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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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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工作请示汇报制度

    工作请示汇报制度

    一、目的

    依照公司发展及长远策略规划,同时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要内容

    1、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汇报”制。即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汇报,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汇报;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责,对本部门的工作有决定权;

    3、公司各部门成员在工作当中应以大局为重,听从领导,服从公司安排,不得各自为政、擅自开展工作;

    4、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没有与部门负责人商量或征求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不得越级向总经理请示工作;

    5、对于偶发事件或者重大问题,在部门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方可向总经理汇报;

    6、部门负责人如遇到问题解决不了拿不定注意或者其他重

    大问题,需向总经理请示时,应向总经理提出三个可行性方案。其他工作日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定夺;

    7、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8、凡因开展工作不请示、汇报,给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9、请示、汇报应依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篇二:铁运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铁运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的管理,规范报送程序,完善审批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示与报告的原则

    1、凡属向公司领导请示工作,请公司领导给予批复、指示的文件,须以请示形式报公司办公室转呈领导批示。

    2、凡属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其询问等文件,须以报告形式呈报公司办公室转呈领导阅示。

    3、请示按办件办理,按照请示的流转程序流转。

    4、报告按阅件办理,主送分管领导阅示,根据分管领导意见,送其他领导阅示。

    5、公司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行文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凡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或落实公司领导已原则批准的具体事项,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2、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即可解决的问题,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3、年度计划中已有的项目,按照年度计划实施即可,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4、提出请示、报告之前,主办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必要时,需提请分管领导,确定是否需要公司层面解决。

    5、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发文的,一律不再报送请示、报告,通过发文报公司领导统一审阅、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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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行文时应做到:

    ⑴行文必须由各科室、站段、部门负责人签署,不得越级行文。 ⑵一文一事。

    ⑶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条理清楚、附件齐全、篇幅力求简短。 ⑷内部请示不要附加发文。

    三、请示、报告的审核

    1、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的分送、流转工作。

    2、办公室对内部请示、报告要认真核稿,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退回重办:部门负责人未签字、未加盖公章的;请示、报告条理不清晰的。

    四、请示、报告的流转程序 1、请示、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部门印章,送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并初核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告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直接送分管领导审阅,请示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按照相关程序流转。

    2、内部请示由办公室送相关职能部门会签,职能部门根据请示内容进行充分调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供公司领导决策。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由办公室协调,协助职能部门完成请示事项的调研。

    3、办公室将请示送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办公室将内部请示送公司经理、书记批示,批示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公司经理、书记批示后转回办公室。

    5、重大事项由公司经理决定是否需要提交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2

    6、办公室将领导批示后的内部请示复印,一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部门,并将批示意见反馈给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

    7、如内部请示附有合同(协议),由办公室做好跟踪工作,督促申报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协议)签约、盖章及归档工作。

    8、办公室将内部请示统一归档。

    请示流转时间,一般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流转完毕。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多位领导,流转时间可相应延长。

    五、各部门要严格实行办文责任制,规范管理,提高公文质量,加速文件流转。

    六、内部请示流转办文单(见附件)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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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工作时间,加强与领导的有效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与领导的沟通方式:请示、汇报、商讨、建议和谈心。

    二、与领导沟通的程序:

    (1)沟通应事先列出提纲,沟通的内容要简明、清晰、准确,重点突出;

    (2)沟通前原则上应事先预约,如领导在办公室,敲门后不需要领导回答即可进入请示工作;如领导在接听电话、领导办公室有客人或其他人汇报工作是应看领导的意思,是在办公室等待还是先出去等会再来。

    (3)沟通中应简要说明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沟通中要想领导阐述个人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4)沟通过程中如果对领导做出的工作只是有不明白之处,应当场反应加以确认,要获知领导指示的真实意思,从而不易造成误解避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5)沟通中试用规范语言,如开头语:“XX领导,我向你请示几件事\汇报几件事\商讨XX问题”结束语:“XX领导,以上就是今天我向您请示\汇报\商讨的工作,您还有那些工作安排?”

    (6)与领导沟通后,重要紧急的事情在1小时内未得到领导明确批示的情况下,要及时跟催并负责到底;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在4小时内未得到领导批示的,下级部门要及时跟催并负责到底;

    (7)重要的事情夏季24小时内两次以上向领导请示仍未得到领导明确批示的,可向更上一级领导请示批准执行;相对不重要的事情,夏季24小时内两次以上向领导请示仍未得到领导明确批示的,可视作为领导同意给予办理,因此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主管领导负责。

    三、请示的规定

    1、请示的定义:

    请示管领导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请示某项工作中的问题或需要领导做出决定的事项。

    2、以下五种情况需向上级领导请示:

    (1)涉及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请求上级给予明确的批示;

    (2)公司文件未明确规定;

    (3)超出自己职权范围不能解决的问题;

    (4)没有处理过的、难以判断无法执行的问题;

