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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规定的个人稿酬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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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关于稿酬的“个税”计算剖析

    关于稿酬(或者版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基本规定及其举例说明

    (一)个人稿酬总收入不超过4 000元:

    扣除800元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20%×(1-30%)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14%.

    例 某作者在一部辞书中撰写了部分条目,可得到3 000元一次性稿酬,计算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 000-800)×20%×(1-30%)=308(元).

    (二)若个人稿酬总收入超过(含)4 000元:

    扣除20%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1.2%.

    例 某作者因一部小说出版而可得到10 000元一次性稿酬,计算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 000×(1-20%)×20%×(1-30%)=1 120(元).

    二、第二次稿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作者在得到第二次稿酬后照样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那么如何扣除个人所得税呢?根据以往考试的情况,可分为三种情形来分析:

    (一)第一次稿酬超过了4 000元:

    例 1 2007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试题的第69题:

    甲、乙第一次稿酬分别为10 800元、6 480元;第二次稿酬分别为1 200元、720元。

    1. 第一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甲:10 800×11.2%=1 209.6(元),

    乙:6 480×11.2%= 725.76(元)。

    2. 第二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甲:1 200×11.2%=134.4(元),

    乙: 720×11.2%=80.64(元)

    说明: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甲、乙的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都是直接把所得稿酬乘以11.2%即可。

    (二)两次稿酬相加未超过4 000元:

    例2:2009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试题的第68题:

    乙第一次版税、第二次版税分别为2 400元、1 478.40元。

    1. 第一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2 400-800)×14%=224(元)。

    2. 第二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1 478.40×14%=206.98(元)。

    说明:第一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要首先减去800元,再乘以14%。第二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则直接乘以14%。

    (三)第一次稿酬未超过4 000元,加上第二次稿酬超过了4 000元。

    例3: 2007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试题的第69题:

    丙的第一次稿酬、第二次稿酬分别为3 780元、420元,因为两次合计为4 200元,超过了4 000元。计算如下:

    1. 第一次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3 780-800)×14%=417.20(元),

    2. 第二次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首先算出稿酬总额:3 780+420=4 200(元),

    然后算出总税额: 4 200×11.2%=470.40(元)

    接着用总税额减去第一次税额:470.40-417.20=61.83(元)

    例4:2011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试题的第68题:

    郭立新的第一次稿酬、第二次稿酬分别为3 649.80元、464.52元,两次合计为4,114.32元,超过了4 000元。计算如下:

    1. 第一次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3 649.80-800)×14%=398.97(元),

    2. 第二次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首先算出稿酬总额:3 649.80+464.52=4 114.32(元)

    然后算出总税额:4 114.32×11.2%=460.80(元)

    接着总税额减去第一次税额:460.80-398.97=53.20(元)

    说明:在计算第一次稿酬(或者版税)的个人所得税时,例题3、例题4和例题2是一样的步骤。与例题2不同的是,例题3和例题4在计算第二次稿酬(或版税)的个人所得税时,都要首先算出稿酬(或者版税)总额,再算出总税额,最后减去第一次税额。

    三、其他问题

    比如作者得到稿酬后要付款购书,应该扣除稿酬个人所得税后,然后再减去相应购书钱款。如果是要支付序言作者的稿酬,则可以先在书稿作者的税前稿酬中扣除。

    另外,稿酬个人所得税算出之后,还应该看看题,到底是算个人所得税,还是算税后稿酬,如果是后者,还得将稿酬减去个人所得税。

    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

    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篇二:企业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

    企业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 一、稿酬标准 1.1 以字数计发的稿酬标准 1.1.1 文章500 字以内的计发30 元/篇; 1.1.2 文章500-1000 字以内的计发60 元/篇;

