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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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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张凤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

    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

    篇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1998年我国又修订了新的教师法,从这就可以看出,党和国家对我们教师的重视程度。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为提高自己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感觉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

    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 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很多年后,学生可能忘了你曾经上过的课,但却记住了你在日常生活上的某个小失误或者小成就,这是极其可能的。由于教学对象人格的不稳定性,我们的行为在和学生的交流里散发着潜移默化的威力,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虽然说“爱之深、恨之切”,但是法律告诉你“恨”的度数。作为教师,我们不仅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人格侮辱,相反应该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学习环境,这也是在为自己提供和谐的工作环境。我们要将教学活动与法律挂钩,做到心有法律,行有法律。否则一切的理论都将化为乌有。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摘要】健康的存在是发展的前提。近 年来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校园 安全事故,已成为制约着素质教育发展的瓶颈。 【关键词】课程改革;积极关注;发生 和原因;安全教育;风险意识;社会保障制度; 教师队伍建设;法律体 系;安全追究责任制

    2001年秋,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提出: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确立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时至今 日,课堂教学发生着质的变化,中小学 教育 朝着全面素质教育的方向发展。但是我们对 作为教育的对象、课堂学习的主体——学生, 却忽视了身心安全方面的积极关注。

    健康的存在是发展的前提。近年来中小 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校 园安全事 故已成为制约素质教育发展的瓶颈,它导致 的伤痛辐射,己成为一个严重 的社会问题。 让我们不得不对校园的安全问题深慎地进行 审视和思考。

    、 几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和原因 1.溺水事故 2008年夏天,驻市开发区某中学七年级

    的几名男生在中午时分去附近的深坑游泳, 结果发生了溺水事故。在后来的事件调查中 得知:一同游泳人发现其伙伴沉水时,既没 有寻找周围现有的工具去施救,也没有 向附 近的人大声呼救,而是跑回村庄悄悄地躲藏 起来 !然后一直等到上课被班主任发现异常, 再三而询问,他们才交待出发生的事。后虽 全体救护人员全力、及时地去打捞,那名溺 水的学生还是无法救治了。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事故发生

    的原因:

    (1)安全教育不到位 ,风险意识差。学 校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够重视,没有通过有效 的手段、措施,让学生对 自己私自活动的后果, 可能遭遇的危险,有清晰 、深刻、清醒的认识。

    (2)学校安防教育流于形式 ,缺少实际 有效的实践培训。重形式少实效,没有培养 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自救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事故发生时,往往手足 无措,不能够采取合

    理而有效的救护手段。

    (3)监护人责任意识淡薄,认识有偏差。 由于个人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父母(或 监护人 )只问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去锻炼孩子 的自我防护能力,学习和安全都是学校的事。一 旦出了事故,到学校去讨 ‘公道”,谈的都是钱! 根本没有去想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不能从引发 事故的原因中深刻反醒,吸取教训。

    2.火灾

    2010年河南省驻马店市南开发区的某初 中,九年级毕业班学生在考试竞争中,心理 扭曲,把别班学生教室里的书,点火烧 了。 虽然值班教师与保安及时发现并组织进行扑 火,但书还 是烧了大半,教 室后墙壁、地面 与后窗户都烧黑了一大片。原因:①楼 E有灭 火器,但都在楼梯墙柜锁着 !②整个楼道处 的 水管都用铁丝拧死,根本不供水,形 同虚设。

    ③学校没有心理咨询室 ,学生压抑的负性情 绪没有及时疏导。

    3.坠楼事件 河南省驻马市上蔡县某乡中学。放学时

    名女生站在八年级教室外走廊,等 同伴出 来。她趴在护栏上,头朝下,手里书包快 速 抡着圈,结果沉重的书包与 “加速度 ”的合力, 把她 “拉”下楼 。所幸运的是,这两名学生 都只是受了伤,没有生命危险。原因:

    (1)学校安全防护存在漏洞 ,设施存在 着隐患,对间接 的、隐性的安全隐患未能引 起足够的重视。

    (2)学生安全意识不强。

    4.性侵犯

    “校园性侵害”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 问题。北京姓陈的数学教师对小学生进行的 猥亵、浏阳市七宝山乡宝山小学的原校长刘 桂秋对学生进行的猥亵、吉林省通化市某农 村小学 26岁男教师栗锋对学生进行 的数十次 强奸和猥亵等等,这些报导 出来的性侵害事 件,显露 出了校园另一种更为严重的伤害, 令人触目惊心 !类似 的小学生遭老师性侵或 被老师逼迫卖淫的案例并不少见。

    “校长带幼女开房”事件带给社会的伤 痛还没有愈合,56岁小学教师性侵小学生的 事件又浮出水面。校园性伤害越来越成为中 小学校园伤害的主要事件,思考其发生原因:

    (1)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 ,社会经济 转型时期,一些人 的道德沦丧,人生观、价 值观发生了扭曲,追求生理上的刺激。

    (2)学校性侵害的施实者多为老师 ,受 害对象是学生。教师在中小学生心中有绝对 的权威地位、领导和控制能力有绝对优势。 而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缺少自 我保护意识,没有 自我防护能力。

    (3)学校环境的相对独立性 ,面对权威 的教师,学生成为自身安全防范的弱势群体, 教师借口学生的 “错误 ”而进 行的性侵犯, 学生害怕被父母批、同学嘲笑而隐瞒,造成 伤害的隐蔽性。

    (4)法律上的漏洞与学校对学生性安全 意识上的淡薄、管理上的缺失。

    (5)父母外出打工 ,不仅给罪犯造成可 趁之机,同时也忽视了对子女的性安全教育。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圊于传统观念,对 “丑 事”沉默,助长了伤害事件的恶性发展。

    二、对校园意外事故的思考 随着社会的发展,由各类 灾害、人为暴

    力等导致的校园意外伤害致使近年来青少年 受伤害人数急剧上升,重复 的情节和重复的 事故该引起怎样的反思?

