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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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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政协提案回复(规范0-3岁儿童早教机构)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省教育厅:

    农工党河北省委单位提出的《规范0-3岁儿童早教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实施终身教育的开端,把教育延伸到孩子出生时的那一刻、期待孩子在早期受到良好教育已成为家长越来越强烈的需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对幼儿早期教育的日益重视,各类针对0-3岁孩子的早教机构纷纷涌现。但由于目前机制不健全,管理不明确,没有出台关于有关早教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办法,因而在早教机构发展中存在管理缺失以及收费乱、价格高等一系列问题。 我省早教的发展也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早教资源不足(截止到2010年底河北仅有早教行业专任教师46859人),早期教育机构几乎处于监管真空等问题。针对当前早教机构的存在问题,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社会和谐、提升城市软实力,省妇联、省家庭教育学会、省早期教育研究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北省“早期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行动”的通知》(冀妇字?2012?5号),通知认为应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一支早教工作队伍。通过政府统筹,融合社会力量,建立“早期教育职业培训基地”,培养一批“0-3岁婴幼儿教师”和“早期教育指导师”,实行0-3岁教育人员准入制,建立一支由早教科研、

    早教宣讲志愿者、基层早教工作者组成的早期教育社会工作者队伍,引导他们进社区进家庭开展早期教育服务。通过招聘有专业基础的幼教人才或集中培训现有人员作为专职教师,在相关院校开设婴教专业等途径,解决师资匮乏的问题,将婴、幼教老师纳入教师职称体系。为保证0~3岁早教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各地确保了一定数量的早教工作人员的编制,维护早教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在职称评定、在职培训、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享受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各项待遇,形成一支数量大、层次高、能力强、后劲足、相对稳定的早教队伍。

    二、培树一批早教示范基地。省妇联将依托省家庭教育学会、省早期教育学会,通过优化结构,整合教育资源,成立早教指导中心,充分发挥中心作为公益性龙头的正向外溢作用。抓住加快发展早教的有利时机,做强“儿童早期发展研究中心”,做到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设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推进工作。同时,利用幼儿园优质资源,开展0-3岁托幼一体化研究和实践,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幼儿园利用双休日向社区家长开放,通过组织亲子活动,举办讲座、组织游戏等形式,满足家长对早期教育的需求。通过把握推动早教发展的关键环节,逐步引导早期教育的规范化发展,打造一批早期教育的示范基地,为早期教育的良好发展提供引领示范作用。

    三、开展大型宣传演讲活动。早教指导机构或早教指导中心以石家庄市为基点,加强对0~3岁婴幼儿教育的研究,积极宣传早期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科学方法,为家长或看护人举办有质量的科学育儿讲座。

    开展“早期教育进社区进家庭-----科学育儿我和你”大型宣传试点工作,总结成功经验逐步推向全省。活动内容主要包括:①编印早期教育系列科普资料;②免费发放“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手册”;③0-3岁儿童教育和发展大型公益讲座;④科学育儿现场咨询;⑤贫困家庭的儿童免费入户指导、定期测评等等。

    四、指导建立家庭社区早教园。依托社区,社会广泛参与,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和妇联等多部门协作、以早教机构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公民办相结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早期教育工作网络。通过加强对民办早教机构的扶持、管理和督导,不断提高早教水平,满足区域内家长对早期教育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运行方式上,早教园实行市场化运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业务内容上,“早期教育进社区进家庭”专家组为早教园提供业务指导,协助选址,提供环境设计方案以及各个岗位的实用技能培训,建立早教课程体系和“妈咪课堂”等;帮建服务上,建立早教指导师入户服务和督导机制,组织开展早教园园长论坛,为早教园持续发展提供后续服务。

    五、搭建综合网络服务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建立网上教学资源库和网上远程教学观摩基地,开辟宝宝在线、幼教在线、家长学校、教学观摩基地等服务栏目,多方位扩充服务渠道,向家长传播科学育儿的理念和经验。更好地为0-3岁儿童家长服务。计生、卫生、妇联等部门也充分挖掘潜力,与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联合制作专题节目,开展专题宣,加大宣传0~3岁科学育儿的力度,通过实践逐步探索与其他社会机构合作的新型服务模式。

    由于0~3岁早教工作刚刚起步,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

    有待于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加强联合、整体推进并规范实施。但我们认为,在规范早教机构的同时,还应大力加强学前家庭教育的力度,家长不能简单依赖于某些早教机构,应以父母为中心、以家庭为场所施行早教。十分感谢您对早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单位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领导签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篇二:早期教育 专业课程设置

    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 早期教育 二、专业代码 660225

    三、招生对象 三年制普通高中毕业生∕相同或相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四、学制与学历 三年专科

