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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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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金融审计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材料1:国际清算银行内部审计章程

    (2003年3月20日,1.0版)

    本章程描述了内部审计职能的任务、独立和客观、职责范围和职责、职权、受托责任和标准。 任务(mimion)

    内部审计的任务是通过提供一个独立的、客观的鉴证功能,以及通过对最佳实践(13est practice)的建议,以确保银行根据高标准的要求进行经营。采用系统和严格的方法。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来帮助银行达成其经营目标。 独立和客观(independence and objectivity)

    为确保独立性,内部审计直接向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告。另外,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由董事会任命的审计委员会报告。

    为维持客观,内部审计并不参与日常控制程序(day—t0一day control procedures)。 相反,每一个业务单元对自己的内部控制和效率性负责。

    职责范围和职责(scope and responsibilities)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范围包括审查(review)风险管理程序、内部控制系统、信息系统和治理程序。这些工作也包括定期进行的交易测试、最佳实践回顾、专项调查(special investigations)、监管要求评估、采取措施以防止和侦测舞弊。

    为履行其职责,内部审计应当:

    1.识别和评估银行经营的潜在风险;

    2.审查是否建立了充分的确保与政策、计划、程序和经营目标相符合的控制机制;

    3.评估财务和管理信息以及产生这些信息的系统和经营(内部或外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评估维护资产安全(safeguarding assets)的措施;

    5.审查已建立的各项程序和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6.评价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7.选择相应的风险因素,审查确保银行的项目管理方法被遵循,特别是已采取充分的控制措施,以促进项目开发;

    8.跟踪审查,确保已经采取了有效的补救行动;

    9.执行管理层要求进行的其他评估、调查和审查任务。

    职权(authority)

    内部审计目标是在合理的成本下促进有效的控制。为达成这一目标,内部审计在其职责范围内被授予相应的职权:

    1.进入银行的所有业务领域,能接触到被认为是执行职责所必要的任何文件和记录;

    2.要求所有的职员和管理者在一个合理期间内提供可能需要的信息和解释。

    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告知内部审计部门有关安全和(或)遵循规制和程序的任何重大事故。 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

    内部审计应当与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沟通以准备一个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建立在识别经营风险的风险模型和吸收直线管理者管理意见基础上。审计计划提供了风险评估、审计项目的优先顺序和审计项目将如何被实施的信息。

    审计计划应当提供给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审计委员会审批。如果需要,审计计划在年度间应当根据需要被作出调整。审计计划的调整应当被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批准并告知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负责审计计划中的审计项目的计划、执行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和后续审计,决定审

    计范围和审计时间。这些程序的细节在内部审计手册中定义。

    审计现场工作应当被以职业的和按照时间要求的方式执行。审计结果的报告应当包括对审计事实和审计建议有效性的公开征求意见达成一致的过程。一份详细的审计报告和给管理者的信函应当总结审计的目标和范围以及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在所有的情况下,都应当执行后续审计,以确保对于审计建议的充分应对。

    内部审计应当提交给管理者和审计委员会一个关于揭露显著风险和控制问题的审计结果的审计年度报告。

    这一节内容应当与外部审计相协调,以确保适当的审计职能覆盖和避免重复努力。 标准(standards)

    内部审计坚持最佳职业实践标准(best professional practice),如内部审计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和信息系统审计和控制协会(the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 and Contml Association)发布的最佳职业实践,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相关报告和建议。 案例3冒名贷款

    1、违规情况描述

    2013年5月20日,某商业银行某分行甲支行行长洪某审批,信贷员柳某经办,向刘某、沈某、王某、张某、季某、季某姐姐、陈某、汪某、曹某9人各发放贷款4万元,共计36万元,到期日均为2014年5月3日,现已逾期。该9笔贷款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的借款人与保证人的签名和指模均系同一人所为,属借冒名贷款。上述贷款资金中7笔28万元,当天通过现金转存入叶某个人账户(当天该户共存入30万元,其中转存28万元),叶某于5月26日支取现金。根据这一线索,经进一步查实,该商业银行共有30笔120万元借冒名贷款。

    上述做法不符合《关于切实加强信贷风险防范工作的若干意见》(×商业银行[200×]××号)

