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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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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2016年首套房首付比例

    2016年首套房首付比例

    首付一直以来是人们买房的心头大患,只要能付得起首付,那么其他的放款可以申请房贷慢慢还,所以首套房首付比例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而前段时间有好消息了,首套房首付比例2015年10月降至25%。那2016年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

    我们先来看看银行贷款政策是怎么说的:

    按照央行网站发布的新政策: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2015年10月调整为不低于25%。

    虽然如此,但是首套房首付比例2015年降至25%却不是强制性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以沈阳为例,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仍为为30%。而以广州为例,在政策出台后不久

    就首套房首付比例就将只25%,甚至广州公积金中心表示购买面积在90平以下(含)首付可低至2成!

    至于你所在的城市2016年首套房首付比例有没有降至25%,跟房金所小编一起看看详细信息。

    北京:

    不再按照房屋性质和套型建筑面积区分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额。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上海:

    首套房上海房屋抵押贷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首付不低于20%目前,在上海购买首套住房的,首套房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首付不低于20%;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不低于30%。二套房购买普通住宅首付不低于30%。

    广州:

    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深圳:

    一个家庭不能同时申请2笔公积金贷款。今年4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

    息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个人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看完以上首套房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已经清楚购买首套房要付多少首付了。房金所小编希望大家在买房之前了解清楚购买首套房要付多少首付,以做好准确的买房计划。

    篇二:2016房产新政

    这双手已全面接管石家庄楼市 这将是救市全部底牌

    “冀十条”出台3天后,“石二十条”来了。3月1日,石家庄市长邢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3月2日下午,搜狐焦点拿到了这份名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共五个部分,二十条内容,搜狐焦点给他起了这个名字——“石二十条”。

    这是2016年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基调,也是市场指南。虽然有评论称,2016年的房地产市场已被“政策”这双手握住,但这份“石二十条”几乎将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的方方面面涵盖在内。全文长达5101字,读下来“压力山大”。搜狐焦点照例还是会进行梳理和简化,给大家呈现出一个简洁的版本,读起来不费劲,再加上搜狐焦点的一些数据佐证和解读,应该能让大家看得更直观,感受更强烈。

    如往年一样,2月底、3月初仍是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密集期”。但与往年又不同,“石二十条”没有了当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时威严赫赫,也没有了以往政策的浅尝辄止、欲说还休,每项政策指向性都很强,目的性也很明确。搜狐焦点的直观感受是:

    1、与住房有关的各类需求都被推向市场,尽全力消化库存需要保障的,政府通过货币化“托底”。

    2、从贷款到税费,购房成本正在大幅下降,这才是真正的“购房时机”。

    3、以往高高在上的各类“门槛”,在政策的红线内可以放宽。

    4、证件、手续还不齐全的房地产项目,实现“合法化”的最佳和最后机会来了,要抓住机会。

    5、政府所能给到的绝大多数政策都已经给到了,剩下的,就看市场的了。

    看一看这份文件第二十条的这段话吧: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建设幸福石家庄,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再看看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的这段话吧:我省(河北省)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较低,这不单是结构性问题,更说明城镇化在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动起来。如此高度,不言而喻。

    释放购房需求

    货币化安置取代实物安置,将棚改居民的安置需求、公租房需求全面推向市场。

    1、以直接货币补偿方式为主,引导棚改居民自主购买存量房。自2016年起,国有土地上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实行货币化安置;集体土地上城中村改造,引导选择货币化安置。

    未来三年,石家庄计划改造棚户区住房5.1万套,2016年、2017年将改造3.3万套。如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并推向市场,可能产生的购房需求至少超过3万套。

    2、不再集中新建公租房,房源通过长期租赁、购买商品住房,或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

    3、鼓励房企将存量商品住房改造为公租房,由政府配租。

    4、尊重群众意愿,把有能力在市区、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作为购房群体。

    根据2016年石家庄市政府工作报告,到2020年,石家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3%(目前是58%)。以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全市1016万人常住人口,在未来五年有50万人实现城镇化;考虑到农村家庭的人口情况,50万人可能产生的购房需求在7万套左右。

    公积金优惠政策

    组合贷、商转公全面展开,部分群体将享受贴息,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1、农民工、个体工商户、派遣制职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

    根据2015年7月13日发布的《石家庄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石家庄的个体经营户在41万户以上。这意味着公积金将向这41万户和近百万人的从业者敞开大门。

