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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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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北京市节能补贴政策整理

    关于实施节能减排政策的信息整理

    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要求,为促进节能减排,引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我市自2015年11月27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节能减排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减排商品,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节能减排政策的补贴对象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节能减排商品的类别

    节能减排商品包括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空气净化器、坐便器和自行车等9类产品。

    (一)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的能效标识须为中国能效标识一级或二级。

    (二)空气净化器: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则》、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和产品性能标准(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符合标准要求之外,颗粒物和甲醛净化能效达到高效级)。

    (三)坐便器为通过节水认证且用水效率等级2级及以上产品(商品目录在市商务委网站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商品目录进行更新)。

    (四)自行车:符合GB/T 19994-2005《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三、节能减排商品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量

    节能减排商品按照能效等级或类别不同,补贴标准从8%—20%不等,所有补贴商品的最高补贴限额均为800元。具体补贴标准见下表:

    在政策实施期内,每个消费者每类商品只能有1台(个)享受补贴政策。

    四、消费者领取补贴的流程

    (一)实体店流程。

    第一步:消费者凭有效身份证件(本市户籍人员持居民身份证,驻京现役军人、武警持居民身份证和军人、武警证件,外地在京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住证)到通过公开征集选定的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购买节能减排商品。

    第二步:销售企业对消费者的补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发票,开票方应为销售企业,其他方开具的发票将不能通过第三方机构评审。销售企业将相关信息录入节能减排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消费者。

    第三步:消费者在《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补贴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销售企业在《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补贴确认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补贴确认书》一式三份,消费者、销售企业各留存一份复印件,原件由销售企业交市商务委。

    第五步:销售企业直接向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将消费者身份证件和发票复印在《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补贴确认书》背面。

    (二)网上商店流程。

    第一步:消费者到公开征集选定的电子商务企业购买节能减排商品,按照电子商务企业的要求,填写订单,完成商品销售手续。电子商务企业可以要求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也可以不要求消费者上传。

    第二步: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的补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除发票以外的相关信息录入节能减排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并保存。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告知消费者。第三步:若网上支付,电子商务企业将垫付的补贴资金返至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若货到付款,电子商务企业在送货时直接向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

    第四步:电子商务企业在仓库完成发票打印和配送单打印,在信息管理系统补录发票信息,打印《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补贴确认书》,复印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步:电子商务企业将补贴商品配送至消费者指定的送货地址。消费者在《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补贴确认书》签字。消费者购买补贴商品时,如果电子商务企业没有要求消费者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消费者应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参与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的销售企业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对象

    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统一收银的实体商业零售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

    二、申报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应符合“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应销售全部或部分节能减排商品(见附件1);

    2.申报企业应为限额以上纳统零售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应覆盖本市主要区县,家居建材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3家,自行车专卖店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5家,超市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家电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20家(百货及购物中心不受直营门店数量限制,“节能产品进超市”定点超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纳入)。

    4.电子商务企业应通过自建独立网站从事自营商品销售,且须为商务部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5.销售网点或电子商务平台应具有安装节能减排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的软、硬件条件,并具备通过系统记录、查验有关信息的能力;

    6.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7.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自愿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按规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报送本企业所有申报销售节能减排商品的品类、品牌、型号及2015年8-10月平均销售价格(空调可额外提供2015年5-8月平均销售价格)。

    (二)部门审核。

    市商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与本市节能减排商品的销售企业名单,对其报送的节能减排商品的品类、品牌、型号及平均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并将销售企业名单及节能减排商品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最终确定参与节能减排商品销售的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销售企业资质有效期一年。

    (三)价格限定。

    市商务委通过节能减排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对取得节能减排商品销售资格企业的备案商品价格实行最高价限定,备案价格即为销售最高价,销售企业在资质

    有效期内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节能减排商品。若消费者所购补贴商品正开展打折促销活动,销售企业应按打折促销后的销售价格计算垫付补贴资金。

    (四)产品销售。

    取得补贴商品销售资格的企业应制定本企业节能减排商品销售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本企业凡经备案的商品,在北京所有直营门店同一型号的产品须价格一致。

    (五)资金补贴。

    按照“销售企业垫付—第三方机构评审—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节能减排商品的补贴资金首先由销售企业按照规定直接向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垫付,然后销售企业每个季度将相关票据报送至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销售企业。

    (六)监督管理。

    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一经查实有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追回财政补贴资金、扣减履约保证金、取消销售企业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企业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企业简介及银行资信证明;

    3.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

    4.北京市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5.企业在京直营门店目录(见附件4)(电子商务企业不需提供);

    6.企业2013-2014年节能减排商品销售统计表(见附件5);

    7.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8.企业节能减排商品销售管理制度;

