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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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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唐海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岗位职责和制度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岗位职责和制度

    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部分监

    察。

    2、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

    3、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

    4、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方面的监察。

    5、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

    6、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大队长职责

    1、主持大队的全面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令,通知以及

    上级有关指标在全队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大队全体成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动态,工作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做到公平公正,

    知人善任,赏罚分明。

    3、对大队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法制建设,行政管理,做到有设想、有计划、有措施、分

    工明确、合理安排、按计划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倾听队员的意见和工作建议,关心队员生活,以及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的

    困难和问题,增强大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5、根据上级的指标和大队情况,组织制定大队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并适时检查计划完成情

    况。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实施规范化管理,使大队逐年迈上新台阶。

    三、中队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办理大队领导及队务会决定由本队落实的有关事宜。

    2、组织全队人员学习城市管理法规,提高队员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案的水平,精通业务,使

    全中队队员有较强的行政执法能力。

    3、对本队监察管理工作做到有设想,有计划,有措施,分工明确,安排合理,及时对各段检

    查督促,按计划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4、组织和督促本队月考评和年度考评工作及奖惩事宜,保证大队工作计划的落实。

    5、加强与辖区内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使城管工作顺利开展。

    6、协助大队领导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带领办公室人员认真完成大队,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

    工作结果进行检查核实。

    2、参加大队办公会,负责会议记录,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工作。修订和审核大队年度目标管理

    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和检查,深化等工作。

    3、搞好资料累计,按时做好大队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培训及总结工作。

    4、督促办公室人员及时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

    5、抓好保密,文书档案,信访,通讯及基础工作建设。

    6、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各执法中队职责

    1、负责区内私设摊群、流动摊点管理工作。

    2、负责区内擅自行驶城市道路大型车辆的管理工作。

    3、负责区内宣传活动及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区内门店商品外溢、店外加工、店外维修等管理工作。

    5、负责区内乱贴乱画、乱摆乱挂、乱堆乱放、乱丢乱弃、乱抛乱撒的管理工作。

    6、负责区内临路新建、扩建、改建及立面装饰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负责区内私搭乱建和破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事业行为的监察管理工作。

    8、负责区内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工作。

    9、负责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落实责任追究制

    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贯彻和落实,确保工作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责任,要严格按

    照职责要求,对在工作中违反职责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待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情节严重或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解聘。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支部责任及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

    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

    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

    申诉。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撤消

    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

    6、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

    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十不准

    1、不准以权谋私;2. 不准越权执法;

    3、不准执法犯法;4、不准简单粗暴;

    5、不准损公肥私;6、不准吃拿卡要;

    7、不准无证上岗;8、不准酗酒滋事;

    9、不准仪表不整; 10、不准单独上岗。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准则

    1、艰苦朴素,勤俭节约;2、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3、清正廉洁,不谋私利;4、关心群众,平等待人;

    5、见义勇为,助人为乐;6、团结共事,宽厚待人;

    7、用语文明,规范执法;8、生活检点,自尊自爱;

    9、遵纪守法,维持秩序;10、仪表端庄,严格自律;

    11、忠于职守,一心为公;12、爱岗敬业,勤劳奉献;

    13、坚守岗位,竭尽全力;14、敢于负责,敢于创新;

    15、刻苦学习,钻研业务;16、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17、忠诚老实,言行一致;18、正确用权,不徇私情;

    19、遵循程序、持证上岗;20、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职责

    一、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使机关美化、亮化、净化,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增强全员素质,现将卫生制度公布

    如下:

    1、各办公桌、椅、柜要按统一规定摆放整齐有序。

    2、上班前认真打扫每个房间的卫生,下班前整理好办公桌上的物品,椅子推入办公桌下。

    3、每周不定期按划定的卫生区域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安保制度

    1、各类印章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大队行政公章或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大队长批准。

    2、下班前各科(队)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上锁、关好,各档案柜是否锁好,下班后和节假日,

    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3、值班人员要认真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5、电源线路必须随时进行检查、维修,由不良隐患随时排除。

    6、下班前关好各种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管理效能,树立执法大队的良好形象,经研

    究决定,对工作人员实行日常工作考核,奖优罚劣。日常考核工作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考核原则:

    日常考核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督查制,督查人员针对执法人员实施打分制,分数与月末,以分数

    的多少作为衡量执法人员综合表现的依据。

    二、考核办法:

    日常考核采取扣分制,在日常考核中,执法人员每违反一项规定,督察人员就按相应的标准扣

    除分数、登记在册,最后汇总至大队会计室,作为当月奖优罚劣及年度评优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1、工作效能:

    工作中不勤奋敬业、缺乏自主争先、得过且过的,对本职工作及大队交办的工作不认真对待、

    推诿拖拉不积极落实完成的,每次发现一次扣10分。

    2、执法纪律:

