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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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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关于加大对城市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提案

    关于加大对城市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提案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 城市化进程加快。迅速加快的城市化, 必将对脆弱的生态环境构成更大的冲击。巨大的人口压力、日益紧缺的资源和环境质量的恶化, 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随着城市化模式在全球范围的迅速发展, 城市作为一个特殊的生态系统, 在显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不断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

    一是城市水污染仍十分突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 生活污水排放量迅速增长,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使城市水环境恶化。

    二是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置, 严重影响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质量,普通生活垃圾的处理或堆放, 成为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隐患。这些环境问题不解决, 将严重制约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解决城市污染的主要建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从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整体功能出发, 运用综合的对策、措施来整治、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 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科学技术的多方面措施, 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 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生态平衡, 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 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以协调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合理规划, 完善城市功能。遵循生态规律, 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 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 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

    发展方向, 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治理城市水污染。制定改善水质的计划, 重点保护城市饮用水源。采用截污、治污、清淤、保证城市用水、加快水体交换、维护城市湿地等措施, 使城市地表水按功能达标。综合运用价格、行政、科技和工程措施, 推行城市节水、污水处理及其资源化, 创建节水型城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严禁超采地下水。

    3、治理城市垃圾污染。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在减量化工作的基础上加快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努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

    总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是我国加快发展,全力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是一项关乎子孙后代长期的伟大事业,也是一项内涵丰富、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环保事业是公共事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呼吁公共的积极参与,新闻媒体要向整个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建立良好的环保氛围,环境污染的防治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全力配合。我们曾拥有无比美丽的栖息之地,我们再也不能破坏已脆弱无比的生态环境,每一个人都要做到爱护我们的山山水水,爱护我们的树林,爱护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

    篇二: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关于开展“靓城行动”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施意见

    (讨论稿)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街道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科技城建设,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临安市委、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靓城行动”的实施意见》(临委[2012]18号)和临安市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市“靓城行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环污整办[2012]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街道范围开展为期10个月的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一、 整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 \ \三位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各条业务线上整治工作总牵头,副组长具体负责各条业务线上整

    治工作,各有关科室及组员负责对自身业务范围上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主要负责污染整治方案的出台、进度控制、信息通报、考核反馈等日常工作,具体职责详见任务分解表。

    二、 整治目标及工作内容。

    整治目标:通过深化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街道环境质量,使街道范围大气、噪声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使街道范围苕溪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使***科技城核心区和产业区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使街道人民对环境满意率不断提高,从而为加快科技城建设,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支持。

    工作内容:街道“靓城行动”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有水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整治、工业环境整治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 水环境整治。

    1、加快推进中苕溪治理项目,2012年月日前完成中苕溪治理并通过验收。

    2、加大对***下游沿溪、中苕溪沿岸、沿湖的采砂业治理,坚决取缔非法采沙行为。

    3、加大对苕溪沿岸的畜牧养殖业管理,严厉打击沿溪无序散养、放养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

    4、加快推进横畈集镇污水处理厂截污纳管建设,确保年前达到运行负荷75%的年度考核目标。

    5、加强苕溪流域水质监测,组织实施锦城—***、高虹—

    —***(横畈区块)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分析汇总监测数据,通报水质动态变化情况。

    (二)生态环境整治。

    1、加快推进农村环保员建设队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态环保工作有人管事、有章循事、有钱办事。

    2、加强林业管理,严格砍伐指标,加大乱砍滥伐查处力度;加强各村采砂管理,加大农村非法采沙、运沙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农村水土平衡。

    3、严格土地管理,按照农村“一户一宅”制度在规划范围内审批建房,加大违章搭建查处力度,确保耕地平衡。

    4、加强农村畜牧养殖业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禁无序散养、放养行为,鼓励养殖户规模圈养经营。

    5、加强清洁乡村创建工作,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管理,加大农村庭院环境宣传、整治力度,确保农村环境常年保持整洁、美观。

    6、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农村截污纳管工程建设,确保农村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7、加快推进科技城内综合整治工作,月日前出台整治工作方案,月日前初步完成整治工作;配合市级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工作、锅炉(炉窑)废气整治工作、噪声治理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三)工业环境整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步伐,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家企业的转、搬、德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2、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整治。2012年6月20日前,完成集镇区域内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源情况排查和监测工作,9月20日前,配合市级完成重点工业企业噪声治理工作。

    3、加快矿山企业整治工作步伐,年月日前,完成 家整合工作任务。

    4、加快节能灯企业污染整治工作,2012年6月底前,完成14家节能灯企业污染整治工作。

    5、加大工业企业环境执法力度,配合市级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违反环保“三同时”等环境执法行为,确保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进度及工作要求。

    整治进度:此次“靓城行动”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安排在3月至12月,具体有三个阶段:一是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2月-3月),主要任务是全面排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加大环境宣传、分解落实任务。二是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月),主要任务是围绕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三是考核验收阶段(12月),主要任务是做好查漏补缺,迎接市级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成果。

    工作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此次专项工作牵涉街道各部门、各办公室及各行政村和企业,全街道上下一定要齐心

    协力,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下发的文件和召开的会议为要,切实领会精神,主动抓好落实。二要加大宣传,形成助力。此次专项行动要注重发挥群众的力量,要充分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态势,全民动员参与,确保工作实效。三要加强检查,形成督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一定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加强工作中检查和督报,必要时动员领导小组力量,进行督办整顿,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街道“靓城行动”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2年4月9日