    “ 切为了学生 ,为 了学生的一切 ”, 而安全是一切的前提 !改革 开放以来,随着 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 念也在发生变 化,各种社会矛盾、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剧, 作为弱势群体的学生,已成 为一些不法分子 发泄对社会不满的重点选择对象,在各种灾 难性事故和暴力恶性事件中成为受害者。

    梁启超《少年中国说》中说: “少年智

    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怎样才能为 他们的成长 “保驾护航 ”,怎样做才 能让伤 害减到最低,让他们快乐幸福健康地成长呢? 我想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重视安全教育 ,防范为主,建立健全

    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各级领导应认清形势,加强措施,落 实 责任,切实把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学 校工作的首位,真正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 法可依,责权 明确。不仅学校要切实履行好 教育管理保护责任,同时家长还要认真履行 监护责任。全社会相关部门都要重视和采取 “有效作为”,构筑学校、家长、社会三位

    体的 “校园安全网”。 2.加强安全教育,培养自护能力

    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行 为指导,请 司法部门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学 生参加实践活动。让学生具备实际的安全防 范和自我救护能力,能在紧急情况下的能够 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救护手段。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学校事故的

    风险分担

    4.转变观念 ,落实校园安全资金投入 , 加大资金的倾斜力度,使 学校的安全管理工 作有充分的资金保障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转变评价机制

    教师资格要有全国统一明确的文件规

    ,老师要像选公务员一样的环节和程序。 使它成为一种能力与体面职业的代表。对在

    职教师要进行全面清查与考核,对不具有教 师素质的人员,要坚 决、及时地给予清退。 合格教师也要进行长期有效的思想品德、职 业道德教育。取消安全负责领导组长制,施 行安全监督群从制,建立师生共同参与的监 督机制。对寝、教室、办公场所的安全检查 及值班记录要备案保存。定期召开男、女生 生活会,建立心理咨 询室,由专业专职人员 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及时发现存在的危险。

    转变对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相对公平 、 公正的、教学成绩与思想品质相结合的、接 受群众监督的评价机制,采取 道德一票否决 制,弘扬正气 。

    6.加强与完善中小学安全问题的法律体系 民主与法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健康 和安全是文明社会对青少年的给予,全社会共 同的正确关注,是校园意外伤害的终止符,加 强和完善中小学安会问题的法律体系建设,是 建立和健全安全机制的坚强后盾,落实责任制

    是中小学安全成为现实的最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 改革》.2012(4)

    [2]百度文库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 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防治对策》

    .2013年 9月26日第 3494期 [3]《天中晚报》

    [4]李冰洁 .《小学生一再遭性侵 ,当反 思性安全教育》东方网

    篇三: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

    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

    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

    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

    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

    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

    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

    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

    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

    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

    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

    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

    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

    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

    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

    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

    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

    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 尽业乐教,爱岗敬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

    “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

    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

    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

    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

    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 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

    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

    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

    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

    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

    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 学习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

    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这次活动中,我重温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着重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

    自己的法律意识,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

    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

    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

    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

    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说法。但“育人”随

    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

    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

    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篇三:教师法律法

    规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

    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

    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

    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读了有关的教育法规后,我认识到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都十分

    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

    本目标,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这些制度的创新,更加适应了当代教育发展的要求。

    通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

    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通过学习,我知道要想做

    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

    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

    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

    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

    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

    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

    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且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

    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

    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

    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

    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

    生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

    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

    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

    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

    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

    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

    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最后,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 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

    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

    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

    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热

    爱学生,就必须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

    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特别是我们所面对的这群孩子,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的爱,

    我们要做的,就是真诚的对待每一名学生??

    【篇二】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

    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

    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

    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

    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帮助我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

    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

    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

    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让孩子满意,家长

    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

    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

    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幼儿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

    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孩子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

    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

    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孩子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

    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

    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

    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

    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

    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

    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幼儿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

    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

    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

    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

    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篇四: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学习“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梅子箐小学苏光彩

    2010年4月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

    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

    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

    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

    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

    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

    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

    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

    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

    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

    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

    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

    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

    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

    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ji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

    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

    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

    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 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

    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

    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

    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

    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

    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

    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

    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五、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

    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

    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

    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

    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

    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六、以德为先,率先垂范。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

    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

    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

    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

    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

    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六、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

    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

    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

    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篇五:

    教师法律素养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法律素养学习心得体会伏岭镇中心小学王芬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

    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

    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

    行为世范,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高尚师德的践

    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

    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

    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

    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 这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

    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解决问

    题。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一旦问题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和处

    理, 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明白是非曲直,做到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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