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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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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关于解决“七一”活动经费的请示

    关于解决“七一”活动经费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

    我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1320人,党员33人。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活跃我村的文化氛围,架起党员群众相互沟通、交流的桥梁,我村拟在七一建党节期间举办“欢度七一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活动时间2011年6月30日8:30—12:30);经我村对活动经费的预算,共需费用4000元。由于村级财力有限,故特向组织部申请活动经费2000元,望给予支持批准为盼。

    特此报告

    杨公庙乡马田村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篇二: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

    中共XXXXX委员会

    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

    注意事项:

    1、申请经费数额填写格式为大写加小写,如叁佰元整(¥300),表中项目均需填写。

    2、根据党费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报销票据严格为党员培训类,如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篇三:党员活动经费如何列支问题

    党员活动经费如何列支

    答:《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第二条党费使用的规定:……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

    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符合规定的党员革命传统教育的费用支出,通常应从党费中列支,党费列支范围以外的党员活动必要和合理支出,会计上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明细项目核算,但个人支出企业不得承担。

    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的这部分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能否扣除,应根据所在地区

    税务机关的口径处理,以下地方文件仅供参考。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党建活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446号)规定,企业为本单位中国**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支出,允许在发生年度据实税前扣除。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通知》(辽地税发[2010]3号)第四条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凭借合法票据及相关手续据实扣除。

    关于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员活动经费是学校党委下拨各二级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员活动的专项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是推进我校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有力保障。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丰富党员活动,规范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党员活动经费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来自党员交纳党费的返纳经费,另一部分来自学校经费拨款。(今年返纳经费为在职教工和离退休党员80元/人;经费拨款为在职教工和离退休党员80元/人、学生党员40元/人。)

    二、使用原则

    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

    衡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党员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用于组织党员教育、学习及各种党内活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注重支部活动形式的创新,合理规划经费使用方向。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党员教育和培训;(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学习资料;(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最佳党日活动(一般性的参观除外)和党建创新。

    四、管理办法

    (一)专项使用。返纳经费和拨款经费可以同时使用,但因两项经费下拨来源不同,两项经费的报销票据、报销程序和报销科目需分开,以便管理和审核。两项经费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在每年第一季度按照上一年年底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统计的党员人数统一进行返回。

    (二)专人负责。各二级党组织要设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的使用账目,其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审批权限

    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以及票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核。

    一次报销金额达到或超过2000元的项目,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需经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活动立项

    党员活动经费中返纳部分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使用;学校经费拨款部分按拨款标准下拨到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开展活动,须填写《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并报所在总支审批,支部活动结束后填写《党员活动项目验收申请表》并附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清单,交所在总支备案。

    (五)定期检查

    每年年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好《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公示并报组织部备案。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能超过下拨和返纳给本单位的经费额度,按年结算,不再续用。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将停发学院配比额度。

    五、监督检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单位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定期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党员活动经费源于预算内经费,其费用的报销及借款等手续办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实行。

    关于规范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各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社区党员活动经费已经下拨各党组织,现对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

    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讲课费、场租费、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必要的设备等,不得用作党员的误工补贴。

    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组织党员学习或外出参观;表彰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慰问老党员、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党员。

    三、专用经费使用管理及监督

    各党组织要建立单独的明细账,有计划安排使用上述两项专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各基层组织每年12月下旬向镇党委填报《余姚市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单》和《余姚市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单》备查。

    经费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将作为考核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指标,并纳入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支使用情况每年须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镇党委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进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年底),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教育培训不到位或组织活动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挪作他用的,按规定纠正,冲抵下年度补助额度,并将通报批评。

    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

    为了更好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鼓励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及《中央戏剧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戏党〔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1.党费:组织部按各党支部上一年度所交党费总额的50%返还支部,本年度没有返还的,下一年度不再累计。

    2.党员活动经费:学校按照每位党员每年100元的标准划拨党员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该支部现有党员人数核定。

    二、使用范围

    1.党费。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党员、购买培训资料、表彰优秀共产

    党员等。具体使用范围请参照学院中戏党〔2009〕8号文件规定。

    2.党员活动经费。作为学院对党支部活动的有力支持,党员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支部活动,各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

    三、使用流程

    1.党支部填写《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经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2.党委组织部核定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数额后,由支部向财务处预支相应数额的经费;

    3.支部活动后,支部须持正规发票,填写报销单据,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

    四、使用原则

    1.各支部应合理计划,不得透支使用。开展活动时根据实际需要花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滥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

    2.报销时必须提供当年度内容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必要时,须附费用明细。

    3.党费返还和党员活动经费分别报账,各支部须按照各部分的经费额度分别提供票据。

    4.可报销的正规发票费用有: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车费、油费、餐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40%)、门票费、住宿费。

    5.党员活动后,须向组织部提交活动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

    6.各支部每年应将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向本支部党员公布,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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