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创业找项目 > 范文大全 > 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
  • 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 移动端: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
  • 篇一: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风险提示函

    风 险 提 示 函

    业管部:

    我中心在近期参与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承保时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并存在重大的风险。为此,特向你们提示以下风险,请予以重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此类风险。

    一、投保单上“投保人签名/签章”处存在业务人员代签名及私刻公章的行为。

    案例1、2009年,被保险人张丽凤以保险合同纠纷为由将我司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张丽凤称其在投保时业务人员并未就保险条款中的免责事项作出说明,我司对其发生的保险事故作出拒赔的通知没有法律依据。而我中心从业管部调取《投保单》后,发现投保人声明栏处不仅有张丽凤的签名并且按捺了手印,为此,我司提出上诉,但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代理律师坚持声称投保单上并非张丽凤本人的签名并要求进行笔记鉴定。经内部核查,发现本案我司业务人员代签名的可能性极大,最终判决我司赔偿被保险人27万元之多并承担诉讼费近一万元,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案例2、2009年,被保险人深圳市富安物流有限公司与我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富安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投保单上“投保人签名/签章”处的印章进行鉴定。经深圳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物证技术鉴定所鉴定,我司提供的《投保单》投保人声明栏所盖“深圳市富安物流有限公司”印章印文与深圳市公安局特营科备案的印鉴卡上的印章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由于本案诉讼金额高达60万元以上,这一鉴定结论将会导致我司由于未向投保人履行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而败诉。

    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对于违反《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公司利益将会蒙受重大损失;对于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涉案人员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投保单、条款说明书、保险单等保险合同主要载体内容表述不完整;骑缝章及各类印章疏于使用及保管。

    案例1、被保险人为深圳市巾帼通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公众责任保险单(正本)“特别约定”一栏,内容表述缺失。(此类情况如进入诉讼阶段,加上本案投保单的丢失我司将承担败诉风险)

    案例2、被保险人深圳市通赢货运有限公司在我司为粤B34121号车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该车车辆种类及车辆使用性质均为特种车,但客户手中持有的加盖我司骑缝章的保险单和条款中并没有《特种车保险条款》。(此案导致我司被法院强制扣划了17万余元) 综上,投保单、条款说明书、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均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险合同纠纷发生时,我司主张权利的重要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欲杜绝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代签字、代签章的现象,降低诉讼风险及诉讼成本,必须进一步规范业务人员、出单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从业行为,加强承保环节的管控,这将对减少公司损失,提高公司效益,维护好员工职业生涯有着长远意义。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承保部门落实以下管控措施,尽快化解风险:

    1、所有新承保的业务,必须要求客户如实填写《投保单》及《条款说明书》,二者缺一不可,投保内容要详尽,落款需双方经办人员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

    自然人投保需客户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捺手印,法人或其他组织投保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被保险人是自然人可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按捺手印;

    (2)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可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坚决禁止员工私刻印章代被保险人签章,一经发现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尽快清理目前还在保险期限内未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的所有业务。(被保险人为单位需签署《保险客户服务承诺书及条款说明事项确认函》,详见附件。)

    3、清理工作结束后,再发生因未履行条款说明义务造成败诉并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

    案件,将根据公司损失的具体金额对相关人员作出经济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为确保今后投保单等相关资料签章的真实性,下发通知要求所有业务部门人员签署《履行条款说明义务责任状》,包括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

    5、出单员需增强责任心、认真核对录入系统的保单信息完整性及准确性,加强各类印章的使用及保管,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将根据具体损失的金额对相关人员作出经济处罚。

    法律事务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保险客户服务承诺书及条款说明事项确认函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永安的信任和支持。正是缘于千万象您一样客户的大力支持和深厚信任,永安保险才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和辉煌!

    一张保单,一诺千金。在未来的日子里,您的需要将是我们服务追求,衷心祝愿:在人生的途中,永安永远伴随您。

    本人, 是您的保险代理人。“客户至上,服务至上”是我从业的最高操守,是我毕生追求的目标!今后在对您的服务中我将竭力做到:

    1、 需要服务时保证你能及时联系我,我的联系方式: 。

    2、 如果我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保证及时通知您。

    3、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本人已如实向您作出说明。

    4 、如果您因疏忽未能按时缴纳保费,或您通讯方式发生变化时,请及时联系我,我将为您提供相应服务。

    客户服务专线:0755-95502

    敬祝

    和谐盛世 永安是福!

