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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水协议书(最新9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3-01-15 08:51:03
  • 移动端:供水协议书(最新9篇)
  • 篇一:供水协议书 篇一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XXX

    一、前言

    为全面提高XX乡集镇供水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为目标,保证集镇单位和群众生产、生活供水,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将XX乡集镇供水工程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二、工程管理范围

    乙方负责XX集镇供水整个工程管理,从水源水质、拦水堰、过滤池、水管高位水池,供水管网及安山村所有用水户和应急水源的日常维修、维护和管理。

    三、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期间,每年向甲方缴纳万元的管理费(分两次交清),剩余水费作为管水员的工资和购买维修材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干预。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施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的供水情况,收取水费时必须严格,按照生活用水元/立方米收取,商业用水元/立方米收取,不得擅自变更水价。

    2、当乙方与用水户发生管理纠纷,甲方应居中调解。

    3、当维修费和材料费小于20xx元(包括20xx元),乙方自行解决,当大于20xx元时,超出20xx元部分甲方用管理费支付。

    4、新增用水户提出用水申请时,乡政府应及时批准并收取150元的入网费用,通知乙方安装(安装费与用水户协商),用水

    户必须安装水表并注册,严禁无表用水。(主管外发生相应费用,由新增用水户自行承担。)

    5、集镇自来水收费实行每季度一次,并保证每次征收水费必须达95%以上,返回率25%(包含清理水池每两个月一次的费用)。对不缴纳水费的用户,2日内提供名单给乡水利站或乡人民政府,甲方有权对未按时缴纳水费用户进行停止供水。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管理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除因工程施工、设施检修、枯水期以及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供水单位应24小时提供不间断水源,不得无故停水。除枯水期及无法抗拒的因素停水需启动应急水源,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在正常供水情况下,因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用户时,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尽快恢复用水。

    4、实行按季度抄表收费制度,每年收取水费4次,由于用水户原因不能抄见水表的,共供水单位可根据该用户前3个月的最高用水量估算本季度用水量。若遇水表故障时,供水单位可根据用户前三个月的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无故不缴纳水费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5、用水户正常理由连续三个月停止用水的,乙方可拆除水表,并对其进行销户处理,用户要求复装的,按新入网用户办理入网手续。

    6、乙方须保证制水消毒机的正常运行,供水池每两个月清洗一次、消毒两次,并定期检查水源水质,保证供水安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对方承担2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八、其他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要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整个供水工程管理权由甲方收回,乙方添置的设备,归乙方所有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管理负责人: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供水合同 篇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变频供水设备(设备组装成套)供应及安装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工作,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同价款及其调整:

    1、根据甲方要求的实际到货数量及包干的综合单价(见附表)结算。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风险费及售后服务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一次性包干(产品名称、数量、价款见附表)。

    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调整,原合同中有相同规格、型号综合单价的,按合同综合单价结算;合同中无相同规格、型号的,由甲方签证认可。

    二、付款方式

    1、价款凭统一发票结算,设备到位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合格,待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财政部门拨付工程款5日内结清设备款的95%,其余5%作为本次采购设备的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全使用二年后支付(每次付款必须保证以电汇转账或支票的形式付款)。

    2、乙方需交给甲方贰万元履约保证金,此款项在第一次付款时支付壹万元,安装调试完毕支付剩余的壹万元。

    三、质量标准和保证

    1、设备主机及各组件原产地生产厂家出厂标准、产品技术性能说明;

    2、设计图纸载明标准

    3、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20xx年(无大故障);

    四、发货、验收的时间及地点

    1、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现场,当现场达到适当的进货时间前,甲方应向乙方书面通知到达现场的时间、数量和型号规格,乙方组织发货、运输等相关事宜,并书面通知甲方产品到达现场的时间。货物送到汽车能到达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经甲方验收(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质量等)。如甲方需调整供货数量,应在发货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给予调整。

    2、验收以确认产品本身质量为依据,在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进行结算;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

    五、运输及装卸保险

    1、货物在到场验收前,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乙方负责;

