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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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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I-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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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铁路信号维修规则(新)

    铁运公司铁路信号维修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加强信号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特制定《铁运公司铁路信号维修细则》。

    第二条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计划修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修作业方式方法,提高维修效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维修管理水平,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第三条 铁路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应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相应地进行月度计表、状态维修、故障修。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在月度计表、状态维修、故障修之中。 第四条 铁路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应以安全管理为核心,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建立设备质量、技术、设备、成本管理台账。铁路信号维修工作必须与工务工区实行密切协作的制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二章 信号设备维修分类

    第五条 月度计表(占计划60%)

    月度计表是每月对信号设备进行的日常养护和集中检修,通过维修,保持设备性能,预防设备故障,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第六条 状态维修(占计划30%)

    状态维修是根据设备特性变化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状态修要求建立信号设备技术档案,信号值班人员每天通过信号微机软件和设备记录信号设备技术参数,信号技术员通过技术参数分析后随时掌握该设备工作状态及变化趋势,预防可能出现的故障。

    第七条 故障修(占计划10%)

    故障修是当信号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时,故障处理人员应严格按故障处理程序处理,

    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使用。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八条 月度计表

    1.室外设备:道岔转换设备、轨道电路、信号机、电缆、变压器箱、接线盒及道口等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测试;

    2.室内设备:电源屏、组合架、控制台及电子盒等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及电源接地、电缆全程等影响设备使用的测试; 3.零星更换道岔转换设备; 4.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第九条 状态维修

    1.更换到期的设备和器材,更换淘汰的设备; 2.更换性能不良的信号电缆及各种引入线;

    3.更换或整修强度不足的道岔转换设备、安装装置、外锁装置及各种杆件; 4.修理、补强或更换信号机及其部件; 5.整修轨道电路;

    6.整修控制台、组合架、电源屏、以及更换部分配件;

    7.更换腐蚀、不良的箱盒及损伤的基础,整理、更换箱盒内部配线; 8.电缆径路整治;

    9.更换整治强度不足的、连接杆、销轴等部件; 10.清除信号设备周围杂草。

    11.根据需要对设备进行防盗、防尘、防蚁、防鼠等措施; 第十条 管理组织

    1、信号设备大修、中修由公司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具体事项由技术设备科负责落实。

    2、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每年的九月份对线路设备进行秋季鉴定,建立信号设备档案。

    4、电务工区按照设备科所下月度计划,组织维修作业。 5、电务工区根据维修需要,申报下月材料计划。

    第十一条 信号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

    一、信号机维护规则

    1、信号机的设置位置和显示方向,应使接近的列车容易辨认信号显示,并不致被误认为邻线的信号机。信号机的显示,均应使其达到最远。曲线上的信号机,应使接近的列车尽量不间断地看到显示(因地形地物限制的除外)。

    2、各种信号机,规定的显示距离: a)进站、通过,不得小于1000m。 b)高柱进站信号机不得小于800m。

    c)调车、矮柱出站、矮型进路、引导信号,不得小于200m。 3、信号机的安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泥信号机柱不得有裂通圆周的裂纹,裂纹超过半周的应采取加固措施;纵向裂纹,钢筋不得外露;机柱顶端须封闭不进雨雪。

    b)水泥信号机柱的埋设深度为柱长的20%,但不得大于2m。卡盘的埋深依照设计。机柱培土直径距机柱外缘不小于800mm,并夯实。

    c)设在路堤边坡的信号机,如有影响信号机稳固的因素时,应以砌石或围桩加固。当用片石、水泥砂浆砌围时,砌围边缘距信号机柱边缘不小于800mm。

    d)信号机梯子中心线与机柱中心线应一致,梯子无过甚弯曲,支架应水平安装。

    e) 正线、站线信号机距所属轨道中心至设备突出边缘的距离分别为2440mm、2150 mm。

    二、道岔转换设备维护规则

    1、联锁道岔转换设备的安装应与道岔成方正,符合下列要求:

    a)道岔转换设备应与单开道岔直股基本轨或直股延长线、与双开对称道岔股道中分线相平行,各种类型转辙机外壳纵侧面的两端与基本轨或中分线垂直距离的偏差,不大于10mm。

    b)各种类型的道岔杆件均应与单开道岔直股基本轨或直股延长线、与双开对称道岔股道中分线相垂直,各杆件的两端与基本轨或中分线的垂直偏差:普通道岔的密贴调整杆、表示杆、尖端杆应不大于20mm;

    c)各种道岔拉杆,其水平方向的两端高低偏差应不大于5mm(以两基本轨工作面为基准)