    五、就业面向:早期教育培训机构、托儿所或者幼儿园的管理者,托儿所、亲子园、幼儿园任教师职位、社区幼教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儿童社会工作者等。 六、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早期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和早期教育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早期教育知识和实践技能,口语基本功扎实,具有系统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早期教育理论基础和科学的婴幼儿护理常识及新颖的早教教育方法,熟练掌握3岁前儿童教育训练技能,懂得有关早期教育法律法规,并能的高技能实用性人才。符合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经过短期的上岗培训之后,能够承担早教机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才培养规格 1.专业岗位知识要求

    (1)掌握早期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发展动态,熟练掌握对婴幼儿进行日常生活照料与保健护理的能力,对0-3岁婴幼儿进行专业教育训练的能力。

    (2)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较系统的教育理论和早期教育专业知识,掌握0-12个月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1-2岁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2-3岁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婴幼儿生理卫生与保健常识、幼儿疾病的紧急处理与预防。 (3)具备基础的计算机和英语知识。 2.专业岗位技能要求

    (1)具有从事学前具有必备的基本技能;具有开展各种早期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技能和一定的幼儿园班级管理技能。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评价幼儿的基本能力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技能,掌握婴幼儿心理学、婴幼儿教育学、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婴幼儿游戏理论与设计、蒙特梭利幼儿教育法、奥尔夫音乐教育、婴幼儿多元智能培养与课程设计、幼儿心理个案分析、幼儿家庭教育与家长指导、婴幼儿抚触与按摩、音乐、舞蹈、美术、泥工、折纸与玩具制作技能。 (4)具有使用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作课件的技能。 3.专业综合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

    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必要的体育、心理、卫生和保健知识及健全的体魄。 (3)具有较为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较高的人文素养,具有较为系统和全面的早期教育基本知识,懂得婴幼儿教育学、蒙特梭利幼儿教育法、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婴幼儿生理卫生与保健常识。

    (4)具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

    (5)具有自觉创新的精神,具有不断获取知识、开发自身潜能、适应岗位变更的能力。 4.职业资格证书: (1)早期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2)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3)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 (4)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5)保育员资格证书 (6)育婴师资格证书 七、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

    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本专业课程体系主要由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课、和专业拓展组成。主要开设有音乐、舞蹈、美术、婴幼儿游戏理论与设计、0-12个月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1-2岁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2-3岁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婴幼儿多元智能培养与课程设计、婴幼儿生理卫生与保健常识、幼儿疾病的紧急处理与预防、幼儿心理个案分析、幼儿家庭教育与家长指导、早期教育概述、早教机构的管理与营销。 (一)核心课程 1.婴幼儿心理学

    婴幼儿心理学是早期教育及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它研究从初生到入学前儿童心理发生发展的规律,涉及到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等认识活动领域,通过学习该课程,要求学生能掌握婴幼儿心理发展的趋势,了解影响婴幼儿心理发展的各种因素及其起作用的规律。 2.学前教育学

    本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理论课。主要讲授幼儿教育的基本规律、实施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教育观念,初步了解什么是教、什么是幼儿教育,幼儿教育机构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幼儿活动的方法和原理,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教师观。

    3.婴幼儿生理卫生与保健常识

    本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理论课。主要讲授婴幼儿生理解剖特点及保育要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婴幼儿生活发育规律、婴幼儿营养卫生、托幼机构安全卫生教育及常见

    意外的处理、传染病及常见疾病的预防和处理、幼儿常见心理问题。重点讲授幼儿的保育方法,培养学生幼儿保育的能力和运用卫生学的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婴儿保育与智力开发

    帮助学生熟知婴幼儿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及相关的保育与智力开发的理论知识。懂得在喂养和护理婴幼儿的过程中,通过专业的行为来保证婴幼儿身体健康,茁壮成长,同时最大限度地激发其智力增长。 5.蒙特梭利幼儿教育法

    这门专业课包括1、日常生活训练(包括照顾自己,照顾环境,基本动作,社交行为,教室常规);2、感觉教育(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3、数学教育(包括数概念建立,数的运算);4、语文教育(包括书写的准备,字母、笔顺的练习,简单的单词,短语);5、科学、文化类教育(包括音乐、美术、地理、历史、动植物等知识和能力)。此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能逐渐了解和掌握蒙氏教学法的理念和特色,掌握婴幼儿学习中的重点是什么,运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让幼儿在自由、独立的环境中成长。 6.幼儿家庭教育与家长指导

    本课程是早期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技能课。本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学生深刻理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征,掌握早教机构、托儿所、幼儿园家长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便在婴幼儿的教育实践中能充分发挥家长的教育作用,进一步调动家长支持、配合、参与到婴幼儿教育,促进儿童更好地成长发展。 7.奥尔夫音乐教育

    使学生了解现代幼儿音乐教学理念与模式,帮助幼儿把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学会如何开启孩子的音乐智能,如何让幼儿更好、更人性化地去学习、了解、体会、创造音乐。

