传日”以及我市“增殖放流节”、农博会、花博会等节日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结合每项活动的不同主题和当时的工作实际,有侧重点地嵌入安全宣传教育专题,使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推进。

      5、寓教于管。把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始终,在登记、检验、许可、燃油补贴发放等各个环节,向渔民宣传安全、提醒安全。特别是在涉及安全的执法监管中,采取疏导式执法、说理性执法,对渔民的违规行为,要明确指出错在哪里,所错的方面对安全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等,让违规者在得到处罚的同时受到安全教育。

      6、寓教于联。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各部门干部联系百家水产养殖或加工企业和千艘渔船活动,在日常的沟通联谊、帮助服务过程中重点加载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实现政群互联互动互信。

      7、寓教于乐。订制安全飞行棋、挂历、扑克等在渔区免费分发,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巡讲巡播巡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载体,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社会效果,促使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和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

      8、寓教于情。要善于发挥渔业从业人员的家属和亲人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将这些身边人转变为共同开展安全宣传的重要力量,通过“家中常吹安全风”,用亲情感染,使安全教育动真情、入人心,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从条件上配套,夯实安全基础

      1、加快渔港建设。要加大渔港建设力度,提升我县渔船防台避风安全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山前一级渔港、礁美避风锚地、人家二级渔港建设。要完善渔港的经营管理,已建的一级渔港要及时建立港章,二、三级渔港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推进渔港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加快“电子渔港”建设,导入电子识别系统,提高渔港渔船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提升捕捞渔船防抗风险能力。积极扶持捕捞渔船“小改大、木改钢”,加快步伐推进渔船标准化船型建设,推动捕捞渔船向“安全、环保、经济、节能”方向发展,提高渔船抗风力和安全系数,提升安全生产适航能力和生产效益。

      3、扎实推进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渔业船舶落实主体责任,力争3年内使全县80%以上渔业船舶达到二级以上(899分以上)标准水平,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渔业船舶达标,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4、积极改良渔具和推xx全捕捞方法。有重点地引进、开发、推xx全先进的海上捕捞渔具和捕捞方法,尤其要加快高风险作业方式的改良,提高捕捞安全水平。

      5、强化船员培训。加强对船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检查,严格按规定考试发证,提高船员培训质量。积极与社保部门协调,争取将船员培训纳入农民工培训补助范围。

      6、抓好渔业政策性保险。全面推行渔船和渔工政策性保险,进一步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争取提高保险额度,增强保障的支撑力,壮大渔民防灾减灾能力,为渔业安全生产增加防线。

      7、加大标准化池塘改造力度。扶持开展标准化池塘改造,改善水产养殖条件。“十二五”期间全县计划完成2000亩,进一步提高渔业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推行健康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业打好基础。

      8、推进标准化和无公害健康养殖。继续推进无公害养殖基地、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水产品出口备案养殖基地“三类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区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健康养殖示范区、示范场,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

      9、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强化我县水产苗种场的监督管理,规范苗种生产行为,推进良种场的建设,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查处非法使用国家违禁药物行为,建立和完善水产苗种生产可追溯制度,逐步实现水产苗种良种化和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10、加快建设优势产业带。形成以陈岱、列屿为片区的鲍鱼和巴非蛤产业带,以东厦为片区的泥蚶、螠蛏、锯缘青蟹产业带。要把产业带建设作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产业带建设,促进优势水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广应用现代养殖技术和技术装备,不断加强和改进产业带的质量管理,提高优势产业带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1、维护海洋与渔业水域生态。继续开展伏季休渔、增殖放流等渔业资源管护工作;加强生态修复,重点抓好漳江口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八尺门退堤还海工程、生态走廊建设和列屿海岸带海滩整治、全县海域养殖生产废弃物清理步伐,新上一批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

      12、努力加快保护区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海洋公园、海洋牧场、及渔业优质品种保护区等,促进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持续改善。

      (三)从工作上推动,创新管理模式

      把创新作为推进海洋与渔业安全发展的源动力,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来解决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问题。

      1、创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海洋与渔业工作安全性审查,在渔船修造、渔业捕捞许可、渔船检验、渔船拆解、燃油补贴发放以及现代渔业示范区、健康养殖示范场、池塘改造、龙头企业扶持、生态修复等审核审批、申报办理及项目资金安排时,都要融入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实施安全性审查,及时发现和堵住安全漏洞,做到人人不忘安全,事事安全为先,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引导建立涉海涉渔的各类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和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把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纳入社会组织的活动内容,发挥社会组织在船舶修造、海上渔业生产、水产品养殖加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我规范、自我调整的内部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业安全自律能力。

      3、探索建立海洋与渔业安全奖励基金。设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对参与海上互救互助的渔船、救助珍稀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安全事故救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渔民互帮互助,积极参与海上救助行动。

      4、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一书一员”,推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养殖和生产加工企业向县局立下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作为今后考绩和问责的依据之一。要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情报员队伍,开辟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第二管道,强化对信息的掌控力。要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构,把水产品质量安全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5、加力推进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建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批准和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盲目投入运行。

      6、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开展“平安渔业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等创建活动,组织“质量安全年”活动,提升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以产业品牌创建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升海洋生态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发挥各类创建活动的载体作用,使全县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不断上新水平。

      (四)从管理上规范,完善制度机制

      围绕有制度可依、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着重抓好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1、建立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要把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同年度经济指标、重点项目一起研究部署,一并下达责任目标,一同落实工作措施。同时,配套完善“一岗双责”责任管理机制,把责任目标明确到分管领导,分解到业务科室,细化到具体人员,并深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确保目标责任制落实。

