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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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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乡镇纪委制度汇编

    东风农场管理区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建设

    二○一一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1、纪委工作职责

    2、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3、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4、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5、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6、纪检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7、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

    8、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9、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0、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1、纪检工作联系制度

    12、纪检监察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13、纪检信访办理规则

    14、纪委学习制度

    15、管理区“三重一大”制度

    16、管理区“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7、管理区村(部门) “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8、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

    19、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20、村纪检监督小组议事制度

    21、村纪检监督小组信访接待制度

    22、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3、村民民主理财制度

    24、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5、工作报告制度

    26、村级纪检工作检查制度

    27、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28、 便民服务室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1、管理区党内同级监督制度

    2、管理区党务公开制度

    3、管理区政务公开制度

    4、严格管理区财务审批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管理区干部职务消费管理规定

    6、管理区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

    7、管理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8、管理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9、管理区纪检工作联系制度

    纪委工作职责

    区纪委在区党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当好党的纪律的守护员、廉政风气的倡导员、制度规范的保障员和重点工作的督察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管理区及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贯彻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有关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三、推动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

    四、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对受党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五、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案件,进行检查或协助检查,并按照权限,对有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无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报党委或上级纪委处理,发现不属于区纪委立案权限的违纪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上级纪委报告,并协助调查。

    六、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信访。

    七、建设管理区、所、村 “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强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管理工作。

    八、服务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工作督查,加强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九、建设规范化基层纪委,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向区党员代表、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认真完成区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区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建议。

    二、主持纪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根据区党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

    四、对本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区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党委决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落实催办工作。

    五、对村纪检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负责调查处理区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七、负责做好区纪委委员、村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生活,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八、服务镇党委中心工作,对招投标和村级财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九、组织纪委对党员、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并参与评议、考核工作。

    十、负责向管理区党代表、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和联系工作。

    篇二:镇纪委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镇纪委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当前镇纪委建设现状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二大误区。误区一:由于多种原因,一段时间以来,不少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甚至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导致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群众参与意识淡漠,认为在镇纪检组织只是为领导服务的,走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做做样子给老百姓看看而已。 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镇纪委一般由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组成,事实上,镇的纪检监察工作都是一

    个在做,纪委委员只是挂个名而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职不在岗,待遇一样、职责一样,难免打击当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相互推诿现象。 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落实不到位,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规章制度仅仅留存在嘴上、墙上、纸上,如同虚设。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镇纪委难以监督。 四是履行职能困难多。镇纪检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战斗在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担负着兴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客观存在着纪检工作摆不开、迈不动,效果不明显、“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

    1、工作力量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镇纪委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一般都是兼任的,力量明显不足,镇纪检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难以开展。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一般都是象征性地完成一两个案件,没有真正做到有案必查。由于案件查办不力,就形成不了对违纪违法者的震慑效果。 2、工作时间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由于镇纪委班子成员大多是兼职,加之个别党政主要领导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乡镇纪检工作是务虚的,存在重视不够,把大量纪检干部的工作时间安排在了驻村工作、中心工作和其它分管工作当中。一年到