    2、乙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给予调换和补齐缺件至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为止。

    六、质量保修期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的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保证该机组能通过本地相关管辖政府部门的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金额为合同价5%的罚金,甲方有权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2、乙方保证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所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运输、装卸就位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3、乙方设备整机免费保修贰年,保修期自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等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

    如乙方所供产品经检测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必须免费退、换产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各类费用。

    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供货期内供货,如供货延误,乙方必须承担500元/天的工期延误费用,供货延误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部分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计取;若乙方全部不能交货,按合同总价的30%计取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超过18天,按延期付款额的0.05%/天计算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者不在此例。

    3、侵权责任

    乙方应保证甲方及业主在使用本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保证购买乙方的供水设备不转让,否则,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修改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九、合同解除

    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解除合同或部分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期内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甲方提出解除或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执行部分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解除或终止的部分。

    十、争议解决

    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

    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篇三:供水协议书 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项目。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

    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天,其中施工工期为天,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年月日前安装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本合同价款形式采用第xxx种计价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xxxxxx元整(大写:xxxx元)

    ⒈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仅工程量增减在± %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⑵仅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在±%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

    ⑶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

    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⒉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包干范围:。

    ⑵包干风险系数 %,包干范围内不宜调整合同价款。

    ⑶不计包干风险系数,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 %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幅度在± %以外,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⑷不计包干风险系数,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

    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⒊可调价格合同

    调整因素:

    ⑴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⑵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

    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以及清单漏项、误算和估算量的调整;

    ⑷施工条件、工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

    ⑸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5.2其他项目费的确定

    ⒈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向发包人计取。 ⒉工程按质论价: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承包人增加的施工成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的 %)计取;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扣罚工程款。

    ⒊工期奖:。

    ⒋其他:。

    第六条、合同价款调整

    6.1工程量的调整

    6.1.1工程量调整范围: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设计变更等。

    6.1.2工程量调整方法:

    ⒈采用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合同,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等均按实调整。 ⒉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按实调整。

    ⒊施工期间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发包人(监理)确认后,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6.2综合单价的调整

    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项目特征变更、暂定价等。其中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的调整条件按前面约定。

    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

    ⒈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

    ⑴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超过%,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⑵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超过%,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⑶因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下述方法进行: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项目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进行计价。

    ⒉因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材料单价

    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 %,超过部分进行补差。补差方法:。

    ⒊因人工工资单价的政策性变化调整单价

    ⑴工日数的确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日数以中标价中的工日数为准。

    ⑵预算工资单价调整方法:。

    ⑶因人工工资单价的调整引起管理费、利润的调整:。

    ⒋因项目特征的变化调整单价

    ⑴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直接减去该项子目单价。

    ⑵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相应增加该项子目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同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方法。

    ⑶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的同时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重新组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⑷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数量发生变化,则数量按实调整,子目单价不变。

    ⑸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材料规格不变,品牌改变,则只需调整材料价格;规格改变,单价重新确定。

    ⒌暂定价的调整

    ⑴暂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⑵暂定项目费用调整方法:。

    6.3措施费的调整

    措施费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施工条件改变、工期改变等。

    篇四:供水协议书 篇四

    甲方:江津区鸿华水厂

    乙方: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扩大鸿华水厂的供水规模、增加鸿华水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了服务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夏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同意将夏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甲方的供区范围。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接水处安装总表,并按表收取水费。

    第三条、甲方除收取正常水费外,不得收取入户费、接水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第四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费单价应该扣除污水处理费。

    第五条、第一次收取水费时甲方应该扣除管网中自身容纳的水的吨位数。

    第六条、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维护自身管网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网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第七条、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当月水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二个月不交水费,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如遇其他问题,参照江津区城市供水管理有关规定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供排水管理站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江津区鸿华水厂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五:供水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西区室外给水管网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西区。