    9.由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参加补贴政策的空气净化器符合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篇二: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有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国家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

    1、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2、有关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

    为了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的任务。《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现有发展环保产业的具体税收政策

    在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有关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下,国家制定了不少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企业所得税政策

    ①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其中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②投资抵免的税收政策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所谓的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该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③减计收入计算所得税政策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所谓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④环保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即比正常的企业所得税率低五个百分点。据次规定,只要环保企业采用新的高新技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也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增值税政策

    ①再生资源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谓的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仅指清洗、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国家调整了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有关增值税政策,具体如下:

    第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第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规定了销售再生资源纳税人的退税政策。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即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 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②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第一,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企业销售自产的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第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第三,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企业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

    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另外,自2008年7月1日起,以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一律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第四,即征即退50%增值税的政策。对企业销售自产下列货物: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即征即退50%增值税的政策。

    第五,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第六,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3、资源税政策

    在资源开采、原料投入环节,为了限量开采、节约投入而设置的税种有资源税。

    4、消费税政策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产品消费使用环节,为了倡导绿色消费,限制损害环境的消费,国家将高耗能、不可再生以及产生环境污染的消费品如成品油、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商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通过消费税的高税率合理引导人们的消费。

    5、营业税政策

    ①污水处理费营业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

    [2004]1366号)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营业税征税范围,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其处理污水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

    ②垃圾处置费的营业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三)现有发展环保产业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税收政策对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成效,但其作用是零星的、不系统的,调节的范围和力度远远不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资源税。税率过低,税收级次之间的差距过小,对资源合理利用所起的激励作用不明显,同时征税范围过于狭小,不利于对资源进行全面保护。

    2、消费税。未将造成环境极大污染的电池、塑料制品等纳入征税范围,没有对许多不可再生性资源及重要战略资源起到限制消费作用。

    3、营业税。从现有的环保产业营业税政策来看,只有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费才免营业税。而其他的环保产业仍然要交纳营业税,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投资于环保产业的积极性。

    4、增值税。从现有的增值税政策来看,对于垃圾处置费没有明确是免增值税,意味着从事垃圾处置业务的企业收取的垃圾处置费收入是要缴纳增值税的,这对垃圾处置企业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5、企业所得税。尽管环保企业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投资抵免和减计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对于环保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没有明确采用加速折旧法。虽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加速折旧和缩短折旧年限的规定,但条件很苛刻,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是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许多环保企业都很难达到这两项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刺激环保企业的投资。

    在2009年2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三部门联合颁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于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按规定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

    篇三:国家对新能源补贴政策+-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一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都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新能源汽车“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国家和部分地方政府已发布相关政策。以下汇总了目前已出台的2016年国家及地方新能源汽车政策,以供参。

    一、国家政策:

    2015年4月22日,四部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1)《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的通知》,规定2016年新能源汽车各车型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并确定2017年至2020年的补贴退坡幅度为每两年下降20%。其中,2016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为(单位:万元/辆):

    (2)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通知》

    2015年12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通知》。通知指出, 当前我国电动汽车已经进入快速推广应用时期,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充电设施严重不足与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已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因此,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和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3)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2016年1月1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并制定了奖励标准。

    (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2015年10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

    导语: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29日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至2020年,中国将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这意味着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享受财政补贴。不过《通知》还指出,新能源车补助标准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即下调)。

    据了解,目前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补助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另外,新能源车补助标准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7年-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下调,其中:2017年-2018年补助标准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年-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通知中还明确了补贴标准:根据续驶里程,纯电动乘用车补助为2.5-5.5万/辆不等;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50万/辆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情形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补助标准则分别为20、30和50万/辆。

    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补贴减少0.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减少0.5万元。

    其实2010年国家试点给予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之初就确定,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退坡速度约为每两年10%。比如,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近年来,国家财政补贴政策出台后,各地也纷纷给出配套补贴,推动了这两年新能源车的迅速崛起。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全年销售74763辆,同比增长323.8%。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亚军,预计2015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最多的国家。

    对于新能源车补贴调整,重庆交通大学教授王健认为,过去的政策既不科学也不合理,我们的目标是节能减排,结果我们为电池补贴而补贴电池,导致很多新能源车简单地把电池换在客车上就说这是新能源,对新能源产业和部件没有太多的提升,其能源效率也不高。

    多家新能源车企表示“压力比较大”,在2015上海国际车展汽车论坛上,上海国际汽车城副总经理曹光宇表示,整个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在现阶段离不开好的政策,包括补贴用于整车厂等政策,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鼓励关键技术的突破。

    北汽新能源车相关人士表示,财政补贴退坡对新能源车企来说确实压力不小,不过企业也要有心理准备,长远来看,把新能源汽车量产规模做上去,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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