    客户签字/签章:

    年月日

    篇三:警校学生实习报告

    暑期安保实习报告

    大一的暑假,我非常幸运地跟随学校来到北京,参加支援北京世锦赛、纪念世界人民反法西斯胜利七十周年的安保任务。我被分在朝阳分局香河园派出所实习,时间是为期一个月,实习期间主要工作是帮助民警整理户籍档案,办理身份证,参与审讯、办案,夜间设卡巡逻等工作。

    暑假的见习生活体验增添了许多新的感悟。回忆起一个多月的见习生活,无论是实践的业务知识,还是人际交往处理方式中,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是生动的一课,作为一名警校的学生,加深了我对警察这份职业的热爱,更坚定了我的选择。

    我在见习期间严格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将在校期间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使自己在社会实践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实习第一天我就有幸与民警一起审讯,期间向民警学习审讯方式和审讯技巧。民警认真的态度和讯问时的锱铢必较,使我感受到依法治国在显示办案中的体现。公安民警的一切执法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了解法律条款的字面含义,又要把握法律条款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既要了解法律原则的内容,又要准确把握法律的原则规定及其价值取向。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所采取的措施、作出的决定符合人的理性要求,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的要求,符合公平原则和刑事政策的要求。做到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案件情况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同样情形同样处理。因此我更要加强对各种法律文宪的学习。 实习期间我白班时多数时间在户籍科向民警学习工作,夜班时多数时间与战

    友同学看犯人,或者夜间设卡巡逻,后来在阅兵期间彻夜执勤,对意图实施不法行为的人员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震慑作用。我深刻了解到公安民警的任务是多么的艰巨。

    实习期间我还遇到了在派出所对民警大打出手的个别群众。那位女民警被打得眼角出血,也保持着镇定,忍下一切委屈依法办案。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道。我感受到了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它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必须做好树形象、勤沟通、送温暖三件事情。忍下一切委屈,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力,在人民群众中树立美好形象。

    通过这段时间的见习,我做为一名预备警官深深体会到了将来的任务是多么的重大,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是多么的浅薄。在剩下的在校期间,我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公安业务方面的学习,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篇二:警校生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光阴似箭,来深圳的六个月实践性学习就结束了,回忆起六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感触万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我自己也颇有启发,更加深了我对警察的认识和这份职业的热爱。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六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熟悉了公安业务知识,接触并了解了办案方法和办案流程,掌握了警民间的人际交往处理方式。

    在这半年的实习期间我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指挥长及带队老师的指示严格要求自己,自我严格警容风纪,做好内务工作,制定生活学习计划,以在校期间的纪律来要求约束自己,同时遵守派出所的纪律,服从所领导和民警的安排,将在校期间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踏实的做好完成每一个任务和每一项工作,使自己在警务工作和社会生活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

    我此次实践性学习所在的单位是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翻身派出所。刚来派出所时我的工作是跟随社区民警搞社区工作,在第一天上班的晚上我就跟随民警按照派出所的安排全副武装在道路上设卡查车。这是我接触的第一项警务工作,初次设卡查车,我什么都不懂,完

    全是从零向民警学起,先是指示车辆靠边停车,接着请车主熄火、出示证件再到对车辆的严格检查,最后放行等一系列环节,那天晚上一直忙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虽说很累也没查到任何违章车辆,但是心里也很满足,因为我学会了一项公安业务知识,颇感满足。后来又跟着社区民警检查宾旅馆、网吧、休闲会所等娱乐场所,这些检查几乎是每天晚上都会进行的工作,在工作量上的确是挺大的,因为我所在的翻身社区这些娱乐场所是整个派出所最多的,环境是最复杂的。记得在一次检查中在居民小区内发现了一个正在营业的黑网吧,我和民警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准备收缴其电脑主机,可那老板真的是蛮横无理,大叫辱骂什么都来,最后通过民警和我的耐心说理劝说,在法律的面前那老板终于低头认错并承诺马上停业整改。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我还负责每天的校园安保工作,每天早晨六点半起床和民警一起到学校参加安保,护送小学生安全进校学习,这个工作一直持续到7月中旬学校放假。除了这些工作

