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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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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2015年上半年XX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xx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2015年,xx县纪委在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营造了干事创业、廉洁勤政的良好氛围。现将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担当意识,明晰权责定位

    xx县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明晰权责、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制定了《xx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作风建设、预防腐败、惩治腐败三项中心任务和16项保障措施;出台了《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制定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暂行规定》,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制定了《县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2015年度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考核办法》等,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逐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机制,坚持季度检查、半年督导、年终考核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督导,重点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晰权责,落实“两个责任”。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9项集体责任、党组织6项全面领导责任、党委班子成员4项主要领导责任,以及纪委的6项监督责任,构建了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追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县委书记带头,县四大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各级各单位负责人与单位班子成员,层层开展宣讲约谈活动129场次,约谈3000多人(次)。在县电视台开辟落实“两个责任”报道专题,在县纪委官方政务微博“@清风xx”和xx党风廉政网开辟落实“两个责任”专栏,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宣讲约谈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召开辅导报告会、座谈会100多场次,营造了浓厚氛围,传递了责任压力。

    (三)落实“三转”,突出主业主责。紧紧围绕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转职能,突出主业。组织开展全面清查,退出与主业不相干的议事协调机构,共清查出协调议事机构125个,退出110个,保留15个,精力更集中,职责更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退出业务外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业。转方式,强化监督。突出监督责任,把力量向办案科室倾斜,工作重心放在执纪监督问责方面;探索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了责

    任制工作的严肃性。转作风,提高素质。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五严禁、五坚持”承诺活动,出台“十个严禁”纪律规定,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树立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加强素质建设,严把队伍“准入关”、岗位“资格关”;创新培训手段,实施“人人成才”计划,着力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围绕重点任务,履行监督职责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一是严格纪律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机关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明确了12条工作纪律,县四大班子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执行;重申工作日午间禁酒令,坚持午间禁酒无特例;成立5个专门督导组,对少数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通报批评25人,实现了执行纪律无例外。二是扩大监督覆盖面。以部门监督为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积极参与作风监督;发挥新闻媒体优势,组织县电视台、政府网、党风廉政网记者全程参与监督,实时记录检查情况,及时曝光违纪行为;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3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在全县上下编织了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的干部作风监控网络。三是严肃追究问责。坚持集中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突出抓主要领导、抓一线人员、抓正反典型,坚持纠风、信

    访热线24小时畅通,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办、即时通报、实名曝光,增强了震慑力。全县共公开通报案件13起,党政纪处分12人,责任追究3人,机关纪律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二)强化服务意识,创优发展环境。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优化环境工作有深化、有创新。一是以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注重督查问效。围绕“三区建设”和“八项行动计划”,结合全县“项目建设年”活动,研究出台《xx县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召开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围绕“政务、法治、信用、创业”四大环境,主动跟进服务,实行任务交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开展督查问效,帮助协调解决难题,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以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实施“百姓问政”。广泛收集整理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注的十大类、59个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通过xx政府网、xx党风廉政网和“清风xx”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由32个单位一把手电视表态,百姓监督、限期整改。三是以集中整治活动为重点,突出服务保障。开展“三强整治、三项服务”优化环境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行阻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县纪委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30起、刑事拘留49人,办理行政案件27起,行政拘留38人,调解涉企纠纷35起,解决阻工事件1起,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严格执纪监督,倡导廉政意识。一是增强廉政意识。在全县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活动,各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明确廉政承诺内容、公开承诺事项和履诺情况,接受

    群众监督;开展“清风问廉”活动,各单位根据“诺廉、示廉、问廉、展廉、查廉、评廉”环节,在“清风xx”微博上作出廉政承诺,阅读量达到58万人次;开展“廉政杯”和“廉洁勤政好干部”、“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营造了“崇廉学廉”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廉政监督。围绕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严查公款送礼、收送礼金、非公务接待、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行为,对8辆违规公车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开展“四费”公示情况专项检查,对4个违规单位进行了通报,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党员干部主动向县廉政帐户上缴礼金33.7万元。三是督促问题整改。结合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14项整改任务、40个具体事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0个方面、45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坚持台账推进,及时督办整改,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党员干部面貌焕然一新。 (四)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突破常规,力求多元化。一是用活传统方式抓教育。全县各单位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违纪违法案例剖析、“一把手”上党课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达8000多人次;利用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平台,组织全县1370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开展“争做廉内助、共筑防火墙”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全县100多名领导干部配偶赴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集体做了廉政承诺。二是突出示范带

    篇二: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调研报告

    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调研报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一、我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1、认真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内涵。县纪委向全县172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总支)书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发《学思践悟》读本,并采取集中学与自我学、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学习,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

    体干部悉心领会、领悟中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干部,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2、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自2012年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组织实施创建人民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杜绝了“慵懒散”、 “吃拿卡要”、“中梗阻”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信访举报工作方面,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3、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切合工作实际、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每年初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以来,安排检查考核60余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在2015年年初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会上,县委书

    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会点评。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出台《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试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人员37

    人,县纪委向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 1件。三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30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3件),目前查结27件,正在初核2件,1件由检察院介入调查。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169件,立案204件,结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

    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阻力

    尽管我县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遇到了一些难点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致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二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

