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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护消费者权益找哪个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最新3篇)

    作为一名教师,总归要编写教案,教案是教材及大纲与课堂教学的纽带和桥梁。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教案是怎么写的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3篇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篇一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明确消费者怎样增强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了解消费维权的一般途径。

    2、能力目标:

    掌握炼就一双‘慧眼’的方法,学会用智慧保护消费者权益,掌握一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学会理性消费,选择科学合理的消费行为,树立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炼就一双“慧眼”;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

    2、教学难点:增强消费者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方法手段】

    1、方法:情景教学法、案例分析法、活动探究法、讲授法、启示法等。

    2、手段:多媒体教学。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如买一送一、有奖竞猜、低价销售。遇到这种境况,你参与了么?看教材你是如何甄别以下又奖销售的,P93

    x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x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x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如何看待五花八门的有奖促销活动?

    总结: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下列三种有奖销售:一是带有欺骗性的,二是推销质次价高的伪劣产品的,三是单项奖品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的好处是可以让消费者多得实惠。

    ★你怎样甄别以下非法的有奖销售?

    大千世界,我们有:“雾里看花”的感觉,要求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

    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下面看二则广告,你最欣赏哪一则?说说理由,P94

    你会识别广告的真假吗?

    提示:

    真广告的广告标题、公司简介、核准机构、招聘职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真实、齐全;假广告的广告篇幅较小、口气大、哗众取宠、内容笼统不具体、不写单位的名称、只留一个电话号码、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等。

    2、怎样炼就一双“慧眼”?

    (1)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

    这些知识包括有关商品、服务、市场以及消费心理等方面的知识,获取消费知识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如,索要发票的知识,分析商家打折的动机。

    (2)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费者维权途径等。

    自然过渡:我们具备这些知识,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就能自觉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看P95

    ★这个情景反映了什么问题?

    反映了消费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医疗事故所侵害。

    ★患者应作出什么反应?

    患者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种意识不仅要体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而且要体现在不公平交易发生之后。在交易或享受服务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最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治。)

    (1)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五:

    ★若遇到下列情况,你会怎么办?请选出你会采取的行动。

    1、在饭店吃饭后结账,帐单上的收费多了数十元。服务员解释说误写菜单,用了昂贵的材料烹制,所以价钱贵,并要求你照单付款。你会——

    ﹡拒绝付款,找饭店经理理论。

    ﹡照单付款,不做任何追讨行动。

    ﹡照单付款,然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2、你买了一台电脑,回家后发现机器有毛病,但发票上写有“货物售出,恕不退换”的字样,你会——

    ﹡自认倒霉,不再追究。

    ﹡找商店负责人理论,要求更换或赔偿。

    ﹡另外购买一台电脑。

    ﹡向消协投诉,要求协助解决。

    提示: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消费者在商品交易中上当受骗、权利受损确属难免。因经营者不依法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消费者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这些途径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究竟采取哪种方式维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活动五:

    ★请给王先生出主意,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P97

    提示:参考上一题的维权途径。

    例如:找消费者协会解决。先打“12315”电话反映并问清楚消协的地址,然后向消协提供自己权益被侵害的事实的证据,并请求消协替自己主持正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篇二

    一、活动名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

    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常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篇三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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