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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比例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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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住房公积金计算详解(值得收藏)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化之后,不少市民对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存有疑问。广州市地税局昨日(7月16日)对外公布《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征税业务指引》(简称《指引》)。《指引》详细列举了单位和个人采用不同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缴付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不同政策的7种情形,市民只需要“对号入座”,就可以了解自己每月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情形1——单位和个人缴存基数标准和缴存比例,均符合“148号文”规定。

    例一:某公司国内人员张三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7月份张三工资收入为4900元(未含单位为张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600元),那么该月张三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张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低于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9081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不超过12%的幅度,根据穗地税发〔2007〕148号文的规定,单位每月为张三缴付住房公积金600元(5000×12%=600)和张三本人每月缴付的住房公积金600元(5000×12%=600),均可全额在张三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张三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4900+600)-(600+600)-1600=2700元

    2.应纳税额=2700×15%-125=280元

    结论:单位和个人合共缴付住房公积金1200元(600+600=1200),共允许扣除1200元。

    情形2——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20%超过扣除上限比例12%。

    例二:某公司国内人员伍先生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20%,7月份伍先生工资收入为4900元(未含单位为伍先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600元),7月份伍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伍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低于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9081元;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不超过12%的幅度,个人缴存比例为20%,超过12%的幅度,根据穗地税发〔2007〕148号文的规定,单位为伍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600元(5000×12%=600),允许在税前扣除;伍先生本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000元(5000×20%=1000),只允许在税前扣除600元(5000×12%=600);其本人超过12%比例所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400元(5000×8%=400),不予在税前扣除。伍先生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4900+600)-(600+600)-1600=2700元

    2.应纳税额=2700×15%-125=280元

    结论:单位和个人合共缴付住房公积金1600元(600+1000=1600),共允许扣除1200元(600+600=1200)。

    情形3——单位缴存比例为8%,不足12%;个人缴存比例15%,超过扣除上限比例12%。

    例三:某公司国内

    人员陈先生2007住房公

    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

    数为5000元,单位缴存

    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

    例为15%,7月份陈先

    生工资收入为4800元

    (未含单位为陈先生缴

    付的住房公积金400元),7月份陈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分析:陈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低于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9081元;单位缴存比例为8%,不超过12%的幅度,个人缴存比例为15%,超过12%的幅度,根据穗地税发〔2007〕148号文的规定,单位每月为陈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400元(5000×8%=400)允许在税前扣除,陈先生本人每月缴付的住房公积金750元(5000×15%=750),只允许在税前扣除600元(5000×12%=600);其本人超过12%比例所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150元(5000×3%=150),不予在税前扣除。

    1.应纳税所得额=(4800+400)-(400+600)-1600=2600元

    2.应纳税额=2600×15%-125=265元

    结论:单位和个人合共缴付住房公积金1150元(400+750=1150),允许扣除1000元(400+600=1000)。

    情形4——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20%,均超过扣除上限比例12%。例四:某公司国内人员李四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7月份李四工资收入为4900元(未含单位为李四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000元),7月份李四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李四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低于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9081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超过12%的幅度,根据穗地税发〔2007〕148号文的规定,单位每月为李四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000元(5000×20%=1000),只允许在税前扣除600元(5000×12%=600),其单位超过12%比例为李四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400元(5000×8%=400)不予在税前扣除;李四本人每月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000元(5000×20%=1000),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600元(5000×12%=600);其本人超过12%比例所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400元(5000×8%=400),不予在税前扣除。

    1.应纳税所得额=(4900+1000)-(600+600)-1600=3100元

    2.应纳税额=3100×15%-125=340元

    结论:单位和个人合共缴付住房公积金2000元(1000+1000=2000),共允许扣除1200元(600+600=1200)。

    情形5——单位和个人缴存基数标准,均超过扣除上限标准9081元。

    例五:某公司国内人员王先生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11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7月份王先生工资收入为10680元(未含单位为王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320元),7月份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王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1.1万元,超过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标准9081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不超过12%的幅度,根据穗地税发〔2007〕148号文的规定,单位每月为王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320元(11000×12%=1320),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1089.72元(9081×12%=1089.72),其单位超标准为王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230. 28元((11000-9081)×12%=230.28),不予在税前扣除;王先生本人每月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320元(11000×12%=1320),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1089.72元(9081×12%=1089.72);其本人超标

