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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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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范本(详细版)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

    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17

    领用人签名:日颁布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

    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

    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

    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

    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

    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

    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

    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

    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

    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

    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

    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

    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

    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

    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

    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

    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

    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篇二: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免费下载)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审核并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

    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下班时间)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

    4、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及其他员工,由总经理聘任;

    7、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8、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3个月。

    10、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11、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12、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1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14、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15、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16、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18、产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2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22、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2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2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2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3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5、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4、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7、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11、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1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

    篇三:最全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范围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员工与公司

    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第四条 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关系、劳保福利等工作的实施,

    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五条 公司人事权

    本制度依据旧版员工手册改编而成,所以人事管理制度同时也称员工手册。

    1、人事管理制度的契约性及连续性

    1、1 基于未来法律上的修订或企业内容的变动,公司保留修订或补充人事管理制度内容的权

    利,一切变更以公司及所有员工的共同利益作为基础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所有更改

    的内容将会向所有员工公布。

    1、2 本公司对员工的管理,除依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政策外,均依照本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执

    行,本制度未尽事宜依高层决策为准,本制度即日起实施,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纪律与服务

    第一条 员工行为准则

    1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2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3维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4不得相互诽谤或搬弄是非;

    5不得超越本职业务或职权范围从事代表公司的各项活动;

    6 不得挪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公司名义和信誉谋取个人利益;

    7主动并及时上报个人情况的变动:

    (1)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

    (2) 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考试或培训证明

    (3) 女工的妊娠期、预产期

    (4) 非因工作原因劳动能力的变化

    (5) 身体损伤的状况

    (6) 其他应告知的情况

    (7) 未报告已发生的情况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本人负责

    8 员工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任何其它工作中获得的公司机密,包括财务方面的

    信息。

    第二条 工作态度

    1 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2 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部责任;

    3 员工之间应相互配合;

    4为人处事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5 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第三条 职业礼仪

    1 职员着装要求体现整洁、大方、得体的职业风格;

    2 工人上班要求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

    3 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行走敏捷,坐姿端正;

    4 头发经常修剪、梳理,男职员发不过耳;

    5 面部整洁,男职员刮胡须,女职员化淡妆。

    第四条 办公礼仪

    1 每天同事第一次见面时,要互相打招呼问好;

    2 在办公室内通道,走廊行走,要步伐敏捷静悄,不要大声喧哗,遇到领导与客人同行时,要

    主动让行;与上级领导同行时,应在领导左侧或后边随行;

    3 语言文明礼貌,不说粗话、脏话;

    4 注意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

    5 打电话要做到语言简明、扼要;代接同事的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传达;

    6 客人来访,要主动起立,迎接问好,礼貌接待;来客留言要及时传达,来客告辞要热情送行。

    第三章 人事聘用制度

    第一条 招聘程序

    1 各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填写《人员需求单》至部门主管以上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

    责安排人员招聘的工作;

    2 收集简历以筛选符合入职条件的简历,移交给用人部门共同协商以确定面试时间;

    3 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对求职者进行面试或测试;

    4 面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对符合职位的人选的资料进行证件或相关资料背景核实,无误后,

    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具体上班时间和所交资料;

    5 体检合格,办理入职手续,经入职培训后送用人部门。

    第二条 招聘管理 1 公司在招聘人员以公平、公正及公开的竞选方式面向社会招聘。

    2 各部门人员需求必须填写《人员需求单》经部门主管签名后交至办公室,由总公司办公室根据

    《人员需求单》评估是否超越编制人员,若在正常范围内,经行政部主管签名确认招聘。

    3 若部门因人员流动,需求职位增补人员时,则也要填写《人员需求单》走相关程序后招聘。

    4 所有人员在入职前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对其证件的真实性加以识别,方可申请入职,若发现证件

    存在虚假现象,就算是复试合格,人力资源部也有权拒绝其申请入职。

    5 严禁聘用未满18周岁人员。

    第三条 入职手续

    1 新来报到员工,必须当天向人力资源部交1寸红底近期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各1 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1张,并出示毕业证原件,以及我司指定医院

    体检乙肝两对半和胸透相关证明。若报到时相关资料不全,行政部有权利推迟该员工入职日。

    2 入职员工由办公室办理工作证和IC卡,做满一周后发放工衣。

    3 办妥入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将其交给部门主管分配其工作,技术性的员工应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4入职不满一周者申请离职,不予以结算工资。

    第四条 试用期

    1 所有员工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个别表现优异者,具体依高层领导批准为准。试用期满后由部

    门主管填写《员工动态表》为其申请转正或加薪,表现优异者,主管可根据其综合能力申请提 前转正,需呈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2 试用期工资,按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80%发放,并不低于公

    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全天,周日休息。

    白班出勤时间为:上午08:30 ~ 12:00

    下午13:30 ~ 17:30

    加班18:00 ~ 20:00

    夜班出勤时间为: 20:00~12:00

    01:00~05:00

    05:30~08:00 (夜晚加班)

    说明: 每月正常出勤为22天/8小时,如遇月周期21天或23天,则全依22天计算。责任制(月

    薪)发放工资时已包含周六加班费在内。

    第二条 考勤:公司的考勤记录采用电子打卡和手工记录相结合的形式,卡钟设在门卫室,由安保员监督。

    1 手工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记录,当天的考勤记录必须在当天上午8:20之前交到人力资源

    部人事劳资员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2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3 公司考勤员为人事劳资员。

