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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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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黄河交通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2015年6月29日

    一.总则

    一 思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同学,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

    3.遵守法律,遵守黄河交通学院校规校纪。

    4.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5.团结合作,诚实守信,群策群力,勇于实践。脚踏实地,认真工作。

    6.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协会在广大同学的诚信。

    二 目的

    1.发扬中国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精神,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志愿者精神,提高大家的服务意识。

    2.以“立足校园,服务师生,走向社会,锻炼自我”为活动宗旨,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优势,服务师生,奉献社会。

    3.通过组织和参与一系列的志愿活动,提高大家的组织能力和团队意识。

    4.促使大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以学习促进实践,以实践深化学习,进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 基本任务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们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成为热爱祖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2.培训青年志愿者。

    3.策划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学院内外开展服务性活动。

    4.组织广大同学们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进校园文明建设,营造富有校园特色的文化氛围。

    5.配合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公益性活动,为城市发展,社区共建;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服务。

    6.加强同其他院校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强友谊,共同进步。

    二.分则

    第一章 会员

    一 会员注册

    1.凡在黄河交通学院在校生都有资格加入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会员采取自愿加入原则,也可自由退出

    3.入会需会费3元,服务证注册费12元,随后每人发中国青年志愿者证、会徽。

    二 会员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可以根据协会需求参加一切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5.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 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决议。

    2.有爱心与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工作认真,能够用心做好协会所分配的任务。

    3.参加、影响他人本协会的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4.活动之后向本协会反馈活动情况。

    5.不得借本协会名义组织或参加以盈利为目的或违反公共道德的活动。

    6.积极维护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形象;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合法权益。

    四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加入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入会申请

    2.笔试、面试

    3.会长团讨论

    4.经考察合理,正式注册为本协会的志愿者,结业时,根据会员表现情况,可领取全国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服务】资格证。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能

    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常办公机构由会长团、助理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实践外联部、爱心团队、环保团队、星火团队、蒲公英团队组成。

    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机构建设的目标是构建一个职能完善、制度健全、运转协调、勤奋高效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服务型、学习型、研究型组织。

    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常办公机构各部门职能如下:

    一、会长团

    1.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大事项;

    2.召集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委员会全体会议;

    3.决定聘任或解聘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4.审议和批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5.监督、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

    6.对外代表黄河交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经全体会员大会选出会长团干事,对下一届干事进行培训、指导;

    9.完成共青团黄河交通学院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助理团

    篇二: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

    于院团委,接受校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

    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

    学校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奉献、

    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

    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 为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 承认本协会章程。

    3、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人员审查通过。

    3、青年志愿者协会发给会员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

    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

    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

    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青年志愿者协会批准。

    未经管理团队批准备,会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

    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

    行为,由本协会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十七条 本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组织部、秘书处、宣传

    部、外联部服务部,各部长一名组成协会管理团队,负责

    日常工作。各部门明确本部门的工作,并各科室有权制定

    自己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考核各分会活动及成员行为,做到认真公

    平。

    第十九条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每次活动都应认真作好宣传,

    积极配合组织外联的活动

    第二十条 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为协会的活动和发展联系赞助,

    并代表协会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交往:联谊其他兄弟协会及

    其他部门开展一些联谊活动。

    第二十一条 组织部:根据本协会的特色,策划出相应的活动,包括

    活动的申请、经费的预算、活动的开展、活动的结束。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整理协会内部的各种资料:笔录理事会会议内

    容:管理协会财务状况:与策划部一起策划协会活动。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协会经费由

    秘书处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

    公布账目。任何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将活动经费

    预算交会长审核,经同意后,持预算到财务部支出经费,

    活动完后,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财务部负责人;

    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

    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

    帐当日收支余额交会长过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协会管理团

    队讨论决定,并向团委提出申请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细则

    一、 会议制度

    1. 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

    (以下简称青协)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青协例会每周周二进行一次,

    会议时间:各学院分会例会的时间定于每周二晚上七点半在第一教学楼1502准时开始(每两周一回)

    院青协内部会议定于晚上八点开始,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青协会长主持,副会长和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秘书处成

    员作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由秘书处存档。

    4、每次例会各部派一代表汇报本部一周的工作。

    二、 会议纪律

    1.青协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一小时以

    电话或当面告知青协请假管理员,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考核科成员请假由副会长负责,组织、秘书、宣传、外联四个部门请假由副会长负责)。

    2.与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

    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青协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青协各部门部长及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

    取消青协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

    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篇三: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

    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 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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