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扬尘治理承诺书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承诺书(项目)位于(地址),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16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向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第执法大队作出以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元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单位: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 1
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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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三、监理单位:
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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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二〇一六年 4 日 月
篇二:扬尘治理承诺书
金安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承
诺
书
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
二Ο一四年五月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治量,在施工中,我们承诺在施工现场要做到:
(一)施工现场做到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过度不低于
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底边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保证泥浆不漏。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做到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上路。
(三)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做到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做到无浮土、积土,裸露场地做到覆盖或绿化措施。
(四)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五)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覆盖。
(六)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袋装清运,严禁高处抛洒。
(七)外脚手架做到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
(八)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十)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做到的封闭运输。
(十一)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进行土方挖填和运转、
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作业
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已认真阅读此承诺书,并承诺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如违反本承诺书规定,本单位自愿接受处罚:
(一)加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二)接受停工整改期间由建设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整治管理教育:
(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资质降级、资质吊扣及清出建筑市场行政处罚;
(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体市民公开致歉。
承诺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扬尘治理承诺书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承诺书
银堤漫步1#楼项目位于濮阳市金堤路与卫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单位: 濮阳市中房置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濮阳市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濮阳市忠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2016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濮阳市中房万合置业有限公司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单位: 濮阳市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 1
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 2
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三、监理单位: 濮阳市忠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 3
相关执法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4 日 月
《扬尘承诺书》由:创业找项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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