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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油产品基本知识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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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石油、石油产品指标及润滑油基础知识

    篇二:石油产品化验基本知识

    化验室安全常识

    一、一般要求

    (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3)玻璃管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4)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5)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他人。

    (6)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引起火灾。

    (8)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帖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9)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10)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用肥皂洗手。

    (11)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戴防护用具。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12)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确认安全后方可锁门。

    二、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1)一切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外壳是否带电,接地线是否脱落。

    (2)在使用电气动力时,必须事先检查电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的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善。

    (3)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彻底断开。

    (4)安置电器设备的房间、场所必须保持干燥,不得有漏水或地面潮湿现象。注意电线的干燥度,遵守使用电器的规程,离开房间时,要切断加温仪器的电源。

    (5)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量选用合格保险丝,不得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6)在实验室内不要有裸露的电线头,不要用它接通电灯、仪器或电动机。要记住实验室内发出火花的危险性,因空气中可能有构成爆炸混合物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

    (7)电器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以免导电燃烧。

    (8)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电阀门和用湿布擦电阀门。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擦拭电器设备前,应将全部电源断开。

    (9)凡电器动力设备如电风扇、马达等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并请求维修。

    (10)实验时必须先接好线路再插上电源,实验结束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11)停止电流供应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气仪器。

    (12)禁止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13)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要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14)用高压电流工作时,要穿上胶鞋并戴上橡皮手套,站在可以绝缘的橡皮上。

    (15)实验室所有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进行修理。

    (16)受到电流伤害时,要立即用不导电的物体把触电者从电线上挪开,同时采取措施切断电源。把触电者转移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通知相关部门。

    三、色谱操作的安全要求

    (1)切割毛细管件时,须带防护镜,否则易造成眼部伤害。

    (2)氢气易燃易爆,使用氢气钢瓶时不但要使用排空装置,还要增加针形阀调节其流量,以免氢气泄漏造成爆炸。

    (3)如果不选择与柱子相匹配的进样器进行进样,有可能造成注射器、进样器、柱子的损坏。

    (4)使用自动进样器时,必须将自动进样器上的注射锁固定好,否则注射器晃动,无法进料,有可能损坏注射器或柱子。

    (5)使用FID前,要先检查所有压力表并确认设定正确,方可点火。使用TCD前,确认载气、参考气、辅助气均打开方可按通检测器电流,否则会造成检测器损坏。

    (6)FID灭火后,要检查氢气是否切断并关好气源,如果漏气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会造成爆炸,TCD关闭要注意最后关闭气源,否则易造成热丝损坏。

    (7)更换进样垫、拆装色谱柱时,要使仪器冷却至室温,否则易发生烫伤。

    (8)色谱仪在运行过程中,不许打开柱箱门,以免烫伤及损坏设备。

    (9)检测器要定期清洗。

    (10)甲烷转化器要定期再生。

    四、实验室易燃、易爆安全要求

    (1)化验室易燃易爆的物品有各种油类、各种有机溶剂及有机气体、各种钢瓶。

    (2)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配备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设专人管理。

    (3)易燃、易爆危险器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各容器之间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4)加热易燃液体如汽油、苯、乙醇等应用水浴或电热板绝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热。加热回流时仪器装置不能漏气。

    (5)使用易燃液体如汽油、乙醇、乙醚、丙酮等时,一定要远离火源和热源,使用时应将瓶塞塞紧。

    (6)使用煤气灯时应先将空气孔洞调小,再点燃火柴,然后一边打开煤气,一边点火,不允许先开煤气,再点燃火柴,点燃煤气后,调节好火焰使用,用后应随手关闭。

    (7)使用酒精灯时应用火柴点火,切不可用酒精灯直接与其他的火源对火点燃,用后必须用灯罩罩好。

    (8)不允许在烧器内烧轻油、布及纸等易燃物。

    (9)存有压缩气体的钢瓶要存放在安全地方(铁柜加锁或单独房间内)。

    (10)钢瓶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使用时离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1)化学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12)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

    (13)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

    (14)气瓶的瓶帽和钢瓶的防震圈要完好无损。

    (15)储存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设施。

    (16)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中的废液应回收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及随意泼洒。