    篇二:公积金社保构成比例

    社保构成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

    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

    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月最少要交

    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但是现在又出来了新问题,南京市职工工资差别很大呀,有人一个月拿1000,有人一个月能拿10000,难道叫拿1000和拿10000的都交同样的社保费?

    请注意,这1189是最低基数,在1189之上还有最高基数, 南京今年的最高基数好象是8000多,具体我也忘记了,反正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在1189元以下,单位也必须按照1189元为你交1189×41.3%= 491元,而你自己每个月最少也要交

    1189×19%+10=236元,这个就是1189作为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意义之所在了:哪怕你一个月拿1000或者800块,你每个月最低也必须要按照这1189交钱!

    但是如果你工资比1189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那单位去劳动局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你单位和你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劳动局扣的喔~)就应该对劳动局说:”呀呀,我们这边有位同志一个月拿3000,请按照3000块钱的标准来扣社保费”.那么劳动局就会以3000块为缴纳基数来扣你单位和你的钱然后打到你的社保帐户上,你单位这时候每个月就应该为你交3000×41.3%= 1239元,而你个人每个月就该交3000×19%+10=580元

    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下,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1189交;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上,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交,除非你的工资比最高基数还要高,如果你一个月拿10000而最高基数是8000的话,你和你单位就都按照8000交

    在这里要揭露一些公司的无耻做法, 这些公司每个月可能给你好几千的工资,但是他们去劳动局申报你的基数的时候并不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报,比如你如果每个月拿3000块,他们去劳动局可能说你只拿1189块,然后劳动局每个月只扣你1189×19%+10=236元,你恐怕还高兴的很,因为你觉得扣你的钱少,你实际拿到手的钱多

    错! 如果这样你的公司就太无耻了!因为公司缴纳的钱是你的2倍多,所以你交的越少他们也交的越少!如果按照你的实际工资3000来算,他们每个月该给你交 3000×41.3%=1239元的社保费,而按照1189来算的话,他们每个月只为你交1189×41.3%=491元!所以实际上你吃了大亏!正规的公司只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劳动局申报然后扣钱!只有那些下作的公司才会不管你工资多高都按照最低标准给你交!!千万别以为每个月你的社保费扣的越少越好!!可能你已经被公司无耻地欺负了而你还完全不知情!!!

    要确定单位为你到底缴纳的基数是多少很简单:如果你每个月扣300块的社保, 那你的基数差不多就是300÷19%≈1578元,你看看你工资是不是这个数,如果你工资明显比1578高,比如每个月你其实拿3000或者4000,那肯定你已经被公司给欺负了,被欺负以后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告你单位,一般一告一个准,不过最好在离职的时候把证据(比如工资条等)找好了再告,否则你告了以后在公司一般混不下去了- -+

    要再次说明的是,各个地方的社保构成比例不一样,如果你不在南京那你的缴费比例很可能

    不是19%,但是肯定不会差太多,比如你的基数可能是20%或22%,但绝对不会是30%或40%!所以虽然19%是南京的比例,但是外地的同学也可以靠这个大概算出自己的基数

    下面介绍一下这些社保费具体是什么情况以及该怎么用

    前面已经说了,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先说说养老保险好了

    这个保险一般都要交满15年以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同学请务必在自己退休之前的15年以前就开始交,这个在南京以外差不多也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你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

    那你会问,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

    这个你就别指望国家会交给你了,你退休把你个人的钱拿走之后,国家就把单位

    为你交的21

    %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从此这钱就和你再也没有关系了 你也许会说:我靠!那是我的钱为什么不给我

