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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_法律服务合同最新8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3-02-15 16: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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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贴心整理的8篇法律服务合同,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法律服务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

    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 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

    的工作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律师费十三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工作费用不开律师费发票),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三万元(其中律师费壹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四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捌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 篇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项需要法律服务,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房屋交易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

    1、律师陪购服务:

    (1)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2)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3)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销售许可文件及房屋开发商的开发资质;

    (4)对拟购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5)审查房产的实际状况与宣传广告是否相符,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6)审查、修改、补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8)协助甲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9)协助甲方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10)协助甲方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11)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房屋交付验收;

    (12)协助甲方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13)协助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14)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等;

    (15)协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16)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17)提供签约后的法律咨询服务。

    2、律师代理服务

    (1)代理出售房屋,并代为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代理出租房屋,并代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请房屋面积测量鉴定;

    (4)代理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5)代办购房登记、产权登记手续;

    (6)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7)代办购房款资金监管;

    (8)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

    (9)代办个人所得税抵扣手续;

    (10)代理起草、审查、修改装饰装修合同;

    (11)起草、审核装饰装修项目清单及购买相关材料清单;

    (12)代办水、电、煤、有线、宽带、电话过户或开通、落户等手续;

    (13)代理申请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

    (14)代理对房屋权属、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5)指定律师代理各类买卖、装潢、物业管理及租赁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6)其他房产事务及法律事务代理。

    3、律师咨询、调查服务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项政策法规;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专业房地产法律咨询;

    (3)对拟购物业进行综合分析;

    (4)对房产商资信进行调查、查看证件是否齐全;

    (5)对拟购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6)为房屋装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8)为房屋租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查询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支持、配合、协助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按乙方律师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服务;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师陪同处理房屋交易事宜,应提前_________天与乙方律师预约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应提前_________日将草签的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交给律师审查、修改;

    4、甲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复印件,供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法律文件的,应向乙方律师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6、甲方有权对由于乙方律师在委托工作中没有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遗失重要文件等过错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乙方提出投诉或赔偿,赔偿额在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的_________倍以内;

    7、甲方应当明确对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及承办律师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应对证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法律证明文件进行审慎地查验和调查核实,并对可能存在的房屋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向甲方进行必要的提示,确保甲方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5、应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保护甲方的隐私权利,不得以任何公开的形式对外传播;

    6、应在甲方交付律师服务费用后,及时出具由乙方统一签发的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费用;

    7、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委托事项的实现需要,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8、乙方律师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复、咨询意见和情况介绍可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口头、电话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甲方应签收乙方送达的文件资料;

    9、乙方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0、乙方不承担由于房屋交易相对人不守诚信、违法经营或合同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法律服务合同 篇三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经与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律师费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双方协商以代理事项标的额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为乙方应得的委托费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案件以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的,律师费的计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双方同意,服务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方式

    乙方应采取_________(不定期工作方式/全日制工作方式)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乙方人员办理本合同委托事项应做到勤勉尽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前提下,乙方律师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乙方律师应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律师应采取最安全、最经济、危险性最小的方案履行其代理义务或提出相关建议,甲方若作出不适当的指示、决定或提出不合理的方案时,律师应当给予足够的警示或建议;

    6、乙方律师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乙方律师应认真学习并熟知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在工作范围内因严重疏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引起纠纷诉讼,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任何时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利用以上信息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律师:

    (1)代理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代理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代理律师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 篇四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从事以下事宜: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及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进行独立地判断及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联系和送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真实、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通知,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翻译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的过错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代理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时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另行协议。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法律服务合同 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

    种情况、文件、资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 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 ww w..net 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时元人民币标准结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 篇六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3.1 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5.1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6.1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第2 / 3页

    8.1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乙方

    法律服务合同 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

    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 篇八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有效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获得目标项目的最终合作权,甲乙双方就居间合作具体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目标项目之建设方/业主方进行直接洽谈,提供关于项目实施的重要信息,协调并促成甲方获得项目的最终合作权,且由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以合作模式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同时,为甲方实施项目的具体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沟通、协调服务等。

