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创业找项目 > 范文大全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 移动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
  • 篇一:关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

    关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

    通 知

    为了全面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xxxx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七届第30次)和《中共xxxx委办公室、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印发xxxx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补充通知》xxxxxx精神,现就有关清理办公用房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县直、乡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二、清理内容

    (一)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闲置的商业(含盈利、非盈利商铺)和闲置办公用房进行清理。

    对清理出的商业和办公用房由xxxx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统一纳入非税收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闲置商业用房、闲置办公用房,工作量大面宽。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要不重复不漏报相关信息数据。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领导责任。对漏报、瞒报或在清查中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国资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要高度负责,各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管理员要客观真实地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对抵触、拒报、瞒报、漏报、干扰清理工作或不讲原则、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登记,致使清理结果不实、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的。县财政局将暂缓拨付该单位的财政预算经费,县监察局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

    篇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二)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

    (三)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四)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二、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中央直属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中直管理局审批。国务院各部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国管局审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财政资金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三、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二)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三)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四)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占用的,原则上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五)部门和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六)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四、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部

    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部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制度,并结合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推进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

    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下达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年终应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供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管,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

    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2013年9月30日前,各地区要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按系统分别报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汇总后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视情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通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领导干部是指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政策解读——5年内禁止新建楼堂馆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已批未建项目一律停建

    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

    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篇三:清理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清理办公用房整改方案(一)

    根据中省市党政机关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文件精神,市环保局迅速行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

    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的文件精神,明确了清理办公用房的范围、内容、政策和时限要求,统一了思想认识,结合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实际,研究了具体的清理和整改措施。

    二是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为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局党组决定由党组书记、局长祝健负总责,调研员邵松林、纪检组长吴琼组织实施,局办公室、监察室具体落实。同时,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实际测量、登记,澄清了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结构和使用分布情况。按照规定的用房面积标准、现有人员状况和实际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

    三是认真整改,不折不扣。根据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市环保局制定了“一退、二调、三完善”的整改方案。一退,即6名局领导办公用房主动清退,按照标准进行调整、配置。经过调整,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只占用一间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标准;无一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独占一间办公室。二调,即根据办公用房腾退情况和机关各科室人员结构、业务需求和现有办公用房面积情况,适当予以调整,该减的减、该增的增、该调的调,做到了既执行政策规定,又满足工作需要。三完善,即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综合服务功能。根据清调后的房屋布局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储藏室等公共服务用房。既合理使用了现有房屋设施,又优化了机关服务配置和功能。

    四是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明确了办公用房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和标准,要按程序申请购建、维修办公用房,做到有章可循。加强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内部监督,防止超标准占用、配置办公用房现象反弹,建立了办公用房管理的长效监督制约机制。

    清理办公用房整改方案(二)

    近日,根据《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地税字〔**〕116号)文件精神和市局郭耀辉纪检组长、监察室王建平主任来我局督导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要求,丰镇市地税局严格对照标准办法,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清理整改工作。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组织。召开党组会,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在前期对办公用房信息的收集、核实、界定的基础上制定清理整改方案,确保上级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召开会议,精心布置。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清理办公用房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自治区、区市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部署,要求全体干部充分认清清理整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办公用房的清理原则、标准、范围、办法,坚决维护上级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会议要求,清查整改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快清理快整改的态度,以杜绝浪费,提倡节俭,统筹兼顾,着眼长远,合理利用为原则,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坚决改正。要发扬勤俭奋斗作风,不攀比,不摆阔,不追求办公场所奢华。要以清理办公用房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清廉取信于民,以服务取信于民。会上,宣读了我局清理整改方案,对清理整改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确保清理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是迅速整改,一步到位。我局严格落实清理整改方案,1天时间内将不符合标准的办公用房进行调整腾退,腾退出来办公用房将改造为机关食堂、更衣室和党员活动室等。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由:创业找项目整理
    链接地址:http://www.gjknj.com/duwu/12807.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下一篇:中秋节的传说嫦娥奔月