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创业找项目 > 范文大全 > 落实两个责任措施
  • 落实两个责任措施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 移动端:落实两个责任措施
  • 篇一:两个责任具体措施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防线,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以下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总体要求,着眼防范、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问责”,不断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的自觉意识。

    三、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按照党章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领导班子责任。县政府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加强考核监督。县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初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分管单位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实行述责述廉制度。我办领导干部和所分管部门的责任人年终都要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向县委书面述责述廉。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县政府领导班子和所分管部门的责任人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各级主体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责任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3)建立约谈制度。县政府领导干部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

    核、社会评价、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所属主要负责人;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听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4、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服务态度,树立服务形象,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以服务为前提,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制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行为,彻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增强工作敏感性,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认真调查和处理来电、来访、来信和各类投诉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广告牌匾、马路市场等问题,明确责任目标,抓好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工作一阵风,充分发挥市城管委办公室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谋划长效管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5、强化责任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监督,加强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公用事业国有企业改革。

    (二)县政府领导责任。县政府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

    担当,带头履行好以下四种主体责任。

    1、领导责任。履行组织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推动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自律责任。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以下四种主要领导责任。

    1、分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指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监管责任。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

    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律责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 监督。

    五、政府办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措施

    (一)组织传达学习。我办将落实“两个责任” 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传达学习,政府办责任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在学习会上宣读解读文件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进行讨论学习。

    (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政府领导班子和其所分管部门的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签订、层层制约,以便达到最有效的建设效果。

    (三)要述责述廉,我办领导干部年终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述职工作,对自己工作有一个总括性的表达。

    篇二: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汇报材料

    根据安排,现将我镇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及干部述职述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十项规定方面

    (一)我镇的做法是: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镇、村干部,纪律监督落实。

    2.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接待审批、公务用车管理、干部驻村蹲点、定期接访和包案化解、考勤和请销假,定人限时交账等工作制度,力求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开展“慵懒散浮拖”专项治理、会员卡清理、办公用房清理等16项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及接待工作,截至目前,机关运行经费较去年同期减少30%,接待批次和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5%。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全镇11个行政村(社区)及各部门办公室,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落实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注重实效、形成机制。从接待、用车、办公费用等实际出发加强管理,既保障运行,又厉行节约,并防止一阵风,以形成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个别干部职工对“八项规定”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认识上有差距,认为是走过场,一阵风,用老思维思考新问题,以致在落实中抱有侥幸心理,等待观望,落实效果参差不齐。

    2.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

    就会议而言,涉及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一起参加的会议明显减少,但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依然多,且不少会都要求一名主要领导参加。就我所在的乡镇而言,到县城单面需要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有时开会可能只要半个小时,花在路上的时间比开会的时间长。

    再就是文件资料多的问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颗针,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对乡镇都有工作要求,都要考核,检查时除看现场外,都要求组成专门的资料卷,基层花在资料上的时间不少,负担较重。

    3.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东西仍然没有得到根治。比如检查考核的方案制定上,各部门都从自身工作考虑,制定考核细则,一些考核内容不太符合基层实际。基层只好对照考核标准,一一准备资料,以求检查考核过关,也不管有无工作实效。

    4.乡镇在预算上没有接待费项目。就实际的工作而言,但凡是一般预算单位都会产生工作接待,没有接待费预算项目,我们实际产生的接待费在财务上无法入帐,如列入其他项目又与

    规定不符。

    (三)建议

    1.进一步深化认识,着力解决思想到位的问题。从严执行八项规定,狠刹“四风”,解决慵懒散浮拖的问题,根子在思想上。思想问题没解决,实效上就有折扣。

    2.注重实效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考评机制。着重从实际出发,出台和完善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制度和措施,避免新的形式主义。如针对会议,多开视频会议,现在每个乡镇都安通视频会议系统的,一般性的工作会议,完全可开视频会议,既省时又省钱。

    3.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处违力度。要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强化督促检查,强化问责追踪,让不敢为的压力层层传导,逐步形成自觉遵守的习惯。

    二、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一)我镇的做法是:

    1.党委认真履责,主体责任不动摇。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与各党委成员、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分别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二是督促各党委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三是深化了作风建设,做到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与纪律观念,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四是扎实开展了党风党纪教育。五是坚决查处了纠正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纪委认真尽职,监督责任不放松。一是强化了组织协调。建立了每季度组织召开纪检监察专题协调会制度,研究协调和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强化了纪律监督。重点强化了对政府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的工作进度、工程施工、项目资金运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了作风督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对干部出勤、干部值班和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10次,组织对全体镇、村干部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进行了监督检查。四是强化了案件查办。积极拓展案源,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并主动与公检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移交。五是强化了警示教育。做到了严把宣传与教育关,在各节点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二)存在的问题

    1.落实程度不够。党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不同程度地缺乏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潜意识中总认为这是纪委的工作,该交给纪委去负责,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而乡镇纪委仍然承担部分事务性工作,没有完全实现“三转”目标去聚焦主业。比如征地拆迁项目、低保工作、政府采购也要纪委签字,把纪委的位置摆错了,纪委不能成为政府工作的执行者、落实者,只能是监督者。

    2.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党委层面看,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抓住“用制度规范责任”这个要害,用制度明晰责任、规范责任。因乡镇纪委书记同时也是党委副书记,必须在党委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应该赋予纪委充分的事权。从纪委层面看,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则要抓好“严格责任追究”这个要害。责任追究是最有力的监督措施和手段,也是对责任人最有效的教育和保护。