    主题词:靓城行动环境污染 专项整治 实施意见 抄送:市环保局

    篇三:沁阳市2013 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沁阳市2013 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3 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3〕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富裕沁阳、文化沁阳、美丽沁阳、和谐沁阳”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实施“5338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环保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焦作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5%以上,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焦作市定目标,确保全市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实施“5338 污染整治工程”

    围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防控”等5 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大气污染、流域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治等3 项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完成38 项污染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1.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开展重点行业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以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载体,大力推进电力行业脱硫除尘设施改造,推进电力、水泥等行业脱硝工程建设。一是开展电力行业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我市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达到《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要求。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要在2013 年9 月底前完成脱硫除尘改造工程、脱硝工程建设。二是开展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建设。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要在2013 年9 月底前完成废气脱硝工程建设年度任务,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地方环境管理要求。

    (2)开展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大力推进施工工地、机动车尾气、道路交通扬尘等污染的综合防治,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城市施工工地管理,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城区内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主体结构施工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车辆出工地全冲洗等措施,确保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物拆除必须做好围挡,边拆除、边洒水、边清运渣土,渣土、垃圾应在建筑物拆除完成后3 天内清运完毕,暂时不能清运出场的,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二是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强化机动车排气监管,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

    车辆进行专项整治,达标前不予核发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和其他审验证件。对

    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差的机动车(高排放车辆)发放黄色标志,其余发放绿色标志。对高排放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对重型货车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积极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小排量汽车,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机动车。三是开展交通运输扬尘专项整治。城区行驶的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保持车辆整洁,均衡装载,捆扎牢固,不得沿路遗漏、抛撒;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区范围内行驶。

    (3)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焦作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焦政办〔2011〕106 号)要求,继续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城区范围内2 吨(含2 吨)以下燃煤锅炉要于2013 年6 月底前关闭到位,改用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对全市范围内未列入关闭范围的锅炉开展排查整治,对环保不达标的实施限期治理,2013 年9 月底前实现环保达标。

    (4)开展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对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等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对焦克路沿线两侧(500 米内)企业物料堆场要实行仓储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粉状物料运输要实行密闭运输,防止物料抛洒扬尘污染;企业厂(场)区至主要公路干线的通道要硬化,并落实防扬尘措施。企业粉尘排放点源采取高效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浓度≤50 毫克/立方米。

    2.全面深化水污染防治

    (1)开展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沁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要完成提标升级改造任务,增加脱氮、脱磷等功能,外排废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二是加快沁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2013 年8 月底前要完成试运行工作。三是加快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要围绕扩大收水范围,进一步完善干、支管网,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我市现有已运行污水处理厂,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确保现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四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对全市现有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整治,实现污泥的安全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2013年6 月底前,现有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建成污泥处置设施,以贮存为目的(即不处理处置)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

    (2)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提标改造。一是以实施国家、省新颁布的行业、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载体,推进皮毛(制革)、造纸、食品加工等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提高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断面达标能力。二是强化国家、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实施,确保重点流域规划项目实施率达到80%以上。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的通知》(豫政〔2012〕88 号)有关要求,加快建设辖区内相关企业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要加强对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3)开展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一是切实抓好蟒沁河流域的水环境整治工作。以皮毛(制革)、造纸、白酒等重点水污染行业的深度治理为重点,通过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完善治污设施,提高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蟒沁河流域的水环境质量。二是加强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对城镇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专项整治,对一级保护区内(取水井外包线以外200 米)养殖企业进行搬迁、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800 米)所有煤场逐步进行搬迁。三是完成西万、山王庄、西向、紫陵、柏香、王曲、崇义、王召、

    常平等九个乡(镇)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上述九乡(镇)要按规划要求,启动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3.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以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中期考核和夯实工作基础为重点,推进《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 年度项目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金属企业开展限期治理,对属于落后生产工艺的坚决予以淘汰,切实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减少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主要防控重金属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确保完成2013 年度重金属总量减排目标,确保环境安全。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焦政文〔2011〕49 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1〕102 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1.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开展生态市、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完成生态市年度建设任务,启动王召乡省级生态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沁园办事处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申报工作,完成5 个生态村(其中省级3 个)的创建任务。

    2.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2013 年6 月底前,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沁阳市神农山景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组织实施2013 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并于2013年10 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

    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结合畜禽养殖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程和“三河三湖”流域畜禽养殖治理项目,完成2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其中示范工程1 家)。通过强力推进重点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阶段性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污染减排考核奖惩机制。市政府按照“年初预算、年中调度、年底考核”的原则,建立完善污染减排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办事处污染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调度,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二是强化激励机制。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完善环保经济政策。继续实施高耗能产业差别电价,进一步落实燃煤电厂脱硫电价等环保电价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扩大和深化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办事处环保机构建设,健全农村环保监管网络。四是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大对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同时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环保资金引入机制。要在安排公共财政投入金额的基础上,多渠道争取资金用于污染治理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

    金。支持企业积极利用世行、亚行等资金,用于治污设施建设。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投资环保事业,完善城市和农村污水、生活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建设投入,重点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培训和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应急监测和防护能力。对环境污染整治成效显著的乡(镇)办事处,在相关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贯彻落实省、市环保要求,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适当财政补助。

    (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污染整治、总量减排工作进行视察,督促地方和企业环保工作开展。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电话:5612369),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的参与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注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1.沁阳市2013 年环境污染整治工程项目表

    2.沁阳市2013 年环境污染整治市直部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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