    2、密贴调整杆、各种动作拉杆及表示连接杆的螺纹牙形均应符合标准,且具有足够的强度。密贴调整杆的螺母应有防松措施。

    3、严禁采用锻接和焊接工艺接长各种道岔杆件和安装角钢等。带有弯度的杆件,其弯角不大于30°,弯高不大于100mm。

    4、转换设备中的各种传动拉杆、表示连接杆的螺纹部分的内、外调整余量应不少于10mm。表示杆的销孔旷量应不大于0.5mm;其余部位的销孔旷量应不大于1mm。

    5、密贴调整杆动作时,其空动距离应在5mm以上

    6、穿越轨底的各种物件,距轨底的净距离应大于10mm。

    7、装有电动转辙机的普通道岔,第一连接杆尖轨与基本轨间、心轨与翼轨间有4mm及其以上间隙时,道岔不能锁闭和信号不能开放。

    8、附有绝缘的密贴调整杆、尖端杆、角形铁、角钢、分动道岔中的锁闭杆

    和带绝缘的销孔等,绝缘装设完整、性能良好。

    9、道岔表示电路中应采用反向电压不小于500V,正向电流不小于300mA的整流元件。

    10、各种类型的转辙机、表示及密贴装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a)能可靠地转换道岔。在尖轨与基本轨密贴后,将道岔锁闭在规定位置,并给出道岔位置的表示。

    b)正常转换道岔时,挤切销或保持联结装置应保证不发生挤切或挤脱。当道岔被挤时,同一组道岔上的转辙机、密贴检查装置的表示接点必须断开。

    c)安全接点应接触良好。在插入手摇把或钥匙时,安全接点应可靠断开,非经人工恢复不得接通电路。

    d)齿轮装置的各齿轮啮合良好,传动不磨卡,无过大噪声。 e)

    f)整机密封性能良好,能有效防水、防尘。手摇把孔和钥匙孔处不漏水,不进尘士,机内无积水、无粉尘及杂物。各种零部件无锈蚀。

    g)机内配线的接线片和接线端子的螺母无松脱、虚接和滑扣现象。配线的绝缘层无损伤。

    11、ZD6电动转辙机的主要技术特性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

    作灵活,通电转动时无噪声。

    13、摩擦连接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道岔在正常转动时,摩擦连接器不空转;道岔转换终了时,电动机应稍有空转;道岔尖轨因故不能转换到位时,摩擦连接器应空转。

    b)摩擦连接弹簧调在规定摩擦电流条件下,相邻弹簧圈最小间隙不小于1.5mm;弹簧不得与夹板接触。

    c)摩擦带与内齿轮伸出部分,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锈蚀或沾油。 14、自动开闭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绝缘座安装牢固、完整、无裂纹;动接点不松动,静接点须长短一致,相互对称,接点片不弯曲,不扭斜,辅助片作用良好。

    b)动接点在静接点片内的接触深度不小于4mm,用手扳动动接点,其摆动

    量不大于3.5mm;动接点与静接点座间隙不小于3mm;接点接触压力不小于4.0N;速动爪落下前,动接点在静接点内有窜动时,应保证接点接触深度不少于2mm。

    c)速动爪与速动片的间隙在解锁时不小于0.2mm,锁闭时为1~3mm,如图3.2.4所示。

    d)速动片的轴向窜动,应保证速动爪滚轮与滑面的接触不少于2mm;转辙机在转动中速动片不得提前转动。

    e)速动爪的滚轮在传动中应在速动片上滚动,落下后不得与起动片缺口底部相碰。

    f)在动作杆、表示杆正常伸出或拉入过程中,拉簧的弹力适当,作用良好,保证动接点迅速转接,并带动检查柱上升和下落。

    15、动作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动作杆与齿条块的轴向移位置和圆周方向的转动量均不大于0.5mm。 b)齿条内各部件和联结部分须油润,各孔内不得有铁屑及杂物:挤切销固定在齿条块圆孔内的台上,不得顶住或压住动作杆。