    第三条第五项“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程序与行为??严禁借名、冒名、搭车贷款”的规定。

    2、审计方法

    (1)审计组抽查不良贷款发现:一是2014年6月上旬,该商业银行贷款企业某有限公司已歇业,公司负责人刘某外出下落不明,而公司在该商业银行还有巨额未清偿的贷款;二是2013年5月20日发放的9笔贷款,已于同一天逾期,审查合同材料,发现借款人与保证人的签名和指模均系同一人所为,且签名与上述公司负责人刘某的笔迹相似。因此,怀疑可能是借冒名贷款。

    (2)通过计算机辅助审计检索出所有的由刘某担保的贷款,调阅相关贷款档案,发现除上述9笔个人贷款的借款人与保证人的签名和指模均系同一人所为外,还有21笔个人贷款存在类似情况。调阅相关会计传票,进一步了解贷款资金去向。

    (3)走访调查。走访相关借款人核实贷款真实情况,与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副行长、相关信贷人员谈话,进一步核实问题,掌握违规情况,确认全部违规事实。

    3、责任界定

    由于该支行相关领导未直接参与上述冒名贷款,根据规定,审计认为该银行分行分管信贷的副行长刘某应承担主管责任,分行行长陈某均应承担领导责任。

    4、审计处理建议

    根据规定,审计建议对该商业银行甲支行行长洪某、信贷员柳某给予开除处分,分行行长陈某、副行长刘某给予记过处分。

    案例4贷款发放未执行亲属回避规定

    一、违规情况描述

    1.2015年3月14日,某商业银行某分行甲支行营业部经支行行长李某审批,业务科科长叶某、营业部主任吴某经办,向营业部主任吴某表姐的儿媳妇发放保证贷款28万元,期限至2008年11月20日。该笔借款合同上的借款人的签名系吴某代签。

    2.2015年8月10日,该营业部支行副行长陈某审批,营业部主任吴某经办,向营业部主任吴某的姐姐发放保证贷款25万元,期限至2008年8月5日。该笔保证借款合同上保证人之一营业部主任吴某的丈夫签名由吴某代签(上述营业部吴某均为同一人)。

    上述做法不符合《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6号)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对关联方的授信,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对关联方的授信调查和审批过程中,商业银行内部相关人员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审计方法

    1.审计时有人举报。审计组进点时在该商业银行某分行甲支行人流比较集中的食堂、上下班的过道张贴审计告示,审计时审计组接到举报称“该营业部管理比较混乱,营业部主任未能执行亲属回避,给自己亲属发放贷款”,并提供有贷款的营业部主任亲属名单。

    2.根据名单,审计组调阅了相关的贷款档案,并与营业部主任进行谈话。在事实面前,营业部主任对在贷款发放时没有很好执行亲属回避制度的事实予以承认。

    三、责任界定

    由于该支行主要领导直接参与了上述两笔贷款的审批,根据规定,审计认为,该支行行长李某应对上述第一笔贷款承担直接责任,该支行副行长陈某应对上述第二笔贷款承担直接责任,该支行其他领导无须对上述贷款承担责任。

    四、审计处理建议

    根据规定,审计建议对该支行行长李某、该支行副行长陈某给予经济处罚各2万元;给予营业部主任吴某撤职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4万元。

    案例5向资信不良借款人发放贷款

    一、违规情况描述

    2014年3月22日,某商业银行某分行甲支行营业部经支行风险管理小组(成员:支行行长顾某、副行长王某、副行长刘某、信贷科科长周某、信贷科副科长朱某)通过,营业部主任金某审批,副主任王某审查,信贷员严某经办,向某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卓某)发放保证贷款500万元。经查,贷款发放时,卓某为甲支行客户张某担保贷款180万元(到期日2013年2月25日)已起诉。

    上述做法不符合《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6号)第五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和集中掌握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非财务因素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的规定。

    二、审计方法

    1.按金额大小排序,对已逾期担保贷款进行抽查,并调阅相关贷款档案,得知某制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卓某为张某担保贷款已逾期不良,查阅张某存款分户账和相关凭证,跟踪贷款资金去向。