    违规执法与管理对象发生矛盾纠纷造成恶略影响的,视情节扣50分。

    3、一票否决制度:

    违反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如:罚款、收费不开票;不按规定乱罚款、乱收费的;多次旷工及

    因个人原因给大队造成恶略影响等,一经发现,予以当事人待岗处理并上报局党委,直接解聘。

    4、组织纪律制度:

    工作日中午未经大队批准私自饮酒的扣10分。因私自饮酒贻误工作的扣50分,私自饮酒或酒

    后违纪或打架斗殴适情节严重给予扣300分、停职反省、待岗留用、建议清除执法队伍。工作期间

    赌博者扣除当月上岗补贴,建议清除执法队伍。

    5、着装:

    1)执法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值班及执法过程中必须着城管执法统一服装,休息日可着便装,

    但不能将便装与执法服装混穿。

    2)执法着装时要服装整齐,系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捥袖、卷裤脚、衬衣外露。

    3)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严禁赤背,不准穿拖鞋。

    4)着装时,不许在胸前、颈、手指上佩戴各类饰品,不准烫发、染发、光头、留长发(男队

    员)。

    5)严禁执法人员着装到舞厅、饭店、洗浴等娱乐场所。

    6 ) 严禁服装外借。

    7 ) 凡违反规定的,每次扣5分。

    6、请销假制度:

    1)执法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违者每次扣10分。

    2)执法中队队员请假,向中队长和分管大队长请假,请假时填写假条到办公室备查,凡正常

    工作日请假的,执法队员扣除当天补助。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需经分管大队长批准,两天即

    两天以上的需经大队长的批准。

    3)各中队队长请假直接请示大队长,并通报分管大队长。分管大队长向大队长请假。大队长

    向局领导请假。

    4)旷工一天扣45分;事假,一天扣20分(特殊情况除外);病假,一天扣10分;无故迟到、

    早退、空岗一次扣10分,月累计满2次的给予按旷工对待并扣除15%月补助,4次的扣除30%月

    补助,以此类推;请假先斩后奏的按旷工处理。

    7、车辆管理制度:

    1) 各中队配用车辆由各中队执法使用,不得外借,不得公车私用。

    2) 车辆必须由固定司机专人驾驶,不得随意换人驾驶。

    3) 每天早上司机必须坚持例行车辆保洁,如有污迹及时清洗。

    4) 中午、晚上下班后(值班人员完成值班后),车辆必须到机关院内固定车位统一存放。如有

    特殊情况,必须向大队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使用。

    5) 严禁司机酒后驾驶车辆。

    6) 司机经常检查车况,如有故障及时申报维修,保障工作用车。在执法工作时间以外或由于

    司机本人过失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费用。

    7) 严禁执法用车到餐厅、舞厅、洗浴等娱乐场所停放。

    8) 凡违反上述规定,每次扣除中队长30分。

    8、责任落实制度:

    1)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有乱涂乱画、立面小张贴、橱窗贴画、信息牌,未及时发现查处扣1

    分;

    2)未经审批擅自安装户外广告、牌匾、外檐装修或不执行审批程序,未及时发现查处扣10

    分;

    3)发现道路两侧随意占路摆摊设点,设置马路餐桌,摆放露天烧烤等现象,未及时发现查处

    扣2分;

    4)辖区出现飘洒现象未及时发现查处,扣10分;

    5)门店前车辆摆放不到位未及时查处,每辆扣0.5分;

    6)店外摆放物品、商品、灯箱及悬挂衣物,未及时发现查处的(每个门店为一处),扣2分;

    7)门店外乱拴乱挂条幅、商业演出、鞭炮、彩虹门或充气装置,未经审批并未及时查处的,

    每处扣5分;

    8)店外占道加工、制作、修理、堆放物料未及时查处的扣2分;

    9)城区内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市政设施,损毁绿化苗木未及时查处的扣40分;

    10)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车辆进城,未及时发现查处扣5分;

    11)城区内出现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未能及时发现的扣除责任人20分及中队负责人20分,并

    负责善后处理;

    12)督察人员发现执勤人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的,扣除责任人20分,每月累计达4次的扣

    除本月全部上岗补贴。

    9、考核方法:

    执法业务日常考核实行300分制,考核中发现问题按照评分细则规定进行扣减。施行奖惩制度:

    1)每月按扣分多少进行排名公示;

    2)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名,给予口头警告,连续三次倒数第一名,给予中队长待岗处理;

    3)中队连续排名第一名,给予口头表扬,连续三次第一名,给予年终评先和一定物质奖励;

    4)同样错误连续犯三次的队员给予扣除全月补助;