    1.1.3 文章1000-1500 字以内的计发100 元/篇; 1.1.4 文章

    1500-2500 字以内的计发150 元/篇; 1.1.5 以上标准不包括讲话稿、总结稿、转载等非原创性稿件; 1.1.6 以上标准内所指的文章的字数限2500 字以内 1.2 新闻(消息)稿的稿酬标准 1.2.1 通讯员提供的反映集团内部的新闻消息(含图片)不论字数(不论图片数量),一律10 元/篇; 1.2.2 编辑部成员(通讯员除外)工作职责(任务)内采写的新闻(消息)稿不计稿酬; 1.3 其它内容的稿酬计发标准 1.3.1 书法作品、摄影图片20 元/幅; 1.3.2 转载、领导讲话稿、总结、意见与建议、读者来信之类的文字不计稿酬,可给予来稿者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物品临时决定、审批); 2.4 诗歌20 行以内的20 元/首,满20 行以上的30 元/首。二、稿酬审批、发放程序 2.1 由编辑部对采用的稿件进行统计; 2.2 由编辑部依据稿酬标准,计算稿酬,填写《稿酬发放表》; 2.3 由编辑部将表交由主编审核签字,交由总编辑进行审批签发; 2.4 由编辑部把《稿酬发放表》复印成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并领取现金,另一份编辑部留底; 2.5 由编辑部通知通讯员在《稿酬发放表》上签字领取稿酬。三、稿酬发放规定 3.1 编辑部在稿酬领取后统一及时发放; 3.2 集团本部的通讯员的稿酬由本人领取; 3.3 集团子公司通讯员的稿酬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代领。

    四、适用范围 4.1 本规定适用于黑板报、宣传栏、企业报刊的稿酬

    计算; 4.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来稿的通讯员、作者。五、附《稿酬发放表》 XX 集团有限公司月份 期数 文章标题 作者 字数 稿酬 领用签名稿酬合计制表 审核 签发

    信息宣传稿费及编辑费用奖励实施方案doc 信息宣传稿费及编辑费用奖励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宣传奖励实施方案 (初稿)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考核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信息 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对外宣传的质量,不断凸显我院在促 进“三农”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等工作中的科技支撑引 领作用,促进我省农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信息宣 传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奖励方案。 一、对外新闻稿件宣传奖励方案 对外新闻媒体宣传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杂志、报 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平台采用的宣传稿件,稿件若有署 名作者和通讯员姓名的奖励到个人,无具体署名的奖励到单 位,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一)中央级媒体用稿:被《求是》杂志、人民日报、 新华社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稿 件奖励 400 元/条(须在 200 字以上,电视广播新闻不限时 间) ,头版 600 元/条(须在 200 字以上,电视广播新闻不限 时间) ,头版头条 1000 元/条;其他具有影响力或部委主办的 中央媒体如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科技报、 农民日报等奖励 200 元/条(须在 300 字以上); 头版 300 元/条(须在 300 字以上); 头版头条 500 元/条。同一稿件 被多家媒体采用,最多奖励不超过 2 次 (二)省级媒体用稿:被云南日报、云南

    电视台、云南 1 广播电台采用的稿件奖励 100 元/条,头版 200 元/条,头版 头条 300 元/条(采用稿件需在 300 字以上,超过 1000 字的 按每千字 200 元比例增加奖励) ;省级其他媒体采用的奖励 50 元/条,头版 70 元/条,头版头条 100 元/条(采用稿件超 过 1000 字按每千字 100 元比例增加奖励) 。同一稿件被多家 媒体采用,最多奖励不超过 2 次。 (三)州市级媒体用稿:采用 20 元/条,头版 40 元/条, 头版头条 60 元/条(超过 1000 字按每千字 50 元比例增加奖 励) (四)经费概算:按 2009 年宣传基数计算,云南日报 与云南电视台奖励约稿件约 9000 元,其他刊物及州市级媒 体奖励约 6000 元,合计约 15000 元(粗略估计) 。 二、政务信息报送奖励 政务信息是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为领导科 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此项奖励以信息价值的重要 性和受到重视程度为依据,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一)各处室上报并经办公室审核采用上报的奖励 50 元 /条,上报后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奖励 100 元/条(若被不 同内参刊物采用的进行累加) ,被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的 奖励 300 元/条, 被副省长等领导同志批示的奖励 600 元/条, 被省长批示的奖励 1000 元/条。 奖励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 不重复累加。政务决策建议类政务专报在采用条数基础奖励 2 的基础上按每千字 400 元比例追加奖励。 (二)政务信息编辑修改后被省政府采用的,奖励编辑 人员 50 元/条,上报未被采用的不进行奖励,被省政府办公 厅领导批示的奖励编辑人员 100 元/条,被副省长等领导同 志批示的奖励编辑人员 200 元/条,被省长批示的奖励编辑