    (二)专业技能课程 1.美术

    本课程是早期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技能课。主要讲授美术的素描、色彩、剪纸、简笔画、手工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对美术的兴趣与爱好,健康的审美情趣、初步的审美能力和良好的品德情操;培养学生对早教机构的环境创设能力。 2.音乐

    本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基本技能课。本课程由《声乐》、《乐理与视唱练耳》、《唱歌》、三门课程构成,《声乐》旨在培养学生了解歌唱艺术的发声原理、呼吸方法、共鸣技术、咬字吐字的要领等。在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演唱技巧、表演能力以及提高对声乐作品的欣赏水平。《乐理与视唱练耳》旨在通过有关音乐基础知识的介绍,以及读谱方法、音乐听觉、唱歌准确性等方面能力的训练,使学生了解音乐的基本原理、音高记谱法则、音程和弦的构成、调式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学习音乐的基本方法和能力,为学生进

    一步学习音乐科目打下基础。 3.钢琴

    本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基本技能技巧课,属于专业技能必修课。旨在使学生掌握键盘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上培养幼儿园教师具备良好的音乐与演奏能力的必修课程。本课程要求学生了解钢琴演奏方法;钢琴和声的基本知识;掌握弹奏钢琴的基本技能,并达到一定的级别,增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4.舞蹈

    本课程以学习幼儿基本舞蹈训练、幼儿基本舞步和学习优秀舞蹈作品为主,从模仿优秀幼儿舞蹈作品到练习独立创作过程。通过本课程学习,解决学生的基本体态,培养学生灵活、协调的舞姿、技能,掌握从事小学教育所需的舞蹈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手段:课上学习和课后排练结合,划分小组互助练习和单人创作结合,布置作业和检查考试结合。通过幼儿舞蹈创编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初步掌握幼儿园的教学工作能力。

    篇三:民办幼托园所开办设置标准》、《佛山市禅城区早教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民办托幼园所开办设置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区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佛山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托幼园所设置标准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面向社会招生的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及托儿所)应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第三条凡举办托幼园所的社会组织应具备法人资格,应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托幼园所的个人,须为品性良好,心理健康,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如— 1 —

    果是外国国籍公民要通过省相关部门报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托幼园所的举办者必须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促进法实施条例设立管理章程,成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决策机构应当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的单数),且要依法按章参与办学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选址设点

    第五条民办托幼园所的规划布局、建园选址要结合区域总体教育建设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布点。民办托幼园所办学场地必须相对独立,要有独立的出入口、围墙、大门。房舍必须安全、卫生、通风、明亮、干燥。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园舍独立,占地面积不少于2700㎡,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其中特别要求: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得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

    1.5㎡。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托儿所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4个班及以上的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不小于6㎡,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得小于2.5㎡,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

    第三章 办园规模

    第七条 幼儿园规模不少于6个班,一般不超过15个班;托儿所规模不超过5个班为宜。

    第八条 幼儿园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托儿所班额和年龄:乳儿、托小班(18个月前)15-20人;托中班(18个月—27个月)15-20人;托大班(28个月—3周岁)21-25人。

    第四章人员配备

    第九条托幼园所负责人必须是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幼儿园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年龄在55岁以下。

    — 3 —

    第十条教师专业合格率(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100%,其中大专学历60%以上。保育员具有初中(4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保育员资格证。医务人员应当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养或培训,并取得卫生部门的资格认可。

    第十一条幼儿园园长数量参照《广东省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配备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例全日制为1:7或以下;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全日制不足200名幼儿园配备专职医务人员1人,超过200名幼儿园配专职医务人员2人以上,其中医生1人;有专职财务人员、炊事员、其他工作人员满足幼儿园需要。

    托儿所各班保教人员与婴幼儿比例:乳婴班为1:4,托小班为1:5,托中班为1:7,托大班为1:8,保育员每班全日制不少于2人;4个班设园长1—2人,5个班设园长2人;全日制不足150名托儿所配备专职医务人员1人,超过150名配专职医务人员2人以上,其中医生1人;有专职财务人员、炊事员、其他工作人员满足托儿所需要。

    第十二条托幼园所应按要求配备食堂,食堂必须通过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全检查,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有健康合格证。安保人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工勤人员等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配备。

    第五章硬件设施

    第十三条民办托幼园所必须设置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用室及辅助用房,间数及面积等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

    (一)每个班配有活动室和儿童卫生间。与寝室分设的活动室使用面积幼儿园应不少于54㎡,托儿所应不少于40㎡。如活动室与寝室共用,活动室使用面积幼儿园应不小于70㎡,托儿所应不少于50㎡。

    (二)要建有与办园规模相匹配的音体活动室、美工活动室、科学启蒙室、图书阅览室等兴趣活动室。各班活动室环境创设要与教育目标、内容相适应,科学合理利用空间和场地,提供适量的、适合幼儿发展水平的教玩具、电教器材、劳动工具、桌椅书架等,满足幼儿活动需要,所有的材料做到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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