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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践的合理性]实践的合同最新7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3-03-18 19: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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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内容是贴心为您带来的7篇实践的合同,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实践的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

    学生手机:_______________

    家长姓名:_______________

    家长手机: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为今后学生实践就业做好准备,现经学校推荐和用人单位选拔,该同学被_______________(填公司名称)面试合格,即将开始顶岗实践,实践期限为20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年6月30日。为确保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协作和学生的实践质量,并加强对学生在实践期间的管理,现拟定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实践前期选拔工作,安排学生实践前准备工作。

    2、就学生有关实践待遇与用人单位商谈,并在实践前通报乙方。

    3、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做好学生实践期间思想工作和定期对学生的实践考核工作。

    4、负责实践期间学生与用人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学生的实践选拔工作本着本人自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选拔的原则,具体实践岗位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乙方在实践期间享受实践生待遇。

    2、学生在实践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服从学校对实践单位的`安排,服从实践班主任和实践指导教师的管理与调度;对安排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实践班主任反映,不得自行向实践单位提出,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做与实践无关的事;病假、事假必须按实践单位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向实践班主任报告;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对违纪学生进行辞退,取消其实践资格,被辞退学生应在第一时间到学校报到,否则按旷课论处,并参照旷课的有关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对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可向实践班主任反映,通过正常途径、合理方式予以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5、在实践期内,学生必须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与指挥。若私自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后果由自己承担,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在实践期间若遇到人身侵害等原则问题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以便处理。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实践工作,掌握好子女实践状况和工作时间,协助学校开展德育教育工作,并履行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全过程负责子女的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对学生在实践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脱离实践单位等违纪行为的,学校将根据《z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践生管理条例》(《学生实践手册》第2页)相关规定,视情节进行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实践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实践合同 篇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对该规定所作的说明已作了较明确的阐述,容易理解,操作性较强。但对于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法律和行政法规未作明确规定,对现售合同的效力问题,上述司法解释亦未作规定。实践中对此有不同认识。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产权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当然包括商品房买卖)作为强制性规定理解,则商品房现售合同生效条件应为房地产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但上述理解显然与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商品房现售条件不符。

    若不作上述理解,则违规开发的商品房,只要已竣工,只要不具备导致合同无效的其它事实,买卖即为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受法律保护,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因为没有行政法规和法律对商品房现售条件作其出限制性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笔者认为,在商品房现售合同的效力问题上,我国法律存在漏洞,急需相关的立法和司法机构作出补充。笔者主张,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可以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商品房现售条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结合起来作为商品房现售合同的生效条件,如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确认其无效。如此补充现有法律的漏洞。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分类

    这是每个审判员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分类,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最有影响和意义的分类是分为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两种。这是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并结合合同成立时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的分类。鉴于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上述两种合同的生效条件等分别作出了规定,上述合同分类问题的影响则直接及于法律适用和合同效力的认定,决定着案件审理的方向。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对于已竣工未验收和验收未达合格标准的商品房,其买卖合同应按预售还是按现售处理,笔者认为,将上述商品房按现房处理、归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房更符合我国法律区分现房和预售的初衷:允许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是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取得部分资金,且该资金必须用于工程建设;预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预售的商品房至少还在建设中。上述理解亦符合国人对现房和期房的一般理解:盖好了的房子是现房,尚未施工和正在施工的房产为期房。基于此,笔者主张将上述房产的买卖纠纷适用现售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其结果是区分预售和现售以工程是否竣工为据。这其中实际隐含着已竣工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产是不符合法定入市条件的现房这一观念,和合法与不合法的合同只要种类相同即适用相同的法律规范的理念。

    三、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解除合同的条件

    房屋主体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应解除合同,因法有明文规定,现在审判实践中已是共识。但对一般房屋质量问题达到什么程度,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实践中却存在很大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该条显然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即“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释和应用,但商品房质量问题到什么程度为“严重影响居住使用”?该条解释的可操作性不强,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有人认为,商品房正常的“居住使用”主要以安全为标准,只要房屋能安全的居住使用,其它质量问题不会严重影响居住使用;其他人认为,“居住使用”不仅以安全为条件,与房屋价值相应的舒适和美观亦是正常居住使用的标准,如房屋不具备与其价值相应的舒适和美观程度,亦应认定为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四、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过程中欺诈行为的认定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进行欺诈和恶意违约的要承担最高至双倍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中的亮点。上述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明确了双