    2.调阅某制衣有限公司信贷档案、存款分户账,确认在卓某为张某担保贷款逾期的情况下,该联社营业部仍向某制衣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的违规事实。

    三、责任界定

    由于支行行长顾某、副行长王某、副行长刘某为风险管理小组成员,且在对上述贷款表决时投了赞同票,根据规定,审计认为支行行长主任顾某副行长王某、副行长刘某均须承担直接责任。

    四、审计处理建议根据规定,审计建议对该支行行长顾某、副行长王某、副行长刘某分别给予经济处罚5万元元,给予信贷科科长周某、信贷科副科长朱某每人经济处罚8万元,分别给予营业部主任金某、副主任王某、信贷员严某经济处罚10万元,并给予该支行营业部主任金某警告处分。

    案例6以已出租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没有签订房屋出租补充协议

    一、违规情况描述

    2005年1月4日,某联社营业部经联社贷审会(成员:副主任陈某、信贷科科长张某、副科长季某、风险科科长刘某、财务科科长柳某)通过,营业部主任顾某审批,信贷员王某经办,与某供销大厦签订金额为3 000万元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至2007年4月28日,该供销大厦贷款余额1 560万元均已逾期6个月),以供销大厦所属×路×号5间房产、×路×号房产所有权和×路×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上述房产已于2004年12月31目由该供销大厦出租给某连锁有限公司,租期至2015年12月31日。营业部没有与借款人和承租人签订房屋出租补充协议。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和《贷款通则》第十条“贷款人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及《关于印发新版借款合同、相关文本及操作使用说明的通知》 (×信联业[200×]××号)附件三“六、信贷其他相关文本??22.房屋出租补充协议,本三方协议由贷款人、抵押人、承租人共同签订。主要对于已租赁的房产抵押,防止抵押人提前收取租金给抵押物变现带来的影响”的规定。

    二、审计方法

    1.对已逾期贷款按余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发现上述供销大厦已有逾期贷款1 560万元。

    2.调阅供销大厦贷款档案,发现供销大厦与某连锁有限公司的租赁协议,且协议签订日期早于供销大厦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签订时间,由于租赁时间早于借款合同签订时间,租赁权可抗辩抵押权。如果贷款逾期,由于抵押物的租期至2015年12月31日,在抵押物的租赁到期目之前,联社很难对该抵押物处置。

    三、责任界定

    由于该联社副主任陈某为贷审会主任,且在上述贷款表决时投了赞成票,根据规定,审计认为该联社理事长、主任均应承担领导责任,据规定,联社副主任陈某应承担直接责任。

    四、审计处理建议

    根据规定,审计建议给予该联社副主任陈某、信贷科科长张某、风险科科长刘某、财务科科长柳某、营业部主任顾某经济处罚各×××元,信贷员王某经济处罚×××元,同时给予联社副主任陈某警告处分,营业部主任顾某撤职处分。

    案例7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一、违规情况描述

    2006年4月26日,某联社营业部经联社贷审会(成员:联社副主任陈某、信贷科科长廖某、审计科科长梅某、财务科科长陈某)通过,营业部主任王某审查,信贷员泮某经办,向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练某,出资28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发放信用贷款150万元,经查,练某为A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

    上述做法不符合《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规定。

    二、审计方法

    1.获取该联社全辖贷款明细情况表及相关的关系人名单,将这两张表通过名称相同相关联,同时设定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据此得出该联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明细表。

    2.设定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按发放贷款金额大小对贷款明细表进行排序。

    3.根据上述步骤确定需要抽查的信用贷款,调阅相关档案。

    三、责任界定

    由于该联社副主任陈某为贷审会主任,且在上述贷款表决时投了赞同票,根据规定,审计认为该联社理事长周某、营业部主任王某均应承担领导责任,联社副主任陈某应承担直接责任。

    四、审计处理建议

    根据规定,审计建议给予该联社副主任陈某经济处罚×××元,给予信贷科科长廖 某、审计科科长梅某、财务科科长陈某每人经济处罚×××元,信贷员泮某经济处罚× ××元,给予营业部主任王某警告处分及经济处罚x×元。

