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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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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XXX县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

    XX县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自查报告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已任,较好地履行了农业行政执法职责,促进了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总耕地面积150余万亩,年棉花种植面积在115万亩左右,小麦种植面积在15万亩左右,预计农业生产种子需求量约5000余吨,肥料13万余吨、叶面肥270余吨、农药300余吨。目前,我县共有农资市场9个,种子生产企业4家,农资经营店300余户。农业局现有涉农执法及委托、授权执法机构4个,分别为农业局(科教法制股)、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站(植保、土肥组)、农业检验检测中心,兼职执法人员44名,在进行综合执法时从各委托及授权执法机构抽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全面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了各项工作责任。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力量。鉴于人事变化,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力量,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

    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质检、工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抽调原则性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干部作为专职人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建立综合监督联合执法机制。我局在系统内部实行各有关单位和科室之间执法互动,同时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办案机制,进一步整合了监管资源。2014年,我局联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对农资市场进行3次联合大检查行动,与本系统内各执法部门进行专项农作物种子执法检查、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过程检查等执法检查达15余次,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违禁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实行了案件核审制度、案件督办制度等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印制成《农业行政执法制度集》,下发至工作人员手中,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农业行政执法制度集》的出台,对于规范执法人员工作行为,推进依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的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四是强化工作责任。明确政府县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做到职权职责明确,目标清晰,并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了工作责任,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通过强化工作责任,全县上下形式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格局。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已经建立1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5个乡镇

    农产品检测站,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健全。

    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基本情况: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瓦机编(2003)25号文件,2005年10月,XX县农业检测中心正式成立,为副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XX县农业局,人员编制12名。检测中心大楼总面积2400㎡,现拥有试验室面积800㎡,办公室100㎡。拥有气相色谱仪、农残速测仪、火焰光度计等大中型精密仪器十余台,小型仪器设备30余台,总价值达100余万元。中心现设办公室、种子质检室、土壤肥料分析室、农残检测室,专业技术人员9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技术人员30%以上。

    乡镇级农产品检测站基本情况: 于2010年至2012年实施了标准化示范乡镇农技站建设项目,依托11个乡镇农技站建立了5个乡镇农产品检测站,实行2块牌子1套人马合署办公。目前每个农技推广服务站(检测站)综合办公场所建筑面积200㎡,其中业务用房60㎡,科技咨询服务大厅30㎡,培训室40㎡,化验检测室30㎡,农资库房40㎡);拥有简单的农产品速测设备。

    (三)农业标准化生产情况。

    2014年落实农业标准示范面积35万亩。结合我县地理位臵及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域扩大至5乡3镇,普及至粮、棉、蔬菜、瓜果等各个种植领域,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进程。加大对“三品一标”的认证力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企业8家,9

    个产品,主要涉及红枣、香梨、红提葡萄,面积6万亩。获得绿色食品企业1家,产品1 个,面积1500亩。获得有机食品企业1家,产品1个,面积3240亩;积极组织5家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47.4万亩,产品5 个;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0万亩。5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2家企业在转换期。材料已报自治区审核,根据“三品一标”工作认证程序,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今年年底有望获证;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及产品认证, 2015年年底有望获证。

    (四)加强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为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我县加大了市场巡查密度,结合农时及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对全县320余户农资经营户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10辆次、执法人员600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6000多份,检查肥料89种132万余吨、农药58种90余吨、农作物种子20个品类78余吨。目前共查处涉嫌农资违法案件2起,其中:立案处罚1起,当场处罚1起。涉及违法经营的肥料10吨,违法经营共处罚款0.5万元。二是定期抽样检查农药标签。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 实行可追溯管理,要求各经营网点如实记录进销货情况,并在市场检查中重点检查该项工作。同时,为提高标签合格率,组织开展农药标签抽查活动,主要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重点检查内容,并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对所抽标签进行认真核对查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协助农业局、工商、质量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卫生局等单位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2014年,抽检肥料24批次计2000吨;检出问题肥料样品5个;抽检各乡棉花滴灌肥16批次计2090吨,抽检合格率100%;检测棉花、红枣等种子 45个品种52批次计1200吨,对疑似假农资进行肥料六大参数、种子三大参数室内检验检测,计400项次,提供检验数据143个,有效的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杜绝坑农、害农的现象发生,为打假和净化农资市场尽到了职责。四是做好农残检测,确保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批发市场、超市、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力度,及时发布蔬菜农残检测信息10期,上传联检信息9期,更新棉城菜市场蔬菜安全食用LED警示牌30期,对8大蔬菜销售点的监测率达到100%,确保我县广大人民群众使用安全放心蔬菜;五是开展无公害蔬菜基地污染源头调查。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是无公害蔬菜生产的主体,是保证蔬菜质量的基础条件。今年以来,我县组织人员对振兴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各类蔬菜整个生育期开展了3次农业投入品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有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污水流入蔬菜基地,更好保护基地水源、土壤、空气安全,大力为菜农宣传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提倡标准化生产。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生产过程方面

    在全县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可避免地要向农作物使用一些化学药剂和肥料,由于农业生产者对药物性

    篇二: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普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普食安发电[2012]6号)精神,为总结我县前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情况,我局结合食品安全所管环节,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现把1-6月开展整治工作以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水产渔政执法大队、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种子管理站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事务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相继开展了“3.15消费与安全”、“农业知识产权宣传”和“科技宣传周”活动,发放农资识假辨假、农业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无公害蔬菜生产用药安全使用标准等宣传资料21300份;组织无公害

