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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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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党建工作图板内容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建立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8]5号)规定、《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苏发[2005]19号)文件精神和厅党组要求,结合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践经验,特修订和完善《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党建工作制度》,以进一步推进局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条 局机关党的建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全力推进“两个率先”、努力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章党组织设置

    第三条 省水利工程建设局设立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在局分党组和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机关党的工作。

    第四条 机关党委以行政处室为单位下设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或没有条件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处室,可与业务相近的处室联合组

    成党支部。机关党委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纪律检查委员。

    第五条 机关党委按照内设机构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与局人事部门合署办公。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配备专职党务干部。

    第三章 党组织班子建设

    第六条 局机关党委每届任期3至5年,各处室党支部每届任期2至3年。各级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或提前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委员出现空缺应及时补选,以保证委员会的组织健全。

    第七条 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处室的党员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相对较多的党支部,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第八条 机关党委对新任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党务知识系统培训。

    第四章 党组织制度建设

    第九条 民主集中制度。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按要求分别做好会前、会上和会后相关各项工作,民主生活会情况于15天内报厅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党的先进性建设民主生活会。上级有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部署的按要求执行。各党支部要参照上述有关程序召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分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和会后的有关工作,要提前一周向厅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厅纪检组通报局分党组

    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并在会后将民主生活会情况上报厅党组。

    第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参加分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应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内选举、发展党员、评优表彰、处分党员等支部组织生活。

    第十二条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除外);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含上级党组织上的党课)。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党员管理监督制度。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有关重点水利工地临时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有关建设工地临时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心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有关临时党支部党员要以书面形式向机关所在党支部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各党支部还应规范临时工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第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 谈心活动制度。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

    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同一支部的党员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以上的谈心活动。要按照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本单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及时诫勉。局领导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找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一般干部进行谈心,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征求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局机关党委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党建工作制度,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采取党建工作责任状或目标管理考核的方式,建立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七条 报告工作制度。机关党委每年应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主动接受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局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总结,于12月底前报厅机关党委。

    第十八条 协管干部制度。机关党委协助局分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处室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分党组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 联系群众制度。机关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机关工作指导思想,每年坚持开展“三

    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密切机关党员与基层群众的联系,不断提高机关党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局分党组成员每年要花3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现场办公,认真解决影响基层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第五章 发展党员

    第二十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好“入口关”。机关党委要不定期组织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学习。入党申请人每半年向党支部递交1份书面思想工作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1份思想工作汇报。入党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须经过党组织2年以上时间的教育培养,条件成熟的方可考虑。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按共青团“推优”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增加民主测评程序。机关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申报表》,并报机关党委初审。经初审同意,由机关党委直接在申请人所在部门组织党内外群众民主测评,具有较好的党内外群众基础的可正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十二条 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党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前,由机关党委在本局范围和公示对象特定工作范围,以书面或会议方式,对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

    篇二:党建工作制度展板

    党员的义务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

    究,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研究和确定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交流

    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四)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

    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四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五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六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七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第八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

    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党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具体的评议过程中,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安排在年终(12月份)结合党支部工作总

    篇三:党建宣传片文稿

    党建宣传片文稿

    片头字幕: 占地面积近2000亩

    纳税1.9812亿居南安市首位,福建省民营企业第26位

    已建立健全的群团组织

    26年犹如白驹过隙,从1988到2014,从“春赞”到“辉煌”,从家庭小作坊到大型集团企业,辉煌所走的路,是诚信之路,是实力之路,是和谐之路。

    26年来,辉煌人坚持“品质铸就辉煌”的产品质量理念,构筑起了坚实有效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辉煌先后荣获了中国卫浴十大品牌、亚洲品牌500强等荣誉称号。纳税连续三年过亿元,2013年纳税高达1.9812亿,位列南安市纳税首位。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辉煌人面对市场,恪守诚信,面对消费者,贴心服务。诚信铸就了辉煌家喻户晓的品牌,也让辉煌摘下了国家3A级信用企业的桂冠。时至今日,辉煌的产品不仅走进千家万户,而且飘洋过海,蜚声国际。

    26年来,辉煌人对外塑诚信,对内以诚待人,以情暖人心,形成了“共建伟业 同享辉煌”的企业文化。“我们不是工人,而是企业的主人;我们不是来打工,而是社会的分工;我们不是为谁打工,而是为自己的生活务工。”工人质朴的心声是辉煌企业精神无声滋润的结果。花园式的旅游工业园区,酒店式的公寓管理,让行业的人才融入了辉煌这个温馨之家;棋牌室、健身房、乒乓球室、娱乐设施一应俱全,辉煌为职工营造了一个和谐之家;业务学习,技能培训,辉煌为职工构造了完美的智造之家。

    大河有水小河满,涓涓细流汇江河,辉煌人与辉煌企业间的精神共鸣,形成了今日的辉煌伟业!在辉煌“以工招工”“以工带工”突破了当下企业“用工荒”困局!

    春风化雨润心田,工人的心声就是辉煌发展壮大的动因。而这一心声的根源就来自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建业坚信的一句话:党建也是生产力。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1998年8月辉煌水暖集团党支部成立,就此“拨亮一盏灯,照亮一片天”的红旗精神传遍了辉煌。“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车间”、“党员技术攻关小组”,在辉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蔚然成风??集团党委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委书记王建业更是提出“走好群众路线,等于多上一

    条生产线”的理念,真情关心职工群众疾苦,设立党校、“党建文化墙”、“党史影像馆”、“党员交流室”等场所,不断凝聚公司和谐发展正能量??时至今日,辉煌已建立了最健全的群团组织,团委、工会、武装部、关工委以及福建省第一家民营企业文联,“大党建”的格局为辉煌的企业文化建设注入了不竭动力。

    26年来,辉煌人相信,诚信更需要自律的心态和道德的力量。 辉煌人在促增效益的同时,也致力于回馈社会,捐资助学、抗震救灾、济困访贫。作为南安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王建业先生在公司成立了行业内首家红十字会,投资拍摄了中国首部卫浴公益感恩微电影,累计为四川汶川地震、甘肃玉树地震灾区、泉州师院、南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等捐资数千万元??

    发展是硬道理,诚信是软环境。今天的诚信经营铺就了辉煌“二次创业”的康庄大道。全新的辉煌扶茂新项目园区,集产品生产、研发、社区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建成投产之后,年产卫生陶瓷将达250万套,浴室柜20万套,中高压阀门30万套,这是辉煌发展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26年来,辉煌人将培育诚信员工、提供诚信产品、加强诚信管理作为立业之本!站在历史的转折点上,辉煌人将肩负践行着诚信的使命,缔造厨卫及阀门管道产业的领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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