    案例8贷款资金用于验资

    一、违规情况描述

    2007年2月28日,某农村合作银行×××支行经总行贷审会(成员:副行长谢某、信贷部总经理郑某、副总经理周某、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朱某、审计部总经理沈某)通过,某支行行长张某审查,信贷员王某经办,向某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发放保证贷款1 500万元,约定用途为购面料,期限至2008年2月21日。经审查,2007年3月5日,该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将l 500万元资金转入张某个人结算户(其中500万元为该笔贷款资金)。同日,该笔1 500万元资金由张某个人结算户转至郑某个人结算户,再转入某担保有限公司账户用于单位验资。

    上述做法不符合《贷款通则》第二十条“对借款人的限制??三、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

    二、审计方法

    1.抽查贷款档案和存款账户,调取相关凭证,追踪贷款资金流向。

    2.调阅验资档案,进一步确认贷款资金是否用于验资。

    三、责任界定

    由于上述贷款定性为贷款移用于验资,属于贷后管理不到位,根据规定,审计认为该行董事长曹某、行长汪某均应承担领导责任,副行长谢某承担主管责任。

    四、审计处理建议

    根据规定,审计建议给予该行副行长谢某经济处罚×××元,信贷部总经理郑某、副总经理周某、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朱某、审计部总经理沈某给予经济处罚各×××元,该支行行长张某经济处罚×××元,信贷员王某经济处罚×××元。

    篇二: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防控要点主要有三大方面,即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及流程管理。

    (一)操作风险

    1、内部欺诈

    一是隐瞒客户不良信用记录。当信用记录为“查无此人信息”,且打印件上身份证号码与基本资料中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时;当个贷档案(正本)中信用报告为复印件时;当打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时;当借款人、财产共有人和财产所有人信用报告不全时。

    二是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与贷款申报材料不一致时;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收集不全时。

    三是隐瞒重大风险。当对调查报告表述存在异议时;当调查报告所举数据、证明材料等收集不完善、不充分时。

    四是假名、冒名贷款。当客户经理拒绝检查人员检查指定客户的贷款时,贷款资料中申请人前后签字明显不符时,建议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基本情况;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且材料瑕疵较多的借款人,建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

    五是抵押物不符合担保准入规定。核对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查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与其身份证件和户口是否相符,财产所有人是否为未成年人。

    2、外部欺诈

    一是收入证明虚假。应向借款人收入证明开具单位调查其职务、级别、收入等情况;借款人如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应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租赁收入、股本分红等)。

    二是购房行为不真实。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销售等情况;

    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知悉借款人对房屋情况的了解程度,了解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销售合同的备案情况。

    三是资金用途不真实。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手查询,核实交易合同的真实性;核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直接将信贷资金划转入个人投资参股的法人类企业账户;发放贷款时严格核查借款人账户是否为资本投资账户。

    四是汽车购销行为不真实。与借款人联系了解其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财务情况;密切关注汽车经销商财务状况,防止其利用按揭贷款套取资金。

    3、流程管理

    一是基础资料未核实。当复印件为传真件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复印件无“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和客户经理签名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为股东和其他自然人提供抵押时,当公司章程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确认时,建议向工商部门查询登记备案原件。

    二是对共有权人的调查流于形式。贷款调查面谈时,调查人员应同时约谈借款人和共有权人;贷款合同签约时,借款人和共有权人应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三是抵押登记不落实。客户经理必须参与抵押登记过程,办理与取回抵押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执行,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第三方代为办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立的,必须首先核实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已经抵押,并按照相关要求办妥抵押手续;对存量贷款权证办理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及时跟踪楼盘产权证办理情况,落实抵押登记。

    四是贷款催收不及时。按月进行当月逾期贷款警示和次月到期贷款提示;强化贷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二)案例解析

    案例1:虚假房屋交易骗贷案

    2001年某分行营业部开始为甲公司开发的龙祥小区办理个人按揭贷款业务,截止2005年共办理住房及商用房按揭贷款N笔。经查实,存在空房按揭、一房两卖、冒名贷款等虚假按揭贷款情况。

    案例分析:甲公司动员职工进行虚假按揭;以收购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利用产权部门工作疏漏,办理无真实交易的虚假按揭;对已全款售出的房屋进行虚