    二、施工范围:西区室外给水管网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包括西区给水管网施工图中全部设施的施工直接费、材料费、施工管理费、材料地区差价、设计费、质监检验费、管道维护费等。总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伍佰贰拾叁万肆仟伍佰零陆元零肆分)。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四、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开工前,甲方按照施工进度分期给付工程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18日向甲方提报当月完成施工产值,甲方按当月审定后施工产值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

    (二)结算方式

    1、结算按《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对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和规定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竣工图纸按ⅱ类工程取费;人工工日单价34元/工日。

    2.20xx年相应季度价格、甲方批价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甲乙双方签认的预算书等。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及时办理相关签证。

    4、本工程的总造价为:合同价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五、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提供以下材料:建筑区域规划平面图、建筑单体给水底层平面图、给水管道范围内的室外海拔标高、建筑规划许可证(均为复印件)。

    工程施工前,甲方负责办理因施工需要破坏的路面、沥青以及草坪绿化等已有设施的有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允许开挖或施工的证明文件,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而延误工期,责任自负。

    以书面形式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隐蔽工程详细资料。

    给水设施施工过程中,遇其它需要迁移改造的原有设施,其迁移改造工作由甲方承担。

    现场提供入户管的材质、管井。

    工程开工前室内管道必须完工,具备通水条件。

    工地代表积极配合工程施工,解决施工过程的问题,提供通水时的一切便利,验收并记录隐蔽前的质量和数据以及水表底数。对发生的费用应及时给予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2、乙方责任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确定给水方案,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在不违反开发区城市统一规划原则下,予以实施,进行施工图设计。

    编制工程预、决算,计算给水设施管理费数额。

    甲方交足工程建设费等费用后,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文明施工,不得损坏原有地下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或恢复。甲方于施工前未提供隐蔽资料或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而造成的损坏,不承担赔偿或恢复义务。

    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3、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烟台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之规定

    六、工期约定:总工期:120天(具备施工条件的有效工作日),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工期顺延。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造价的2%罚款。

    2、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由甲方承担误工费(500元/日),误工费以现场做为结算依据。

    3、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停工,需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乙方停工,按误工情况处理。

    八、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烟台市仲裁委员会按仲裁规则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甲方在工程竣工试水之日必须具备试水条件,与乙方共同试水验收,并验明表底数签字认可,在甲方立户通水之前如出现私自用水现象,其水费由甲方负担,按开发区建筑水价格执行。

    十一、工程竣工经自来水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六:用水协议书 篇六

    供水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水利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甲方)

    需水方: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现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从二〇一二年XX月XX日起至二〇一三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为XX

    2、用水性质为XX

    第三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供应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0.3MPa。

    第四条、水费缴纳方式和水价

    1、用水计量采用磁卡水表预付缴费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镇财务室预付水费,再持票据和磁卡到甲方办理刷卡后方可用水。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启用磁卡表。

    2、供水价格:用水单价采取阶梯式分段计价标准收缴,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标XX立方米为基数,基数以内水价为XX元/立方米即基数水价;超过基数20%以内的水价为2倍基数水价即XX元/立方米;超过基数在20-40%范围内的水价为3倍基数水价即XX元/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XX立方米。在协议有效期内,遇市政府水价调整时,参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资安装磁卡表。

    2、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问题,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供水管线进行巡察,及时排除隐患。

    4、因甲方对供水管线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抢修需要停止供水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停水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2、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3、乙方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水费。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质,需按本协议相应标准2倍水价向甲方缴纳水费,其水费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用水总量计算缴纳。

    6、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

    8、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9、协议期间,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镇、村开发使用土地,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终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如继续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当地法院判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乙方(盖章):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七:供水协议书 篇七

    工程移交方:(简称甲方)工程接受方:(简称乙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参建单位共同努力,于年月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陕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落实建后管理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移交达成如下协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供水规模m/d,于年月日动工,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总投资万元,甲方现将工程移交给乙方使用和管护。

    一、移交工程主要有: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将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移交给接交方。

    2、监督指导移交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和运行管理。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接受甲方所移交工程。

