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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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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村干部岗位职责

    村干部岗位职责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作,更好地发挥村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上的创新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负责制度。

    1、村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负责村党支部全面工作,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政策理论学习,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等工作。

    2、村委会主任岗位职责

    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认真落实村党支部的重大工作决策,组织召开村委会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3、其他村干部岗位职责

    村文书岗位职责:具体负责村级日常事务的办理工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确定奖励扶助对象。

    村民事调解员岗位职责:具体负责全村民事调解工作,及时掌握全村矛盾纠纷的信息动态,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将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

    村干部工作分工不分家,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交流,经常沟通,村级日常工作必须服从中心工作。

    篇二:XX镇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谢谢镇村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2013年3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南郑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试行)中所指的村干部,包括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班子成员,村聘用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自治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自治;党支部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一)村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

    2、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五好”目标,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负责村、组和村办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综治、治保、计生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切实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8、能很好的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及临时性事务。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2、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执行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合同定购等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负责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教育事业,普及科技卫生知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5、教育村民依法履行服兵役、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应尽的义务。抓好综合治理,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村与村之间、村民之间的团结互助。

    6、按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定,负责依法筹集生产资金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管理好本村财务,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7、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执行村民会议决定和村规民约、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

    8、能很好的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及临时性事务。

    (三)、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集体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定期和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3、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

    的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对违反村务管理相关制度做出的决定、决策和报销单据提出修正建议,村委会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6、本村五分之一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7、协助镇党委对村两委成员开展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

    8、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章 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四条 村干部的报酬由县拨付、镇补贴、村自筹等形式组成。县财政局划拨到基层财政所,财政所根据镇党委的考核意见,定期直接发到村干部个人账户。其中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基础报酬占报酬总额的70%,绩效报酬占报酬总额的30%。

    第五条 镇补贴部分实行以奖代补,每年年终通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给予不同等次的补助。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不合格的予以处罚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六条 各村可以在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的情况下,视本村经济状况从集体经济纯收入中提留5~10%作为村干部固定补助。

    第七条 考核结果适用

    1、考核结果与村“三委”干部评优评先挂钩。考核结果以每年各村经济社会目标综合考核结果为准:综合考核排名后3位村的村“三委”干部,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2、考核结果与村“三委”干部的报酬挂钩。考核结果以每年各村经济社会目标综合考核结果为准: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村,该村干部领取90%的绩效报酬;综合考核为良好的村,该村干部领取70%的绩效报酬;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村,该村干部领取50%的绩效报酬;考核为不合格的村,该村干部不得领取绩效报酬。

    3、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考核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提出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要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并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后,第三年考核仍不称职者,是党(总)支部委员的,由镇党委免去职务;是村委会成员的,由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提出意见,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是村聘用干部的由镇党委提出意见,村委会解聘。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试行)由中共谢谢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篇三:选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规范村干部工作程序,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村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 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张浪费。

    第四条 坚持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

    第五条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

    第六条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村干部约束激励制度

    第一条 对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

    第二条 对不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基本任务要求的村干部,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第三条 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干群矛盾和群众上访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 对拒不改正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建议村民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罢免。

    第五条 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坚决查处,有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

    一、村内日常事务,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

    二、重大村务事项的决策,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议题一般由党支部提出,如由村民委员会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提出的,须先向党支部报告,由党支部研究后提出。

    三、对由村民委员会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议题,党支部必须在15天内予以讨论并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需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或通过的重大村务事项,应经过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或通过。

    五、村两委联席会议是重大村务事项的议事决策机构。

    1、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派驻第一书记或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出席联席会议的成员为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成员。

    2、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口头等形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到会村两委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3、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共同签署意见,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共同盖章。

    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制定全村党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意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主持制定村内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和两委班子工作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

    3、负责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主持召开支委会、两委班子联席会,充分发挥支部的核心作用,增强两委班子凝聚力。

    4、抓好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5、负责本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工作,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和党员的数量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组织生活会。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具体办理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负责做好党支部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

    6、认真完成党支部、村委会其他各项工作。

    ◆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党内外的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一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围绕党建工作,有计划的组织上好党课,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4、指导本村党员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法律、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党员群众综合道德素质。

    5、搞好党报、党刊的订阅发行工作和通讯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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