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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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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 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 、保养、平整好每块 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

    篇二:林地承包合同书(集体版)

    林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

    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

    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 县镇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辖区内土名 山的林地,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

    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另

    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 年,即期限为:二○ 年 月 日起至二○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计算缴款林地面积 亩,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每年承包款合计元人民币。

    2、承包款需在每年的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缴清。

    四、承包林地现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 项规定处理:

    1. 全部地上物作价元,价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当日一次缴交给甲方,交款后

    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依法自主处置。

    2. 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采伐处理,于二○ 年 月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林地交

    给乙方使用,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处理权,其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

    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

    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

    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

    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

    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

    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

    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

    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

    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

    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

    联营。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

    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6、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

    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桉树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

    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

    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承包期间,林

    业部门或国家政策需要对竹林地征收任何税费的,由乙方自负,若国家有配套政策对林地进

    行补助的,补助费归乙方。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

    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

    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八、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

    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

    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

    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

    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

    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

    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 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

    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

    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

    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

    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

    十、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

    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二○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封开县镇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辖区

    内土名 山的林地,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

    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另附由林业技术人

    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 年,即期限为:二○ 年 月 日起至二○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计算缴款林地面积 亩,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每年承包款合计元人民币。

    2、承包款需在每年的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缴清。

    四、承包林地现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 项规定处理:

    1. 全部地上物作价元,价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当日一次缴交给甲方,交款后全

    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依法自主处置。

    2. 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采伐处理,于二○ 年 月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林地交给

    乙方使用,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处理权,其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

    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

    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桉树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

    篇三:山林承包合同范本

    篇一:山林承包合同书

    山林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场村民代表:

    年月日

    附:1、土地承包范围地形确定面积图。

    2、同意发包土地山林户主代表全家签认统计名单表。篇二: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 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篇三: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

    2、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

    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

    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3、

    营活动。

    4、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5、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6、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7、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

    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

    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3、

    4、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向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续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范围土地的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

    1、 甲方发包山地的林权证;

    2、 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本承包合同条款的签名表;

    3、 甲方签字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承包山地范围的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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