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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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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加盟合作协议合同

    银琨商贸合作协议合同书

    甲方:新疆银琨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甲乙双方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基本条款

    一、甲方进口食品、商品产品建立自己管理的销售体系。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书面认可,

    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双方同意,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进口食品、商品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基础上,

    使用甲方供应的商品进行经营,经营期限为本协议书有效期。乙方的经营活动只能在该区域内进行,不得超出该经营区域,乙方的经营项目也仅限甲方提供的商品。

    三、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0天内,以乙方名义自行申请成立独立法人经营或个体办齐经营所需证照并开始经营,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自行承担经营产生的各项费用及税费。甲、乙 方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

    四、销售网络发展:乙方可以向甲方介绍其他人员加入甲方销售体系,被介绍人员与甲方签

    订合作协议合同书,向甲方支付协议相关款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宣传费用。

    第二章 配置费及保证金

    五、根据乙方经营需求,乙方于签约后向甲方支付首批铺货款人民币元,此款到账后不予退

    还;只提供货品。此项收费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上述第五款项全部到账,本合同自动生效。

    第三章 货物的配送、购买及调换

    七、货物配送

    1、产品配送:合同生效后,甲方给乙方首批铺货市场价值元的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物流部为甲方货物的发放地(新疆昌吉)。

    2、其他相关配置物品配送: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配置相应数量的设备及推广事物用品,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物流部为甲方货物的发放地。

    八、货物的供应、验收及优惠

    1、乙方店面开业后向甲方购买产品、促销产品、设备及推广事物用品按供货价进货,乙方购货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通过网上购物平台上的产品信息向甲方定货,并将款项汇至甲方账户。款到后,甲方发货并代办托运事宜(包括首批铺货),甲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代为办理托运手续后,产品货物所有权即行转移给乙方。甲方物流部为甲方货物的发放地,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每月单次进货金额不得低于贰仟元。

    3、验收:乙方在领取甲方发放的货物时,如发现有包装破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当与货运公司当场清点,核实包装内物品的数量与外包装上注明的数量是否一致,如有不符,乙方须请货运公司签字作据,以备查询。若乙方收货后24小时内未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批货物甲方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完成。

    4、甲方举行促销活动时,产品的进货价格将相对降低浮动,以具体的活动内容为准。

    5、举办促销活动时甲方也将要求乙方产品销售价格做具体浮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九、(9-1)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累计满五万元,甲方向乙方返还首批铺货合作款5000元整作

    为奖励,直至将本协议第五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首批铺货合作款费用返还为止。 (9-2)乙方首批铺货合作款返还完以后,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累计满十万元,甲方按2%的返点向乙方返还2000元作为装修补贴,上限20000元。首批铺货合作款和装修费补贴均以进货产品返还。

    (9-3)甲方所有奖励返还政策不重复返利,按进货奖励返利的政策先返还首批铺货合作款 再返装修费,再返其他奖励,首批铺货合作款除外,后期进货开始累计。

    十、甲方向乙方首次铺货产品及乙方后期进货新品种的首次购买,在乙方收到货的1个月内,

    产品完好无损、无个人标签或标记、与购买时规格一致、不影响再次销售的,甲方负责调换同等价值的其它产品,调换后的产品不能再次调换。甲方物流部为甲方产品的接收和发放地,产品的来回运费都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经营的变动及提前终止

    十一、乙方搬迁经营场所,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才可搬迁,并办理相

    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搬迁后,乙方需要提供旧营业场所以及新营业场所的实景照片,证明乙方确实已经搬迁。乙方事先未申请或未经甲方同意就自主搬迁的,甲方有权终

    止本协议并没收保证金,由此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经营过程中歇业超过3天的,应在歇业前7日将歇业计划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在

    歇业前7日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歇业告示。

    十三、提前终止:

    1、乙方如提前终止与甲方合作的,应在结束营业前30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2天内,乙方应交回甲方所发授权证件(授权书、授权牌及其它荣誉标志)、剩余会员卡,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未交的会员卡,需提供去向,并附联系方式,并在结束营业前30天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结业告示,处理好自身与顾客的经济关系。

    2、乙方结束营业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使用甲方品牌、产品重新经营。

    3、乙方不构成违约的,结束营业后三个月内由甲方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4、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后,不再拥有经营权资格,且6个月内不得重新加入,不得参加销售体系的任何活动。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十四、甲方的商号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十五、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CI 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决定权,有权指导、

    管理、监督乙方的经营。

    十六、甲方按约定提供产品给乙方经营,并对供给乙方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

    十七、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市场指导销售价的利润空间预计壹倍左右。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十八、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合法经营。甲方不定期举行促销活动时,乙方必须

    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执行。

    十九、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定价,并确保有适量甲方提供的产品在门店陈列,以利于

    营业和拓展消费群的正常需要。

    二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所经营的产品上附加标志或更改标志,也不得擅自更改产

    品包装。

    二十一、凡属甲方所有的一切宣传用品(例如: 录音带、录像带、文字图像材料),未经甲

    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复制和重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十二、不得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十三、在经营中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私自串货、随意降价,不得扰乱市场。

