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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担保】公司担保合同实用10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3-03-11 19:29:05
  • 移动端:【公司担保】公司担保合同实用10篇
  •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次贴心为您整理了10篇公司担保合同,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公司担保合同 篇一

    甲方(保证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保证责任

    1.1甲方愿意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3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妥以乙方为抵押权人的房产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权属证明交由乙方收执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5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无条件地代为偿付。任何经乙方发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文件,均可作为要求甲方付款的书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乙方在扣收后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清偿顺序为费用、利息、本金。

    第三条保证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许可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情况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甲方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经营场所,检查甲方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关上市公司对公众信息披露要求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经营体制、产权组织形式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企业出售、产权转让、减资等;

    (2)出售、赠与、出借、转移、抵(质)押及其他方式处分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者超过全部未分配利润的xx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二

    出借人:

    保证人 :

    保证人2: (以称债权人) (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 《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圆台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三、保证方式。

    3、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l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

    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 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3. 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证人对外投资数额较大或成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3.4保证人发生对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如涉嫌违法犯罪或发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 、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有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 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9.2各方向对方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送大讯息的,在通讯发出后的合理时间视为送达;如果通讯地址有变更,变更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9.3

    0、文本及生效

    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 :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合同 篇三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法人:地址:投资管理方(丙方):

    ___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_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

    甲方指定的帐户为:

    开户人全称:

    开户行:

    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七、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 篇四

    担保人_________先生/女士愿意担保被担保人______先生/女士在被聘用单位聘用期间,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决不违法乱纪,侵吞聘用单位财务或给聘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为此,经担保人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担保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一、被担保人侵吞聘用单位的财物,按被侵吞财物的实际价值计算;

    二、被担保人违法乱纪给聘用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数额计算;

    三、计算确定上述各项损失数额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聘用单位为实现侵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上述各项的数额,由聘用单位据实计算。

    如没有相应的证据,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不得对计算结果提出怀疑和否认。

    第二条 保证的期限

    对一般事项的保证期限自被担保人被聘用之日起至终止聘用三个月后止。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各项赔偿责任负连带清偿责任。聘用单位既可直接向被担保人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条 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

    担保人在收到聘用单位发出的赔偿损失通知之日起七天之内,即应履行保证责任,将被担保人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一次性全部偿还聘用单位。

    第五条 其他约定

    一、本担保合同为不可撤消的担保合同;

    二、本担保合同为无先抗辩权的担保合同,担保人只有在先履行保证责任后,方可对聘用单位行使抗辩权;

    三、聘用单位与被担保人变更《聘用合同书》,无须先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也无须书面通知担保人。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担保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电 话:

    生效日期:

    公司担保合同 篇五

    借款方: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 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 份,公证机关1 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等合计xx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20xx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乙方于20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20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20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五、本和解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万元还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担保协议书 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委托人)为引进_________(设备名称)_________(数量),总价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该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由受托银行出具担保金额度为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证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按结算进度存入保证金,直至存足保函额度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如因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尚未下达,资金未拨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书面承诺,为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于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并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内按结算进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证金,则由建设银行从其主管部门_________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中扣抵。

    三、“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的存款限于保函项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银行划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资金时,受托银行应通知委托人,并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受托银行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

    四、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时,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银行需要的文件和资料,为受托银行审查与开立保函有关的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七、保函额度随结算进度自然减额,直至结清注销。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银行决定。

    九、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八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但又提供不了银行要求的相应抵押物,请求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浔阳区 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 )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双方经协商,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物:

    浔阳区 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 )。

    二、借款担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银行提出的抵押借款应单独作为一笔借款,单独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得超过甲方房屋现行市场价(或按银行要求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价值外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借款时间不得超过 年,在此时间内,如乙方还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经甲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协议房屋擅自做抵押。

    2、甲方同意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协议第一条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协助乙方及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1、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属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为依据对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乙方应确保所借款项用于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用途,如改变借款用途,一经发现,按本协议其向银行所借款项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借款到期后,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即时向银行归还借款及其利息,如逾期还款,按应还借款及其利息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银行如因乙方未按约定还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权,如由此导致甲方对抵押房屋所有权的丧失,乙方应按甲方丧失房屋所有权时抵押房屋的市场价(不扣除折旧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装饰的价值(不扣除折旧)总额的12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按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时应主动或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权凭证,如有违反,乙方按本协议其向银行所借款项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九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担保协议书 篇十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 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 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 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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