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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驻纪检组组长讲话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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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2015纪检组长在党风廉政工作会上的讲话

    压实责任 强化举措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 据

    同志们:

    受局党组委托,现就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国土系统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及省、市、县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为重点努力推进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全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全年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切实解决国土工作中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年初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结合实际印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20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 -1-

    作考评细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4份,中层干部工作岗位调整后及时补签35份。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全年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12次,严格督促责任人定期对责任对象开展廉政谈话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资料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印发了《邻水县国土资源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分别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责任、监督责任承诺书,主动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责任。主动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监管,带头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与走访接访活动。局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分析反腐倡廉形势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并组织班子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纪检组长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干部作风,为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起了良好的带头作用。

    (二)廉政教育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拒腐防线进一步巩固

    一是抓住廉政教育不放松。年初科学制定了廉政教育计划,组织集中学习《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忏悔实录2》、《清慎勤—广安共产党人的本色人生》等警示教育4本;组织观看《“象牙塔”里的蜕变》、《四风之害》等具有典型意义的影片共6部,并要求干部职工写出心得体会109份;邀请党校专家及县纪委领导给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专题教育2次,局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1次,组织学习正反典型作风通报5次,切实通过一系统廉政教育,增强了干 -2-

    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同时利用宣传栏、大屏幕、短信平台等载体宣传廉政文化,设立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在办公区域内张挂廉政格言、警示语,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二是扎实开展“广土”工程建设。制定印发了《国土资源系统预防腐败“广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开展了廉洁机关、廉洁家庭的创建活动,落实了以惩促防、正风肃纪、共建共享“三大活动”的具体措施。并抓住家庭助廉作用,创新廉洁家庭建设宣传载体,向干部职工及家属发放《廉洁家庭建设倡议书》宣传折扇300把,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自觉当好家庭廉内助,用心建设廉洁家庭,共同呵护幸福家庭。

    三是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做好思想上的风险防控,加强廉政谈话,注重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关心关爱谈话,全年廉政谈话共104人次,谈话教育面达100%。二是做好岗位风险防控。印发《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廉洁从政“三早三卡”预警暨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并因岗而异制发了风险迹象告知卡104份,让系统干部职工切实知险防险,防微杜渐,从而有效关爱和保护干部。

    (三)正风肃纪效果突出,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一是以狠刹“四风”为重点,强力正风肃纪。结合县委9+4+3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内容,我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整治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16个方面的问题 -3-

    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签订《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共109份,7名局班子成员的承诺情况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清退违规用车6辆,班子整改庸懒散浮拖问题10个,查摆整改“四风”问题26个,国土所干部“走读”明显减少,系统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干部选拔任用更加规范。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土地和采矿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将全县所有土地和采矿权出让项目全部纳入县公开资源交易平台统一监管;对行政审批事项再清理、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我局承担的7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总承诺时限由139个工作日压缩至46个工作日,提高了67%,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全权办理,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上门服务、一次性告知等要求,全年共受理3779件,办结3669件,满意率达100%,评议率98%,未发生一起超期件和错误件。

    (四)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得到切实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执行中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一项规定”、 及我县出台的限娱令、限会令、限驾令、禁烟令、禁酒令、禁奢令、罢宴令、倡勤书、倡廉书、倡俭书“七令三书”规定,全年纪检监察室收到我局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备案单5份,无一例上班期间休闲娱乐违规行为发生,干部职工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及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对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12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了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财。三是严格执行“三 -4-

    重一大”集体决策、重要事项集体会审制度和“三不一末”决策制度,出台了《邻水县国土资源局重大事项内部会审和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疑难国土违法案件、土地资产处置、土地确权登记等九大内部会审和集体决策事项必须通过会审委员会集体决定,并有2/3参会人数同意方可通过,切实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增强决策透明度。全年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共43次,为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决策风险防范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外出考察学习等制度,对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实行“三单”制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压缩50%。四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竞争上岗、公开遴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全年选拔任用8名股级干部,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建制度、学制度,在全系统内部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运行的良好机制。