    外,我在社区还接触到了“三级联动”、调解纠纷等工作,深圳的“三级联动”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这里的设备、体制都很完善,如果某个有吸毒史、犯罪记录或是网上在逃的人在网吧、会所、旅馆、银行等场所登记,很短时间其信息就能传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在几分钟内就可以准确的找到其人,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跟随社区民警工作近一个月后我转入了案件队,负责协助办案民警接出警、调查处理案件等工作。案件队是派出所中最累的,3天值一次班,每班是24小时,除值班时间外其他时间正常上班。我在案件队工作了五个月,接触到了相当多的案件,也学到了相当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对这个社会有了更多的了解。虽说现在是和谐社会,但在大和谐中总还是夹杂着小的不和谐,盗窃、诈骗、打架等问题是在我们这个仅9平方公里的辖区内是天天都有发生的,在这实习的半年内我所在的探组共受理了223余宗刑事案件和180余宗行政案件。其中盗窃案件约占80%,盗窃一般以入室盗窃和盗窃电动车居多。我辖区的常住人口有27181人,外来暂住且登记的人口有62483人,还有无数未登记的流动人口,人员混杂,所以入室盗窃屡发不止;深圳有禁摩令,所以摩托车很少见,但电动车就是随处可见,而电动车又没有登记上牌,也没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处,再加上电动车的价值不高车主的保护意识不强,所以在深圳电动车被盗也成了家常便饭。诈骗主要针对的是老年人和年轻女子,诈骗的类型以网络改号冒充国家权利机关诈骗、电信诈骗、银行卡诈骗、网上购物诈骗等居多,打架主要发生在建筑工地上和一些喝了酒的人的身上。

    在办案队实习期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凡丽娟被诈骗案,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侦破工作也不难,但是在这个案件的破案过程中却给了我深刻的印象和教训。案件的大概内容是:张琴在其上班的好莱登大酒店认识了一名中年男子,那名中年男子对她很好,经常请她吃饭,带她出去玩,一天中年男子突然找到张琴说其钱包被盗了,公司有笔钱需要打入其银行帐户,就准备向张琴借一张银行卡来用,当时张琴没有银行卡,她就去她朋友凡丽娟那里以欺骗的手段借来一张银行卡给那个中年男子,并让凡丽娟告诉了其密码,然后张琴将银行卡给了那名中年男子。

    当中年男子拿到银行卡后就背着张琴取走了银行卡里的8万多的钱,并逃往了外地。后来事主凡丽娟发现自己卡里的钱被取走了遂打电话报警,派出所依法将张琴逮捕。在对张琴的审讯过程中因为我的不谨慎,急于追求结果,在做辨认笔录时直接给张琴指出问她中年男子是否是照片中的男子,相当于诱导了犯罪嫌疑人,结果张琴本人也不肯定,得出一个带“可能性”的答案,使得辨认笔录以失败性告终。这个案件特别是这次审讯使我深刻的体会到公安工作的性质对公安人员的表达、论证和记录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这点上我还得再更多的实践中学习积累经验,不断的完善自己。在审讯过程中许多犯罪嫌疑人总会采取各种逃避、对抗的手段,比如自伤自残、袭警脱逃;装聋作哑、拖延时间;推卸责任、编造情节;避重就轻;装疯卖傻、佯装有病;隐藏真实姓名、年龄等,针对这些情况,侦查人员在审讯

    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审讯工作,选定好审讯的时间和环境,事先深入分析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全面开展调查访问。审讯一定要始终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现象发生,在审讯过程中要把握好审讯时的语言运用尺寸,善于识别谬误和诡辩,并能有力地加以揭露和驳斥,设法消除犯罪嫌疑人的对立氛围,尊重犯罪嫌疑人人格,使双方形成心理相容。在对犯罪嫌疑的的审讯中,抓住其薄弱环节作为突破口,循序渐进顺藤摸瓜,乘胜追击,适时对犯罪分子施以压力,使犯罪分子将他的犯罪事实全部交待出来,促进案件成功突破,同时力争深挖扩线,并做好详细、全面的笔录,在审讯后还应做好审核工作。

