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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借款合同电子版】个人借款合同优秀10篇

    个人借款协议书 篇一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

    单笔借款期限系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

    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为准,但任何一笔提款的还款日不得迟于第三条所确定的借款额度支用有效期的终止日。

    第四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各笔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的内容为准。甲方循环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使用该借款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乙方根据担保人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的本金金额对借款额度本金作相应的扣减。

    (三)甲方每次申请的用款,其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期限不得短于3个月,不得长于12个月。

    实际借款期限、实际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金额和利率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的利率为月利率,即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 (选填“上浮”或“下浮”) %。

    (二)罚息利率。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单笔贷款支用时,双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书上另行约定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也可以选择适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四)本条约定的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与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为准。

    (五)本条所述起息日是指单笔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

    (六)本条所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七)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八)结息

    1.实行固定利率的贷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的贷款,按各浮动期当期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单个结息期内有多次利率浮动的,先计算各浮动期利息,结息日加总各浮动期利息计算该结息期内利息。

    2.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其他方式 。

    3.甲方应于每个结息日前,在乙方开立账户中提前备足相应金额,供乙方按时从该账户中扣收利息。甲方如选择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利息,应确保利息按时到账。如结息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提前至前一个银行工作日汇入,乙方于结息日未足额收到相应的利息,即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息。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支用循环借款的申请。甲方支用循环借款时,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

    (二)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应将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指定为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并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甲方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

    乙方有权对指定的存款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借款人应予以配合。

    4.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并已经审核同意。

    5.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7.其他条件 。

    (三)借款的支付。

    1.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定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发放与支付,根据以下三种不同情形单笔确定。

    (1)甲方交易对象明确,贷款资金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向甲方发放贷款,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2)甲方交易对象不明确,且使用借款资金单笔金额未超过30万元的,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甲方在贷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如甲方交易对象部分明确,部分不明确,则对交易对象明确部分的贷款资金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支付;对交易对象不明确的部分,且单笔支付金额未超过30万元的贷款资金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向甲方发放贷款。对于受托支付部分,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对于自主支付部分,甲方在贷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提款条件和支付条件,或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信用状况下降;

    (2)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3)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但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

    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甲方的还款在偿还上述费用后应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计划。甲方应按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所列的还本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四)还款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乙方也有权从该账户上划款还贷),或者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

    (五)提前还款。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甲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种标准确定: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 。

    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八条 、借款的担保。

    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采取如下第种担保方式:

    (1)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

    (2)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3)出质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担保:。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条之外的担保。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终了及时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3.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4.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从事非法、违规交易;应配合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5.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

    (三)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不得有不诚信、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行为。

    (五)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个人借款合同 篇二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xx月,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个人借款合同书

    出借人(公司):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连云港市苏盛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内容的借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大写):元,(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

    (五)还款方式: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保证人

    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自行转归保证人所有。

    第三条出借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二)对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出借人经公司协商,同意作短期垫付者,

    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

    第四条借款人承诺

    (一)到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宅电、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公司)。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的金额应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额,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权自行对该抵押、质押财产进行抵偿、拍卖和处分,借款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即:违约金=借款总额×4‰×逾期天数;

    2、不按期归还借款利息,按约定计收双倍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

    1、合同期内要求退款者,属单方违约,除按约定退息外,另承担借款总额4%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分。

    第十条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借款人:借款保证人:保证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 篇三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协议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七、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甲方(出款人): (签字、盖章):

    乙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书 篇四

    出借方:熊良平

    借款方:武汉左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1%。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贰年,自20xx年4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15日止。出借方将于20xx年4月2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个人。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5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15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XX

    出借人(签字):XX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五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借款合同 篇六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 乙方)

    担保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三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一次性还清。

    3、如逾期归还,自借款之日起,每天按照借款额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归还全部欠借款 。

    第五条 借贷及保证人三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三)担保人义务

    1、监督借款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监督借款方按时还款付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以个人在贵州润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_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个人借款协议书 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甲方(公司):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及社会的发展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1、甲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2、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3、购车辆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乙方需要购买一台汽车,该车品牌及型号为____________,牌号为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车辆所有权及使用权

    1、该车登记在乙方名下,车辆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与甲方保管,合同期满后给予乙方;

    2、乙方在使用上述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其责;

    3、车辆保险费、油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实报实销;

    4、如甲方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四条 购车款给付方式及合作年限

    1、乙方自购车辆,车辆购回后须按甲方的规定进行车身广告处理;

    2、购车车辆的购臵税和上牌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4年共计给付乙方元,每年返乙方购车款人民币元;

    4、在工作中车辆使用的油费按安装每台____元,该油费直接在工资中反应;

    5、乙方须在甲方公司至少持续工作满4年以上,甲方承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给清上述购车款后,车辆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在4年内中途离开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必须一次性将已给付的购车款归还甲方,车辆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 篇八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务必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务必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理解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借款方应带给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职责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掉、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能够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职责。

    第八条违约职责

    一、借款方的违约职责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必须时期内,银行能够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职责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职责。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二、贷款方的违约职责

    1、贷款方未按期带给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职责。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状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个人借款合同 篇九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借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借款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项专用于乙方与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购销____________合同货款的支付(见附件——购销合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更不能随意侵占甲方的所贷款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查验所购货物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情况说明;如发现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月(自____月____日到____月____日),利息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 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的条件成就后____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发放所贷款项;借款期限届满前,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也应及时清偿所贷款项。

    第三条 借款担保

    1、本协议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其他书面保证或(和)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和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乙方承诺所提交给甲方的与本协议项下借款有关的各种证明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和)其保证人、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自身财产证明、自身所负债务及清偿情况、担保财产上的权利状况等)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的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转移动产的占有、办理相关担保财产的他项权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办理不能或办理迟延的,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有保证人或(和)担保人的,应经保证人或(和)担保人同意)签订书面延期还款协议;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协议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变更或解除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营业地)、联系方式时,应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自愿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发生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或其保证人、担保人发生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所贷款项、自身债务恶化、发生重大诉讼、担保财产上的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立即告知甲方;

    2、甲方转让该债权时,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和债权受让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担保物的他项权利人等);

    3、甲方多次转让该债权的,乙方只对该债权的第一次受让人为清偿(以乙方第一次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日期为准)。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借款总额的30%的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与本协议所附《购销合同》,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贷款人: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协议书 篇十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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