    二十四、乙方经营店铺形象及店员肖像等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宣传。店面开业一个月内,

    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及相关营业登记资料复印件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所属店面照片甲方可无偿用做宣传推广。

    二十五、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应保守甲方包括产品进货价格在内的各种

    商业秘密。如因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二十六、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令或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的,甲方有权终止其经营授权、没收

    保证金,且乙方须自终止合作一年后,才可申请再次与甲方的合作。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45%。

    二十七、乙方如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等谋取其它不当利益或侵害其他第三方利益的,甲方有

    权终止本协议、没收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十八、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未能开业的,视为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本协议解除。

    二十九、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纠纷而引致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索赔的,并确定责任在乙

    方并应该进行赔偿的,但乙方不主动赔偿,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取赔偿金额,赔偿相关者。

    三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外,还可没收保证

    金、终止本协议,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

    1、 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诱导、干预或鼓动另一经营成员脱离甲方销售网络;

    2、不执行甲方产品定价、破坏销售网络的正常运作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二十五条规定。

    3、损害甲方利益及甲方销售网络的行为;

    4、自己或与他人合作,以其它名义开设或变相开设同类型经营店的;

    5、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区域外进行经营(包括在互联网开设网店及其它虚拟店);

    6、不执行甲方的指导、管理、监督。

    第八章 其它事项

    三十一、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需要续签本协议的,应于期限届满前15日内签订,乙方

    无须再交纳产品及相关物品配置费用,原乙方所交保证金仍由甲方保存,乙方不须另

    交保证金。乙方未能在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签本协议的书面申请,则示为乙方放弃续签权利。双方不续签本协议的,乙方应交回甲方所发授权证件(授权书、授权牌及其它荣誉标志)及剩余会员卡,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未交的会员卡,需提供去向,并附联系方式,并提供照片证明乙方停止经营。

    三十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合同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则不应要对方承担任何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可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三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附件如有和本合同相违背的条款,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三十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所在

    地(举例:昌吉)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三十五、本协议双方签字起有效期壹年,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六、乙方无合同违约行为享有合同优先续签权。

    附加条款:乙方异国码头品牌经营,以自主品牌经营。

    甲方账户,兴业银行:513010100100133737

    开户行:兴业银行昌吉分理支行

    户名:新疆银琨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新疆银琨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0994---2228833

    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东路海棠天街白骆驼旁

    乙方:

    电 话:

    地 址:

    年 月 日

    篇二:加盟合同书

    加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

    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有意加盟甲方彩云马品牌及其他产品的销售,特订立如下

    加盟合作条约。

    一、乙方加盟店地址:

    加盟店加盟时间: 年 月 日

    二、乙方加盟店加盟,只要甲、乙双方合作顺利,产品推广良好加盟时间不限。如乙方违反

    加盟合作协议的有关条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合作应提前60天

    书面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售后事宜。

    加盟合作协议一年一签,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对乙方加盟的要求

    1. 加盟店的面积不得低于方察看现场后确定)。

    2. 乙方营业场地要具有三个功能区,整车展示区、改装区、配件展示区。

    3. 乙方要根据甲方的装修要求,在甲方指导下确定装修方案,装修费用乙方自负。

    4. 加盟店是属于专卖店,乙方只能摆放销售甲方所供产品,如发现乙方摆放销售其

    他品牌产品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统一门头、统一装修方案、统一广告标语、统一着装、统一用

    语。

    四、加盟店的加盟管理费

    暂按地州市每个店按5万元收取加盟费,县级城市每个店按1.5万元收取加盟费。

    五、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对本合同条约因故意出现重大违反时。

    2. 长时间每月达不到规定的平均销售量时。

    六、合同解除终结的处理

    1. 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品牌商标及标识。

    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及广告物等。将甲方提

    供或许可的微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

    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负担

    费用。

    七 、甲方责任

    1. 甲方对加盟店所有人员提供统一培训,店面经营指导。

    2. 甲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在物流公司验收货时,如发现外包装破损,应开箱检查是

    否有丢失和破损,如有丢失或破损乙方应向承运方索赔,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如

    包装完好,箱内产品有破损或缺少,乙方应当场拍照并及时与甲方反应情况,如属

    甲方责任,由甲方负责。

    3. 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整车、改装件、改装方案以及配件,负责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

    4. 提供技术指导。

    5. 定期为乙方做推广。

    6. 提供网络技术指导及推广和推荐客户。

    7. 甲方为乙方做好售后服务的三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要经常保持店面形象、卫生、摆放等整齐规范(按甲方要求)。

    2、乙方如须补货要及时做好采购计划书并和甲方沟通以便于甲方尽早备货,提前一月

    备下订单。再以书面传真补货清单,甲方尽快给乙方补充货物。

    3、如非质量问题,乙方所进货物不得退换。

    4、甲方不定期的推出新产品,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推广。

    5、乙方应自办营业执照、自配工作人员、应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按甲方要求)。

    6、收到货3天内有任何问题及时向甲方反应,超3天视为无问题。

    九、产品推广

    1、甲方在线上推广产品,会把乙方的加盟店加入线上。

    十、产品定价

    1、甲方统一以二级批发价给乙方供货,甲、乙双方零售价必须统一,不得低于甲方所

    定的零售价,以避免恶性竞争和扰乱市场,如发现乙方有低于甲方所定的零售价进行销

    售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并以5000元以上罚金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