    倍赔偿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适用范围,防止其运用的任意性,对于正确维护开发商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实践中,因恶意违约行为客观性较强,较易审查和认定;而对于欺诈行为如何认定,实践中审判人员的认识不一。笔者认为,上述司法解释中的欺诈行为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欺诈行为的规定。根据上述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欺诈行为主要可以划分为两类: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和虚假陈述。在上述两种欺诈行为中,虚假陈述是作为,客观性较强,当事人举证不易,但法院认定不难,在此不作论述。对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何理解和认定,争论很多。根据王利明教授的观点(见王教授所著《违约责任论》有关内容),有义务告知对方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应认定为故意隐瞒,并提出认定故意隐瞒的关键是确定是否有义务向对方陈述真实事实。笔者认为,上述观点从理论上为我们确认隐瞒行为,提供了简明和可操作的规则。

    但王教授未对如何认定“故意”发表意见。笔者认为,按一般的理解,故意隐瞒显然不包括不知道或因过失而未告知的情况。应该承认,存在由于过失而隐瞒真实情况的可能。这就要求查明当事人的主观情况,如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真实情况,结合法律是否确定其有告知此真实情况的义务,若均是确定的,而当事人未告知,并造成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则可认定欺诈行为成立。欺诈行为一般较难认定,但笔者认为,有关的法条上有“故意”二字,就应该如此理解和操作,查明不了,依法不予认定即可,但不能推定。

    五、审判实践中的几点做法:

    1、对开发商开发的房屋质量问题,审理时把握“是否根本违约”这一关键。如果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违约情形的,可以判决退房并赔偿损失。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多数案件是开发商违约但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如一般质量问题、面积存在少量误差等,这种房屋质量问题被发现时,多数消费者已经入住,有些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如果判决退房,会使双方损失扩大,可判决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或进行赔偿,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2、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上,着重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在坚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实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预售方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当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则可能由于预售方无力退款而使预购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预售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而预售方又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退还房款的,则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既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又无退款的能力,则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判决解除合同,责令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预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强制拍卖,以拍卖的价款退还预购方的房款。

    3、抓争议的主要焦点。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当事人会有几种乃至十几种诉讼请求。在调解时,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做工作,才有调解成功的可能。如我院审理的李某等商户诉黑龙江长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有十一项,但经过与合同对比分析,合法的请求只有三项,而在这三项的合法请求中最主要的是支付预期交房违约金。抓住这个主要争议焦点,法官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很快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常见的实践合同优秀 篇三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还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 个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甲方应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证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三、担保条款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抵押给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动还本付息,乙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抵押物。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应起诉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 乙方:__

    日期:__ 日期:__

    常见的实践合同优秀 篇四

    借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出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为保证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各方本着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同时双方保证对以下各条款内容都已充分知晓,理解无误。

    一、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

    2、借款期限:从__________年到账日计算)

    3、资金管理费:

    二、风险控制

    1、资金存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证券账户:

    帐户名:_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_

    三方存管银行账户:__________

    工行证券大厦支行__________,该证券帐户下称共管帐户。

    a、双方申明:共管帐户的资金实际出资方为乙方,证券账户名字只是甲乙双方指定开立的证券交易账户,并非资金实际出资方。共管账户只是为保证乙方出借款及应得利息的安全,并非双方的合作投资行为,甲方是唯一的交易方,唯一的盈利受益者及亏损承担者。

    b、共管帐户在协议期间不得办理证券的转托管及撤消指定交易手续,不可以提取现金,不可以办理转帐手续(与本协议第5条相冲突时以第5条为准)。

    2、乙方在双方约定__________日将借款全额存入共管帐户,甲方将__________万元作为保证金汇入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由乙方转入该共管帐户。借款额和保证金的总额共__________万元称为共管帐户的原始值。

    3、共管帐户的证券交易事宜由甲方独立运作,其运作范围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市场上的有价证券。

    4、甲方应保证共管帐户的资产总值不少于__________万元(其中证券的价值以当日收盘价计算),如共管账户资产总值跌破__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次日9:30前追加保证金,使得共管帐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止(按资金实际户的资产总额达到__________万元以上。