    (5)常规工作中的请示,如:请假单、审批单等。

    3、请示的对象和时间:

    下级应及时向第一请示对象即自己的直属领导请示工作。直属领导在24小时内对下级两字以上的请示不给于解答或答复,下级有权向第二请示对象即更上一级领导反映情况。如外出人在异地结束工作即将离开时,应向主管领导请示有无其他工作安排。

    4、请示的方式:

    (1)口头请示:需要紧急办理的工作,需要向领导请示但相对不重要的工作;

    (2)电话请示:主管领导或本人外出、出差时需要电话请示;

    (3)书面请示:重要但不十分紧急的工作可书面请示。书面请示结束语要统一使用“以上请示,请给予批示”字样;

    5、不需要请示的工作:

    (1)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开展工作的事项;

    (2)突发的超职权范围的非重要事项;

    (3)常规性工作。

    四、汇报的规定

    1.汇报的定义:

    汇报是指下级部门向上级领导说明工作的精湛情况或工作的完成情况。

    2.以下几种情况需向上级领导汇报:

    (1)工作进行中遇到特殊困难,严重阻碍工作进展的 ;

    (2)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的;

    (3)公司规定的会议;

    (4)周工作总结和月工作总结;

    (5)外出人员到到异地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其异地住址及电话等。

    3.汇报的对象和时间:

    (1)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第一汇报对象即自己的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以寻求领导的支持和帮助;直属领导在24小时内对下级两次以上的汇报不给予解答或答复,下级有权向第二汇报对象即更上一级领导反映情况;

    (2)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向领导汇近段时期内的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3)对领导交办的长期性工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的进展程度,在完成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的完成情况;

    (4)直属领导工作中出现违反公司规定的问题,应予以提醒;对主管领导存在的严重问题,下级有权向更高一级主管领导汇报反映情况。

    4.汇报的方式:

    (1)口头汇报:需紧急办理的工作;

    (2)电话汇报:主管领导或本人外出、出差时需要电话请示;

    (3)书面汇报:重要但不十分紧急的工作可书面请示。

    5.不需要回报的工作:

    (1)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开展工作的非重要事项;

    (2)突发的超职权范围的非重要事件。

    五、与领导商讨问题的方法:

    1.需要与领导共同商讨、研究的问题应先行预约;

    2.商讨问题是应本着开放、平等和互动的原则进行;

    3.商讨问题时沟通原则:对事不对人;

    4.事先约定商讨的内容,双方都应做好准备,切忌随意改变沟通的目的,将商讨问题变为领导作指示或下属做工作汇报;

    5.如果当场作出决定,事后一定要进行确认,避免由于时间匆忙、考虑不周而出现偏差;

    6.商讨内容与结果的对外保密性。

    六、向领导提建议的方法:

    1.合理建议化包括对公司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营销策划等有利本部门工作或公司发展的可行性建议或整改方案。

    2.公司要求全体员工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并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将合理化建议在每周部门例会时上报到本部门主管经理,若合理化建议不宜公开的,可随时投递到公司所设的建议箱内或直接汇至行政部。

    七、与领导谈心的方法:

    1.工作中出现思想波动时应与领导谈心,由领导进行劝慰、开导;

    2.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时可以与领导谈心;

    3.与其他员工发生矛盾时可与领导谈心,请领导帮助解决;

    4.与领导谈心时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本着公正客观的态度反映问题。谈心不是针对他人向领导打小报告,而是一种非正式的请求领导帮助解决问题的方法。

    八、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工作的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工作,将材料呈送总经理。

    2.请示、汇报工作所用的书面材料必须字迹清楚,简明扼要。

    3.总经理直接管理部门的材料、报表直接报送总经理;其他部门的材料、报表如需要报送总经

    理,可将材料、报表一并送到总办室;总经理要求立即报送的材料、报表应立即报送。

    4.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开门见山,汇报前应准备好提纲;汇报中要讲实质性内容,不要为自己的工作失误做客观辩解。

    九、同级部门间沟通时的注意事项:

    1.加强统计部门间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2.尊重其他部门的价值,不损害其他部门的利益;

    3.不推卸自己部门应负的责任,要设身处地的为其他部门着想;

    4.沟通中避免利用权力的强制性来达到目的;

    5.超过自己部门工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事情,应以首接负责制进行及时跟催;

    十、关于请示汇报的管理规定:

    1、对于任何命令不管完成与否,都要及时汇报,若在执行开始后发现有困难或阻力,应努力去克服,若确实有不可克服的困难,执行人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要立即向下命令者复命,讲明不能完成任务的原因。否则,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在发生不能执行命令以后,如没有向下命令人复命,而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罚款100元,并承担全部责任。

    2、若已完成任务,要立即复命,不得超过四个小时,这就叫“四小时复命制”。否则,罚款50元。

    本制度自2012年5月5日颁布执行,自颁布执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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