      2、建立安全管理项目化运作机制。把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作为硬件项目,并具体细化为若干分项目,明确牵头领导、阶段指标和工作重点,配套工作班子负责抓。通过项目带动,促进整体工作平衡发展。

      3、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渔业安全生产防台防汛预案、渔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赤潮风暴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制度。要加强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定期开展预案演练,针对演练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确保预案可行有效。要把各项预案的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单位的“四定”责任制中,强化责任约束,确保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4、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提前识别安全事故的危害,评估危害的风险,以利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建立安全工作预测预警制度,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海域和渔业水域潜在风险等方面开展预测预报,加强对安全生产过程的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定期发布安全生产预报信息,强化事前预警防范。建立安全工作约谈诫勉制度,对未全面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未及时排除、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或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提示或诫勉提醒,防患于未然。

      5、建立健全溯源倒查机制。建立渔业安全事故溯源倒查机制,建立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明晰各环节责任。要坚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要加大一案一整改力度,举一反三,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6、建立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加强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都要对安全管理督查重点进行立项,做到点面并重,安全专项督查与业务专项行动相结合,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7、建立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对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安全等工作分类造册,设立详细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渔业船舶、造船厂、养殖户和企业等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记入台账,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渔船、造船厂、养殖户和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并采取综合性管理措施,促其整改到位。

      8、促进安全管理实践成果制度化。认真总结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并将其固化为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作用,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船的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全天候、点对点。深入落实渔船编组生产结伴航行制度,将编组生产列入渔船安全生产责任状,增强约束力,提高渔船自救互救能力。

      (五)从法制上支撑,强化执法监管

      1、加大执法力度。要坚持教育和执法两手硬,强化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加强对海上、港口、养殖场(户)以及水产品专业市场的执法监管,加大巡查检查的密度,一经发现安全隐患,依法责令整改并做出处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强化对安全责任主体的法律追究。对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船主(船长)、业主,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事故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扩大法律制裁的震慑效果。

      3、实行海洋与渔业安全综合治理。推行渔船观测登记制度,建立记录帐册,登记录入违规详情。对未按规定配置和开机运行船载终端的,要按规定暂缓或扣减渔船燃油补贴补助款,以经济手段推动船载终端等安全通讯设备的有效使用。加大对养殖单位的药品、饲料使用、养殖制度建立、批发市场的检测情况、台帐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打击。

      4、深化渔船修造监管。进一步规范渔业船舶修造行为,严格过程管理,加密修造船企业的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造船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程序规范合法、建造渔船质量过关。要进一步督促造船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5、努力改善执法设施和装备。积极推进配置适航能力强的执法船艇;配齐配足取证设备、检验设备、监测设备、监视信息网和执法办公设备;力促一线渔港监督机构实现监管手段信息化,人员装备现代化,执法办案电子化。

      6、推行安全管理公开。涉及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事项、敏感工作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要依法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将渔船拆解、捕捞渔船“小改大、木改钢”、渔船救生筏配备、“质量企业”和“龙头企业”的评定等情况向社会公示,让群众知情监督。

      7、积极开展安全联动执法。强化与安监、边防、海事等部门在渔船安全管理方面的联动执法,平时加强海上渔业信息联络交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险情发生时开展海上联合救助,共同维护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与质检、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水产品质量检测、执法查处、市场准入等制度落实。完善海洋环保海陆联动机制,深化联动内涵,提高联动成效,力争在开展辖区内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漳江等主要入xx污染源溯源追究,以及建立联合执法和海洋污染案件查处交接机制等方面有更好的成效。

      (六)从落实上着力,提高保障能力

      1、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__县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局其他领导和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办,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模式。按照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设相应的工作小组,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分别任小组长。工作中,要根据xx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领导工作协调响应机制中的优先原则、运行模式和具体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努力形成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协调有方、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

      2、加强人才保障。加强安全管理、水产品质量管理、检测监测监视管理和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选送参训、委托代培、岗位练兵等多种途径,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专业素质和水平。要充实安全管理队伍。要积极组建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队伍,及时有效地开展突发安全事件的救援应急工作。要聘请一批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顾问,借智借力,提高安全防范决策和应急处理水平。

      3、加强技术保障。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渔业安全通信网。把承担渔业安全通信网值班任务的号码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全时守听,确保通信的及时、准确和畅通。及时转发灾害性海洋环境和天气预报,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以县海洋与渔业预警中心为平台,将渔船定位监控、AIS自动识别、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渔港和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等系统进行优化整合,提升运作功能,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要大力推广新方法新技术,为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4、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本级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装备建设、海难救助、执法检查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切实提高安全预防能力和水平提供物质支持。

      5、加强应急救助物资保障。做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应急物资储备,随船携带必要的救生、消防设备和应急药品等,随时做好救援准备。要在各乡镇辖区内筛选速度快、适航性好的渔船专门登记造册,作为参与海上救助的重要力量,以满足应急救助的需要。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到位。要充分认识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是加强和创新安全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将这项工作做为海洋与渔业系统干部的份内事、重要事,积极自觉地抓紧抓实。要把《方案》的贯彻落实做为今后一段时期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发挥海洋与渔业安全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民利等方面的优化和保障作用。

      2、配套关键措施,促进工作成效。要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配套具体制度措施。尤其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实际,每年度进行修订补充,确定一批重点内容,实施一些重点项目,长短结合,持续推进,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成效。

      3、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大对本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年度组织对职能科室和乡镇落实安全管理体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测评。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信箱、聘请行风和效能监督员、推行政务公开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强化纪律保障,严格问效问责。要把安全体系建设纳入乡镇海洋与渔业站绩效评估和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做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或慢作为、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并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一票否决。通过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横到边、纵到底,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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