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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 来源:卡耐基范文网
  • 时间: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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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科学应对森林火灾,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危害,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和《平度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旧店镇境内的较大(15亩-1500亩)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和莱州市、莱西市、大泽山、云山境内发生的具有向我镇林区蔓延高度危险的森林火灾。

      4、基本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统一领导、协同处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二、火险区划分

      根据青岛市划分森林火险区的通知规定,旧店镇山林全部为一级火险区。根据林地内林木分布状况和树种可燃性及林地面积、所处位置,将火险区划分为两类:

      1、朱诸路以西山林全部为一类火险区,包括大泽山林场,大泽山驻军,梁家、涧口、满家、杨家、北大田、南大田、前涧、后涧、口子、张戈庄、郝家、三甲、云山洼、无名店、大后寨、小后寨、青山、东大田、前潘、后潘、滕家、山里石家、九山后、七甲、赤土岘等105个村庄。该区域所有山林全部连片,山高林密,毗连林场,内含风景区、驻军等重要区域,扑火难度大。

      2、朱诸路以东为二类火险区,包括北庙东、东庙东、东石桥、西石桥、罗头、涧里、厂口涧、东店子等20个村庄。该区域山林相对独立,因农事、上坟和与莱州相连等原因火情发生次数多,扑火难度相对小。

      三、组织机构构成

      旧店镇林地火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化管理处置,全镇统一调配。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三个中心社区大队长和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工作管区总支书记、区长和相关职能站所负责同志组成。

      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电话85359022),由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森林防火应急机构组织其他要求,按照根据旧店镇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平旧政发【2016】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和落实。

      四、预案启动条件

      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变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重要火情时,经镇防火指挥部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1) 一类火险区起火0.5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有蔓延失控趋势的;

      (2)二类火险区起火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有蔓延失控趋势的;

      (3)受害有林地面积超过1公顷的;

      (4)威胁林场、风景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

      (5)上级领导有重要指示的;

      五、林地火灾处置程序

      发生林地火灾,事发地工作管区和村庄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镇护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迅速组织村庄应急队员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控制火情。

      镇护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或火警电话后,要迅速报告分管领导和火情所在管区的包区领导,夜间要通知党委政府带班领导。通知就近的森林防火中队长安排护林防火队员迅速赶赴火场,临近的防火队员必须于10分钟内赶到火场,确定火场地点和着火位置,了解火势,并及时反馈和向防火中队长报告。镇分管领导需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救火,并将火情的大小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镇长孙德峰报告。如火势仍难以控制,扑救困难,可能出现蔓延趋势,造成大的损失时,镇分管领导可决定调动镇内其他中队参与扑救,经镇长孙德峰批准后可及时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六、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

      (一)指挥与副指挥职责分工

      1、总指挥(镇长X):负责全镇扑救火灾所采取有效措施的决策并下达命令。

      2、副指挥(XX):负责调度协调好大田中心社区辖区内火场应急处置各项有效工作。

      3、副指挥(X):负责调度协调好旧店中心社区辖区内火场应急处置各项有效工作。

      4、副指挥(X):负责调度协调好祝沟中心社区辖区内火场应急处置各项有效工作。

      5、副指挥(X):负责拟定扑火方案并组织指挥镇护林防火中队现场扑火。

      (二)指挥部成员按以下分工展开工作

      1、火灾扑救组

      组 长:刘伟、事发地工作管区总支书记

      成 员:护林队员、管区干部、包村干部、村庄干部以及防火突击队员

      职 责:具体负责扑火方案的制定和以及现场火情的侦查扑救工作。

      内部分为两个小组:

      一组由护林员组成,由杨书功、宿永军和陈俊斋三个中队长属地化负责,负责火情的突击扑灭。

      二组由火情事发地所在工作管区机关干部、火情事发地村庄干部和防火突击队组成,工具为铁锨和扫帚、喷雾器,由所在管区总支书记(或区长)指挥,负责清理火场、扑灭余火。(必要时,二组扩大到整个中心社区,由该中心社区大队长(副总指挥)亲自调度中心社区机关干部以及附近村庄干部和防火突击队员进行扑救)