    假按揭。

    案例启示:未进行楼盘准入审批和资金监管;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审查审批流于形式;贷后管理不到位。

    案例2:汽车消费贷款骗贷案

    2006年3月20日,某银行发生一起汽车消费贷款诈骗案件,涉及贷款N笔,造成N万元贷款无法收回的骗贷大案。案件涉及该银行所在城市机动车交易中心、银行、车管部门、保险公司等机构和人员。经查,该行负责人与该城市机动车交易中心负责人陈某等人内外勾结,陈某以汽车交易中介的身份为银行推荐客户、代为客户上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等手续,并从中赚取手续费收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陈某利用不知情人员的名义,骗取借款人身份证,编造虚假汽车资料,在该行办理无真实汽车交易行为的汽车消费贷款,伪造车辆上牌和抵押手续,疯狂诈骗银行信贷资金。

    案例分析:贷款调查流于形式,给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未能坚持独立审查,贷款审查不严;贷后管理形同虚设,对虚假按揭风险熟视无睹。

    案例启示: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个贷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严格对经销商准入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正常个人贷款的监测。

    案例3:装修贷款骗贷案

    曹某以其拥有的一栋房产作抵押,向某银行提出申请个人房屋装修贷款,并提供了房产证、土地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收入证明。该行受理了申请,两名信贷人员确认此房屋存在后,曹某备齐房产估价证明、贷款担保人同意担保证明等,并与贷款担保人一同在该分理处签订同意抵押担保文件。手续齐全后,该行上报其上级行进行审批,并将借款合同经公证部门公正。但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期间,由于路途较远,该行同意由曹某自行办理抵押手续。后曹某将办好抵押的“他项权证”交于该行,该行就办理了其房屋装修贷款。后期发现问题后,经查证,证实土地证、房产证、他项权证都系伪造,贷款被骗。

    案例分析:(1)调查环节违规行为:一是面谈过程中未按规定约见借款人、财产所有人和共有人,并未核对以上人员身份证件;二是未尽职调查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的情况;三是未充分核实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对房产所有权及装修合同未进行实地核查;四是客户经理未核实房地产权证的抵押状况和权属情况。(2)签订合同环节,客户经理未按制度要求查验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确

    保签字人确为借款人,且所签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姓名完全一致。(3)落实贷款发放环节中,客户经理未按要求与抵押人一同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未按要求执行办理与取回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办理的规定。(4)贷后管理环节中未按要求核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案例启示:必须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从业人员的素质与责任心是银行风险的免疫力;加强贷后管理,防范个贷风险。

    篇三: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一、内部欺诈

    1、隐瞒客户不良信用记录

    ?当信用记录为“查无此人信息”,且打印件上身份证号码与基本资料中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时;

    ?当个贷档案(正本)中信用报告为复印件时;

    ?当打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时;

    ?当借款人、财产共有人和财产所有人信用报告不全时。

    2、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评分

    ?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与贷款申报材料不一致时;

    ?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收集不全时。

    3、隐瞒重大风险

    ?当对调查报告表述存在异议时;

    ?当调查报告所举数据、证明材料等收集不完善、不充分时。

    4、假名、冒名贷款

    ?当客户经理拒绝检查人员检查指定客户的贷款时,贷款资料中申请人前后签字明显不符时,建议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基本情况;

    ?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且材料瑕疵较多的借款人,建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

    5、抵押物不符合担保准入规定

    ?核对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

    ?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

    ?核查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与其身份证件和户口是否相符,财产所有人是否为未成年人。

    二、外部欺诈

    1、收入证明虚假

    ?应向借款人收入证明开具单位调查其职务、级别、收入等情况;

    ?借款人如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应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租赁收入、股本分红等)。

    2、购房行为不真实

    ?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销售等情况;

    ?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知悉借款人对房屋情况的了解程度,了解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 ?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销售合同的备案情况。

    3、资金用途不真实

    ?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手查询,核实交易合同的真实性;

    ?核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直接将信贷资金划转入个人投资参股的法人类企业账户; ?发放贷款时严格核查借款人账户是否为资本投资账户。

    4、汽车购销行为不真实

    ?与借款人联系了解其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财务情况;

    ?密切关注汽车经销商财务状况,防止其利用按揭贷款套取资金;