    因为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他自己扣的个人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了- -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你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因为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举例来说好了: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 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块(我说的是如果),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

    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那么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 120=900块,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 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

    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

    这里要介绍一个变态的政策,就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

    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这么来看,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

    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举个例子,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

    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我说的是如果),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我说的是如果),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 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 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西部等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同学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之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

    那也许你会说,如果我的户口在南京,那我在黑龙江交20年不就好了嘛,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南京市劳动局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南京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

    数低的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它才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今后打算转的同学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下面说说医疗保险

    这个险国家的政策还算不错,重要的是住院报销的不少

    之前说了单位每月给你交的医疗保险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医疗保险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这个大病统筹不管别的只管你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189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189×2%=23.78元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你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按照南京的规定,如果你从2007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7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了,从2007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报的还蛮复杂的,举例说好了:

    如果你2007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

    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用那卡), 所以实际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钱医疗保险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比养老保险重要多了,毕竟看病住院实在太他妈贵了,这也是参加社会保险最重要的意义之所在不过南京市规定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终生享受,所以如果你55岁退休,那最迟30岁起就必须开始交医疗保险了。

    下面说说工伤保险

    这个险实践中一般用得少,我接触的也不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你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

    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人出了事不注意保存证据,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这是很可惜的如果你下班的时候被车撞了,那你应该赶快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记录并拍照采集证据,警察处理完以后会给你开个事故什么鉴定书之类的东西,你就可以拿这个去单位要求报工伤了如果你出了事就随便让人跑了而且还不找证人还不报警什么的,那没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被采纳为工伤的

    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2007年7月1日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叫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2007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如果距离你出工伤的日子超过了一个月, 那工伤可能就鉴定不起来了.如果你单位不去给你鉴定,那你自己可以拿着材料去鉴定中心鉴定,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

    下面说说生育保险

    这个也举例说明好了,如果你是位女生,每个月工资为1000元,2007年1月1日开始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1189,而你2007年3月怀孕,2007年12月底生了孩子,2008年1月出院,那么你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证(未婚生子的报销不了)+独生子女证(一般来说生2胎的报销不了)+病历+建大小卡检查和住院和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这些所有的材料交到公司,如果你怀孕时候检

    查花了500块,生孩子的时候住院+手术花了2000块,一般来说,公司在医保规定范围内基本上可以给你全部报销,报销以后给你的钱包括:500块检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1189元/月×4个月=7256块, 1189元/月×4个月这是医保中心特别为报销的

    女生补贴的,只有女生报销才能拿的到

    国家规定女孩子报销生育保险的时候必须给4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生孩子报销的话不仅不要花钱而且还可以赚4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基数交的比工资高,比如拿1000块交的是1189,那么你还赚了呢

    生育保险起码要交一年才能享受,切记切记此外还有个问题,男生也交生育保险呀~那么男生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呢?如果你是男生,你老婆没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保险,而她生孩子的时候你交生育保险也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你也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哦,但是以之前的例子为例,你只能报销500块检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的一半=1250元, 补贴的1189元/月×4个月的工资你就享受不到了!这是只有女生报销的时候才可以享受的哦~

    同样的花费,女生报销就能拿7256块,男生报销只能拿1250块,这大概也是中国少有的”歧视男性”的政策的说- -+所以说,女生要生孩子之前最好计划一下,提前一年开始找个单位交生育保险,可以赚呢!而男生如果要娶老婆,最好娶一个生孩子的时候已经交了一年生育保险而且缴的基数还比她本身工资高的女生哦!不过如果她实在没保险也没关系,你还可以给她报销生育保险呢,不过你没补贴的4个月工资拿,而且该报的费用你只能拿回来一半。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举例说明好了:

    如果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189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800多块钱或者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00多块

    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

    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

    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

    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住房公积金是个好东西啊

    这么说吧,如果你每个月为公积金交2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200块,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就是4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这种好事大家一定不要拒绝啊。

    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子,还贷款,装修什么的,如果你自己家可以找到地皮盖房子,那盖房子的钱也可以从公积金里付