      2、疏散工作组

      组 长:事发地中心社区大队长、工作管区总支书记

      组 员:派出所长、管区干部、包村干部、村庄干部

      职 责:(1)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2)防止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3) 现场交通疏导,治安保卫,查处火灾案件。(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X  组 员:党政办、财政所、经管中心、管区、村庄主要负责人

      职责:主要负责扑火所需物资的调集运输供应包括车辆安排,油料、饮用水、食物、衣服、照明灯具、灭火用水等的筹备、运输。组织镇其他管区干部、事发村庄干部群众将物资运送到扑火一线。

      4、新闻宣传组

      组 长:X  副组长:X

      组 员:X  职责:联系宣传部以及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对接媒体,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关于“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规定,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5、救护安置组

      组 长:X  成 员:X  职 责: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事发地工作管区机关干部及村干部,负责救护伤病员、转移安置灾民、调拨生活必需品等保障工作。

      以上各应急小组在事件超出自身工作能力范围时,应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经总指挥长批准,扩大应急范围或者向平度市提出申请援助。

      (三)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防火中队:负责全镇辖区内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民兵等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宣传办:负责对接媒体和上级宣传部门,负责舆情收集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森林防火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维护森林火灾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和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

      民政办:负责火灾发生后做好紧急转移群众安置期间的生活救助以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

      学校:负责本校师生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环保所:负责森林火灾灾后环境监测工作。

      安监办:负责督促、指导森林防火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火场通信畅通,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免费短信温馨提示。

      供电所:负责林区内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的安全,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负责组织恢复被破坏的电力供应。

      各管区: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完成镇森林防火专项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他成员单位:完成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其他应急队伍的管理

      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火情,调集周边其他村庄扑火突击队、调民兵预备役支援扑火。当火势难以控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应及时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调集其他镇的扑火专业队及驻军支援扑火。

      驻军或其他镇扑火队员到达火场时,火场所在地的村庄负责人要组织本村的年青力强的人员组成向导队,负责将扑火队员带入(出)火场。驻大泽山部队援助,部队参加扑火时,由所在部队首长担任驻军扑火指挥。

      七、扑火战略战术和扑火力量的组织

      1、在扑火战略上,采取重兵围歼;在扑火战术上,以扑火专业队主。看守和清理火场以扑火预备队和突击队为主,在兵力部署上,提前做好机动扑火准备。

      2、各村要成立30-50人的扑火突击队,人员年龄35-55之间,有通讯工具和铁锨、扫帚、喷雾器等灭火工具,常年在家可以随时准备参与扑火工作。

      3、镇政府以武装部为依托,以基干民兵为主体,建立扑火预备队。随时准备参加扑灭森林火灾。

      4、扑火力量以扑火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分两个梯队。镇扑火专业队和村防火突击队为第一梯队。周边村庄防火突击队为第二梯队,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

      5、接到扑火任务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自带扑火工具(风力灭火机、2号工具、铁锨、扫把、喷雾器等)到指定地点参加扑火。

      八、应急保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自身工作职责的熟知以及必需物资的日常贮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各有关单位都要自觉接受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紧急行动,提供所需的人员、器械、药品、食品、车辆、油料及其他救援物资,一切为扑火救灾服务,保证扑火救灾的物资供应,确保森林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高效。

      九、火灾查处及善后工作

      对发生的林地火灾,防火中队、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查明原因,对火灾责任者和肇事者依法处理,达到发生一起,处理一案,教育一片。林地火灾扑灭后,火灾发生单位,要及时组织清理火烧木,做好补植造林计划。镇政府要及时做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提报以及表彰奖励工作,并协调好因扑火伤亡、致残人员、家属的医疗抚恤等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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