    篇三:省委书记关于乡镇纪委建设座谈会讲话

    王儒林在忻州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根据录音整理﹚

    来源:山西日报

    这次我和晓薇、伟中等同志一起,围绕市、县、乡落实“两个责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什么力度逐级递减、怎么解决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两天来,我们去了5个县(市、区)的6个乡镇。刚才,我们又听了17位同志的发言,包括晓薇同志讲的意见,讲得都很好。这里,我讲几方面的意见。

    第一,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当前我们省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去年9月以来,新的省委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狠刹“四风”,取得了成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省、市、县、乡各级工作并不平衡。2014年,省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235.5%,市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84.1%,县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34.2%,乡镇纪委立案数同比下降0.1%。

    从这组数据来看,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是不是我们山西省基层的问题不多、不严重呢?从实际情况看,

    不是这样的。2014年,我们省每万人举报量是25.4件,同比增长154.8%;省纪委受理信访举报61222件次,同比上升118%,其中,举报县处级以下干部的信访量占全部信访量的63.5%。还有,2014年省纪委接受越级信访举报数量53177件次,其中越级反映县处级以下干部的问题37027件次,比重高达69.6%,比2013年增长86.7%。也就是说,我们省目前超过六成(63.5%)的信访举报量,七成(69.6%)的越级信访举报集中在县处级以下干部。这充分说明,我们省人民群众对县乡村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反映强烈,意见很大。

    上面是通过信访举报数据进行分析,下面再看已经查办的案件,我们省县乡村的腐败问题也是触目惊心。县一级,像高平市,集体坍塌,被称为“县级塌方式腐败的样本”。乡一级,不仅贪污受贿,甚至有的乡镇干部贪污侵占补给残疾人的钱,有的连办低保都要收受贿赂。村一级,有的村干部贪污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有的甚至从贫困群众“口中夺食”。可以说,一些腐败分子什么钱都敢贪,特别是这些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老百姓十分痛恨。

    那么,我们省基层特别是乡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怎么样呢?2014年,全省1398个乡

    镇(街办),接受信访举报件次比2013年增长60.2%,但是立案件次比上年下降0.1%。这就是反映的问题多,而且大幅度上升,查办的案件不但没升,反倒下降了。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乡镇纪委查处党员干部零立案的占乡镇总数的20%。也就是说,我们省有1/5的乡镇在两年多时间里一个案件也没查。以上这些情况,充分说明省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逐级递减,特别是20%的乡镇“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县乡村的腐败问题不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苍蝇”没人管,甚至满天飞,我们打多少“老虎”,人民群众也不会满意。我们常说 “郡县治、天下安”,实践证明我们还得加上一句,“乡村治,百姓安”。要把山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就必须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往县乡延伸,就必须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强化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二,紧紧牵住“牛鼻子”,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这次调研,我们看了5个县(市、区)的6个乡镇,有好的,有一般的,也有差的。对“两个责任”,有的抓实了,有的抓虚了,也有的抓偏了。榆次区北田镇党委就抓得比较实。镇党委书记给我们介绍情况讲的都是具体问题、具体办法,没有仅仅抽象地讲“道理”、说“逻

    辑”。她约谈班子成员和村支部书记,不讲空话套话,而是针对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谈问题、抓落实。在镇党委领导带动支持下,北田镇纪委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办了31起案件,在全省是最多的乡镇之一。忻府区解原乡落实“两个责任”也比较好,乡党委抓得比较实,纪委两年多办了24起案件。我们调研的另外两个一般乡镇,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抓手比较少,对班子和村主干的情况也不太熟,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的主动性不够,也就是说监督的意识不强。其中一个乡镇党委书记,在汇报时抽象的概念比较多,能谈道理,但谈不出问题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这两个乡镇虽然也查办了一些案件,但整体工作状态、工作思路和前面两个乡镇比还有明显差距,还有待提高。

    我们在调研中还有两个比较差的乡镇,其中一个乡镇党委书记把落实主体责任归纳为 “七个一”(开一次会、讲一次党课、听一次汇报、约谈一次等等),但具体管用的措施不多。我们在调研的时候,也感到看展板、看文件、看记录确实都“很好”,但是光有这些远远不够,最关键的是联系实际、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现在一些地方把牵住“牛鼻子”都挂在嘴上了,而“牛”原地不动,不干活、不出力,这还是不行。形式是必要的,

    但是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不能搞。落实“两个责任”,牵住“牛鼻子”,要突出抓住这么几点。

    一是各级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一要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解决“不愿抓”的问题。榆次区北田镇的事实证明,从严管党治党,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而且会促进经济发展。而落实“两个责任”比较差的乡镇,重经济、轻党建,结果群众不满意,抓不好党建反倒会影响经济发展。二要算好人心向背的政治账,解决“不敢抓”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讲,“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实践证明,只有把那些横行乡村的腐败分子惩办了,我们的基层党组织才能赢得民心,我们才能把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好干部选用上来,才能真正解决好发展、民生和稳定的问题。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不会抓”的问题。有的乡镇党委抓主体责任仍然局限于“老三样”,开会、讲话、发文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也不结合实际,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我们在调研的时候看到,有的乡镇老是在形式上下功夫,但问题到底是什么?用什么措施针对性地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却不会抓。北田镇、解原乡的实践证明,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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