    五、安全防护知识

    在化验分析工作中,要经常接触各种试剂,包括无机试剂和有机试剂,其中很多是有毒的。在化验操作过程中反应所产生的某些气体或烟雾,也常常是有毒性的。此外,在化验分析工作中还会偶然烧伤、烫伤、炸伤、触电等事故。所以,化验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毒物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尽量避免发生事故,而当一旦发生事故后,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减小损失。

    中毒与急救

    一般认为凡是某种物质进入人体以后,能引起局部或整个机体功能发生障碍的任何疾病,都称为中毒。

    毒物是相对的,一定的毒物必须在适当的条件下才能产生毒效,引起中毒。例如某些药品,少量能起治疗作用,但用量大时可以致死。化学毒物所引起的中毒,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种。大量毒物突然进入人体,迅速中毒,引起全身症状甚至死亡者,称为急性中毒。如系小量毒物,逐渐侵入人体,日积月累,慢慢引起中毒则称为慢性中毒。亚急性中毒介于急性和慢性中毒间。影响中毒的因素很多,与毒物的理化性质,侵入人体的数量、作用的时间,以及侵入的部位等均有关系,与受害者本身生理状况也有密切关系。

    毒物的侵入途径

    化学毒物一般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进入人体,引起中毒的。

    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大部分中毒是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引起的,如各种挥发性的有机溶剂,化学反应产生的有毒气体、烟雾、或粉尘等。

    通过消化道侵入人体除误食外,主要是手上沾染毒物,于吸烟或进食时咽入而中毒。如氰化物、砷化物、有机农药等。

    通过皮肤粘膜吸收引起中毒 某些毒物通过皮肤粘膜的吸收而中毒,如汞剂、苯胺、硝基苯等。

    毒物无论从呼吸道、消化道,还是通过皮肤侵入人体以后,逐渐侵入血液而分布于全身。

    其中由皮肤侵入通过毛囊吸收,比较缓慢。消化道侵入者通过循环系统经肝脏入于血液,及从呼吸道侵入者在肺泡中吸收,两者比较迅速。

    急救措施

    在化验室里,遇到有人急性中毒,原则上应尽快送医院或请医生来诊治,并报告领导或上级组织。

    在送医院之前,应迅速查明中毒原因,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急性呼吸系统中毒应使中毒者迅速离开现场,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呼吸新鲜空气。如有休克,虚脱或心肺机能不全,必须先作抗休克处理。如人工呼吸,给予氧气,喝兴奋剂(如浓茶、咖啡)等。

    经由口服而中毒需立即用2~5%小苏打溶液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洗胃时要大量地喝,边喝边使之呕吐,最简单的催吐办法是用手指或筷子压舌根,或给中毒者喝少量(15~25ml)1%硫酸铜或硫酸锌溶液(催吐剂)。使之迅速将毒物吐出。洗胃要反复进行多次,直至吐出物中基本无毒物为止。再服解毒剂,一般解毒剂有鸡蛋清、牛奶、淀粉糊、桔子汁等。另外有些特殊解毒剂对某种中毒而用。如磷中毒时用硫酸铜,钡中毒时用硫酸钠,氰化物中毒时用硫代硫酸钠等。

    皮肤、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时,应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然后送医院请各专科医生处理。

    常见的化学毒物及急救预防措施

    本着预防为主的精神,尽量减少化学毒物引起中毒的事故,化验人员必须对常见的一些化学毒物的性质有所了解,并具有一定的急救常识。

    有毒气体

    这里主要介绍化验分析中最常遇到的有毒气体。比较少见的剧毒气体如光气等不作介绍。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臭的气体,对空气的比重是0.967,毒性很大。它是固体燃料不完全时的产物。一氧化碳进入血液后,与血色素的结合力较氧大200~300倍,因而很快形成碳氧血色素,使血色素丧失运输氧的能力,以致全身组织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严重缺氧,发生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的程度,要根据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呼吸时间的长短,人的体质强弱而定。轻度中毒时,表现头痛,眩晕、耳鸣、有时有恶心呕吐,全身疲乏无力等。中度中毒时,除上述症状外,迅速发生意识障碍、嗜睡,全身显著较弱无力。重度中毒时,迅速陷入昏迷状态,呼吸微弱而浅表,有时呈潮式呼吸,很快因呼吸停止而死亡。一氧化碳中毒时,全身皮肤常呈鲜红色。中毒时间长者,也可有发绀,心机功能发生障碍,甚至有出现各种皮疹现象。

