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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最新10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2-12-05 20:05:41
  • 移动端: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最新10篇)
  •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牛牛范文为您带来了10篇土地房屋买卖合同,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篇一:土地房屋买卖合同 篇一

    出卖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___房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房屋价款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以人民币________万 元,由甲方出售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万 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万 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方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以致影响主权过户登记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交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另付给乙方与已收房价款等额的违约金。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按日加付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房地产买卖合同 篇二

    编号:[_______] 穗房交合字(________ )号

    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立合同人:

    卖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广州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测量: 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使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 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 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篇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 篇三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景德镇市路号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拥有全部产权并有权进行处置。

    第二条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后5日内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第三条与房屋买卖及过户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及土地过户费用等),无论法律、法规规定是由出卖方还是购买方承担,乙方均自愿承担,否则甲方有权退还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到景德镇市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

    第五条甲方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元、水电煤气立户费元,乙方应当与购房款同时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篇四:房屋买卖合同 篇四

    出卖人(甲方):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

    依据国家、省、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______;房屋设计用途:______;结构: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完成房屋买卖网签备案的当日,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____%;

    2、完成房屋交付的当日,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____%;

    3、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后的____日内,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____%;

    4、出卖人完成交易房屋内的户口(户籍)迁出后的当日,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____%。

    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或者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明确约定;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地区,按照监管地区的政策要求,另行约定)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_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房屋过户过程产生的税费,双方依法缴纳,按以下约定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每预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前款规定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房付房屋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按每逾期一日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或者其他不合格事由等,导致该房屋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完毕转让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日,仍未办理完毕转让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按每逾期一日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四)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如果按照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房屋交易需要办理网签备案的,则双方网签备案的合同的交易条件应与本合同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___项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1份(甲、乙双方申办权属登记时提交),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____________

    装饰:____________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___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件三:付款协议

    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燃气初装费按以下第___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各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证号: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证号: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____

    篇五:房屋买卖合同 篇五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号楼 单元 号 ;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价格: 该房屋房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购房款后,该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在乙方交清该房屋房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产权交割完毕。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提供该房屋相关手续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所有义务责任履行完(即过户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涂改和转让本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介人 :

    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篇六:房屋买卖协议书 篇六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区______镇______村______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全权转让给乙方(包含宅基地、自留地使用权及宅基证上的所有房屋一同转让给乙方)宅基证号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面积_______平方。房屋东至______南至______ 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双方商定房屋买卖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整。乙方自愿于20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预付定金______万元(现金),20____年___月___日付余款 ___________万元,(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商定定金乙方违约作自动放弃,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乙方。

    三、甲方应于20____年___月___日将房屋交给乙方,附属物及院落、固定装修等全部估价在房屋总价内同时交付给乙方(甲方交清水电费和解除房屋的租约)

    四、甲方保证房产权属明确,无争议,无抵押,无二次买卖行为,如由此而照成的争议和后果则有甲方承担,本协议生效履行后房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如今后遇到政府动迁等原因需要甲方配合的应无条件帮助和配合乙方,对房屋、宅基地、自留地造成的损失和赔偿以及安置房购买则由乙方承担和享受,甲方自愿放弃一切绝不纠葛。

    五、如国家政策对该类房产可以办理过户、确权、有偿退出等甲方应无条件帮助和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一切享有和所得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享有对该房产进行出售或置换、抵押等权利,如果需要甲方配合的应无条件帮助和配合乙方。

    七、本协议生效履行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需经双方同意,按房产总价款的20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八、甲乙双方自愿邀请见证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约的真实性及对双方表示意愿的真实性予以见证。

    九、其余约定:由于房主及宅基地使用人已经死亡,房屋买卖的一切事宜和买卖前后法律责任和义务均由房主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妻子及女儿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见证人:

    篇七:房屋买卖协议书 篇七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

    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_________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八:房屋买卖合同 篇八

    售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简称丙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房屋性质:所有权人:_________面积:_________楼层:______产权证号:______土地证号:______丘号:______附属设施:______。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______ %支付,即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______%支付,即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乙方于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____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_________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

    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

    5、如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守约方为诉讼支出的相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他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终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共有人:

    代理人:

    经办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篇九:房产买卖合同 篇九

    出售方(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XX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XX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XX市 地段占地面积 平方米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 结构,定名为 ,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 座(幢)楼 单元,建筑面积为 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 平方尺)由甲方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

    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XX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XX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XX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 )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XX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XX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XX省对XX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XX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XX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XX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XX市仲裁或XX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于XX

    篇十:房屋买卖合同 篇十

    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无效。

    一、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 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违反、、和其他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为。违反国家政策是指违反了虽未明确载于法律条文,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作了明确规定的情况。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了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房屋买卖有以下几种:

    (1) 双方恶意串通,迼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监管人,将该无行国能力人的房屋恶意出卖给他人,自己和他人获得非法利益,损害该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情况。

    (2) 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

    (4) 房屋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购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6) 出卖违章建筑,在国家征用、拆迁范围的房屋的。

    (7)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其他房屋买卖。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房屋买卖

    (1) 卖方的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卖方主体无行为能力或者临时处于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卖方主体没有房屋所有权,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或超越代理权代理他人出卖房屋的人等。

    (2) 买方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购买私人住房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购买他人享受国家或单位优惠补贴而购建房屋的非原单位职工等。

    (三)、 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的房屋买卖属于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

    (四)、 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房屋买卖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中:

    (1) 欺诈。即一方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或用虚构、捏造的事实欺骗对方,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同对方进行房屋买卖的行为。欺诈行为有下列特点:欺诈行为须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欺诈的手段可能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行为,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受欺诈一方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完全是由上述错误认识所造成的结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实真相就不会同意进行这项房屋买卖行为。

    (2) 胁迫。即当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吓、胁迫而为的房屋买卖行为。恐吓是以将来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为。在他人的恐吓手段要挟下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并非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为理应无效。恐吓可以是针对肉体方面的,可以是针对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针对财产方面的,恐吓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亲属。恐吓的事实必须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发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轻微的损害、无可能性的行为,那么该行为不构成恐吓行为。胁迫与恐吓不同,胁迫是对肉体直接施加暴力和强制;胁迫是用正在发生的事实来逼迫;恐吓是以将来的危害相要挟。但无论是恐吓还是胁迫,都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根据。

    (3) 乘人之危。即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极度的经济困彻难,或者是亲人有重病急需钱救治,或者是生产经营陷入了极度困难,急需资金等情况下,他方乘机得用这种困难,将房屋买卖价格压得极低,明显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五)、 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并且,房屋买卖应依法定程序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如果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六)、 一方代理人与他方恶意通谋的房屋买卖这种房屋买卖行为是代理人背着被代理人与对方私下串通所进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得的行为。代理人负有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的义务,如果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离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么这种房屋买卖行为理应无效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别约定除外),各方当事人均须严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但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律师在此就解除条件及程序做如下总结,以供网友参考: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程序 除上述第1种协商解除情况外,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后果 《房地产买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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