    头,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到上级纪委开会、拿文件、在镇办一两件案件、订几份杂志,其余时间大多挪作它用了。 3、经费保障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镇财力普遍不足,保工资、保运转困难。在这样一种情况下,镇纪检部门要履行执纪职能,缺乏经费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4、工作热情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部分镇纪检干部存在思想顾虑,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积极性不够,工作起来放不开手脚。如:担心镇党委、政府不重视,一些镇主要领导看到经济的快速发展,却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担心得罪人,如果查处政府及镇直机关单位的人,那大多是自己同事,如果查处村里的人,那大多是村支两委主要干部,社会影响不小,加上纪委书记都是同级党代会换届时选举产生,加上党委政府对稳定方面的考虑,往往到头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担心没人作主,尽管镇纪委书记是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的,但由于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镇,跟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往往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考虑的是镇党政主要领导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认真履职了担心到时无人做主,影响自己升迁。 二、加强镇纪委建设的对策 所有这些影响了镇纪检部门作用的发挥,造成镇纪检工作出现不同程度的真空和漏洞。有鉴于此,镇纪检工作必须理顺关系,在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与时俱进,破解难题,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提高思想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镇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战略的、事关我党生死存亡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眼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党政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思想根源上彻底转变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错误认识。正确认识党风的好坏、对违纪违法分子惩处力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关系到镇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政治稳定。纪检机关是党纪党规的监督者,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镇纪委书记,不但要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和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还要有敢于履行职责的勇气,只有追求高尚的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工作起来才能心无旁物,满腔热情。 创新体制机制。镇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前提下,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信任,争取同级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镇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现状,减少乡镇纪检干部在思想上的一些顾虑和工作上的压力,为乡镇经济建设切实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强化投入保障。必须解决好有钱办事的问题。建议加强投入保障的制度建设,上级党委、纪委出台对下级党委相关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加强乡镇党委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确保对纪检工作的有效投入,使乡镇纪委全面实现电子化办公和办安,切实优化镇纪委的工作环境。 优化纪检队伍。镇纪检工作任务繁重,同群众直接接触多,直面各类复杂情况和问题,对乡镇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是极高的,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镇纪委班子,完善“能上能下”的约束激励机制,彻底改变占位不谋事和不敢得罪人的现象。要通过加

    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领域,打造一批年富力强、素质过硬、锐意进取的纪检干部队伍,在充分考虑和有利于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乡镇纪检干部的异地交流和提拔使用力度,真正让镇纪委有为、有位、有威。

    三、做好镇纪委工作的建议 1、理顺领导体制。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2、优化队伍建设。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 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五、强化监督检查。对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

    篇三:当前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挥好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对于促进基层干部廉洁自律、保障群众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就正宁县而言,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使查办案件的惩前毖后、净化社会风气的治本效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查办案件数量偏少。少数乡镇纪委一年能查办1至2件案件,大多数乡镇纪委甚至连续几年存在办案空白。一些乡镇纪委干部不善于挖掘案源,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且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不敏感,不善于抓要害,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信访结案”,反而认为基层没有问题、无案可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甚至有的乡镇纪委已多年不办案,处于“开开会议、订订报纸、填填报表”的状态。2011-2012年,全县10个乡镇纪委中仅有3个乡镇纪委查办案件3起,8个乡镇未查办案件,未办案乡镇纪委占全县乡镇纪委总数的80%。

    二是所办案件层次较低。乡镇纪委独立查办的多数是村干部失职渎职、挪用、侵占类的违纪案件,稍为复杂的经济类案件均需县纪委牵头联合调查或全程指导。对同级党政部门、乡镇直单位的普通干部,乡镇纪委虽然也有立案权限,但在实践中很少对以上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查办的对象都是村干部或者农村无职党员,难度较低。2011-2012年,乡镇纪委共查经济案件3起,而同期县纪委、检察院查办的乡、村干部经济类案件达17件。

    三是案件质量良莠不齐。乡镇纪委查办案件重实体轻程序,不能严格遵守查办案件工作相关规定,常常查审不分、程序颠倒,在案卷中表现为事实表述不清晰,证据材料不齐全,定性不准确,处分档次不恰当,文书格式不规范等现象。乡镇纪委所办案件因程序漏洞、证据不全、定性不准、处理意见不恰当等瑕疵被退回补充调查的约占“协审”案件总数的90%以上,有的案件需反复多次,才能结案。

    四是办案效果未能彰显。许多乡镇纪委只满足于个案的快办快结,查而不研、查而不纠、查而不防,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案后总结不深入,整改措施跟不上,未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腐败、纠正错误等治本功能,导致同类问题一再发生,办案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不力的原因剖析

    一是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办案工作难度加大。随着社会经

    济的发展,农村资金流量越来越大,因此成为基层腐败的首要目标。一些腐败分子巧钻监管漏洞,利用一切可乘之机,四处寻求作案同盟,不断更新作案手段,并在犯案之初就预设了问题暴露后的应对之策,使得腐败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反调查性,为案件查办带来更大难度的挑战。