    急救措施

    立即将中毒者抬到新鲜空气处,但需保暖,不使中毒者受害。

    呼吸衰竭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给以氧气。

    输入5%葡萄糖盐水1500~2000ml。如发生呼吸循环衰竭,应同时注射山梗菜素、可拉

    明、樟脑等强心剂。这些均由医生处理。

    氯气(Cl2)

    氯气为草绿色气体,比空气重2.49倍,有窒息臭,是强氧化剂,溶于水。一般工作场所空气中氯含量不得超过0.002ml/L。如空气中氯气含量达3mg/l时,则会由于呼吸中枢突然麻痹,肺内化学灼伤而迅速死亡。

    急救措施

    立即离开现场。让中毒者吸稀薄的氨气,内服急支止咳糖浆。

    静脉注射50%葡萄糖40~100ml。

    如眼受刺激,可用2%苏打水洗眼。

    重患者保温氧,注射强心剂。有心力衰竭者按尽力衰竭处理。禁用吗啡。

    硫化氢(H2S)

    硫化氢为无色气体,具有腐蛋臭味,对空气比重为1.19。硫化氢使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引起髓中枢麻痹,与呼吸酶中的铁质结合使酶活动性减弱。硫化氢浓度低时,中毒者感到头晕、恶心、呕吐等。硫化氢浓度高或吸入量大时可使意识突然丧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急救措施

    立即离开现场。

    进行人工呼吸,吸氧。

    注射可拉明、山梗菜素等强心剂。

    立即静脉注射50%葡萄糖40~60ml及维生素C500ml。

    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成分是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2)。一氧化氮为无色气体,对空气的比重是1.037,在空气中很快变成二氧化氮。二氧化氮为红棕色气体,对空气的比重是

    1.539。

    氮氧化物中毒的特征是对深部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能引起肺炎,支气管炎和肺水肿等。严重者可导致肺坏疽。吸入高浓度的氮氧化物时可迅速出现窒息,痉挛而死亡。

    急救措施

    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吸氧。

    静脉注射50%葡萄糖20~60ml。

    发绀并有静脉充血时,为防止发生肺水肿,可放血200~300ml。禁用吗啡。

    二氧化硫(SO2与SO3)

    二氧化硫为无色刺激性气体,对空气的比重是2.264,易溶于水。三氧化硫的沸点是44.8℃,在常压下是液体,高温时冒白烟。这两种气体急性中毒较少见,但对粘膜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引起结膜炎、气管炎等疾病。

    急救措施

    立即离开现场。

    眼受刺激时,应用2%苏打水洗眼。

    篇三:石油产品基本知识及防爆知识

    石油产品基本知识及防爆知识

    第一节 石油产品的分类

    一、我国现将石油产品分为下列6大类。

    1、燃料:汽油、喷气燃料、煤油、柴油等发动机燃料及灯用煤油、燃料油等。我国燃料占石油产品的85%左右,而其中约60%为各种发动机燃料,汽油和柴油的比例约为1﹕1.6,随着市场的变化,柴汽比也随之变化。

    2、润滑剂:包括润滑油和润滑脂,主要用于降低机件之间的摩擦和防止磨损,以减少能耗和延长机械寿命。其产量不多,仅占石油产品的2%左右,但品种甚多。

    3、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用于道路、建筑及防水等方面,其产量约占石油产品总量的2~3%。

