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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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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9704-2012

    2012-07-01实施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5.2.2 字体和字号

    5.2.3 行数和字数

    5.2.4 文字的颜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6.2 印刷要求

    6.3 装订要求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7.2 版头

    7.2.1 份号

    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

    7.2.3 紧急程度

    7.2.4 发文机关标志

    7.2.5 发文字号

    7.2.6 签发人

    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

    7.3 主体

    7.3.1 标题

    7.3.2 主送机关

    7.3.3 正文

    7.3.4 附件说明

    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7.3.5.5 特殊情况说明

    7.3.6 附注

    7.3.7 附件

    7.4 版记

    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

    7.4.2 抄送机关

    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7.5 页码

    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10 公文的特定格式

    10.1 信函格式

    10.2 命令(令)格式

    10.3 纪要格式

    11 式样

    — 2 —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3 —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9704—1988。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字 word

    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 4 —

    3.2

    行 line

    标示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行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3号汉字高度的7/8的距离。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 g/m2—80 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5.2.2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5.2.3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5.2.4 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 —5 —

    篇二:2015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最新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最新标准

    (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排版形式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

    1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公文书写形式

    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标题(2号小标宋体)

    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

    一、X X X(黑体) X X X X X X X X X X

    (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楷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

    2.X X X

    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

    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 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3.字体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5.信函式公文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 3

    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三)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

    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置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秘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

    (3)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标注“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公文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发文机关制作公文时使用的、规范板式的文件版头,通常称“文4

    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6)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2.公文主体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5

    篇三:2016最新实用标准公文格式

    2016最新实用标准公文格式

    一、公文格式的种类

    根据公文载体的不同,分为文件格式、信函格式、电报格式、命令格式、纪要格式等。

    文件格式 信函格式

    命令格式 纪要格式

    二、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

    1.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2.纸张大小:A4型纸:210mm×297mm。

    3.版面:公文用纸天

    头(上白边)为37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

    为28mm,版心尺寸为

    156×225mm。

    4.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5.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6.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7.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三、公文的通用格式

    版头: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

    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

    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

    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

    印发日期、页码。

    一件完整的公文由三部分组成:

    一、版头部分

    1.份号:公文的份数序号也就是

    每份公文的编号,根据印制份数,编

    流水号。公文份数序号是为了掌握公

    文的发放方向,便于公文的保密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份号用黑色标注。

    2. 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份号之下;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

    电报格式的公文紧急程度分为四级,从急到缓依次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发文机关标志是公文版头部分的核心,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半部,字体要庄重、规范、美观、大小适度(一般应小于上级机关的字体大小)。

    发文机关标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二字;二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字体大小一般不超过上级机关。

    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发文机关标志推荐使用小标宋字体,颜色用红色。

    联合行文时可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一般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也可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联合上报公文一般不单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因为联合上行文需要将所有联署机关签发人的姓名都标出,如果发文机关名称只用主办机关,这样与签发人的标注就不相匹配。 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个要素组成。机关代字要求准确、规范、精炼、无歧义、易识别,并固定使用,避免与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机关代字雷同。联合行文时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同一地区,避免不同机关的发文字号的机关代字重复。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

    志下空2行位置,居中排布。

    年份、

    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全

    称4位,用六角括号〔 〕括入;发

    文顺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上行文发文字号标识在发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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