    (四)纪检队伍聚焦主业,扎实做好执纪监督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学习培训,积极推进队伍建设。结合“安辑〃砺炼”素质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进行了砺炼品质、积淀知识、训练说写、实战演练等五个方面的能力素质提升。纪检干部参与专题学习8次,参加上级纪委组织培训学习5次,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和实践能力和水平。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了群众举报及时处理,具体线索认真核实,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办。 -5-

    篇二: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讲话

    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交通、公路工作会议、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4年全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公路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2014年全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动员全段上下全面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段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总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源头治理,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全段未发现和发生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段公路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靠实责任,加强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两级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在重要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两级班子在安排部署全年工作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并安排部署,一并考核检查,绝大多数单位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规范了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的日常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基层支部(总支)坚持和完善了

    民主集中制,重新修订完善了支部(总支)议事规则,班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增强了班子凝聚力,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健康运行,经年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达到“好”的单位有6个,较好的单位有9个。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严肃党纪,令行禁止,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重点整治了两级机关“慢”、“混”、“散”、“满”、“浮”、“懒”、“庸”、“差”等八个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了宗旨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振、形象素质不佳、推动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实、质量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得到有效转变。总段党委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公路改革发展和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两级组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了两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三)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惩防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推进创新,规范执法,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纠正

    根据平凉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厅局纠风工作安排,深入推进纠风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建立快速反应和彻底查处机制,加强路政执法监察,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路政执法责任制、路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路政执法行为,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治超,将“纠风”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了公路“三乱”无反弹;二是规范通行费征收程序,深化内部稽查机制,加强稽查力度,开展了清理整顿免费车、人情车、特权车活动,坚决纠正违规减免通行费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

    职工停工2人,调整工作岗位3人,共清理取消不符合月票办理程序车辆65辆,补缴通行费0.26万元,全段绿色通道按规定共减免通行费800.36万元,保证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构建了良好的收费环境。三是抓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保证段属各单位和工程项目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五)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治理商业贿赂取得新进展

    一是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修订完善了工程廉政建设、工程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实现了“机制反腐”、

    “制度反腐”。二是加强工程项目全程动态管理和有效监控,从公路建设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招标管理、项目管理方面完善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办事程序,杜绝了暗箱操作;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员作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廉政监督检查,规范从业行为,净化了工程建设市场。三是规范了公务采购工作,依法规范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主体及其行为,实行公开竞价采购,建立起了采购、验收、付款三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今年总段共进行了3次大型公务采购,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内部工程招投标和议标会,有效杜绝了商业贿赂的发生。

    (六)畅通渠道,从严执纪,信访接待案件查处进一步规范 坚决落实《信访条例》,突出抓好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认真做好矛盾排查,避免和减少“三访”问题发生。二是完善信访举报电话接听记录和处理程序,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监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使职工群众的信访问题层层有人管、有人问,保证了职工群众信访权利的顺畅上达。2014年,纪委、监察科共受理信访信件2件,办理了省厅纪检组转办件1件,市纪委转办件1件,已全部调查落实,实施党员干部诫勉谈话1人,信访接待案件查处进一步规范。

    同志们,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力度不够,单位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个别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得不够好,个别领导干部民主意识较差。三是部分单位廉政宣传教育相对比较薄弱,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抓得不够经常化。四是个别纪检委员发挥职能作用不明显。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克服和纠正。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以落实总段各项工作任务为核心,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强化工作监督检查;突出干部作风建设,突出工程廉政建设,突出管理效益提升,突出质量意识提高;做好廉洁自律制度落实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案件查处工作,构建具有公路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段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道德防线

    两级党组织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使各项要求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定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把法纪教育与“五五”普法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知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注重典型教育,使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求领导干部每半年讲一次廉政党课。教育过程中要强化教育措施,丰富教育内容,创新

    教育方式,进一步完善廉政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环节,坚持自律与监督、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作风建设,突出政令畅通

    要求各支部(总支)严肃党纪,做到令行禁止,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确保政令畅通。一是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适时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加大机关考核力度,将考核情况纳入总段半年、全年考核重点内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重点整治两级机关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振、形象素质不佳、推动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实、质量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二是两级组织要继续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两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三是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公路改革发展和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信念,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纪律严明,政令畅通,确保总段党政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五是严格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把发挥基层单位积极性同维护总段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加大执行政治纪律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各项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一是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关