    4 公司人事劳资员根据打卡记录,每周填写《考勤汇总表》;每月进行考勤记录汇总,填写《考勤

    月报表》。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考勤汇总表》、《考勤月报表》、所附《请假单》等进行抽查核

    实。

    5 除总经理特许人员外,其余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应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

    6 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打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考勤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打卡,但

    应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

    7 因公不能按时打卡者,须持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的未打卡证明单在考勤员处登记,否则按迟到、

    早退处理。

    8 员工因故不能及时打卡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处进行登记确认。丢失损坏考勤卡, 应立即到人力

    资源部补办考勤卡,同时交补办费 10 元。丢失考勤卡未在当天提出补办申请的全天考勤按旷

    工处理。

    9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责任双方第一次记大过,第二次则

    予以除名。

    10 考勤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10 元, 连续三次记警告处

    分。打卡由安保员负责监督,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汇总考勤记录。

    11 任何员工不准刁难监督打卡人员、考勤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工

    1 迟到: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到岗延误时间在30分钟之内者视为迟到。

    2 早退:员工未经允许提前30分钟(含)内离岗者视为早退。

    3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3.1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在2小时(含)之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

    处理。

    3.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3.3因紧急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未按要求及时补办手续者。

    3.4无故不到岗者。

    3.5上班时间未办理外出手续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外出者。

    3.6请假期满未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销假者。

    3.7未办理任何续假手续,擅自拖延各种休假时间而不出勤者。

    4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 元;旷工一天扣除两天日工资;当年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5 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串岗者,记嘉奖一次。

    6员工离职时,应将考勤卡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 加班

    1 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加班,由文员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至办公室主管 批准。若因病或事不能如期加班者,需事先向部门主管请假,具体由生产部自行协调。待核对考勤时,

    依加班单和实际出勤记录核对。责任制、非责任制员工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否则加班无效,非

    责任制员工周末加班,可以申请在其它时间调休,但最迟于第三个月调完,否则无效。

    2 加班时间从18:00分起核算,考虑到加班是提前申请,故按加班申请单和实际加班出勤核对,加班时间从18:00起核算。若连班者,不需打卡,但需要在加班申 请单上注明方能生效。

    例:18:00~20:00为2小时,如实际打卡时间为20:25,且加班单申请时间为18:00~20:00,

    则计算加班时间为18:30~20:00,多出时间在加班申请时间外的,将不予计算。

    第五章 休假、请假管理

    第一条 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1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

    工伤。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1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一天,人力资源部可视淡旺季做相应调整。

    1.2依月计算,若因工作排班需求,可在本月或最迟三个月内安排调休,逾期视为放弃调休,调

    休需提前二天至办公室领《调休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至办公室主管批准方可核算在考勤中。

    1.3公假按国家规定假日给予,经公司高层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的依公假出勤,公假

    期间工资照常计算。

    2 每年法定节假日:

    法定假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带薪休假的资格,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元旦:法定假日1天(元月1日)

    春节:法定假日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法定假日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法定假日1天(5月1日)

    端午节:法定假日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法定假日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法定假日3天(即10月1日、2日、3日)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3 病假(持医院证明)

    3.1 年累计不得超过 30天。住院者以 60 天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公司总经理特

    别批准者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 一年为限。工伤除外。3.2 请病假 30 天内,凡在本企业工龄满三年(含)以上的职工,享受60% 的工资,工龄不满三年的职工享受 50% 的工资。

    3.3 请病假 60 天(含)以上直至一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

    3.4 病假期间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4 事假:4.1 原则上事假不得超过 7 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 3 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2 事假期间待遇:事假期间的工资不予计发。年累计事假每累计到 15 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

    资,工资基数以累计数当月为准,并于当月执行。

    5 婚假:(持结婚证)

    5.1 正式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 3 天婚假。 5.2 正式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享受 15 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人

    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5.3 配偶双方有一方在外地的,除享受婚假外,给予路程假。

    5.4 夫妻双方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5 婚假包括公休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春节、国庆节等)。

    5.6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6 丧假:

    6.1 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祖父母、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 天丧假;供养亲属

    (岳父母、公、婆)、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者,给予丧假 1 天。

    6.2 路途时间另计路程假。

    6.3 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7 产假(持准生证、出生证等):

    7.1 已婚正式女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者,可

    享受有薪产假 90 天(含产前休假 15 天)。

    7.2 妻子分娩,男员工享受 3 天的有薪护理假。

    7.3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天。多胞胎生育的,增加产假十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医院的证明,给予一周的假期调养。

    7.4产假期间薪资照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7.5职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的规定。

    8 工伤假:

    8.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出现工伤事故的,须及时去医保定点就诊,根据其受伤情况以及医师提供的 证明,可适当的给予工伤假休息。

    8.2 工伤假期间在规定休息时间内只保留最低生活保障金。

    8.3 工伤致残后的工作安排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请假规定:

    1 公司各部门人员请假直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每月进行汇总。除病事假外,试用员工不享受其他

    假期。

    2 除每周公休假和每年法定节假日外,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附所需资料向直接上级

    申请,经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方可离岗。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部门经理级人员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

    排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5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

    外,均以旷工论处。

    6 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7 请病假必须出具公司指定医院或县(区)级以上的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8 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对达到要求者留职,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9 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由主管经理审核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请假批准权限:

    1 事假:1 天到 3 天(含)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 3 天以上到 5天(含)以内,须经直接上

    级同意后由主管经理批准;5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2 病假:请假一周(含)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一周以上两周(含)以内,须经直接上级同意后由

    主管经理批准; 两周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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