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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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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贵州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协议书

    贵州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协议书

    ( 年度)

    按照贵州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要求,为明确高校毕业生、服务单位、县级“引导办”三方在高校毕业生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高校毕业生、服务单位、县级“引导办”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高校毕业生应向县“引导办”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服务单位同意,并报县级“引导办”备案。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要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向服务单位及县级“引导办”提出申请,经市(州、地)“引导办”核准后,报省“引导办”批准,方可离开服务单位。

    二、服务单位要对高校毕业生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高校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负责承担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县级“引导办”要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高校毕业生在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统一办理养老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补贴标准及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校毕业生、服务单位、县级“引导办”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补充条款中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协议补充条款:

    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高校毕业生、服务单位、县级“引导办”各执一份,一份存入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高校毕业生(签字)

    服务单位(盖章)

    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

    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盖章)

    年 月日

    (本表需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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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贵州省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续聘人员审批表[双面打印]

    贵州省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续聘人员审批表

    服务乡(镇)、村:

    (年度)

    注:此表须双面打印或复印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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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乡“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方案

    ***乡“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我乡目前已建成乡“农事村办”服务中心 1 个(即“一办三中心”),村级服务站3个,基本实现了“农事村办”服务全覆盖,自2009年运行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极大提高了农民群众办事的效率,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改善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深受农民朋友的欢迎。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我乡“农事村办”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一办三中心”为平台,以深化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能为目标,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拓展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手段,规范运行方式,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我乡实际的长效便民服务体系,提高为民办事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元月中旬前,全乡16个行政村都建立“农事村办”服务站,都有1名专职驻村乡干部到村挂任支书助理或主任助理,确保“农事村办”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实现“一村一站一助理”目标。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我乡“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的协调、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乡“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乡党委书记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

    乡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乡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乡民政办主任

    乡人口和计生服务所所长

    乡财政所副所长

    乡文化广播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15日~31日)。结合实际,在成立领导机构、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乡干部驻村特派员的同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宣传开展“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部署全乡开展“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2月1日~2月15日)。一是搞好硬件建设。“农事村办”服务站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柜;各种卡、册、簿和表等要尽快配齐。有

    条件的村可配备电脑、打印机等。二是做好选调乡干部驻村挂职工作。根据所辖各村的特点,从乡干部中选调1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干部脱产常驻到村开展工作,确保村部“时时有人在,服务全天候”。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2月16日~20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岗位目标责任制、持证上岗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并联审批制等,不断推进“一村一站一助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五、主要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是拓展深化“农事村办”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扩大“农事村办”服务覆盖面,提高为民服务的一项具体举措。各村和挂村工作组要按照区委、乡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新设置的“农事村办”服务站要落实选派1名专职驻村担任村支书助理或主任助理。专职驻村挂职助理同时作为农村基层党建的指导员、政策科技宣传员、民意信息收集员、社会保障服务员、治安管理监督员、公共事务协调员、产业发展指导员,原则上安排在村服务站上班,可按年度适当调整。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把“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纳入到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经费投入。将“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有效整合涉农部门的项目经费及其他各

    种经费,优先向“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倾斜,切实解决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活动的经费问题,逐步形成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四)加强检查督办。严格按照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方案具体,任务明确,人员到位,工作正常。乡党委将适时派出检查组深入各村对“一村一站一助理”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对成绩突出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打不开工作局面、效率低下的村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跟踪督办,责令整改。

    六、经费概算

    (一)服务站前期投入经费:工作制度上墙、办公、生活用品:5000元/村,16个行政村共需经费80000元;

    (二)驻村挂职助理补贴经费:驻村挂职助理补贴按25元/天的标准(参照市级下乡补助标准)给予补贴,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每月20天计算,每人每月共需补贴经费500元,16个行政村挂职助理每年共需补贴经费96000元。

    以上两项合计共需经费:17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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