    4、石油蜡:石油蜡属于石油中的固态烃类,是轻工、化工和食品等工业部门的原料,其产量约占石油产品总量的1%。

    5、石油焦:石油焦可用以制作炼铝及炼钢用电极,其产量约为石油产品总量的1~2%。

    6、溶剂和化工原料:约有10%的石油产品是用作溶剂和石油化工原料,其中包括制取乙烯的原料—轻油,以及石油芳烃和各种溶剂油。

    二、油品的元素组成

    油品主要由碳(C)、氢(H)、硫(S)、氧(O)、氮(N)五种元素组成,此外还有微量的金属元素,目前已发现的微量元素超过40多种,其中有过渡元素,如V、Ni、Fe、Cr、Mo。还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元素,如Na、K、Ca、Ba、Mg。另外如AL等其他金属。它们多数是与石油中的化合物呈络合物状态连接在一起。其中V、Ni对石油加工过程的危害性最大,此外还有非金属元素。

    在五种主要元素中,碳(C)和氢(H)所占的比例约为96%--99.5%。

    其中碳占83%--87%;氢占11%--14%。在大部分石油中,S、O、N及其他的微量元素的总量不超过1%。二、石油的族组成.

    从石油的元素构成看,碳和氢是石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而石油中的化合物主要是碳和氢组成的化合物,即碳氢化合物,又简称烃,它是石油加工和利用的主要对象。

    石油中的烃类按其结构不同,大体可分为烷烃、环烷烃、芳香烃和不饱和烃等。不同的烃类对石油产品性质的影响也各不相同。(1)烷烃是开链的饱和烃,又分为正构体和异构体两类。常温下,烷烃的化学稳定性比较好,仅次于芳香烃。烷烃的密度最小,粘温性能好,是燃料和润滑油的良好成分,如煤油中含烷烃较多时,点灯时的火焰就比较稳定。(2)环烷烃是环状结构的饱和烃,又分为单环烷烃和多环烷烃两类。环烷烃的化学稳定性良好,与烷烃近似,但不如芳香烃,其密度较大,自燃点较高,辛烷值居中,因而它的燃烧性较好,且凝点低、润滑性好,是汽油、煤油和润滑油的良好成分,但润滑油中含多环烷烃多,则粘温性能差。(3)芳香烃是具有苯环结构的烃类。它的化学稳定性良好,其密度最大,自燃点最高,辛烷值也最高,是汽油的良好成分,而对柴油则是不良成分,它对有机物的溶解力强,毒性也较大。(4)不饱和烃,主要指的是烯烃,具有双链结构的烃类。石油中一般不含这类烃,主要是在二次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它的化学稳定性最差,易氧化形成胶质,但其辛烷值较高,凝点较低。我们常利用这两个特性,将它加入汽油中,以提高汽油的辛烷值。掺入柴油以降低其凝点。但因其稳定性差,这类掺合产品均不宜长期保存。

    第二节 石油产品的理化特性

    油品的特性

    1、易燃

    石油和石油产品具有容易燃烧的特点,因而也就潜在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其危险程度是由油的闪点的高低来评定的。所谓闪点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油品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接近火焰闪出火花并立即熄灭

    时的最低温度。根据这一定义可知:闪点越低,燃烧起火的可能性越大。在成品油中,汽油的闪点最低,煤油次之,柴油又较煤油为高。通常情况下,汽油的闪点在-50—28℃之间,使其在任何大气温度下均能挥发出大量的油蒸气,只需遇到极小的明火即可点燃,着火的危险性最大;煤油和轻柴油(闪点在40—55℃和55—90℃)如被加热或外部有热源,也较容易产生“闪火”,但危险程度低于汽油。

    2、易爆

    当油气和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时,遇火就会发生爆炸,这一比例范围称作爆炸极限。产生爆炸的最低混合比叫爆炸下限(低限),最高混合比叫上限(高限)。如某油气爆炸下限为1.7%,上限为7.2%,那么当该油品的油蒸气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上述范围时,遇火将引起爆炸。当油气的含量低于爆炸下限时,遇火不会燃烧,亦不会爆炸;高于爆炸上限时,遇火则会燃烧。由于在石油火灾中,随着油气浓度的增减变化,爆炸和燃烧会交替出现,是燃烧还是爆炸主要取决于混合气中氧的含量,有时先燃后爆,有时先爆后燃。

