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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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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2015文物安全责任书

    汾城镇作为文物大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拥有着极为丰富的文物旅游资源。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省、市、县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各类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现要求涉及文物保护及安全相关村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汾城文管所作为我镇文物主要管理单位,负责全镇的文物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各村如发现辖区内文物出现安全隐患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向文管所和镇政府反映。

    (2)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文物保护及安全工作纳入各村工作的重要议程,并确定村委主任为辖区内文物保护及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保护好辖区内的文物,及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辖区内有文物的,要求按规定配备必要的防火、防雷、防盗设施设备,并确定专人进行管理,确保本区域内发生文物失火、物盗或遭到破坏案件为零。

    (4)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严禁将煤气、液化气等放入古建筑内。严禁在古建筑内用火、用电,确需用电或在厢房、走廊、庭院等处设置生活用火时,必须有防火安全措施,并报请上级文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

    (5)使用管理和对外出租的古建筑、办公用房,要严格按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加大管理力度,自觉接受文物、公安消防部门的

    监督。

    (6)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止损毁文物建筑及附属文物的违法行为;制止擅自移动、拆除、破坏文物及其他违法违章开发利用使用等行为,确保文物不被盗窃、盗掘和破坏。

    (7)对未经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同样要予以高度重视,严禁拆除、改建文物的事情发生。对古建筑、古民居进行修缮应当按照“修旧如旧”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进行。

    (8)正确处理基本建设、发展旅游与保护文物的关系,要严格控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科学合理地编制建设方案并依法按程序报批。

    该责任书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中间如有村委主任变更,需另行签订责任书。

    (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

    村委主任(签字): 村委会(公章):

    二0一五年月日

    篇二:文物保护规章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

    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

    化站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五项安全制度

    一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领导,杜绝只留名不留人的官僚主义、形

    式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要保护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

    予以处置;

    三是值班和交接班登记制度。各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值班人员,

    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四是领导抽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的领导人,要定期不定期的亲自对本单位的防盗、

    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五是安全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登记在册,

    有据可查。

    领导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各项安全

    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为单位的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领导带班制度

    1、文物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

    导轮流带班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时间内,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都由带班领导负责。

    3、坚持值班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须请假换班。

    4、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领

    导。

    5、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防患于未

    然。

    6、安全检查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查,并在值班交接时签字、备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为切实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健全、充实文物保护机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狠抓落实。

    3、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各司

    其职,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4、各岗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文物安全会议精神。

    5、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文物保护安全工作预案,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好安全措

    施。

    6、搞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各种

    文物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值班巡逻人员在上岗期间擅离职守,有章不循,违反规定或因失职而导致发生事故案

    件者,依法追究带班人员责任。

    2、对本来可发现不安全的因素,由于工作不认真而没有发现或已经发现不安全因素,既

    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者,由当事人承担法

    律责任。

    3、由于游客设施、设备的损坏,警告标识的不明显而造成游客游览过程中受到伤害,依

    法追究管理人员、保卫人员以及值班领导的责任。

    5、认真落实责任制,将事故责任层层分解到岗、到人。

    6、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经过及处理; 事故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 安全奖惩制度

    表扬和奖励

    1、热爱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保护财产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文物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4、在文物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批评和处罚

    1、严重违反文物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3、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以整改者。

    4、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陕西省消防管理条例》、《古建筑消防条例》并严格执行。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燃着的烟头及时扑灭,电源

    及时切断。

    3、消防安全领导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排除与整改。

    4、消防安全领导组、保卫科不定期地检查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有效,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

    5、在古建筑内安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经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

    准,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

    6、电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带电工作。

    7、古建筑内电线一律采取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在古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等易燃、可燃物,供游客参观的地方禁止吸烟,并设鲜明

    的标志。

    文物安全保卫人员

    “四懂”“四会”

    四懂

    1、懂火灾危险性;

    2、懂防火措施;

    3、懂灭火方法;

    4、懂组织逃生方法。四会

    1、会报火警(119);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起火灾;篇二: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4、《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职工职责

    工程建设涉及到的所有文物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属国家所有。各外

    协作业队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不得侵占、截留或破坏文物、阻挠文物部门进行文物保护和

    科学研究工作。

    1、开工前,根据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园,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

    同事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

    2、负责具体文物保护措施。

    3、发现文物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及时向工程管理部、安质

    部等部门报告

    4、积极配合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文物挖掘抢险和搬迁保护工作

    三、文物保护措施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

    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

    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

    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3、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

    性地做好工作。

    4、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

    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尽快向项目负责人、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项目负责人、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工程师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

    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5、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6、对文物保护工作部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作业队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篇三:

    文物管理所规章制度定稿 长城第一墩文物管理所 内

    度 目录

    一、 所长工作职责

    二、 副所长工作职责

    三、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保卫部主任工作职责 滑索部主任工作职责 保卫部人员岗位职责 滑索部人员岗位职责