    c)锁闭齿轮圆弧与动作齿条削尖齿圆弧应吻合,无明显磨耗,接触面不小于50%,在动作齿条处于锁闭状态下,两圆弧面应保持同圆心。

    16、表示杆内检查块的上平面应低于表示杆的上平面0.2~0.8mm;检查柱落下检查块缺口内两侧间隙为1.5mm±0.5mm。

    17、移位接触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主销折断时,接点应可靠断开,切断道岔表示。

    b)顶杆与触头间隙为1.5mm时,接点不应断开;用2.5mm垫片试验或用备用销带动道岔(或推拉动作杆)试验时,接点应断开,非经人工恢复不得接通电路。其所加外力不得引起接点簧片变形。

    18、直流电动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动机的线圈无混线,无断线,转子与磁极间不磨卡,转子的轴向游程不大于0.5mm。

    b)换向器表面光滑、干净,换向片间的绝缘物不得高出换向器的弧面。 c)炭刷于刷握盒内上下不卡阻,四周无过量旷动,弹簧压力适当,炭刷与换向器呈同心弧面接触,接触面积不少于炭刷面的3/4,工作时应无过大火花,炭刷长度不小于炭刷全长的3/5。

    19、直流电动机的电气参数应符合表3.2.9的要求。

    二、轨

    道 电 路设备维护规则

    1、 当轨道电路在规定范围内发送电压值最低、钢轨阻抗值最大、道喳电阻

    篇三: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最新版)(1)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加强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第2条 铁路信号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实现行车指挥现代化的关键设施。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原为:正常运用)。

    第3条 铁路信号维护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运输安全。信号工是铁路主要行车工种。信号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有关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4条 铁路信号设备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具有点多线长、设置分散、布局成网、不间断运用、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等特点。其维护工作技术要求高,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各级电务部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电务职工队伍素质。参加信号工作的新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纪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5条 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护作业方式方法,推进修程修制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6条《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是做好信号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电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管 理

    第一节 通 则

    (全部内容进行修改、增加)

    第7条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成,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

    第8条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按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第9条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在提高设备可靠性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检(监〉测系统和设备,提高设备自动检(监)测水平,不断推进修制修程改革,逐步实现以状态修为主的维修模式。

    第10条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以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成本管理为重点,以安全管理为核心,以现代化管理为手段,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安全、优质、高效地组织生产。

    第11条 铁路信号维护工作必须树立全程全网的观念,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制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12条 电务部门应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专业技术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13条 电务部门要经常交流、推广先进的维护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不断提高信号设备运用质量,推进信号维护工作技术进步。

    第14条 铁路局(公司)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信号维修及中修(材料消耗、维修费用、工时)定额,作为电务段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15条 信号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招标采购应坚持有利于安全可靠运用,有利于现场维护管理,有利于电务技术进步的原则,严格执行电务技术装备政策,做到制式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第16条 结合部管理是信号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着信号设备的运用质量。铁路局(公司)应制定电务与车务、机务、工务、供电、信息等部门相关联设备的结合部管理标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联合整治,加强考核;电务部门还应做好跨局、跨段运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17条 信号设备、器材实行寿命管理。已达到寿命期的信号设备和器材不得继续使用,主要设备和器材实行统一回收、集中销毁制度。

    第18条 信号维护工作指标体系见表1。

    第二节 机构与职责

    (全部增加内容)

    第19条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实行铁路局(公司)、电务段分级管理。电务段实行段、车间、工区三级管理。

    第20条 电务处应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及专业管理需要设置专业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在电务检测所内设置电务试验室、TDCS/CTC检修室、大修设计室等。

    第21条 电务段应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及专业管理需要设置专业科室。根据测试工作需要设电务试验室。

