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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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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阶段导学资料

    第8章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法与规章制度

    重点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562-2008/IEC及GB/T 50438-2007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

    (4)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5)IRIS-- International Railway Industry Standard。

    难点知识:

    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法与规章制度。

    法制建设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依据。它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能、权限和义务;协调安全管理工作中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之间的关系;规范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作用建立安全管理的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原建设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规定了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旨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车辆、车站设施、车辆段、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设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依法强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作业,依法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生产者安全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

    (2)严禁携带宠物乘坐地铁

    (3)破坏设施个人最高罚一千

    (4)地铁车站要配备急救箱

    (5)一小时无法复运要上报

    (6)十个工作日答复乘客投诉

    (7)停止运营要提前公告

    (8)地铁遇事故先救伤者

    (9)运营单位承担伤亡责任

    (10)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

    第9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

    重点知识: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方法。

    难点知识:

    (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综合评价模型。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常由隐患指标、风险指标和事故指标三类指标构成。

    1.隐患指标

    隐患指标也可称为过程指标或事故指标,是指从系统整体出发,进行综合管理评价。它不考虑系统事故发生情况,只考虑系统中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诸多因素及各因素间关系所达到的安全程度,从而判断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并据此作为衡量系统运营安全状况的依据。

    隐患指标充分体现了事前安全思想,较传统的听任事故发生,再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方式有了极大的提高。

    2.风险指标

    风险指标是对运营系统风险的量化表示。它以事故后果及后果发生的概率作为计算风险的依据。

    以事故后果及后果发生的概率作为计算的风险值,要求用量化的方式表示,需要较高的精确度,且只能预测已发生过或可能遇到的事故类型,难以预测全部风险,其目的是确定各种不同事故风险值的高低,难以揭示系统的安全隐患。可见,对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这种较为复杂联动的系统,风险指标只是一种不完全的评价指标。

    3.事故指标

    事故指标是对事故发生频率及后果制定的安全评价指标,是直接反映系统安全状态和管理效果的重要指标。事故指标一般包括事故数量、事故性质以及事故损失程度。以事故指标作为评价安全的依据,一方面能够真实、客观的衡量系统的安全状况,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对事故指标的分析,评价运营系统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与隐患分析结合,进一步揭示系统安全薄弱环节。由此可见,事故指标是实际工作中不容忽视的安全评价指标。

    4.层级分析法简介

    层次分析法是美国运筹学家T.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提出,该法是对非定量事件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有效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把复杂系统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该基础上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决策。层次分析法把人的决策思维过程层次化、数量化、模型化,并用数学手段为其分析、决策提供定量的依据,是一种对非定量事件进行定量分析的有效方法,特别是在目标因素结构复杂且缺少必要的数据情况下,需要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定量化时,该法非常的实用。

    1.简述层次分析法分为哪几部分?

    层次分析法是对非定量事件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有效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把复杂系统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该基础上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决策。主要包括模型的构建,构建因素判断矩阵及一致性检验,层次总排序,及结果分析几个步骤。

    2.《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GB/T 50438-2007评价指标分为哪两部分?

    《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GB/T 50438-2007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相关标准。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指标主要由“基础安全评价”和“事故水平评价”两部分组成,包括了管理、运营、设备、人员、维修、环境和业绩七要素,以保障地铁安全运营的条件和地铁运营时的安全状态为基本着眼点。

    3. 从运营安全影响要素来看,人员因素主要具有哪些特点?

    (1)主导性

    在人机系统中,人是主导因素。设备需要由人来进行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人机系统需要人来进行监控与管理。不当机械操作与管理协调会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造成安全问题,反之,正确的使用与监管可以使整个系统运营良好,发挥积极作用。

    (2)主观能动性

    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主要造成两种情况。一是指故意人为事故,包括乘客违章携带危险品、吸烟等带来安全隐患,以及恐怖袭击、投毒、纵火等恶性事件造成的严重安全事故。另一

    种则是指突发情况发生时,人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产生积极作用,使得事故伤害降低、系统运转恢复等。

    (3) 创造性

    人具有改进现状的先进性,能够通过学习研究,不断提高现有系统的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方法。

    第10章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

    重点知识:

    (1)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机制体制;

    (2)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及资源管理。

    难点知识:

    (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综合评价模型。

    1.应急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应急机构,即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二是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该机构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三是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2.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发生可能性、发生过程、发生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明确了在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