    2、明确管护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护3

    措施和责任。

    3、强化水质管理、规范加药制水,确保水质达标。

    4、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5、按规定合理确定水价,严格执行计量收费制度,与用水户签订供水协议,按协议规定供水。

    6、加强供水宣传,提升服务质量,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违约责任

    工程移交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协议书要求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如因工程管理不到位造成水质不合格、工程设施损坏或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交方一份,一份报县水务局备案。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监交方:(乡镇政府)

    年月日

    篇八:供水协议书 篇八

    甲方:

    乙方(用户):

    乙方因用水需要,向甲方提出供水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和方便用户,同时也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特订立如下协议,望双方信守执行:

    1、乙方应遵照《额济纳旗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维护管网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网检测,保证乙方供水区域管网的水质、水压合格率,确保供水安全。

    3、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应由甲方确定接水点、管道走向、立管位置、阀位、表位及开口点,并可预留未报装用户的接口点,以利今后其他用户报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4、在报装接水时,乙方应交纳甲方规定所需的接水管材及附属配件的报装费用。如遇户外管道已经堵塞、腐烂的,应同时办理户外水管改装和路面开挖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确保乙方正常供水。

    5、甲方如需停水,提前告知乙方,并优先供水。

    6、甲方应按照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7、甲方应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计量准确,乙方应保护好表前水管、水表、表箱等供水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8、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表前阀门、水表及塑封,以影响水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行为,根据《额济纳旗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水费,甲方将按《额济纳旗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滞纳金。

    10、凡是乙方在报装立户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应无条件给予缴纳清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报装和保留追缴水费的权利。

    11、如遇其他问题,参照《额济纳旗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1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用水结束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经手人: 经手人:

    年 月 日

    篇九:用水协议书 篇九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一、主体

    甲方(供水方): 乙方(用水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二、客体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供水,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供水,并向甲方支付相应供水费用。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电力供应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1、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乙方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2、供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

    3、用水量为 吨/月(按最大负荷核算)。

    (二)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2、乙方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三、内容

    (一)供水期限

    甲方向乙方供水期限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用水计量与水价

    1、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前述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同一具计费水表时,甲方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3)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2、供水价格

    (1)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价格为 元/吨。

    (2)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持续供水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不间断供水。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向乙方供水的,应当支付乙方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未及时恢复供水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供水质量稳定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质量、水压、水量及供水方式向乙方供水,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水质量不符、水压水量降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要求改变供水方式的,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及乙方损失。

    (3)水费结算

    甲方按照规定每月 日抄验水表并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水费,水费结算采取 方式。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或者改变结算方式时,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

    (4)价格调整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生产成本因素决定是否调整供水价格,价格调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甲方调整供水价格时,应通过书面、媒体或其他方式在水费结算前至少日通知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乙方的,按调整前结算水费。

    (5)校准

    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无偿更换,甲方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6)维护和抢修

    ①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计费水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因甲方原因抢修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甲方由于水资源供应紧张或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进行检维修时,而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缴纳水费

    乙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交清水。乙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日百分之向甲方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2)配合抄验水表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在 日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算的水费。

    (3)用水变更

    ①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同约定用水。乙方未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私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他用水方转供水以及向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供水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乙方应当按该部分水费的百分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补交水费差价。

    ②乙方用水量增加或减少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乙方承担工料费。当乙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当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的,应更换结算水表。乙方不办理相关手续拒绝换表时,甲方可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私自不得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乙方若要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作不具备用水条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

    ④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用水应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给就爱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维护管理

    ①乙方应当对其产权范围内供水实施进行维护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坏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日内自行维修或者邀请甲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故意损坏供水设施或者致使计量表失准,甲方有权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②乙方不得操作属甲方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但遇到对人员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时除外,事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四)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受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

    (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对方审阅确认。

    (五)合同转让

    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与更改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调解解决。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 人民法院解决。

    2、在协商和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正常履行。

    (八)合同解释

    对本合同条款含义双方发生歧义时,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及交易惯例共同解释。解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九)合同效力及有效期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日至月日。

    (十)文本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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