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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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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28.行政处罚决定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食药监×罚〔年份〕×号

    当事人:×××

    地址(住址):×××邮编:×××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职务:××× 违法事实:×××

    相关证据:×××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

    依据×××(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内容)。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2.×××;3.×××。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

    篇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 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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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省统计执法类文书(2005版))

    ____统罚字[____]____号

    (加盖正本/副本印)

    当事人:(当事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本局依法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当事人(当事人单位名称)涉嫌(案由)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查明:

    (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实有(证据)为证。

    本局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了处罚事先告知。

    本局认为,(当事人单位名称)的行为违反了(统计法规名称条款)的规定,依据(实施处罚的统计法律法规依据条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单位名称)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给予警告并罚款____元(大写____元)。罚款于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罚款代收网点名称)。地址:________ ,户名:________,帐号:________。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或者____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统计行政机关印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 http:///ws/detail12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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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子 )文罚字〔2014〕第 9号

    当事人: 子长县百亨KTV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肖虎

    住所(住址):子长县百亨KTV内(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4年7月31日16时25分至16时50分,子长县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纪彦东(610623008)朱胜利(610623005)

    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子长县广安街的百亨KTV内 进行检查,该场所

    正在营业,该场所现场负责人不能出示《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场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处罚理由和依据)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无证照经营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五仟圆(5000元)的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子长县收费中心 (中国

    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子长县

    文体广电局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 子长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

    未履行义务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2014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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