    3.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资源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地铁列车是在封闭状态下运营的大型载客交通工具,因设备故障、技术行为、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均可能会发生突发事故。为能保证紧急情况下乘客的人身安全,在列车和车站都安装有相应的应急设备,当出现紧急情况时,乘客可以通过应急设备进行报警或自救。

    4. 行车事故处理原则

    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是事故发生后的重要环节,目的是为了及时恢复正常、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形成机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方法与手段,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1.行车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各相关部门处理行车事故必须执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

    (2)分级处理的原则。发生行车事故,各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组织救援,尽快恢复运营。根据发生事故的隶属关系和事故的等级分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予以处理。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或者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生行车险性事故或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一般事故,由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调查处理;发生行车的一般事故由各直属单位具体负责调查处理。

    (3)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全面,后局部;先正线,后其他”的原则,优先组织人员疏散、伤员抢救,同时兼顾重点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4)应坚持就近处理的原则:行车事故发生时,在上一级行车事故处理负责人到达现场前,员工按下表规定担任现场临时行车事故处理负责人;在上一级行车事故处理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则由上一级行车事故处理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

    2.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设备都包含哪些?

    一般情况下,地铁列车上应配备的应急设备有:紧急报警装置、紧急开门装置、灭火器、逃生装置。车站的应急设备分为:火灾紧急报警器、自动扶梯紧停装置、紧急停车按钮、屏蔽门紧急开关四类。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一般有:特殊气象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防淹门故障应急处理程序,控制中心应急处理程序、疫情爆发应急预案、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保卫应急预案、地铁消防应急预案、机电设备(电梯、给排水、事故照明装置)应急处理措施及程序、供电专业抢修应急预案、工建专业应急预案、车辆专业应急处理办法、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接触网(轨)附近有异物的应急处理程序等,都属于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的范畴。

    3.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的体制是什么?

    根据《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应急机构,即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二是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该机构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三是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应急管理机构从功能上讲,可由应急运转指挥中心、事故现场指挥中心、支持保障中心、媒体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五个运作中心组成。其中应急运转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应急组织各个机构的动作和关系,主持日常工作,维持应急救援系统的日常运作;事故现场指挥中心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人员调度、资源的有效利用;支持保障中心负责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的后方保障;媒体中心负责处理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各中心要不断调整运行状态,协调关系,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系统快速、高效施行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4. 简述应急管理的内涵包含哪几个阶段?

    篇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危害与防范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危害与防范

    1.前 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交通压力日趋加大,一些特大型城市交通拥挤、阻塞的矛盾非常突出,城市轨道交通已成为城市缓解交通问题的首选方案。但近年来全球地铁事故不断发生,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地铁也先后发生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在建设、运营中存在的安全影响因素,对于防止轨道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善运营的安全状况,降低事故损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其建设施工到正式运营的各个环节都伴随着巨大的风险,要想确保地铁建设与运营安全,就必须使参建与运营管理的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建立“大安全”概念,即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技术、管理手段,依靠科学技术和技术创新,从每一环节入手,把风险降低至可控制程度。通过对各种安全影响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规避了地铁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确保了地铁建设与运营的安全。

    2.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影响因素

    轨道交通安全因素从整体上来看分为建设期间安全影响因素和运营期间安全影响因素两大类,建设期间安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建设期间地铁车站、地铁区间、周围环境等影响因素;而运营期间安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恐怖袭击、人为事件、火灾、运营故障等影响因素。

    2.1 地铁建设期间安全影响因素

    与一般地面工程相比,地铁建设项目有几个特点:一是建设规模大,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线路一般有百余公里至数百公里。二是技术要求高,几乎涉及到现代土木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的所有高新技术领域。三是建设周期长,单线建设周期要4~5年,线网建设一般要30~50年。四是投资大,每公里造价达3~6亿元,线网建设则需要数百亿元。五是系统复杂,要考虑轨道交通工程的策划、建设、运营、资源利用的关系,项目管理涉及的管理要素繁杂。六是项目质量要求高,技术复杂,技术风险大。地铁与地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建设中的技术方案和机械设备、以及周边环境(包括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土木工程中最具有挑战性。

    由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历史较短,经验不足,在建设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对潜在技术风险缺乏必要的分析和论证,以及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在上海、北京以及新加坡和发达国家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地铁工程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国地铁设计、建设、管理以及安全防范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2.1.1 地铁车站建设安全影响因素