    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来吧

    [进阶篇]各项补充说明 [5KB]

    来说说和南京不同的地方吧,魔都是不允许不缴医疗保险的,也就是说社保中心这一块包

    篇三:住房公积金比例

    吉林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近日出台文件,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缴存比

    例单位最高20%、个人最高8%均规范到12%。

    文件还规定了最高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超过长春市统计局

    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文件同时规定,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

    的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为20%和8%。

    要点: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1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同等规模城市相比明显偏低;

    2 考虑到近几年长春市经济情况不断好转,应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予以调整,以满足

    职工改善住房的需求;

    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网上问卷调查上看,有91%的职工希望调高缴存比例。

    综上所述,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已势在必行。

    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各5%调整到各7%,最高不得高于各12%: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从5%调至7%,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

    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即两个7%。原则上最高不得高于各12%。

    对于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因为没有享受到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其

    住房问题通过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办法来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按职工本人

    月工资20%、个人按8%缴存。

    缴存基数: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长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低于省政府

    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每

    年度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标准和最高缴存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

    缴存记录:新系统可查5年内记录

    2007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8亿元;计划发放住房公积

    金贷款9亿元。此外,长春市重新开发的一体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在2007年进入实

    质性的运行,届时,长春市80万职工将能通过新系统查询5年内的公积金缴存记录。

    日前,长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并报省政府批准了《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方案》,

    并于24日向各单位正式下发《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长春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

    例由原来的各5%调整到各7%。

    公积金缴存比例明年起提高

    从2008年1月1日起,长春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各5%调整到各7%。长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调整比例以后,职工住房公积金会有相应的增加,直接的结果

    就是相应提高了贷款职工的还贷能力,职工贷款以后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调整后,每年提取的

    数额在不超过年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有相应的增加,这可以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

    特殊情况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关于长春市城镇务工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暂行规定》中要求,聘用城镇务工人员的单位,

    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能低于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按国家规定和省政府

    批准的最低缴存比例执行。这样,城镇务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的,在购买住房资

    金不足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提出,城镇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本人可持身份

    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于次月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城镇务工人员租住房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

    为家庭住房资金的补充;当城镇务工人员在发生大病大灾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生

    活的燃眉之急。

    截止到本月,已有8144名城镇务工人员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预计到年末将有1万人建户缴存住房公

    积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长春市将重点加大对建筑、服务等领域城镇务工人员缴纳

    公积金状况的检查,拒不执行的,将依法委托银行强制托收。

    购房资金不足可申请贴息

    《长春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市政府批准

    的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开发单位建设的或进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的回迁安置房屋,被拆迁房屋职

    工原地或异地回迁安置,由于个人居住购房资金不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另外,符

    合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贴息贷款。中心将从每年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金中,拿出一部分资

    金贴补给职工,每年按贴补(息)率兑现返还借款职工利息,以减轻借款职工个人的还贷款压力。住房公

    积金贴息贷款的贴息率由中心每年向社会公布。

    目前确定2007-2008年度的贴息率为30%。也就是说,贴息贷款借款人实际需要偿还的利息,为现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70%,30%由中心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金贴补,从而减轻其还款压力。

    重新解释---长春市企业发放“住房公积金”咋计税

    一、执行时间:

    财税?2006?10号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间,但这样一名话:“本通知发布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一条、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83号)同时废止。”

    这说明应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但考虑这个文件是二○○六年六月

    二十七日发布的,吉地税发?2006?92号是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发布的,

    这个文件是对10号文件的解释,无论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不能按天计

    算。

    所以应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个人所得税怎样计算

    10号文件说的是:“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

    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长春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标准53226元(统计局发布的口

    径)。长春市地税局解释:为了方便计算定为54000元。那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3倍4500元。如果你的月工资5000元,只能按4500×12%计算,对超

    过部分要并入所得计税。

    注:府发[1999]49号规定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职工所在

    单位必须按照职工个人月工资的20%,个人按其工资的8%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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