    篇三:关于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暂行办法

    关于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八届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监督责任落实,根据《西藏自治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藏党办发【2014】54号)和《关于加强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藏党办发【2015】32号),结合地区纪委监察局驻我委之纪检组(监察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

    员干部,是指派驻纪检组组长以谈心谈话的形式与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单独或集体面对面的交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驻在部门党员干部,主要是指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和所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党组织书记、法人);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伸到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职工。

    第四条 约谈要坚持制度规范、强化监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帮助教育的原则;坚持交流思想、增进理解的原则;坚持严格要求、促廉从政的原则。

    第五条 派驻纪检组组长一般每年约谈驻在部门每名

    党员干部、所监管企业党组织书记和法人至少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由派驻纪检组组长确定。

    第二章 约谈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调查性约谈。根据工作需要,调查了解约谈对象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对派驻机构和干部意见及建议;其他党员干部有关情况;各监管党组织书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突出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情况、企业法人依法依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其他需要通过约谈调查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第七条 警示性约谈。对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有反映的党员干部;对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精神、领导工作安排上出现偏差,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失误失职的党员干部;对有在单位内部闹不团结的苗头,或致使科室(部门)之间产生矛盾和意见分歧影响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集体荣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提出批评教育,进行提醒警示,帮助他们剖析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其自查自纠。

    第八条 提示性约谈。对担任或即将担任重要职务、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党员干部,进行遵守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等

    履职要求的告诫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提示,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第九条 指导性约谈。对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以及个人生活等方面遇到有关廉政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提供咨询,进行廉政指导和把关。

    第十条 沟通性约谈。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进行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心态,正确认识、对待和支持、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其他需要约谈的事项。

    第三章 约谈的基本形式

    第十二条 约谈一般以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个别谈话为主的形式进行。

    涉及党员干部个人的问题,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 涉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驻在部门内设机构集体、驻在部门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的问题,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 约谈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进行。 请进来,即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请党员干部到派驻机构办公室、会议室等地点进行谈话。

    走出去,即派驻纪检组组长采取与党员干部提前预约的方式,深入党员干部工作地或家庭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约谈既可以采取一事一谈,也可以采取多

    事一谈的形式进行。

    第四章 约谈的程序要求

    第十五条 约谈一般按以下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每年年初,由派驻机构制定约谈工作方案,明确约谈的对象、内容、形式和要求等,并征求驻在部门党委意见。约谈方案由派驻纪检组组长负责审定。

    (二)印发通知。通知约谈对象,告之约谈内容,衔接约谈时间和地点等。

    (三)前期准备。约谈前,派驻纪检组组长和约谈对象分别做好约谈准备工作。派驻纪检组组长要对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准备好有关谈话资料,提高约谈的针对性;约谈对象可以视情况准备书面材料。

    (四)进行约谈。派驻纪检组组长与约谈对象进行谈话。谈话过程中,派驻机构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加约谈,负责做好谈话记录和服务等工作。

    (五)建立台账。约谈结束后,主谈人应填写《行署国资委纪检组约谈党员干部情况登记表》。参加约谈的工作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谈话记录进行整理,并呈报派驻纪

    检组组长审阅和签字。派驻纪检组组长审阅和签字后,谈话记录由派驻机构负责存档。

    (六)解决问题。对约谈涉及到的需要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反映的重要情况或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应及时按纪检组长要求送相关责任人办理。对约谈对象反映的问题,由派驻纪检组组长视情况,按有关规定提出办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向约谈对象进行反馈或答复。

    第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根据约谈的对象、内容、时间和约谈事项的缓急程度等,可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别行确定约谈的程序和步骤。

    第五章 约谈的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 派驻机构是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

    党员干部工作的责任主体,派驻纪检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派驻机构和派驻纪检组组长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的重视、支持、配合和协助,搞好约谈工作。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派驻纪检组组长可视情况,委托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及派驻监察室主任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

    第十九条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积极支持、配

    合、协助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驻在部门党委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支持和参加约谈,引导和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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