    地铁车站施工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影响因素:不良地质条件;围护结构施工质量存在隐患;地基加固失效;降水方案不合理;支撑体系失稳;承压水突涌及坑底隆起;基坑坍塌;主体结构楼板浇筑时失稳;主体结构混凝土开裂;主体结构防水层质量失效;车站整体上浮等。

    2.1.2 地铁区间建设安全影响因素

    地铁区间施工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影响因素:盾构进出洞洞门圈土体流失;拆除封门后出现涌土、流砂;盾构掘进面土体失稳;盾构掘进地面变形过大;盾构内出现涌土、流砂、漏水;盾尾密封装置泄漏;管片破损或就位不准;管片接缝渗漏;注浆管堵塞;盾构机械设备故障;旁通道管片开裂、渗漏;旁通道开挖面土体失稳;旁通道支护结构失稳;旁通道冻结导致地层冻胀和融沉等。

    2.1.3 地铁周边环境建设安全影响因素

    地铁周边环境施工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影响因素:邻近建筑物变形及破坏;邻近管线变形及破坏;邻近路面变形及塌陷;邻近已建、拟建轨道交通变形超标;被拆迁建筑的外接管线,特别是电力、燃气等管线的切断、检查不当引发事故;建设期间临时交通标志没有设置或设置不当。

    2.2 地铁运营期间安全影响因素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的地铁已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深圳、南京两市也已动工新建地铁。另外,重庆、成都、青岛等城市的地铁建设也已经报请国家批准立项。据统计,我国地铁已通车线路总长达500余公里,日客流量达千万人次。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国地铁运营设计、管理以及安全防范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1 地铁建设安全防范措施

    随着地铁建设的不断深入,地铁建设的技术风险控制工作已经引起工程界的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在不断深入,以下为加强地铁建设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1) 加强工程风险管理与技术风险控制;采用远程监控管理;(2) 切实加强地铁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3) 加强选择施工方案的技术论证; 4) 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5) 加强现场监测与远程监控,实现信息化动态施工;6) 建立畅通的重大风险处理机制;(7) 建立严谨管理制度,倡导“产学研”体制。

    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重点研究方向

    鉴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与耐久性研究现状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应加大对目前研究尚薄弱而又意义重大的相关课题研究力度,把握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动态,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明确今后的重点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积极开发与研究基于地铁结构监测与检测信息进行自动反馈分析与耐久性评价、安全性预报的轨道交通远程监控管理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的最大优点是可以提供一套远程监控的管理模式,管理者能够快捷方便地获得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相关信息,同时可以发现问题,抓住重点,参考专家意见采取措施,从而把管理、监督、建议、控制与科研结合起来,对提高地铁安全管理水平有重大意义。

    (2) 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原因或环境水土荷载变化而致地铁结构承受荷载过大或偏压,产生裂缝和破坏。另外,结构荷载及应力状态变化也能引起混凝土孔隙率的变化而可能降低其抵抗各种侵蚀性物质的能力。荷载力学变化引起的结构裂损而影响地下结构耐久性的机理及其使用寿命预测的研究。

    (3) 地铁结构及其周围地层变形、土体长期流变对地铁结构使用功能和安全寿命的影响规律,对于地铁隧道尚需考虑纵向不均匀沉降对其使用寿命影响的预测与控制技术的研究。

    (4) 邻近建筑物、基坑、隧道施工对已建地铁结构的影响分析;地铁隧道叠交或平行施工引起的土层位移场分布规律;地铁车站平行换乘的影响规律分析。

    (5) 岩土介质环境下的耐久性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等相关基础研究;可考虑以损伤力学及断裂力学原理对地铁结构混凝土材料的断裂失稳进行研究、分析。

    (6) 地铁结构耐久性劣化综合叠加效应(多因素交叉影响)研究、地铁结构耐久性评价函数或数学模型研究;荷载、裂缝、差异沉降、地下水渗流与变异、土压力变化、施工过程以及支护结构等对地铁结构耐久性及安全评估研究;裂损结构在侵蚀性物质作用下的裂化规律研究,施工工艺与质量对地下结构使用寿命影响的预测与控制。

    (7) 研究地下水渗流对地铁结构物使用寿命的影响机理、预测原理及防治对策,渗流与侵蚀性物质耦合作用下对混凝土的裂损规律与结构耐久性的影响,静力水头动态影响危害的预测与防治。

    (8) 加强地铁结构的安全风险评估方面研究,发展与研究地铁结构的耐久性及健康度进行监测与评价的理论、项目、技术与方法,尤其发展完善的无损检测技术手段与长期监测项目。