    除了这起给我深刻教训的案件外,我还跟随民警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死者是一名年轻女子,接报后派出所领导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发现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恶臭扑鼻,后在法医的协助下,确定死者是被他人用钝器砸头部、面部致死。死因确定后所领导高度重视,当天正好是我们值班,领导责令我们成立专案调查人员,立即组织配合刑警大队调查此案,随后我们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先是现场勘察,提取指纹、寻找作案工具等,然后从死者的身份、死前的人际关系、通讯记录等多个方面同时入手调查,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发现死者的一名同事曹强有重大嫌疑,然后我们立刻将曹强控制、审讯,但经过对曹强的审讯发现其并没 有作案时间。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有个细节被民警发现——死者李红恩的电动车不见了。于是我们立刻去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其电动车被一名男子骑走,后经死者李红恩的朋友辨认骑走李红恩电动车的男子是死者老乡梁长志,民警立即追查梁长志的去向,发现其已经坐长途车潜逃回河南老家,于是所领导与河南警方联系,并指定案件组组长连夜赶往河南控制押解梁长志。4天后嫌疑人梁长志被顺利的押解回了我实习的派出所,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经审讯,梁长志对其故意杀害李红恩之事供认不讳,也交代了杀人的原因、杀人时间地点工具等一系列问题,至此这起故意杀人案在短短的5天时间内成功告破。这次命案的侦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完成工作的喜悦,让我感受到作为人民警察的自豪。从这个案件我深刻的体验到公安人员在办案时对案件要有全面充分的了解,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掌握详细、全面的犯罪证据;在办案的过程中要善于抓住细微环节,不求工作做得多但工作做得精;同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产生。公安工作是项艰苦而充满危险的工作,选择公安就得以饱满的热情不怕牺牲的精神投入工作之中。作为公安人员应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事要对得起人民,做百姓的一名好儿子。在实习期间有12天按照深圳市“三级联动测试”的要求,我被临时抽调到派出所附近的福安旅馆监督旅馆按照要求登记入住,做好三级联动测试的相关工作。在这12天工作中我按照所领导的指示严格监督旅店老板如实登记每一名入住旅馆的客人的身份信息,坚决做到了一人一证,在这期间我一共查获了五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和使用虚假身份证的旅客。在12天接近尾声的时候,分局市局组织对旅馆的暗访,我所在的旅馆被暗访了两次。其中的一次暗访中,旅馆老板已经为暗访者开好了发票准备入住时被我及时发现,我仔细核对其所持的一代身份证,发现不是其本人,我立即阻止老板开房并及时向派出所汇报情况,最后那人表明身份,是分局的暗访人员,这样我成功的通过了分局的暗访,完美的完成了这项工作。在旅馆工作的那12天中我敬职敬业,每天晚上几乎都是四点之后才睡觉,逐一检查每一位旅客,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确保了此次任务的顺利完成,维护了派出所的形象,为派出所争得了荣誉。 通过这半年的实习我知道公安民警在执法中要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公安民警的一切执法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了解法律条款的字面含义,又要把握法律条款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既要了解法律原则的内容,又要准确把握法律的原则规定及其价值取向。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所采取的措施、作出的决定要符合人的理性要求,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的要求,符合公平原则和刑事政策的要求,做到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案件情况与处理结果轻重幅

    度相当;同样情形同样处理。

    现在半年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了,回校后我将加强身体素质的训练,提高身体提抗能力,这是公安工作的硬件;同时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公安业务方面的知识,提高自我理论修养,这是公安工作的软件,为我将来的公安事业垫下坚实的基础。

    2009级二大队治安区队田静

    2010年12月10日篇三:警校学生实习调研报告

    派出所实习调研报告

    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5月9日,我在学校的安排下,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山大路派出所实习。通过一个月的实习,我初步了解了本辖区内的治安情况,下面,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相关问题,我做了大致的分析总结以及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

    一、山大路派出所概况

    山大路派出所位于山大北路25号,共有民警27人,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辖区内集中了历城区政府、区检察院、区法院、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等政府机关和教育机构三十多家。派出所软硬件设施比较完善,为民警顺利办案提供了良好保障。本所根据分局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出了本所民警和联防队员考核办法,同时制定了派出所民警保安队员违规违纪记分办法,与工资奖金直接挂钩,实行每天一考核,一周一评比,一月一奖惩,每天公布一次,奖优罚劣。

    二、派出所的工作范围

    派出所的民警们24小时值班,四班倒,坚持原则所领导带班制,普通民警轮流在所值班,处理当日事务,非值班人员,根据所里统一安排或者自主处理手中未结事情。本所积极贯彻上级“有警必接,有警必出”的方针,只要有人报警,无论何事,无论何时,一律出警给予帮助或予以解决,或提出建议和劝告,并且必须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

    三、本所辖区治安情况

    本所治安状况较为复杂,平均每日接处警十几起,辖区暂住人口众多,盗窃状况时有发生。由于开放式管理,盗窃案件常有发生,入室盗窃也偶尔发生。近期,连续发生三四起偷盗机动车事件,性质较为恶劣。抢夺抢劫案件在高压态势下由市区主干道向背街小巷转移,飞车抢夺案件时有发生。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派出所治安压力较大。