    (三)建议

    1.“两个责任”的落实,党委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主动扛起主体责任的责任。

    2.“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的关键是要党委的支持,党委不支持纪委无法履职,党委的支持力度大,纪委的履职效果好,党委的支持力度小,纪委的履职阻力就大,毕竟纪委是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离开了党委的支持,纪委是干不成事的。

    3.纪委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关键在“三转”转到位。一是纪委书记要脱离副业,聚焦主业,干好该干的事,不干越位、越权的事。二是纪委的体制上要转变,要封闭运行,人、财、物要独立运行,才能较好地完成监督责任,否则同级监督同级,难以达到效果。

    三、述责述廉方面

    (一)我镇的做法是:

    1.分层级定期报告。一是严格落实“一函两报告三卡”制度,督促党委成员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二是党委成员定期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每年向纪委开展书面述责述廉。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按要求上报述责述廉报告。四是开展了机关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常职干部述责述廉工作。

    2.强化民主测评。一是开展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现场提问、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延伸至今后的工作中。二是组织对基层站所及镇内设机构的民主评议,并及时督办存在的问题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三是组织对村(社区)常职干部进行测评,将测评结果与考核、绩效挂钩。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述责述廉流于形式。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借口工作忙、事务杂,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让他人代劳,没有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二是部分干部“为述而述”、“述过就算”,没有发挥好制度机制的作用。

    2.你好我好大家好,民主测评一阵风。在民主测评时,部分代表没有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导致民主测评结果不能很好地运用到工作实绩中。

    3.缺乏跟踪落实,整改问题难跟进。对在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环节收集到问题与意见,往往是在当时公示了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后续的督促检查未跟进,影响群众或代表参与的积极性,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三)建议

    1.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制度,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

    2.建立问题整改报告制度,定期书面报告整改情况与整改进度,接受监督。

    3.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制度,将明查暗访结果反馈给述责述廉对象,督促其强化工作落实。

    4.建立结果考评制度,整改期限结束后,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述责述廉对象的个人考核挂钩,记入个人档案。

    篇三: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履行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基层单位,一些“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依然比较淡漠,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纪委或纪检组一家的事,每年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有些单位“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领了后转头全部交给纪委,一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有的党委主要领导不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而把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权重和影响力视

    为是否有权威性的一种测定标准,违规插手土地规划、工程招投标等事务,对党风政风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是职责内容不明。有些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没有清醒正确的认识,认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抓手”,没有具体工作可做。有些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任领导干部,往往在不了解责任制内容的情况下就上岗,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只停留在一般号召和部署上,在抓落实方面存在虚位、缺位情况;有的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听取查办案件情况的汇报,忽视了在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到底有哪些,致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三是履责方式单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多年,各级党委在履责方面都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但也形成了一些形式主义“套路”,个别“套路”甚至被用来对付“履行主体责任”。例如,在责任制的落实上,有些地方和部门只满足于制定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满足于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对于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任务是否有成效地完成,不闻不问;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尽管由党委领导带队考核下级党委落实情况,但仅仅只有年末考核,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

    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有待增强;在责任制的日常督导上,有些部门和单位长期缺位,除了年初接任务、年终受考核外,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也没有形成一些有效的日常督导方式,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漠。

    四是责任落实不力。少数党委领导对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对待,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畏难情绪,履行责任、特别是追究责任时决心、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奉行好人主义,对本单位或下属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风气不抵制、不斗争。有的明知干部有问题也不敢抓,在组织上调查处理时,千方百计“挽救干部”,反复找市委、纪委讲理由、作解释,主体责任流于形式。有的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稳定,怕影响单位荣誉,怕影响个人业绩的评定,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怕得罪人,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责任追究成为一句空话。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畅通。在目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一些基层单位纪检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真正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纪检机关的执纪监督直接影响监督对象的绩效考核、干部使用,一些单位和领

    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使得纪委监督执纪问责面临压力和干扰,这种情况越到基层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委履行监督职能。另外,一些职能部门或出于工作惯性,或因为不愿得罪人,对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不愿承担,过分依赖纪检机关“牵头”,导致纪检机关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业,监

    督职能的发挥受到掣肘,而且越到基层掣肘越严重。

    二是权力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增加了监督难度。从权力配

    备上看,党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而且权力运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业务性,外部监督难以及时覆盖。从权力运行上看,制度约束刚性不强,有的制度不够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严,影响了监督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从权力监管上看,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有“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纪委开展监督尤其是对履职再监督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社会环境的复杂性为监督带来了挑战。从发展阶段

    看,转型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高发多发,特别是一些消极腐败现象面临纠而复生、查不胜查的困境,客观上增加了纪委执纪监督的难度。从社会文化看,中国社会延续形成的传统思想和文化,比如说人情观念、礼尚往来,在社会层面还比较普遍,社会监督意识还不强,这都对纪委执纪监督形成掣肘。从社会风气看,一些领域“潜规则”、“亚文化”盛

    行,少数“容忍腐败”、“羡慕腐败”的腐朽观念还有一定市场,存有对纪委执纪监督不理解、不支持的心态,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纪委执纪监督的正能量。

    四是工作方式方法不足制约了监督成效。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考核方式比较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臵不够科学,存在责任认定难、追责力度不大等问题。尤其由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还不够深入,导致一些监督工作在交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监督空白。

    二、落实好两个责任的对策思考

    4月11日至5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一个月内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王岐山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这是王岐山自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两个责任”以来,再次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由此可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呢?我们认为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守责任,敢于担当。各级党委必须深刻领会落


    落实两个责任措施》由:创业找项目整理
    链接地址:http://www.gjknj.com/duwu/207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下一篇:两个责任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