    (9) 积极开发与研制新型高强度、高耐久性的管片、混凝土材料以及各种防水材料。

    (10) 加强电气系统、车辆系统、通风排烟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领域的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

    11) 加强地铁运营车站与区间的反恐、防灾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与防范措施研究。

    篇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 ???????????????????3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4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附件A: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

    附件B: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申请

    附件C: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

    附件D:

    设计与施工 ????????????????????5 施工安全保障管理??????????????????6 第三方监测 ???????????????????6 其它?????????????????????8??????10 /审批表 ??????11 ??????12 ?????????13 2 《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样本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管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6条

    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和运营安全,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应范围: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所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包括已经建成运营和建设中的城市轨道交通。 本办法用语定义 3.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50米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 3.2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指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辅助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的地面和地上轨道工程以及沿线的综合开发。 3.3申请人:申请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企业法人。 3.4第三方监测:指具有监测资质,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申请人均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受委托承担受影响区域城市轨道交通的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保护监测。 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 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必须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和建设等部门批准。 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质钻探,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管线及其他设施需跨越或横穿地铁的,有关单位应事先征得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的同意后,再按有关基建报建批准程序报市规划国土部门审核。 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订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安全保护区有关规定,征得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同意,并服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与管理。 6.1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6.2爆破、挖掘、地基加固、钻探、打桩、顶进、打井、抽水作业; 6.3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活动; 6.4在过江(河)隧道段挖沙、疏浚河道; 6.5架设、埋设管线,地下坑道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6.6移动、拆除和搬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6.7大面积堆放物品等显著增加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载荷,危及城市轨道交3

    通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

    6.8对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设备进行围圈作业;

    6.9其它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7条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从事施工作业全过程必须接受深圳市地铁运营

    第8条

    第9条

    第10条

    第11条

    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在已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或虽然在安全保护区之外施工作业但影响运营秩序和运营安全的,还应遵守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提交施工作业计划,统一协调审批施工作业时间。 相关部门/分公司职责 8.1总工程师室 负责受理施工作业申请;组织对申请人施工方案与安全防护方案进行技术审核,重要技术方案须报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审核;跟踪施工作业申请文件的审批全过程;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具体工作。 8.2运营分公司 在已建成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负责配合实施: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安全相关的第三方监测和现场施工配合工作;受公司授权签订《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对申请人所提交施工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和施工配合。 8.3建设分公司 在建设中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负责配合实施:与建设中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相关的第三方监测和现场施工配合工作;受公司授权签订《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对申请人所提交施工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和施工配合。 8.4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协议的规定,负责对已建成运营、建设中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及处罚,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资料备案和第三方监测报告备案。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如果申请人需要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进行施工作业,可到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索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申请/审批表》等有关资料,咨询有关申请与审批事项。 受理申请单位: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施工作业申请文件,需同时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二份): 11.1申请书:《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申请/审批表》。 11.2申请人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验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同时提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

    第12条

    第13条

    第14条1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 11.4施工方案与计划; 11.5(基坑支护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11.6《施工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运营安全影响预评估报告》; 11.7《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安全承诺书》; 11.8第三方监测方案与地铁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11.9施工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11.10其它有关的证明文件。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本办法,受理申请文件的单位应详细列举欠缺事项,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申请审批期间,申请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做好有关方案的汇报工作。 申请/审批/实施程序规定如下: 13.1申请人提出施工作业申请; 13.2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受理施工作业申请; 13.3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对申请人施工方案与安全防护方案进行技术审核; 13.4申请人委托第三方监测; 13.5签订《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 13.6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批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申请/审批表》; 13.7申请人将施工相关资料报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施工作业全过程接受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13.8施工作业完成且监测数据趋于稳定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向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提交第三方监测总结报告,并出具施工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运营安全影响的评估意见。 第四章 设计与施工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方案设计技术要求: 14.1地质钻探布孔位置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净距离原则上不应小于10米。14.2工程基础与基坑支护宜采用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施影响较小的形式,同时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地下水位,地下水位下降幅度宜小于5米。 14.3基坑或边坡支护的锚杆、锚索、土钉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施的水平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 14.4管线、构筑物、其他设施需跨越、横穿或涉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施的空间垂直净距离原则上不应小于3米。 14.5施工方案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的正常运营和城市轨道交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14.6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结构(外边线)两侧的邻近3米范围内进行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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