    四、治安防控现状分析

    1、治安管理主体多元化,环境相对混乱。

    我所辖区范围内的甸柳庄住户来自不同的地方,住户大都从各自利益着想,站在不同的角度,认识上、行动上存在较大分歧。表现为管理主体难统一、难协调,难以形成集中管理的格局,因而出现了无人管、不愿管、很难管的现象。该庄对治安情况无人问津,有的轻描淡写,有的干脆与安全问题脱离干系,不愿负责任,不想插手治理。家属院环境狼籍,无门卫、无巡逻人员。入室盗窃时有发生,居民怨声载道。

    2、出入人员复杂化,增加了治安防范难度。

    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我所辖区内的东环花园向外出租现象十分普遍,且数

    量不小,这就形成了东环花园内出入人员身份、职业、道德呈现多样化。据了解,这些租房的人员,有外来流动人员,也有本市的常住人口,有做生意的,也有打工的,有非法搞传销的,也有读书求学的,有以收废品谋生的,也有违法犯罪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总之是形形色色、包罗万象。其特点是,居住期一般较短,道德品质不一,监控难度较大,增加了安全防范的难度,造成了东环花园安全隐患多、案件多。

    3、治安防控物质基础薄弱,影响治安工作的效果。

    辖区治安资金投入偏少,这是客观事实。但目前防范物质基础十分脆弱,门房、围墙、车棚、消防器材、警卫器械等还严重不足,至于科技防控设施更是欠缺,普及率极低,这种

    情况不仅影响了北村的安全质量,也使“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治安工作方针难以贯彻落实。

    4、住户认识多样化,阻碍了治安工作的进展。

    由于住户的思想认识、政治觉悟有差异性。他们围绕自我利益考虑,说话做事的出发点不同,“以邻为壑”,在对待安全问题上,有的人观念落后,大局意识淡漠,没有集体主义,缺乏无私奉献精神,做事只愿“扫门前雪”,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熟视无睹,公共义务不以为然,无动于衷。虽然这类人只占少数,但阻碍着对治安防控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综合力量的实施。表现在:有关费用不积极交纳,有关安全的事情不配合、不支持,甚至为了私利从中作梗,争当“绊脚石”的角色,严重影响了治安工作。

    五、应对措施

    1、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治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在治安工作中,只有以公安机关为主,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保一方平安。应确保警务进社区,实现“人员、时间、任务、效果”四落实。

    2、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防群治的自觉性。

    采取各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创建人人有责的意识,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长在治安防范中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3、明确治安管理主体,形成集中治理的格局。

    只有把管理的主体落实了,才能把各项公共事务完成好。应不断完善物业公司管理机制,让其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实现辖区的全面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有利于治安防范工作的开展。

    4、以人防为主、加大物防、技防力度。

    安全防范工作一定要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在工作谋划上多动脑子,多想点子。在物质上应固强补弱,加大对门房、围墙、车棚、防盗门窗上的投入。同时要搞好技防,提高治安防控的技术含量。运用高科技的防控手段,加大防控力量,

    提高治安工作的效果。

    5、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加大综合性防控力量。

    安全工作是一项全民义务,只有建立并完善护楼队、巡逻队、应急小分队等各种群众性防范组织,编织一张横向联合,立体交叉的群众性防范大网,才能有效地保障社区平安无事。

    6、依托社区居委会抓好治安工作。

    应由社区居委会抓工作,首先应确立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的领导地位,这样,才会“纲举目张”,事半功倍,更有效地推进工作。

    7、以人防为主、加大物防、技防力度。

    安全防范工作一定要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在工作谋划上多动脑子,多想点子。在物质上应固强补弱,加大对门房、围墙、车棚、防盗门窗上的投入。同时要搞好技防,提高治安防控的技术含量。运用高科技的防控手段,加大防控力量,提高治安工作的效果。

    以上内容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通过实习,我对派出所民警生活有了真实的体验与感悟,明确了派出所民警工作的重点,更加坚定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政治理想和肩头责任。实习报告中所提到的,由于自己社会阅历尚浅,对于很多问题尚存在困惑和理解误区,相应措施建议也仅是代表了我个人的看法,恳请指导老师指正。


    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由:创业找项目整理
    链接地址:http://www.gjknj.com/duwu/14011.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下一篇:北京人民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