    人员 300 元/条。 (三)经费概算:因政务信息要求较高,被采用难度较 大,以去年的报送情况(数量和得分在 2008 年基础上增加 约 200%)报送 28 条,采用 16 条,奖励经费约 3000 元。 三、云南农科稿费及编辑费奖励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农科稿件质量及编辑出版质量,不断 推进刊物的规范化、标准化制作出版,增强刊物的实用性、 可读性、价值性,充分发挥刊物的宣传窗口作用,具体奖励 措施如下: (一)稿件采用要求及奖励措施 (1) 稿件字数要求:无图片的稿件字数一般要求在 1000 字以上,带图片的稿件字数一般要求在 700 字以上,700 字 以下的稿件根据编辑情况酌情采用。 (2)奖励按稿件类型和字数为奖励依据,按季度以现金 方式发放。对特约稿件(领导约稿、专家约稿等)每千字 80 元,以 1000 字为起点,1000 字以上按比例以实际字数计算; 党建、政务类会议及调研稿件每千字 50 元,以 1000 字为起 3 点(配图片可以放宽到 700 字) ;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基 本建设、合作交流、教育培训、工作动态等类型稿件每千字 40 元,以 1000 字为起点(配图片可以放宽到 700 字) ;农科 艺苑、女工园地等文章每千字 40 元。 (3)云南农科封一图片 50 元/幅,封二、封三、封底图 片若是宣传团队不计入奖励范围,若是新闻性宣传则 20 元/ 幅,文章内图片 10 元 /幅,网站及其他来源插图慎用,通过 编辑处理采用的 5 元/幅,图片提供者需保证图片来源的真 实性和合法性。 (二)稿件编辑及奖励措施 (1)稿件编辑工作严格按照《云南农科》编辑规程执行, 编辑应负责稿件的文字编辑及图片选取,每篇稿件编辑后应 保证能排满完整页码版面,若字

    数不够的应负责插图的选取 以备更好的排版,遇有转页或者字数不够的文章灵活处理。 (2)编辑奖励以稿件字数为依据,每千字 40 元,按季 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经费概算 每期云南农科字数约为 5-6 万字,插图约为 30 张左右, 每期的稿费约 2800 元左右(包括文字和图片) ,每期编辑费 用约为 2400 元左右,合计 4200 元。年度费用约 5 万元。 四、网站宣传奖励 在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网、云南信息港等省级及以上 4 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奖励 100 元/条(须在 500 字以上,产 生重要影响的新闻可以追加奖励) ;在院网站及厅局网站和 州市新闻网站上采用的稿件奖励 30 元/条(字数须在 1000 字以上,院网站新闻只将领导之窗和具有重大宣传价值的新 闻列入考核范围) 院党政办公室综合科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5 《理工青年报》稿酬标准及支付办法

    2009-10-27 21:31:21| 分类: 刘鑫 | 标签: |举报 |字号大中小 订阅

    《理工青年报》是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主管、主办的月报,服务于广大青年团员。编辑出版经费由校团委全额拨款支付,报纸本身无任何收入来源。报纸的稿酬,参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著作权法》和《稿酬支付基本标准》,结合报纸实际制定。

    一、稿酬基本标准

    1.按照新闻稿高于副刊稿、头条稿高于其它稿、非本报记者稿高于本报记者稿的三个原则支付稿酬。

    2.本报刊发的原创文字稿稿酬的基本标准是:新闻稿(通讯,消息,评论,特写)10元/千字,不足500字一律按5元支付;文艺稿5元/千字;古体诗按每首5元支付,现代诗按每12行折1000字计算后,依文字标准稿支付。

    3.本报刊发的文摘类或辑录性质的非原创文字稿,按3元/千字支付。

    篇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减征30%,这一减免规定属于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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