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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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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幼儿园教师聘任试用期合同书

    幼儿园教师聘任试用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试用期 个月,自年 月 日至年月日,试用期工资 元/月。

    1、聘期内乙方应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因严重违纪、违规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及考核不合格者我方予以解聘。

    2、试用期内受聘方如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对幼儿园造成损失,应追究受聘方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3、试用期满,经我方考核后,受聘方符合录用条件,双方再签正式聘用书。如考核不合格,即终止聘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之后即生效。有效期至试用期满自动取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2015教师试用期合同

    2015教师试用期合同

    教师试用期合同适用于学校聘任教师任教在试用期时候签订的合同,以及教师个人参加课外辅导班任教的劳动合同,下面是这篇教师试用期合同

    教师试用期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法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性别: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对外宣传接待学生和家长管理班级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乙方应胜任本职工作,并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单位工作任务。

    三、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交通补助_____元/月。

    四、劳动纪律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名誉。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2、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的。

    3、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幼儿造成损害的。

    4、乙方因违反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其他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七、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三:教师转正合同书

    正式教师

    合同书

    甲方: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双方自愿、地位平等的原则,就聘任事宜正式达成如下条款:

    一、聘任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乙方适用年龄为五十五岁以前,特殊人员需增加补充条款。

    二、工作安排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并遵守园方规定的,在本园工作满两年后再考虑生育问题的条款。

    第三条:全园实行严格的坐班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达到本园规定的质量标准(详见《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及考核办法》)。乙方在本园工作期间,必须根据园方工作需要,随时服从园方工作安排。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具体工作应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执行定时、定岗工作制。

    第五条:临时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但由于乙方的过失,需要加班加点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用品,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教育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精神与物质鼓励,并提供进修、培训机会。

    第七条: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九条: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试用期内,甲方按试用期工资标准付给乙方劳动报酬;试用期满后,乙方工资按甲方的《工资方案》进行计算。甲方将按国家税收制度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部分,上交税务部门。

    五、福利待遇

    第十条:乙方将享有本园规定的员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1、乙方转正后,一年内工资包括保险待遇,满一年后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保险手续。

    2、乙方在职期间,按甲方规定享受伙食补贴、福利待遇(凡反聘、离退休人员,不享受医疗、养老等福利)。

    3、乙方在职期间,按甲方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以及节假日等休假。婚假、事假宜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

    4、乙方在本园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怀孕、生育者,可休产假三个月,产假期间发生活补助(基本工资的50%),超过三个月者停发此项补助。

    六、劳动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根据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和奖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亲子园规定的福利待遇,遇特殊情况时,双方通过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通过各级代表、园务会议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严格履行聘约和岗位职责,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 第十五条:乙方应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严守甲方的技术和秘密,不得外泄本园的资料、文件、教材以及各种技术手段。

    第十六条:乙方应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研究活动,创造性地完成甲方指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并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的检查、评估、指导和奖惩。凡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外出进修、培训后,在甲方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如乙方在半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80%;如乙方在一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60%;如乙方在二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50%。 为保证此条款有效进行,甲方在一年内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留10%保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以年薪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保证金。

    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全部规章制度,对自己管理的儿童全面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伤害本园儿童。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做好家长工作,不得以任何暗示及不负责的言语与家长进行交流。

    第十九条:乙方(女性)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不称职或严重影响亲子园声誉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未完成教学计划、影响团结、工作表现不好、家长投诉达到两次的;

    5、外泄本园教学方案、资料、教材等机密的;

    6、一学期内由于违反《金麦子早教中心教职工行为规范》,累计罚单超过三次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第二十六条:因甲方是从事婴幼儿教育的特殊行业,教师中途离职会对婴幼儿及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对婴幼儿造成不良的心理影响。所以,原则上合同未满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合同最好选择暑假或者学期末,便于甲方安排工作,减少对儿童心理的不良影响。如果乙方要求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上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批准,不得离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以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任合同:

    1、聘任合同期未满,且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2、因工致残的;

    3、女职工处于规定范围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九条:如双方无异议,可以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若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均不再续签时,原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第二十四条)被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作经济补偿。因单纯性减员甲方提出解除乙方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对甲方做出经济赔偿及处罚。

    1、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付给甲方工作损失补偿金,金额为500至1000元不等,具体金额根据岗位来定。

    2、乙方在提出辞职一个月内,未经甲方同意对工作不负责,造成影响者,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数额为乙方当月的实得工资)。

    3、乙方在工作中对本园孩子有体罚、侮辱、打骂等行为者,视具体情况,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4、乙方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园声誉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0元罚款。

    5、乙方以任何方式外泄本园机密、重要文件、资料和教材以及本园技术手段的,要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6、合同期满前三十天,乙方在未接到甲方解聘通知书的情况下,应主动与甲方联系续签合同事宜;如乙方不再续签,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签名):

    年 月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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