    讲解员岗位职责 售票员岗位职责 驾驶员岗位职责十一、长城第一墩文管所务会会议制度十二、长城第一墩文管所党支部会议制度 十三、

    兵营管理制度十四、滑索管理制度十五、食堂管理制度十六、夜间值班制度十七、文物安全

    巡查制度十八、备注 长城第一墩文物管理所所长工作职责

    一、在文物局及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第一墩文管所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全面完成文物保护及各项工作任务。

    二、 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负责辖

    区范围内的文物安全工作,加强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加强对职工的文物保护,

    三、 负责组织召开所务会议,主持制定所内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落实工

    作。加强管理,抓出成效。

    四、 负责人事管理工作,抓好全所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全所职工学习文物保护知

    识、以及旅游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建设的业务水平

    和整体素质。

    六、 维护班子的团结,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分工合作,顾全大局,不闹无原则纠纷,

    不搞小团体主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帮互助,步调一致,搞好

    工作。

    七、 关心职工生活,倾听职工意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奖惩分明,扶正祛邪,团结

    团体职工,一心一意搞好工作,使第一墩文管所的文物保护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

    八、 勤政廉洁、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求职工做得到,首先自己做得到,禁止职工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模范的行为影响职工,带动

    职工。

    九、 并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长城第一墩文物管理所副所长工作职责

    一、在所长领导下,协助落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文物保护及各项工

    作任务。

    二、 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强对

    职工的文物保护,以及旅游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当好所长的参谋和助手,配合所里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

    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 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党务工作,做好党员学习、发展、培养与教育工作,抓好

    全所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全所职工学习文物保护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 加强工作责任心,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分工合作,顾全大

    局。

    六、 关心职工生活,倾听职工意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奖惩分明,团结团体职工,

    勤政廉洁、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要求职工做得到,首先自己做得到,率先垂范,恪尽职守。

    七、 做好所长随时安排的分管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 紧密联系群众,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下情上达,协助领导,做出正确的决

    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 认真执行上级机关和所务会的决议,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补充完善工作,督促、

    检查和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 负责公文、函件的收发和报送,负责职工的考勤、考核表册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 做好接待、票务、库房、车辆、食堂、水、电、维修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

    品购置和发放。

    五、 做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单位各区域卫生清扫检查工作。

    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部主任工作职责

    一、 在所长领导下,主要负责所内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财产及游客的人生安全,负责交

    接班日志的填写及保卫工作的安排。督促、检查部门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 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三、 负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做好人员配置和任务分配;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

    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所领导汇报,确保景区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 负责组织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篇四:丹阳市乡镇文物保

    护工作制度

    丹阳市乡镇文物保护工作制度

    一、对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属地管理,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各镇(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并制止

    违法行为,根据《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精神,制定本

    工作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丹阳市域内各镇(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

    的保护、巡查与日常管理。各镇(区)需成立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的文物管理、巡查、上报等工作。

    三、各镇(区)对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等进行巡查,每月不

    得少于一次。巡查人员在巡查时,需填写《乡镇文物保护巡查记录表》,根据情况拍摄、保存

    反应实际情况的照片、摄像资料,及时将发现问题与处理情况录入表格,做好被巡查点的电

    子与纸质记录档案归档工作,一户一档。

    四、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工作内容:

    (一)文物本体的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的行为,是否有擅自迁移、拆除、修缮的行

    篇三:文物修缮安全责任书

    文物保护工程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和文物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文物安全年,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工作,双方经协商,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①甲方应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北京市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等文物保护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协助办理消防、避雷、工程洽商、方案变更等各项手续。

    ②甲方对施工过程中违反文物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劝止,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①对所承担的文物保护工程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服从管理使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中不损坏文物、不超范围施工、不使用不合格产品,民工雇用必须符合国家各项规定;工地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接受

    监督部门的监督;工地要指定安全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书,确保工程实现“杜绝事故、严把质量、严格管理、秩序良好、确保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火灾、确保不发生文物损坏和被盗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实现文物安全年的目标。

    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乙方负责对所承担的工程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解决、处理;工地管理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工地管理制度,并在工地醒目的位置悬挂。并加强人员管理,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等事件。乙方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消防规范、安全预案等。

    ③协助甲方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协助甲方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④重视文物安全和消防工作,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乙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北京市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等,焊接作业、电气设备等符合消防管理规定,确保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库房、宿舍、食堂等按规定用电、用火;做好食品安全和现场保卫工作,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因自然、气候环境突变引发的各项事故;确保现场和人员安全。

    ⑤采取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乙方应制定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积极参加文物保护单位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乙方应在现场设置专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值班人数不少于两人,24小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禁空岗、漏岗、赌博、酗酒滋事现象的发生;在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并通报甲方及行政主管部门。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违章用电等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⑥乙方工作、生活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经手人:经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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