    5)触犯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给予提前解聘处理。

    6)优秀固定岗点以督察报告为主每季度评出2个;优秀岗点个人给予每人100元奖励;年终

    评出全年优秀岗点中的个人,每人500元奖励;

    7)全体队员工作、生活中均受《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内部管理奖惩细则》制约和追究。

    10、组织实施:

    1)大队督察人员对各中队责任区管理及工作纪律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登记;

    2)大队督察人员每天进行两次以上岗位督察,次日早班会通报,月终总结评比。

    11、本规定实行扣分制:

    依据监督组检查结果,每月底将扣分数进行统计,每分扣发上岗补助一元。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摘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 七十四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篇二: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考勤制度

    城管执法大队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大队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

    上午8:00 ――12:00

    下午14:00――17:30

    遇集中行动,在办公室及工作区域以外的工作场所:队

    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迟到每分钟扣1分。全体队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每通知不到1次扣2分。

    二、违纪界定

    队员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

    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指定地点);迟

    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2分;迟到一小时的每次扣3分;超过1小时当作旷工处理。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

    每次扣1分;30分钟以内扣2分;30分钟以上每次扣3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

    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一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

    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扣5分。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扣2

    分;造成重大事件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工伤假、丧假等七

    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

    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

    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日扣1分。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

    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每

    日扣1分。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

    请的假别;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

    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半天以内由中队长批准;1天以内由大队

    长批准;2天以内由征迁局局长批准;三天及以上由示范园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手续送大队内勤员备案。

    2、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大队实行每日签到制度,队员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到(每日2次)。

    篇三:城管岗位职责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 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指示,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熟练掌握、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5、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

    公平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6、 严格遵照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查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伪

    造篡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应及时上报领导。

    7、 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参与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不得

    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谋私。

    8、 在执法中应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正,佩带执法标志,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

    法,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 依法行使城市管理十三项职能,完成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篇二:城市

    管理工作职责(市容环境综合管理) 城市管理职责

    一、城市管理指挥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x委、x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承担

    属地管理责任。

    (二)制定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

    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分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村居,并进

    行监督实施。

    (三)加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合理安排改造项目和经费,逐步提高社区基础设

    施水平,改善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

    (五)组织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考评,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城市管理

    长效化、常态化。

    1.负责市容秩序管理。规范临时占道市场管理,确保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依法及时查处取缔店外摊、流动摊、夜市排档、烧烤摊等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整治拆除

    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阳棚雨披、广告条幅,及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广

    告;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进行渣土密闭运输,无

    轮胎带土、撒漏和偷 倒乱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2.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按照核定的作业面积标准配足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

    保主次干道保洁时间,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抓好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辖区单位市容

    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路段包干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劳动。

    3.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建立以村居为管理主体、街道城管办为执法主体的管

    理模式,落实日巡、周查、月考、季评的考核办法,切实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执

    行。

    4.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劝导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运行、停放有序。

    5.负责规划监察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巩固楼顶拆违成果。

    6.负责“五小”行业管理。严格审查公共场所和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整治取缔不合格的“五小”行业,保障市民健康。

    (六)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

    (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活

    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二、城管办职责

    1. 负责辖区内街巷的街容街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街巷“门前三包”、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辖区内各单位和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

    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协助执法部门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

    5.设立城管信息员,负责向区有关部门通报辖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及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

    6.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服务。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区(居委会)职责

    1.负责辖区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维护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种植蔬菜等的实施和

    督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街巷店外经营、摊点的管理和牛皮癣的清除工作;

    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

    5.设立城管信息员,负责向街道办事处通报辖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及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

    6、完成办事处指挥部及城管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清洁队队长职责

    一、带头工作,以身作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

    三、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

    五、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

    评估。

    七、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

    八、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九、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清洁队清洁工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工作要有责任心。准时上下班,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各项清洁工作,不留死角,

    坚持规范化服务,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1、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按规定的标准与量化做好本责任区清洁卫生工作。

    2、包干区(道路、广场)内洁净:无废纸、无落叶、无起眼的碎石沙子

    3、当天的垃圾要当日清运、不许堆积;

    4、爱惜公共财产,爱护清洁工具及用品,定时清洗垃圾车,负责保管和使用好各种清洁

    工具,每天下班后,各种工具必须按指定地点摆放,避免各种浪费现象。

    5、注意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时必须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6、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临时工作任务。 小区保洁员职责

    1、及时清运垃圾及道路障碍物,保证小区无污物,纸屑,塑料袋,作到日产日清。

    2、制止小区内不文明,不卫生的现象和行为。

    3、负责小区内的路灯、幕墙、宣传牌等的清洁工作,处理责任区篇三:城管局工作职责

    城管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全区城市管理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组织实