    蔬菜生产技术培训10场,培训生产者478人次;媒体宣传3次。顺利通过了县人大、政协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认知。

    (三)加强执法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08个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59家次,查处问题10起、立案查处7起,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对农药、种子、肥料等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99人(次),检查经营户349户次(其中种子124户次、农药127户次、肥料98户次),两杂种子抽检13个,农药质量抽检9个,农药标签抽查25个;收缴违法种子843公斤,电鱼器19台(套),涉案货值共4.47万元,为农民间接挽回损失42万余元。在农药、肥料检查中没有发现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农资生产企业进货原料安全可靠,大部分有生产和销售记录,没有发现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立案查处未审先推或不进行备案种子案件7起 ,结案7起,罚没8700余元,免予处罚3起。

    2、开展种植业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组织对蔬菜、水果、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

    为。共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检查种养殖基地77块(其中种植52块、水产养殖25块)。未发现使用禁限用农药(渔药)的情况和不按安全间隔期(休药期)采收的行为,但不进行生产记录现象普遍。

    3、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整治:加大标志使用监察,维护“三品一标”形象。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检查“三品”经销企业6个,未发现冒用标志的行为。

    4、开展农药残留检测:为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菜、放心果,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对县城城区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情况进行定期的抽样检测,主要是检测蔬菜中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含量。共进行蔬菜农残抽样检测,抽样650个样品,其中合格率93%,超标率7%,比2011年下降2个百分点。结合抽样检测结果,进一步指导开展农药市场质量和标签大抽查,保证农民用上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药,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争取项目,建设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县人民政府投资240多万元,已于2012年5月建设起了镇沅县菜篮子工程复兴无公害蔬菜基地,基地总面积300亩,核心区水 、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钢塑喷灌大棚100个(面积60亩)。基地引进富明农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按照“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社+基地示范+农户参与+企业保

    障”的运作模式,实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进行无公害生产。目前,在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积极争取下,农业厅已立项投资624万元,将在古城乡、恩乐镇再建500亩的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以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

    县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镇沅县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产品经营户和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视不够、经费不足并在逐年被削减、装备缺乏,致使农资市场检查深度和广度不够。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没有完全建立,人员不足、设备落后,不能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四)执法力量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分散,经费分散,执法合力难以形成,造成执法工作存在很大困难。

    (五)普法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广大农民和农资经营者缺乏法律法规的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给打假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是农民对“12316”三农热线的了解程度不够。农业咨询和举报效果不显著,法律宣传普及教育还没有家喻户晓,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精心组织执法行动,确保执法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利益,针对目前执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

    (二)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围绕农业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农时季节,全面开展以“五查五清”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大行动。

    (三)进一步对农药、兽药、种子经营户进行业务培训。将严格加强农药、种子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加大市场监管,规范农药、种子、销售市场,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确保全县产品质量安全。

    篇三: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黄山区农委2013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及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3年,在省、市农委的指导下,在区农委的直接领导下,为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农资市场的有效供给,积极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区2013年度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基本要求为宗旨,以现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基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目标,确保权责统一。既着眼于长远,统筹规划,建立全程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又结合各地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筹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

    依法监管、严格把关。依法监管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强分工与协调,发扬互助合作精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合力推进的监管机制。

    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农户重在引导、教育和技术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主体,重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推行标准化。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召开例会、分析研究行政处罚工作的重点和实施步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确定全年的工作目标,对重

    点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安排各执法机构开展了农资专项打假,兽药及饲料添加剂,渔业等执法活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狠抓源头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农委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主体目前有: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区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水产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区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渔政监督;依法委托单向法制部门备案的组织。区农技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在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相关种子、农药、化肥方面行政执法。为增强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今年聘请了市农委法规科、区法制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举办法制讲座,同时到外地及本地办案好的区县及部门参观学习,在培训中以办结案卷和日常检查记录档案为样本,开展实施行政处罚实体,程序、卷宗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搞好农业法制宣传

    通过宪法日、法制宣传日,农业专项执法检查,街头活动日,科技“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日。新型农民培训,以及农业部的法制宣传年,种子执法年、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年,今年新修改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活动,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宣

    传,全年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材料2万余份。

    (四)多措并举,加大农资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

    截止目前,今年通过专项整治,执法年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农资经营店156家(户),从检查结果看,全年农贸市场及农资经营单位(户)总体生产经营秩序较好。

    今年组织开展了农资、蔬菜、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部分产品的抽样检查分析,目前共抽检了100个茶叶样、土壤100样,动物血青50余批次,生猪45823头,家禽35万羽,猪肉26.7万吨,鸡5.7万羽,瘐肉精40批次,350余份,蔬菜速测1000个样,从检查结果看都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总体合格率达99.8%。

    三、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

    1、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执法体系

    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和管理正规化”的要求,以“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为目标,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

    (1)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是贯彻执行农业

    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农业行政执法规划和年度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承办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

    (2)规范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农业法》的相关规定,积极争取监管局所需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费。择优选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具备农业执法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经过农业执法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3)统一执法设施和装备标准。根据市、县两级政府要求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做到有相应的专用办公场所(包括听证室、询问室、档案室及必要的罚没物资存放场所);有相应的执法交通车辆;有与工作相适应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取证工具、档案信息处理设备等执法装备。

    2、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1)建立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对农产品生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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