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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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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专利产品代理销售合作协议-蒋中文律师

    专利产品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合作的优势,通过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在 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区域内及 铁路 系统内排他地销售甲方XXXXXX专利产品 及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甲方就其拥有专利的产品,独家授权乙方在 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区域内及 铁路 系统内进行销售。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乙方外的第三方或自行,以任何名义在上述区域和系统内以任何形式销售合作的专利产品。

    2.甲方可根据产品的市场反应和销售状况,在乙方达到的情况下,委托乙方进行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和成品的组装等生产工作。双方采用“甲方以技术入股、乙方以资金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 合作产品范围及价格

    1.合作产品指甲方生产的使用了甲方所有的专利技术的

    2.双方合作产品的价格按上表中的合作价格确定,甲方应当按上述价格保证供货。甲方不得单方提高合作价格,或以任何方式拒不供货。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是经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合法拥有专利权、 品牌的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2.甲方生产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作区域内的地方标准及甲方企业标准。并提供合作产品的合格证、专利证明等标志、标识。

    3.在合作期限内,甲方独家授权乙方在合作区域和系统内销售甲方产品。 4.甲方对产品进行符合产品运输、储存要求的包装;提供运输服务;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销售行为进行监督。 6.甲方有权取得乙方支付的价款。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是经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乙方保证在授权区域和系统内销售合作产品。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须集中力量,尽快在合作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产品销售。

    4.乙方有权在合作区域内发展下一级的代理商。

    第五条 订货及供货

    1.乙方有订货需求,可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按乙方订货通知要求发货。

    2.甲方应保证有充足的货源储备,乙方订货量在金额在 (含)以下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供货通知后 小时内完成相应货物的发货;乙方订货量在以上或订货金额在 以上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完成相应货物的发货。

    第六条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甲方提供运输服务,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完成交付。乙方订货数量达到或金额达到,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交货地点以乙方订货通知为准。 3.。

    甲方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第七条 售后服务

    产品的售后服务由负责。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实施代理销售行为的;

    (2)拖欠甲方货款达到 万元且超过 天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合作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有争议,遭到投诉或起诉; (2)不能以合作价格向乙方供货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授权其他代理商或自行,在合作区域或系统内销售合作产品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金额的%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支付甲方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赔偿。且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有关债权及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议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条款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2.本合同一式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附件:1.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甲方专利权证书(盖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篇二:专利代理合同(模板)

    知识产权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务。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严格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专利申请公开之前将有关技术内容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义务至甲方自己公开或专利文件官方公开止。

    三、乙方必须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甲方之间的相关文件材料(如受理通知书、初审、复审材料及授权通知书等),及时交给甲方。

    四、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请专利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技术是否充分公开负责。

    五、甲方所提供资料的技术内容、图纸等专利权和其它权利均属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或终止而消除。

    六、数量、单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外观专利件,合同总额元(大写:)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599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年年费及代理费等费用),分2次支付,第一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5370元,第二次收到授权通知书时支付625元。

    2、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263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年年费及代理费等费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3、每件外观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133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

    付清。

    注:(1)以上费用是指专利减缓之后的费用,如果不能减缓费用另算。

    (2)以上所有费用不包括专利授权后、从第二年起每年交国家的年费。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按专利(类别)单价乘以实际个数计算。

    七、甲方承诺按上述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清相关费用;费用缴纳方式可任选以下一种:甲方直接把款打到乙方账户;或甲方开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交付乙方;或甲方直接向乙方交现金。

    八、甲方承诺在其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与甲方联系不上以及由于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缴纳足额的有关费用而造成专利申请的各种权利的丧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双方加强沟通,乙方积极向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信息及免费培训等各种增值附加服务。

    十、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的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宗旨,及时沟通,做出补充或修正 十二、。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盖章,经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

    篇三:2013年度知识产权代理协议

    知识产权顾问代理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发展品牌战略及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等事项的需要,须向国家有关机关申请商标、专利、版权等事项,同时对现有市场上出现的傍“天府”商标和包装的企业进行系统的监测及维权,故现委托乙方代为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办理基础的商标、专利、版权等注册、商标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监测及建议等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常年知识产权顾问,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代理其商标、专利、版权等所涉及到的各种知识产权事宜。

    二、合同期限

    2013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合同期满,本合同即行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第二年度的顾问合同。知识产权顾问每年顾问费为1.5万元(大写:壹万伍仟圆整),在顾问期间衍生出来的相关知识产权事务所涉及到的费用另外收取,费用明细请参加下表。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商标、专利、版权等注册申请事宜拥有完整决定权。遇有相应国家局《审查意见书》要求,必须更改申请注册事项或方式

    的,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2、甲方有权在商标、专利、版权等注册申请过程中,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注册申请的进展情况。乙方应依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如实提供进展情况,不得虚构或隐瞒。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4、甲方需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相关款项,以确保注册的顺利进行。需延迟付款,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其同意。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知识产权事务确认表》载明的内容和时间完成知识产权事项,并应在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注册信息准确的反馈给甲方。

    2、在申请注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及时解答甲方提出的有关注册相关的咨询,并适时的向甲方提供最佳的注册申请建议。

    3、乙方应专门为甲方建立已上报国家局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申请的档案并存档。

    4、国家局下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但证书除外),乙方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档的方式通知甲方,告知相关情况并给甲方相应的解决方案。

    5、在注册申请期间,乙方应与国家局沟通,并就申请审查进度、是否通过实质审查、可能的公告期和公告日等有关情况向甲方出具中期代理报告。

    6、国家局下发证书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书的电子档发给甲方相关负责人,并对其使用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及应注意的事项。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到的证书邮寄给甲方,由甲方签收。

    7、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8、在代理关系存续期间讲授相关知识产权实务知识(不超过二次)。

    9、为甲方进行市场监督,如发现有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应迅速向甲方通报并提出法律处理意见。

    10、针对甲方提供的重点关注企业的知识产权申报信息,乙方每月25号前反馈一次重点关注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申报信息。

    11、乙方应在每年5月前向甲方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有效资质、资格文件。乙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资格发生任何变更,均应在发生实质变更之日起2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12、乙方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的名义申请甲方要求的事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向有关国家局撤回有关申请,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具体代理内容、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拟申请的知识产权载明在《知识产权事务确认表》上,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一并存档。

    2、商标、专利、版权等主要项目申请费用表:

    注:上述费用中包含了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支付的规费。

    六、保密条款

    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有文件均属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等事项,只允许因双方合作而接触、审查此种信息的双方雇员、顾问和代表接触,不可对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外传或保管不当泄露,另一方有权要求泄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予

    以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未发生争议部分须继续履行。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总代理合同,因个案代理事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一方变更名称、账号、地址或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对方,未予告知或迟延告知的,将承担通知不能或迟延通知的不利后果。

    5、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QQ: 。

    乙方指定张江峰为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联系电话: 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qq.com,QQ :XXXXXXXX。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各种记录、函件、通知、来往函、检验照片等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留存,且须有发出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若非本合同列明负责人签字的,应出具所在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并不予认可。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发出方自行承担。

    7、甲方与乙方建立该合同关系完全基于从事代理活动,该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本合同签订时,不存有欺诈、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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