    二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一些乡镇党政机关领导只注重短期发展成果,忽略长期发展环境,既担心查处干部之后后继无人,又担心问题曝光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为当地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极力“护短、遮丑”,对查办案件工作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影响了乡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

    三是职责意识不强,工作中顾虑重重,存在“缺位”的现象。 少数纪检干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害怕得罪熟人,不敢坚持原则,缺乏深挖严查和公正执纪的职责意识。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一定要拖到上级督办后才重视起来。拟定的处分意见明显畸轻,甚至希望用组织处理方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削弱了党纪国法的威信。 一是乡镇纪检干部人员流动性较大,干部调整比较快,在有针对性的问题上,许多干部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加上乡镇纪检干部受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纪委双重管理,人、财、物属乡镇党委管,业务上受县纪委指导,这种不太合理的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书记处于尴尬位臵,以至于开展工作得过且过,只要求两头莫得罪。这种用人体制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弊端。一是把关不严。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作为安排人员的“跳板”和解决职级待遇的途径。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事业的需要出发,从而导致部分干部工作不安心、不认真。二是流转不活。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干部有必要在系统内部进行广泛的交流,以排除在一个地方工作过长带来的不利因素,并有利于干部队伍取长补短,吸收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提高在复杂环境中开展工作的能力。但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调动决定,县纪委没有主动权,导致系统内部上下左右的流转基本没有。三是出口不畅。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战线上的领导干部不断得到提拔重用,但力度仍然不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使用的出口仍然不畅,严重挫伤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办案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精。乡镇纪委书记因为是班子成员,专职工作之外也要分管许多的其他工作,兼职多、调动多,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难免顾此失彼,甚至出现

    “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的现象;兼职纪检干部只有一人,工作任务较多;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2-3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纪委委员一般由站所干部兼任,平时疏于法纪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基本功不扎实,也很少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办案人员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信心不足,业务生疏,对违法违纪的新形式和手段把握不住,影响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是拓宽案源渠道,把握“有案可查”的形势。必须始终

    把信访举报作为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管理,热心倾听群众呼声,耐心筛选举报材料,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线索。而且要善于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案源,积极针对群众关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教育经费和收费、社会扶养费征收、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开展检查,深入发掘问题,及时跟踪捕捉线索。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有案必查”的共识。明确查办案件工作是纪委的第一要务,树立“经济要抓,纪律要管,有案必查”的正确认识。及时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为乡镇纪委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打消各种顾虑,支持他们敢查案、能查案。制定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解决好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评优选先、干部任免相结合的问题。今年,县纪委明确提出消除“办案空白”现象,要求全县10个乡镇纪委至少办1起案件,并实行纪委领导干部包乡指导责任制,在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对有案不办或办案不力的单位,将扣减分数、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包乡领导扣除纪检津贴,并向县

    纪委常委会做检查;对办案成绩突出的乡镇纪委将及时总结、表扬,对办了大案要案的工作人员会给予奖励,在纪检系统形成了“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敢查案不称职”的共识。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要重点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把精通法纪知识、作风过硬、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要求乡镇纪委书记理顺本职工作和兼管工作的关系,必须把主要时间、精力放到案件查办工作重点上来。同时配备好勇于担当的专职(兼职)纪检干事,及时选拔掌握法律、财会、计算机等知识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同时应在“乡案协审”过程中着重引导乡镇纪委总结经验,研究规律,增强独立办案的能力和信心。今年县纪委深入推行乡镇纪委案件交叉办理制度和跟班学习制度(县纪委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县纪委案件调查和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办理案件),整合查办案件的力量,精选财会、法律、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入“办案人才库”;举办了一期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逐步培养起一支业务过硬、善办大案要案的精锐队伍。

    四是注重以案促教,增强“查有实效”的社会影响。需强化执纪办案和廉政宣教的关系,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干部知法守法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做好案后回访座谈,帮助查找问题,堵塞漏洞,降低重复发案率,力争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优化了舆论环境,有力维护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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