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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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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的文件

    关于转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

    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

    内建建[2005]08号

    关于转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建设局(建委):

    现将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具有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职责。建筑施工企业在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机构安全管理员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时,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严格把关,并足额配置。要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专业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数量也可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配置。

    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的工程项目,各施工单位应当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于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二○○五年元月十一日

    建 设 部 文 件

    建质[2004]213号

    关于转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一日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4年12月2日印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篇二: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微信策划方案

    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微信策划方案

    1.1(概要)————————————————————————

    1.2(公众平台的注册和认证加v)——————————————

    1.3(自定义导航栏)————————————————————

    1.4(公众账号的管理)————————————————————

    1.5(账号推广宣传)————————————————————

    1.6(搭建公众微信大平台)—————————————————

    1.7(公众平台开通的意义)—————————————————

    1.1概要

    随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普及,我国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为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式,拓展党纪政纪法纪宣传教育载体,畅通群众沟通的渠道,推进群众路线的建设,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利用微信应用广泛、覆盖面广、精准便捷、保密性强等特点,全力打造“廉洁内蒙古”公众微信平台,该平台融合了宣传、教育、服务等多项功能,吸纳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有效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了政府形象,对全网上的社会舆论导向,防止虚假与不良信息传播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生动实践。 1.2 公众平台的注册和认证加v

    A

    内蒙古纪检网公众平台账号的注册

    一、 平台账号: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二、 二维码:

    B公众平台认证加V

    作用

    1、 提高内蒙古纪检网的公信力

    2、 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内蒙古纪检监察网的公众账号时加注册名称就行了

    3、 领先同行业公众账号平台

    1.5 自定义导航栏

    根据内蒙古纪检监察网的框架和内容,建议申请自定义导航栏,并且分为三大块: A:头条新闻、

    1.2 搭建公众微信大平台

    内蒙古纪检监察网通过对微信平台功能及特点的系统学习和归纳,将公众微信和纪委具体工作进行有机的结合,并开设了政策发布、宣传教育、互动交流等功能,建立健全相关的

    保障性制度,确保微信平台的规格运转。

    一是开通平台,广泛宣传。结合工作的实际,成立纪委微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范平台建设的方法步骤和组织机构,平台办公室设在信息安全中心,明确两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同时配备电脑和智能手机,确保微信平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平台开通后,利用互联网、报刊,宣传画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微信平台账号和二维码,介绍平台功能,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二是多方吸纳,合理分组。为更好地发挥微信平台功能,平台接受不同人群加为关注,实现多方交流,全面互动。建立业务交流组。将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纪委专干、派驻社区纪检员等纳入到纪检监察业务交流组。建立社会监督员组。在全市范围内选聘10名社会监督员,其包括人大代表、社区干部、企业界代表等。建立民意调查组。在民主评议代表库中选取15名评议代表,组建评议代表组。

    三是健全制度,保障有力。制定微信发布审批流程,对微信发布、审核、舆情引导等作了规范要求和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微信平台设专人进行管理,对于微信平台收到的群众咨询问题,一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答复。对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有关政策法规、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参训人员应用政务微信的综合能力。 1.3 精心策划,发掘微信潜功能

    一是政策发布,及时公开“微报刊”。平台及时准确地传递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声音,特别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

    的进展情况,以及我省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使我省检监察系统成员和群众对当前我国和我镇反腐败形势有更清晰的认识。

    二是宣传教育,时时刻刻“微提醒”。借助微信具有发送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的功能,以廉政格言、廉政图片、廉政漫画以及廉政小故事为载体,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通过耳濡目染的方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同时,利用平台宣传报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重要动态、有效做法、实践特色、典型经验和实际效果,搭建舆论宣传、学习教育和经验交流的网络平台。

    三是贴心交流,社情民意“微互动”。定期组织社会监督员群及评议代表群进行互动交流,征求各群组对政府部门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专人负责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时转办各部门,督促其整改落实。同时,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社会调查问卷,倾听社情民意,针对苗头性问题提出预警,及时呈报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倾听民声,百姓咨询“微接访”。把微信平台作为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在线接受群众咨询,与群众进行交流沟通,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困难,镇纪委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1.4 公众平台的注册和认证加v

    A 内蒙古纪检网公众平台账号的注册

    三、 平台账号: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篇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

    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内发改价监字〔2017〕479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的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7年5月5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15号),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及时衔接国家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政策,研究制定我区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法制办、教育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受理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举报,负责工作网络的对外联系,组织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发布,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推进制度不断完善,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

    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包满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王金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树清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翟友军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杨 林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张小平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杨 劼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云 涛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

    鞠树文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冯呼和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富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郝庆文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许怀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臧 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于长剑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云挨厚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李鸿英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伏瑞峰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何雨春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李其斗内蒙古国税局副局长

    包清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冯 晔自治区质监局总工程师

    庞亚民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张永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来源: http:///fg/detail2042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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