    2、缴存公积金写入非公企业《劳动合同》。

    3、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贷款。

    4、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升至60万,首付不低于20%。

    5、公积金异地贷款、异地缴存互认、转移接续。

    6、开展“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

    7、开展“商转公”。

    8、城镇低保、特困职工公积金贷款提供贴息。

    9、全款购90平以下首套房,可多次累计提取不超过房款总额的公积金。

    10、未婚子女购房,可提取本人、父母的公积金。

    11、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商贷优惠政策

    首套房首付2成利率最低7折,首套房贷未结清购二套房首付3成。

    1、商贷购首套普通自住房,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7折。

    2、商贷购首套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20%。

    3、已有一套住房,商贷未结清,再次商贷购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30%。

    4、推出针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产品。

    购房减税政策房产转让无原始凭证,个税税率降至1%。

    1、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含)以下。

    2、购90平(含)以下首套住房,契税税率1%(此前为1%)。

    3、购90平以上首套住房,契税税率1.5%(此前为1.5%)。

    4、购90平(含)以下二套住房,契税税率1%(此前为1%)。

    5、购90平以上二套住房,契税税率2%(此前为3%)。

    6、购2年(含)以上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7、房产转让不能提供原始凭证,个人所得税税率降至1%(此前为3%)。

    户籍政策

    五类人群落户放宽,随时办理,5日办结。

    1、有序放开市区落户条件。

    2、在市区已购商品房、有稳定住所、有稳定职业、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取得工商执照并纳税满一年可申请落户。

    3、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优秀农民工可申请落户。

    4、依法投资纳税的经商人员可申请落户。

    5、在石家庄长期居住,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人员可申请落户。

    6、城镇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可申请落户。

    7、县(市)城区和城镇长期工作生活,有落户意愿人员,不受条件限制,随时可申请。

    8、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直接核发户口准迁证,5日内办结。

    9、加快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盘活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抵押范围扩大,条件放宽。

    1、投融资、小额贷款、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基金可接受抵押。

    2、多层封顶、高层建成30%以上,未取得预售证但其他手续齐全,可办在建工程抵押。

    3、已取得预售证、未售出网签备案且无其他限制,许可范围变更公示满五日可办在建工程抵押。

    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条件大幅放宽。

    1、多层形象进度调整为地面2层(此前为主体封顶)。

    2、高层达到地面层数20%,不要求提供投资证明(此前为2/3以上层数,并需要投资证明)。

    房屋租赁去库存

    鼓励房企租售并举,利用库存商业用房扶持小微、创业。

    1、鼓励房企租售并举,有条件的房企长期持有房产,用于租赁、自主经营。

    2、支持专业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

    3、建设租赁房源信息平台。

    4、各区政府利用库存商业用房建设小微企业和创业孵化基地,实施补贴租金、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土地出让配建政策

    公租房配建比例下降,房企减负。

    1、主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租房比例降至5%(此前为10%),由房企无偿交付给政府。

    2、棚改、城中村改造不再配建公租房。

    篇三:大学生购房优惠办理流程

    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适用对象: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购房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2003年1月1日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接收,且申报时在甬就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包括引进的博士人才)。

    上述对象于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买普通住宅的,可按规定分别享受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和购房贷款贴息等政策。

    二、买房时间的认定和普通住房的认定

    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普通住房的标准:市区按照《关于确认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104号)执行,其他各县(市)根据当地规定执行。

    三、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怎么办理?

    第一步:先完成资格认定

    这一步主要是为了完成《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的填写和审核。高校毕业生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

    填写好后,再准备在甬各级机关提供的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先给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由(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复核。 第二步:根据申报内容分别办理

    (一)购房补贴部分:

    购房户凭户口簿、学历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复审通过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和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具的首套房证明,到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以后,就可以办理补贴手续了。

    购房补贴具体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 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负责征管区域内购房补贴资金的申报受理和发放工作,具体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绰芬晕鞑糠郑慧粗萸 橄憔霸芳澳扇胧蟹坎 种苯臃⒅さ姆珊缧麓宀糠帧?

    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部分:

    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凭审核完成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3个月即可办理贷款优惠;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再是针对高学历人才的:

    四、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14年统一12月申报,以后每年3月、9月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宁波市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补助审核表》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将申报对象有关材料送各县(市)区受理单位,其中市本级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县(市)区单位报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复核;

    3.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申报对象审批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

    4.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对象进行统一审核,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并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5.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社保局签署审批意见。市财政根据审批意见和预算计划,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人社局或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再发放给相关对象。

    (三)购房贷款贴息标准

    博士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买普通住宅的,按照住房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息总额除以60个月享受每月购房贷款贴息补助,不足3000元/月,按实享受;超过3000元/月,按每月3000元标准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市级其它单位市财政按50%给予补助。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享受条件的,其中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补助。在本市范围内工作调动的,按调动后工作单位类别享受政策。

    (四)这些情况不可享受或将终止贴息补助 已购买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或已按政策规定享受国家和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资助,市、区财政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领军拔尖人才购房安家补助,博士后出站留甬安家补助,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补助:

    1.在享受期间调离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2.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费(养老金)的;

    3.被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开除的;

    4.其他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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