    1.2“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严格依本合同约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居间不成功,委托事项未完成:

    1.2.1甲方未能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整式的项目合作合同;

    1.2.2乙方仅提供项目的信息,或联络、协助等一般性服务;

    1.2.3对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乙方未提供实质性帮助。

    第2条乙方权责

    2.1乙方承诺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资源,投入相当的人力、财产及人际关系成本,积极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促成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整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合作的关系对接、提供合作条件及商务信息、参与投标活动并促成甲方中标、协助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实施项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确保甲方收取项目款等。

    2.2项目前期,乙方应认真分析研究相关的市场信息,及时将项目信息或建设方/业主方的项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项目情况、招标文件、实施内容、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总价及子目单价、供应材料等。甲方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

    2.3乙方提供予甲方的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乙方保证完全满足如下要求:

    2.3.1项目情况切实可行、资金到位,施工手续齐备,已能够整常实施。

    2.3.2能对甲方取得项目合作权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构成整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完整准确、真实可靠。若前述文件资料或信息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时,甲方可迳行解除本合同,并对其因此所受之损失主张赔偿;且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4在项目初步磋商洽谈、招投标活动、合作合同谈判签署过程中,乙方应尽居间人之最大审慎和诚信义务,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参与项目、信息沟通、关系对接、业务公关,全力配合提供相关文件信息,辅助具体的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帮助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整式合作合同。

    2.5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间服务,以确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实施及顺利处理完结项目全部事宜:

    2.5.1协调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在整个履约期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5.2代表甲方在项目现场负责货物交接,调试、验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3协助甲方向建设方/业主方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方案,协助甲方参与项目技术方案论证,向甲方转达建设方/业主方提出的意见。

    2.5.4积极协调建设单方/业主方依约履行其应负之义务,如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

    2.6在提供居间服务咨询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与项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收集反馈信息,解释有关问题。

    2.7乙方应勤勉尽责,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项,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以欺诈手段、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方式骗取甲方资料信息、其他不整当方式使甲方丧失项目合作权的;

    2.7.2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

    2.7.3怠于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的资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使用行贿、内幕交易、不整当竞争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间服务的;

    2.7.5任何其他损害甲方权益或违法违规情形的。若有违反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亦丧失居间报酬取得权。

    2.8居间成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乙方可依本协议约定取得相应居间报酬,但相应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3条甲方权责

    3.1为取得项目合作权,甲方应按乙方及建设方/业主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所必备的市场资料、技术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招标公告要求各种文件资料。

    3.2若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甲方可派人协助参加为争取项目所举办的专题讲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访建设方/业主方或客户。

    3.3提供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为乙方提供技术方案论证会。

    3.4甲方负责开展项目合作的实质性活动,如参与完成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领取和投递等工作,以及与建设方/业主方进行项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协商谈判、整式签署等。

    3.5若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6居间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设方/业主方支付的相应项目款项,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4条居间报酬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乙方成功提供居间服务的项目,由甲方将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备案,甲方按照以下给付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2以乙方完全严格履行其应负之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有权取得居间报酬为前提。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_________。

    4.3支付居间报酬前,乙方须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予甲方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个人为18.49%,企业为17%)税费后将剩余金额的居间报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银行信息为:

    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第5条居间费用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除非甲方实现明确同意承担该居间费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则,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项,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居间过程中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6条居间期限

    居间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之日止。超过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委托期限。

    第7条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项,即未促成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整式项目合作合同,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7.2居间成功的,双方依约履行完毕各自应负之权利义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7.3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项的,本合同亦终止。

    第8条保密事项

    8.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泄露该商业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中获悉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项目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为。

    8.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居间报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居间报酬。

    第9条转委托禁止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转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10条其它约定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所受之全部损失。10.2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双方之间雇佣和被雇佣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权关系,乙方亦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相同或类似关系。双方为便于开展业务合作,相互间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针对具体项目出具的书面文件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滥用;否则,由违反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10.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若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费用由乙方负担。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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