    除了按油气浓度测定爆炸极限外,某些油品还有按温度来测定爆炸极限的,也分上限和下限。这是因为油气的浓度是在一定的温度下形成的。

    防止爆炸的措施和防火的措施相同。

    表2.1 汽油、煤油、柴油的爆炸极限

    3、易蒸发

    蒸发是液体表面分子气化(运动)的现象,而气化就是物质由液体变为气体的过程。气化了的液体一旦进入大气就很难再回收,这种现象尤以轻质油品为显著,其蒸发的速度也最快,可被完全蒸发掉。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常常导致液体在数量上发生短缺,而所蒸发的轻质成分对原油来说

    是汽油的主要馏分,对制成的汽油而言又是保发动机易于启动的主要成分。

    蒸发不但造成了数量上的短缺,而且使油品质量降低,更为严重的是所产生的油蒸气为燃烧、爆炸和使工作人员中毒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还造成了环境污染。因此,有必要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来降低或杜绝油品损耗,具体措施可针对产生蒸发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方法,如降低温度以减少温差,饱和储存以减少气体空间,减少不必要的倒装和减少与空气的接触,做到尽可能的密封储存等。

    4、易产生静电

    摩擦产生静电。石油是导电率极低的绝缘非极性物质。在油品的收发、输转和灌装过程中,当油料沿管道流动与罐壁摩擦和在运输过程中与车、船上的罐、舱壁冲撞以及油流的喷射、冲击都会产生静电。而静电电压随摩擦的加剧而增大,当静电电压高于4伏时,所产生的静电火花就达到了汽油蒸气点燃能量,足以使汽油蒸气着火、爆炸。可见如不及时排除静电,一旦电压增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在两带电体之间产生跳火(静电放电),而引起油品爆炸着火。

    显然,静电电压越高越容易放电。静电的积聚程度(静电电荷量的大小)主要同下列诸因素有关。

    (1)与油品在管线中的流速有关。其流速越快,摩擦越剧烈,产生的静电电压也越高。

    (2)与油品的灌装方式有关。进出油管与油面距离越大,油品与空气摩擦越剧烈,油流对油面的搅动和冲击越厉害,产生的静电电压也越高,而在液面下装油时,油面缓慢上升且没有液滴溅出,因而产生的静电电压也越低。

    (3)与管道的材质有关。非金属管道,如橡胶、塑料、水泥等管道比金属管道更容易产生静电。

    (4)与大气温度与湿度有关。大气温度较高时,空气就显得干燥,相对湿度则越低,此时较易产生静电。

    (5)与油的含水量和导电性有关。含水油料比不含水的纯净油料产生的电压要高几到几十倍,也就是说油的导电性越好,产生的静电电压就越高。

    (6)管道内壁越粗糙,油流经的弯头、阀门及过滤网越多,产生静电电压越高。

    (7)同等条件下,轻质油料又比润滑类油料易产生静电。

    根据产生静电的诸多因素,应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静电的产生,其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一切用于储存、输转油品的油罐、管线、装卸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将电导入地下,并应定期检定静电接地装置技术状况和测试接地电阻;

    ②向油罐、油罐汽车、铁路罐车等容器装油时,输油管的出口必须接近容器底部,以减少油品对容器底部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装船时需用导线将管线出油口与油船进油口连接起来,以保持金属接触状态。卸油时,油品的初速度不得大于1m/s,当进油口被侵没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也不得超过7 m/s;

    ③不得穿化纤服装(除经鉴定为防静电的工作服外)上罐和从事装卸作业,且不允许以化纤布擦拭工具设备,不准用压缩空气清扫易燃油品的管线;

    ④严禁在库内向塑料桶里灌注易燃油品。

    5、具有一定的毒性

    油品具有一定的毒性,且毒性随其化学结构、蒸发速度和所含添加剂性质及加入量的不同而不同。通常认为组分中的芳香烃、环烷烃及添加剂中的抗爆剂(四乙基铅)、防锈剂、防腐剂等毒性较大。同时轻质油特别是汽油较易蒸发,使有毒气体的成分和空气混合在一起易于传播。

    这些有毒气体的传播途径主要通过人体的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而侵入人体,从而造成急性或慢性中毒。中毒的程度与油蒸气的浓度、作用时间长短有关,即浓度小、时间短则较轻;反之则重,甚至会造成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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