    5、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同意,在以下五种情形下,乙方有权对共管帐户修改密码,并进行相应的操作(包括对共管资金帐户内的证券进行强制平仓)。甲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予以认可,而无须甲方另行确认。

    a、甲方在所在证券营业部上述股东帐户中的全部资产总额之和跌至__________万元(其中证券的价值以当日收盘价计算);甲方又未在次日9:30前追加保证金使得共管帐户的全部资产总额之和达到__________万元以上。

    b、未能期满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欠乙方的全部利息。

    c、不得购买权证、st股票、st股票;不得购买当日已经涨停和一字板跌停的股票;购买创业板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资产总值的__________% 。

    d、共管账户的资产总值在交易日盘中少于__________万元时(其中证券价格以当日盘中交易

    价格计算),乙方可操作共管账户,启动平仓机制,卖出股票,甲方不得有异议。

    e、乙方对共管帐户有知情权,即乙方随时可以查询共管帐户的资产总值情况,但不得查询持有股票明细及操作情况。

    三、保证和承诺

    1、甲、乙双方保证所有款项的合法来源,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承诺未以

    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托管、赠与等其他权利。

    2、协议期间若因甲、乙双方债务等原因致使共管帐户资产被司法机关查封、划扣、冻结,

    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一方应无条件以其他资产弥补对方的损失。

    3、协议期间,若共管账户产生亏损,甲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本金及利息,甲方承诺无

    条件以其他资产弥补乙方损失。

    4、协议期满,共管帐户中扣除借款本金和利息后的剩余资产为甲方投资收益所得,甲方有权利收回,同时甲方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和投资法律法规后果,与乙方无关。

    5、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要求,证券转让利得征税,则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共管账户产生的收益,除乙方所得部分外的收益税额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乙方所得利息之税额。

    四、利息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资金管理费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

    五、资金归还方式:到期归还借款额和资金管理费

    六、甲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获取的收益都通过银行指定账户转账进行,双方转账往来并无其它债权和债务关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确保所借用的资金用款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借款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月计算利息。

    2、账户资产总值跌到__________万元以下,乙方有权卖出所有股票,修改账户密码。甲方如果继续操作需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保证金使账户资产总值达到__________万元以上,则账户继续使用,如甲方保证金2个交易日内没有追加保证金使账户资产总值达到__________万元以上,乙方有权将账户进行结算。

    八、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九、协议期结束前15天,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附加条款:甲方若盈利且盈利到配资总金额的5%(即_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取盈利,乙方有义务将甲方的盈利资金在次日划入甲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借款人(手印):__________

    出借人(手印):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合同 篇五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______小区______楼______单元______号

    2、房屋类型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结构______楼层,房屋走向:______,房屋形状:______,用途______。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______。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签字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实践合同的优秀模板 篇六

    出借人(甲方):绵阳宜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电话: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 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乙方自愿用在日内,与甲方一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到期不能归还甲方款项,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款项的,抵押权消灭。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 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 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 __

    签订约日期: 年__ _月_ _日

    实践合同要点模板 篇七

    甲方:乙方(借款人):担保人:(注:担保人是为乙方做的还款担保,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一、乙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义务:

    (1)乙方及担保人有义务提供真实、详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确保甲方能够及时与其联系。凡因乙方及担保人登记的资料不详、不准确或资料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等原因,使得甲方无法将相关资料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及其担保人负责。

    (2)乙方及担保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足额的向甲方缴纳所欠的款项。

    (3)乙方义务提供借款抵押,抵押物品及相关有效证件暂由甲方托管。甲方在乙方还款之日归还乙方抵押物品及证件,如乙方逾期不还,甲方有权利收缴乙方抵押物品。

    二、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欠款,也有权以通知单、公告、登报、委托第三方(如法院、讨债公司)等形式追缴欠款,甲方的上述措施不视为对乙方及担保方隐私权的侵犯。如因欠款引起的额外费用。乙方及担保人应承担由于追缴欠款引起的额外费用,乙方及担保人应承担由于追缴欠款所支出的费用。

    三、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四、还款时间乙方借款应在年月日之前按约定期限还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五、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支付借款期限的利息。

    六、自甲、乙、担保三方确认,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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