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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尘治理责任书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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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扬尘治理责任书

    扬尘控制责任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贯彻落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办公区、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治理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

    振华(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责任人: 金湖县城南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附属项目部: 责任人:2016 年 1 月 1 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负责人)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规范、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统筹安排项目部相关经费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组织项目部整治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 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2016 年 1月 1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规范,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经理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市“绿色环保工地” 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2016 年 1月 1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质材料员)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规范,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部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工地专职环保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加强工地环境保护。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 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2016 年1 月 1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班组长)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规范,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部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工地专职环保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加强工地环境保护。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2016 年 1 月 1日

    篇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

    郑州市“蓝天”工程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6?2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6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我们作为工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特向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扬尘污染管理部门递交该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文件要求,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建立标准化示范点,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工地”创建活动。

    二、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负责、总协调,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

    考核。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建立公司级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直接责任人。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负监督责任,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等行为及时制止,对不接受监理整改指令和不整改的,要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新工程开工前,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编制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逐级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并将上述资料合经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纳入项目开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六个100%”扬尘治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达到如下目标:

    1.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扬尘污染治理责任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的实体砖砌围墙(市政工程可使用型钢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并不得高于3m,墙体上方应设置景观灯,大道整体、统一、美化、亮化。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3.围墙临街外立面应刊载公益广告,公益广告使用不锈钢装

    饰框,安装透明材料,便于更换内容;工地围墙刊载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墙体面积的50%,并及时维护、清洁和更换,内容应下载选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公益广告围挡类通稿作品,并避免单一内容重复刊登。

    4.在建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5.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场区起尘部位应采用硬化、绿化措施,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墙(挡)、塔吊、楼层外立面、绿化地面、场区起尘部位和道路两侧应设置自动喷淋装置。

    6.施工现场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现场PM10检测设施,接入郑州市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中心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乡、镇、办联网联动。大门应根据工程地点、特点、规模、施工周期及所处地域,以及本企业文化,设置工地大门,工地大门应采用金属门扇,且净宽不小于5m;工地出入口大门应设置灯箱式门头,箱内设置灯光,门头应有企业形象标识和城建工程名称。

    7.施工现场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

    8.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9.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10.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1.渣土、混凝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2.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专职保洁人员并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负责工地各区域和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内保洁,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并做到大门及围挡外门前三清。保洁员应每天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喷淋洒水降尘,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3.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4.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及车辆运输保通措施,建筑材料及垃圾严禁在场外堆放且不得占压人行道和城市道路,出入口设置应尽量避开主干道,周围应采用反光标志,确保夜间行人、车辆安

    全。施工期间应派专人负责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值守、警戒、指挥和畅通工作。

    15.拆除工程施工时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等全湿法作业措施,废弃物应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无湿法作业措施情况下进行拆除施工。

    16.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时间较短的应覆盖防尘网和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空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排放不合格、未加装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

    我们愿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属地网格化监督管理。如不能实现上述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目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责任追究。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报项目所在地扬尘管理部门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年月 日

    篇三: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班组)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34号令)的精神,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防止扬尘污染,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项目部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该责任书。

    (一)、该工程采用半封闭式施工,做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二)、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并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保持箱体完好,有效遮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撒漏。

    (三)、施工班组应认真落实扬尘措施,做到无垃圾,无扬尘,现场整洁。

    (四)、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设施,各类建材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无乱搭乱建,保证工地内干净、整洁、畅通。

    (五)、严禁施工班组在现场焚烧废弃物,高空抛撒渣土。清除现场废渣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及湿法作业。

    (六)、工地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七天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要采取洒水

    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七)、施工现场应防止有毒物品的传播,做好职工防御工作和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八)、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的工地,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并且搅拌站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九)、散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十)、李纲是本工程的主要扬尘责任人。

    (十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分管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34号令)的精神,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防止扬尘污染,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项目部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该责任书。

    (一)、该工程采用半封闭式施工,做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二)、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并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保持箱体完好,有效遮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撒漏。

    (三)、施工班组应认真落实扬尘措施,做到无垃圾,无扬尘,现场整洁。

    (四)、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设施,各类建材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无乱搭乱建,保证工地内干净、整洁、畅通。

    (五)、严禁施工班组在现场焚烧废弃物,高空抛撒渣土。清除现场废渣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及湿法作业。

    (六)、工地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七天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要采取洒水

    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七)、施工现场应防止有毒物品的传播,做好职工防御工作和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八)、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的工地,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并且搅拌站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九)、散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十)、李纲是本工程的主要扬尘责任人。

    (十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项目经理(签字):班组长(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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