    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区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容市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清远、清冰

    雪、公厕清掏作业质量工作;负责全区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施工场所、牌匾广告等容貌

    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条幅、标语、牌匾、街路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及砍伐树木审批和管理; 监督检查和指导园林绿化的苗木生产、工程施工、园林设施景点维护及绿化抚育管理工

    作。

    七、负责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门前四

    包’工作的落实。

    八、负责对全区市政、园林绿化、路灯设施、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新建、改建和维

    修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园、游园、广场、步行街等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的规划、设计、组织建

    设和审查验收,并对场所内设施、卫生、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管理;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负责辖

    区内供热质量、供热服务和供热运行安全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工作的规划、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区

    义务劳动工作。 十三、负责承办和处理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十四、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篇四:

    城管员岗位职责城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

    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

    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

    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与交警中队衔接,由交警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

    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

    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

    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

    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安排人员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

    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

    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通知相关单

    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城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

    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

    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1、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

    任制的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

    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

    育。

    3、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

    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4、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

    法行为。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从上午7:00—下午6:00(作息时间随季节的变化改变,具体时

    间由局办公室通知)。

    2、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串岗、脱岗等。

    3、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动、检查时,要统一着装,其余时间可着便服,上班期间佩带统一

    制作的标志。

    4、定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

    与小组巡查人员联系,协同解决。

    5、重点地段和路口守点的城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督促违法行

    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篇五:城管

    人员工作职责二龙镇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场镇环卫。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转运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切实做到每天街

    面清爽无灰尘,场镇周边可视觉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同时,协助街长引导并监督居民将生活

    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

    二、加强市场管理。以思恭路、商贾市街、二郎庙街为主,杜绝冒口经商和骑门占道行

    为,规范摊位摆放到指定位置,做到有序经营。

    三、重抓车辆管理。摩托车、小汽车、货车等各型机动车辆必须整齐、西向停放在划定

    停车位。二石路口、二红路口、二郎庙街与思恭路交界处空坝、思恭路未确定停车位的地段

    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保证周内每天街道美观。

    四、严格广告张贴。执行标语、广告张贴审批制度,凡未经镇政府批准的标语、广告张

    贴(墙面、电杆或临空)必须及时清除,禁止使用小店招和遮阳棚伞。

    五、规范占道建筑材料堆放。因建设确需临时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只能统一在街道一

    边整齐堆放,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不得影响场镇风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完成镇党委、

    镇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在县城乡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完成好辖区主城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辖区建设项目按

    规划程序进行审批,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按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认真做好监督、管理。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晋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

    展好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及管理。

    五、认真落实爱国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环境

    卫生整治以及除“四害”工作。

    六、在县“四创办”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镇的“四创两争”工作。 县城管局四项举措完善执法巡查制度 一是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社区规划中队对21个社区落实每周2次的执法巡查;

    乡镇城管中队管理办每半月检查1次乡镇城管中队落实巡查情况;各乡镇、县开发区、西太

    湖旅游度假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古城和龙山街道办的城管中队或联合执法中队根据各自职责和辖区的实际情况落实日常巡

    查。在违法建设多发季节和重点区域,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建立巡

    查台帐。各城管中队和联合执法中队均明确划分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

    立规范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在巡查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

    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在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三是及时处置违法建设

    行为。巡查队员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时,立即现场制止,核准当事人情况,查明违法事实和

    程度,及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巡查发现已抢建完工,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

    立案查处。四是严格公正执法。巡查队员在巡查中严格遵守巡查的纪律和要求,做到持证上

    岗,文明规范,秉公执法。 为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城市管理的提质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重点工作开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徒步巡查制度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立并落实三级巡查机制

    (一)建立网格责任人徒步巡查制度。网格责任人要定时开展徒步巡查,认真履行发现、

    处置、上报和核查职责,填写巡查记录,加强与责任网格内单位、居民的联系互动。

    (二)建立区执法大队常态巡查制度。区大队以机动巡查和徒步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强

    对基层中队徒步巡查制度落实的督察、指导、检查,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事项的巡查和管控

    工作。机动巡查要确保辖区内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城市秩序,重点时段应增加巡查密度;

    要认真组织开展徒步巡查,细致梳理辖区城市管理问题,逐一销号解决。

    (三)建立市支队精细化督察制度。市督察支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督察单位,对全

    市城市管理问题全面精确排查、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二、实行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

    问题处理 “三单制”,即温馨提示单(粉红色)、郑重警示单(黄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白色)。具体做法是,第一次发现违法行为时,对相对人批评教育,下达温馨提示单,要求

    立即改正。再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下达郑重警示单,责令其立即改正,否则

    将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下达

    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三、建立完善责任区管理台账各区要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收集整理各类经营户、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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