    第22条 电务段根据维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现场车间、专业车间。车间设置原则:

    1.现场车间应按照管理跨度适度、人员数量适中、设备数量适当,有利于现场控制和故障处理,并兼顾其他因素的原则设置。复线区段管辖里程一般应在100km左右;单线区段管辖里程一般应在150km左右;枢纽地区车间设置以设备数量为依据,管辖设备数量一般应不少于1200组换算道岔;路网性和区域性编组站,可单独设立驼峰车间。车间人数原则上100人以上(沿线车间70人以上)。

    2.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和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可设信号检修、电子设备、信号中修等专业车间,实现信号设备检修专业化、规模化。

    3.车间设主任、副主任(按生产、技术、安全职责分工),设负责维修、施工、安全、技术、联锁、职教管理及质量验收、监测分析、应急抢修等专业技术人员。

    4.车间应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应急抢修设备、测试仪器仪表、检修工装机具等。

    第23条 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和管理区域在车间管内设信号工区、专业工区。编组(区段)以上车站应分设值班工区和检修工区,实行值班与检修分开。其他有条件的,也可分设值班工区和检修工区。

    第24条 电务处是铁路局(公司)电务专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其铁路信号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技术管理标准、设备质量标准和技术作业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对本系统实施专业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检查管内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考核评价电务段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电务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挥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抢修;参与调查处理电务事故,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

    4。负责信号设备大修、中修、维修和更新改造管理,并结合大修、中修、维修和更新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和先进的检测手段。

    5.参与电务安全技术装备开发、研制、试验、审查工作,并组织安排好上道试验工作。

    6.负责信号联锁管理、电务检修基地建设和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管理。

    7.负责电务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及信息管理工作。实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8.参与铁路工程建设信号技术方案论证、审查、设备选型及竣工验收。

    9.负责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审核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检查指导,对施工实施有效监控。

    10.按照铁道部有关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规定,把好产品上道关,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采购和使用情况。

    11.负责组织新技术培训,指导电务段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12.参与涉及本系统安全监察、计划、财务、劳资、人事、建设、物资、职工教育等业务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沟通协调、解决本系统安全生产问题。

    13.向铁路局(公司)安委会报告本系统安全工作,落实安委会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结合部存在的问题。

    14.指导、检查和监督合资、地方铁路信号安全工作。

    第25条 电务段信号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和铁路局(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管理细则等,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全面完成维修、中修、大修及测试任务。合理使用维修费用,保证设备投入,防止设备失修。减少设备故障,压缩故障延时,提高设备运用质量,保证安全可靠运用。

    3.建立健全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杜绝违章作业,确保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

    4.以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案例为重点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作业互控、自控能力。

    5.落实段、车间、工区三级设备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

    6.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实行调度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和设备运用状况,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和安全生产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和制定整改措施。

    7.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抢修组织并定期进行演练,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及故障处理。

    8.落实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其他施工单位在管内的施工负监管责任。

    9.负责信号联锁管理和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编制工作。

    10.规范和加强车间专业技术管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赋予车间相应的管理权责,充分发挥车间管理作用,建设自管型车间。

    11.加强工区管理,严格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安全卡控措施,严格考核作业纪律和技术纪律,建设自控型班组。

    12.负责职工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应知应会、实作技能、标准化作业程序和故障处理等为重点的实用性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1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科室、车间、班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管内设备质量互检活动,总结交流维护经验,促进设备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26条 现场车间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电务段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专业管理职责。

    2.负责管内生产组织工作,参加管内天窗修,指导、检查工区检修工作质量,全面完成维修等生产任务,保证设备安全可靠正常运用。

    3.负责车间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施工管理、材料管理、生产调度以及其他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实行干部昼夜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和安全生产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负责微机监测信息分析工作,掌握设备特性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地组织维修,预防设备故障。

    6.负责管内年度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和车间组织的施工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参加车间管内基建、更新改造、大修、中修等工程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质量鉴定,针对设备质量状况,提出并落实设备质量提高计划,及时克服设备缺点。

    8.负责组织和参加管内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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