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
(一)成立了矛盾纠纷工作组领导小组。
由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系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协调,保障全委系统矛盾纠纷工作的处理,保障系统稳定。
(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分工负责制。
院主要领导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具体办事人员负直接责任,实行“一岗双责”。
(三)建立定期研究工作制度。
每月研究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及时研究,听取汇报,研究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建立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为主要领导要坚持接待和阅批群众来信,凡需要办理的来信,都要提出明确的意见交有关科室办理。
(五)建立领导包案制度。
对重大、紧急矛盾纠纷案件按领导分工实行包案制,包案领导要亲自参与、组织、协调、督促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限期办理,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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