    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价格,在调整价格时、甲方以书面传真通知乙方。

    十一、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

    1. 汽车另担、整车、火车。

    2. 货物到达乙方仓库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仓库到乙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运输费

    由甲方承担。

    十二、付款方式

    乙方应先打款后发货,货款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三、返利

    年终返利,甲方以乙方每年底前为一个结算周期即12月31号前为一个周期,另有约定

    按补充协议为准。以乙方在此年内订购甲方电动车台数为准,返利金额由甲方和乙方具

    体协商,在补充款约定。

    十四、广告宣传

    如乙方做比较大型的推广促销活动时,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广告用品方面给予一定的支

    持。

    十五、补充条款 :

    十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

    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司法机构裁定解

    决。

    十七、本加盟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加盟运营合作合同书版本

    加盟运营合作合同书

    协议编号: MH20120219005

    签订地点:上海市闵行区 甲方:上海闽灏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麦轩商贸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愿意拓展自动售货机系列业务的联盟运营;鉴于乙方愿意作为甲方的加盟运营商,按照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运营。为此,本着平等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 机器:系指用于销售食品饮料的自动售货机。

    2. 租赁加盟机器:系指甲方协助乙方通过租赁或融资租赁方式从第三方获

    得使用权并加入加盟运营的自动售货机(含无线数据传输终端(以下简称“DTU”))。

    3. 自有加盟机器:系指乙方自有并加入加盟运营的自动售货机。

    4. 区域:系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共同确定的运营区域和在合同生效期

    内,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的运营区域。

    5. 核心加盟商:系指该区域内,对联盟贡献最大的加盟商。

    6. 结算日:系指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

    第二条 加盟的基本条件

    1. 乙方是合法存续的公司。

    2. 有法律规定的经营资质,证照齐全。

    第三条 加盟合作模式

    1. 乙方布放 自动售货机 ,成为甲方加盟运营商,经营自动售货机并在机器

    内售卖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加盟运营合作期间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 甲方负责搭建自动售货机后台管理系统平台并进行日常维护;乙方可使

    用此数据平台实现对机器的实时信息管理。

    3. 乙方自有机器如想使用后台管理系统,可以优惠价购买DTU等相关设备

    并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即可使用此数据平台并对机器实现实时的信息管理。

    4. 为保证供应常规产品,乙方应于每月25号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提交

    次月订货计划,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订单,并支付货款,特殊产品视情况另定。

    5. 乙方在机器里售卖的商品原则上应通过甲方采购。乙方也可根据需求的

    差异性自行采购第三方货品。

    6. 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加盟条件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则继续提供

    机器租赁。

    7. 如乙方为核心加盟商,甲方将对核心加盟商给予一定的优惠支持。

    8. 除非甲方另行事先书面通知,乙方需将本合同所有款项付至如下账户:

    (a) 账户名:上海闽灏实业有限公司

    (b) 账户号:0209012830002875

    (c)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第四条 返利

    1. 如乙方平均每台机器单月进货量超过1000元,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采购量

    不同给予一定的返利优惠(返利以实物抵充),具体如下:

    (a)如乙方平均每台机器每月进货量超过1000元但不超过2500元的,甲

    方按照每台每月100元返还给乙方;

    (b)如平均每台机器每月进货量超过2500元但不到3500元的,甲方按照

    每台每月200元返还给乙方;

    (c)如平均每台机器每月进货量超过3500元的,甲方按照每台每月300

    元返还给乙方。

    2. 甲方在结算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与乙方结算上一个季度的返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享有了解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间内遵守甲方加盟运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合

    同约定加盟运营。在已有加盟商的点位上,本联盟原则上不允许其他加盟商布放机器。

    3. 乙方布点后可向甲方提供其部份运营网点资料,该资料将作为甲方对乙

    方的市场维护之具体依据。

    第六条 培训及售后服务

    1.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进行1天的免费培训。乙方可自行解决售前、

    售中、售后的正常服务工作。对于疑难问题,由甲方派人协助解决乙方无法解决的问题。

    2. 乙方自行负责机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每月向甲方提供书面机器管理统

    计数据。

    第七条 其他合作

    甲方负责其他业务的整合和开发,乙方可协助甲方开发其他业务,业务收益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或其他合同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逾期支

    付款项部分0.3%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如发生扣除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合同仍需履行,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补足后的保证金适用本合同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2. 甲方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如发生扣除的,甲方

    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合同仍需履行,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补足后的保证金同样适用本合同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第九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1. 如乙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和乙方其他应付款项

    后,将剩余部分款项(如有)在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主张。

    2. 甲方有权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乙方在加盟机器中售卖

    假冒伪劣产品,或乙方的任何财物因法庭强制执行其判决而被查封,

    使得乙方无法进行经营活动);

    (b)乙方停止经营、或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第十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

    任一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延续次数不限。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

    权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闽灏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麦轩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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