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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两委换届纪律要求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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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严肃村委会换届选举纪律

    关于严肃村委会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我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即将全面进行,为杜绝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避免损害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力、破坏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干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文件精神,我市为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秩序,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大对选民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要加强对选民的法制教育,要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组通字〔2008〕33号、组通字〔2010〕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引导他们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珍惜自身民主权利,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真正把那些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带头实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同时,要加强对参与竞选人中的教育,要专门组织他们认真学习上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他们严格遵守选举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选。各级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组织机构,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用严格规范的程序

    控制和避免违法违规竞选行为的发生,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公正。

    二、要进一步严明村委会换届选举纪律

    要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严格规定村委会换届选举纪律,并以通告的形式发至各乡(镇)、村,大幅张贴到乡(镇)、村醒目的位置。正式选举前,乡镇(街道)换届选举领导组负责同志要与竞选人进行集体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签订纪律承诺书,规范参选行为。要求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与竞选者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一)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严禁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三)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票、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四)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五)严禁以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礼品、支付各种费用、承诺给予不正当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六)严禁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实行打击、报复;(七)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八)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九)严禁换届后不

    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十)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要严肃查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各地要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要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在换届选举一开始就形成打击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群众。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贿选”等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一经查实即依法取消其候选人或当选资格。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公安部门要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驾护航,在选举期间要全力配合选举工作,保障选举村特别是重点难点村正常听选举秩序。对在选举中起哄、闹事、撕毁选票、毁坏票箱、打砸会场,或利用非法宗教、宗族、帮派势力干扰选举,以及其他行为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要特事特办,先将其带离选举现场,然后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民政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村委会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村委会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换届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换届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

    事件的,要追究相关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和指导,健全领导工作责任制

    各地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破坏选举秩序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特别是乡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公安和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和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秩序,为推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证。

    篇二: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

    西发[2011]101号

    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始,为严肃换届纪律,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维护正常选举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严明换届纪律,做到教育在先

    1、明确换届纪律要求。为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顺序进行,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和谐换届环境,省委组织部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全乡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必须切实遵守。①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③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④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⑤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⑥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⑦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

    ⑧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⑨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⑩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2、加强换届纪律宣传。各村党组织要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一是发放提醒卡。将“十个严禁”的要求及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附后),发到每个党员和每个家庭。二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专题学习换届纪律要求,切实做到教育在先。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电教片、发放警示教育材料、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参选人员规范自身竞选行为,切实做到警示在先。四是进行一次集体谈话。乡党委将和要参与竞争人员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就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和换届工作纪律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开展一次承诺。乡党委将组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人员、村干部、参选人员、村民代表以及广大党员就严守换届纪律进行承诺,并将承诺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各乡镇党委要在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广播、网络、简报、宣传单、公示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畅通举报渠道,做到受理及时

    1、明确举报受理部门。明确乡信访办、乡纪委为落实

    受理举报的负责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设立举报电话。设立西联乡村“两委”换届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并限时办结。

    三、严查违纪行为,做到取信于民

    1、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乡党委书记是第一

    责任人,各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到市级以上举报的村,各总支书记要向党委、政府说明情况。对工作指导不力和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从重打击违法违纪行为。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始终保持打击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对在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群众。

    四、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全程跟进

    1、实行换届纪律要求全过程记实签字制度。对村“两

    委”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的纪律要求,实行全过程记实签字,确保换届选举法规、纪律、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2、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乡党委、政府结合各村换届进度,合理安排时间,重点检查、了解各村换届风气情况。

    3、注意舆情引导。要确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控,及时了解村"两委"换届特别是换届风气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舆情,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附:1、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提醒卡

    2、关于选举中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和处理程序

    中共西联乡委员会

    2011年7月9日

    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提醒卡

    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就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提出了“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一是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三是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四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五是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六是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七是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八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九是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十是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铜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8812645

    铜陵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8816545

    铜陵县民政局举报电话:8810158

    西联乡举报电话:8333819

    关于选举中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和处理程序

    一、违法行为的界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据此,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扰乱、破坏选举的行为主要包括: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选举的行为。

    暴力是指对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打击或实行强制,如殴打、绑架等,也包括以暴力扰乱选举场所,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等情况。

    威胁是指以杀人、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或者在选举工作中不能正常履行组织和管理职责。

    欺骗是指捏造事实、颠倒是非,并加以宣传,以虚假的事实扰乱正常的选举活动,影响选民、候选人自由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贿赂是指用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收买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违反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或者在选举工作中进行舞弊活动。具体有: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借节日、喜事等名义送钱物;赠送或转移无形资产支配权的;突击性为选民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水、电费、电视视听维护费;采用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

    伪造选票是指假冒选民的名义,伪造选票来破坏选举。

    虚报选举票数是指选举工作人员对统计出来的选票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等进行虚报、假报的行为。

    2、随意调整、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者指定、委派、撤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要保证选举能够真正代表民意,对选民依法提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调整

    篇三:村委会换届任职条件及纪律要求

    换届选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职数配备

    村“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含交叉任职):一般3至5名,其中,村党支部委员一般3名,村民委员会一般3名。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村“两委”成员中必须有1名妇女干部。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进村“两委”班子 (一般兼任团支部书记)。

    (二)任职条件

    村 “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①政治觉悟高,能够正确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③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自觉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⑤身体健康,年龄:男的一般不超过57岁,女的一般不超过52岁,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提名为村“两

    委”班子成员候选人: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②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③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④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⑤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⑥散布以宣称任职后不尽义务、不执行上级政策、不完成上级交派任务,欺骗、煽动、蛊惑群众的,串联拉选票的。⑦有劣迹、横行乡里、以种种手段威胁干部群众的地痞及黑恶势力。⑧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损害地方党委、政府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⑨拉帮结伙、家族宗派思想严重的。⑩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信仰邪教和地下宗教的。

    (三)、强化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乡党委、乡政府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督查指导组,时刻注重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及时制止宗族、宗派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虚报选举票数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选举纠纷。加强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

    按照正面、适度原则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网情、舆情的动向和变化,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检 讨 书

    我叫杨跃强,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生于1972年2月5日,现为富塘乡计生服务所统计专干。2011年1月26日我酒后驾车在县政府院内刮损他人车辆,并因此与他人发生争执,并阻塞道路,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通过县、乡两级领导的批评教育,我充分认识到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同时也充分认识到我种种行为是极端错误的,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按《党章》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改正缺点,做一个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生命、关心他人的好同志。

    检讨人:

    201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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