    三、流程管理

    1、基础资料未核实

    ?当复印件为传真件时,建议复查原件;

    ?当复印件无“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和客户经理签名时,建议复查原件;

    ?当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为股东和其他自然人提供抵押时,当公司章程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确认时,建议向工商部门查询登记备案原件。

    2、对共有权人的调查流于形式

    ?贷款调查面谈时,调查人员应同时约谈借款人和共有权人;

    ?贷款合同签约时,借款人和共有权人应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3、抵押登记不落实

    ?客户经理必须参与抵押登记过程,办理与取回抵押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执行,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第三方代为办理;

    ?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立的,必须首先核实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已经抵押,并按照相关要求办妥抵押手续;

    ?对存量贷款权证办理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及时跟踪楼盘产权证办理情况,落实抵押登记。

    4、贷款催收不及时

    ?按月进行当月逾期贷款警示和次月到期贷款提示;

    ?强化贷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二、典型案例解析

    ?1、2001年× ×分行营业部开始为甲公司开发的龙祥小区办理个人按揭贷款业务,截止2005年共办理住房及商用房按揭贷款× ×笔。经查实,虚假按揭贷款为× ×笔。其中: × ×户为空房按揭;

    × ×户为一房两卖;

    × ×户为冒名贷款;

    × ×户为商铺假按揭。

    案例分析

    ?甲公司动员职工进行虚假按揭。

    ?以收购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利用产权部门工作疏漏,办理无真实交易的虚假按揭。 ?对已全款售出的房屋进行虚假按揭。

    案例启示

    ?未进行楼盘准入审批和资金监管

    ?贷前调查严重失职

    ?审查审批流于形式

    ?贷后管理不到位

    ?2、2006年3月20日,某银行发生一起汽车消费贷款诈骗案件,涉及贷款N笔,造成N万元贷款无法收回的骗贷大案。案件涉及该市机动车交易中心、银行、车管部门、保险公司等机构和人员。经查,支行负责人与该地区机动车交易中心负责人陈某等人内外勾结,陈某以汽车交易中介的身份为银行推荐客户、代为客户上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等手续,并从中赚取手续费收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陈某利用不知情人员的名义,骗取借款人身份证,编造虚假汽车资料,在该支行办理无真实汽车交易行为的汽车消费贷款,伪造车辆上牌和抵押手续,疯狂诈骗银行信贷资金。

    案例分析

    ?贷款调查流于形式,给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

    ?未能坚持独立审查,贷款审查不严;

    ?贷后管理形同虚设,对虚假按揭风险熟视无睹。

    案例启示

    ?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制定个贷从业人员准入标准

    ?严格对经销商准入管理

    ?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加强对正常个人贷款的监测

    ?3、曹某以他拥有的一栋房产作抵押,向某银行分理处提出申请个人房屋装修贷款,并提供了房产证、土地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收入证明。该分理处受理了申请,两名信贷人员确认此房屋存在后,曹某备齐房产估价证明、贷款担保人同意担保证明等,并与贷款担保人一同在该分理处签订同意抵押担保文件。手续齐全后,该分理处上报支行进行审批,并将借款合同经公证部门公正。但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期间,由于路途较远,分理处同意由曹某自行办理抵押手续。后曹某将办好抵押的“他项权证”交于分理处,分理处就办理了其房屋装修贷款。后期发现问题后,经查证,证实土地证、房产证、他项权证都系伪造,贷款被骗。

    案例分析

    ?调查环节违规行为:1、面谈过程中未按规定约见借款人、财产所有人和共有人,并未核对以上人员身份证件;2、未尽职调查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的情况;3、未充分核实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对房产所有权及装修合同未进行实地核查;4、客户经理未核实房地产权证的抵押状况和权属情况。

    ?签订合同环节,客户经理未按制度要求查验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确保签字人确为借款人,且所签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姓名完全一致。

    ?落实贷款发放环节中,客户经理未按要求与抵押人一同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未按要求执行办理与取回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办理的规定。

    ?贷后管理环节中未按要求核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案例启示

    ?必须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

    ?从业人员的素质与责任心是银行风险的免疫力。

    ?加强贷后管理,防范个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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